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莺莺
自从销瘦减容光[2],万转千回懒下床。
不为傍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
[注释]
[1]此诗诗题一作《绝微之》,原出元稹传奇《莺莺传》,亦见于《全唐诗》卷八〇〇。
[2]容光:仪容风采。
[点评]
据《莺莺传》(又名《会真记》)所载,张生和莺莺于西厢同居一月。后张生西去求取功名,最终抛弃莺莺,乃各自嫁娶。而后张生过其地,莺莺不出见,赋诗谢绝。有关此事及此诗,赵德麟《侯鲭录》(卷五)曾为之“辨正”云:张生即是元稹之托名,崔莺莺亦当是假托……
《历朝名媛诗词》评之曰:“莺诗所传止二三首。其绝诗有不胜怨恨之意,措辞不烦,言外无尽。若莺莺者,亦可惜也。此种诗令人不堪多读。”《名媛诗归》评此诗则云:“不差不为情事,不讳众见,为郎羞郎,只欲使其自愧耳!绝之之意已坚。”诗中“不为傍人羞不起,为郎憔悴却羞郎”这一名联,语、意大胆醒豁,敢爱敢恨。可见此诗非一般绝交言辞,简直是对始乱终弃者的道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