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然人之过,有从事上改者,有从理上改者,有从心上改者;工夫不同,效验亦异。
如前日杀生,今戒不杀;前日怒詈[9],今戒不怒;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强制于外,其难百倍,且病根终在,东灭西生,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译文
然而人的过错,有从事情本身改正的,有从理上改正的,还有从心上改正的。切入的方式不同,取得的效果也有差异。
比如前一天犯了杀生的过错,今天改正不再杀生;前一天犯了发怒的过错,今天改正不再发怒;这就是从事情本身来改正的。这种方式毕竟还是从外面强制,所以会有百倍的难度,而且过错的根源始终都在,东边消灭了,西边出来,终究不是彻底根除过错的方式。
度阴山曰
从错误的事情本身改过,其实就是改变行为,而且也只限于改变行为。比如我昨天杀了一头驴,今天改正不杀驴,但后天我又去杀猪了;昨天我对人发怒,今天我改正了,可后天我又对驴发怒了。总之,改正杀生和发怒,只是改正了这两种行为,而没有改正杀生和发怒的本质,所以它们一定还会再出现。
我们改正许多很不文雅的行为也一样,今天改了吐痰的行为,明天又改了吃饭吧唧嘴的毛病,后天再改正个不刷牙的毛病,但大后天你可能又有了别的毛病,或者是干脆吐痰的毛病又回来了。只针对事情、行为本身,就像是割韭菜,一茬又一茬。因为决定我们行为的不是行为本身,而是我们的态度。
但毕竟改了比不改要好,所以从事上改,也是不可缺少的改过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