王昌龄
闺中少妇不曾愁[2],春日凝妆上翠楼[3]。
忽见陌头杨柳色[4],悔教夫婿觅封侯[5]。
[注释]
[1]闺怨:指少妇的哀怨之情,用这种题材写的诗叫“闺怨诗”。
[2]不曾:一作“不知”。
[3]“春日”句:当是对初唐谢偃《乐府新歌应教》诗“青楼绮阁已含春,凝妆艳粉复如神”等句的化用或隐括。凝妆:盛妆。
[4]陌(mò墨)头:路边。
[5]觅封侯:觅是自求的意思。觅封侯当是泛指外出求取功名,可以是从军,也可以指寻求其他功名。
[点评]
在王昌龄传世的一百八十多首诗中,其绝句约占一半,人称可与李白“争胜毫厘,俱是神品”(《艺苑卮言》)。如果说这一首堪称“神品”的话,那么其“神”主要表现在一个新字上。看吧,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妇,盛妆春游;当她登上华美的楼阁时,忽然发现路旁柳色青青,于是她便后悔不该叫夫婿外出求取功名。诗至此戛然而止,那么新意何在呢?
首先是独出心裁。诗的前二句与“闺怨”的题意相反,着重写“少妇”的真稚心态和爱美的天性。“不曾愁”与第三句的“忽见”相照应,为下文的突兀转折做铺垫,构思新巧,对比强烈,有相辅相成之效。
其次是审美内容上的出新。在《诗经》中,每每以昆虫和植物来触发离人的悲心,一般没有更深的含义。而这里的“少妇”看到“陌头”杨柳返青,不仅勾起她对丈夫的思念,更后悔叫他去“觅封侯”。不言而喻,在这个“少妇”看来,“杨柳色”比“觅封侯”更值得留恋,更有追求的价值。这里不仅包含着作者对功名富贵的轻视,以及对美好时光和青春年华的珍惜,其审美内容也是新颖的,甚至可以说是进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