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八九岁起,就一直被《麦克白》中一段简短的对白弄得神魂颠倒。班柯带着儿子从城堡出来,与站在外面的人随便说了一句,就要下雨了。他得到的回应——一阵剑光闪过,一个让人羡慕不已的四字句飞出,简洁而残酷:“让它下吧。”
后来我以这句话为书名写了这部小说。它最早出版于1952年年初,当时发生了预示着摩洛哥国际区[1]必将终结的骚乱。因此,在出版之时,本书所描写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1952年3月30日之后的丹吉尔已经焕然一新。本书所描写的那个城市已经不复存在,书中发生的故事现在也已经不可想象。就像一张照片一样,这是一个发生在特定时期、特定地点,被某个特定时刻的光所照亮的故事。
这部小说的写作,是以一种或许称得上不同寻常的方式开始的。1949年12月,我在安特卫普登上一艘开往科伦坡的波兰货船。我们的船进入直布罗陀海峡的时候正值晚上,我站在甲板上看到了位于非洲西北角的斯帕特尔海角灯塔在夜色中不断闪烁着的光芒。在船转头向东航行时,我依稀看到矗立于老山之上的几间房屋的亮光。当我们航行到丹吉尔附近时,只见海面薄雾升起,只有城里灯光点点,射向黑暗的夜空。就在那时,我心中产生了一种不可理喻的强烈愿望:我要写一部小说,写一写这座国际化的小城。在此之前,我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我下到船舱,坐在硬邦邦的床铺上,提笔写下了一个场景,故事地点就设定在我们刚刚经过的那个悬崖底下。这并不是小说的开篇段落,但那个悬崖成了小说故事发生的基本场所,我把日后不同时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都安排在了这个地点的周围。
笔记对我来说毫无用处,除非这些笔记在我写小说时能用得上。我知道我必须写出足够多的段落,将此作为我登上这片陌生土地之前我与这部小说之间的脐带,否则我就不能写成这部小说。当我们的船靠近锡兰的时候,我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卡夫卡说过的一句著名的话:从某一个点开始,你就无法回头了。在某一个地方就存在这样一个必须达到的点。我想他不是针对写书而说这句话的,但是这句话似乎适用于我写这部小说的情形。我费了很大力气才通过了那个关键的点;只有在这时我才确信,现在确实没有回头的可能了,我不能放弃这部小说了,从此之后,为了这部小说,我再也没有停过笔。
我本来想在斯里兰卡(后来的锡兰其实是一个误用的地名)进一步推进写作的进程,结果事与愿违。这里有太多的东西要看要学。这里的风光实在诱人,使得我没有过多的时间进行思考。我过着游牧一般的生活,很少在同一个地方待上好几天。直到我进入了印度境内,我才有时间继续我的小说创作。
在印度,白天我四处观光,写作放在晚上。我的那间工作室没有窗户,这让我感到很不满意。这里的气温总是要比体温高出好几度,煤油灯照在我脸上简直就像是在烤火炉。(工作室的隔壁房间有一张床,但是不能点煤油灯,因为一点灯,成千上万的飞虫就蜂拥而入。每次我都是摸黑上床睡觉。)但是,作家都知道,越是不舒服的写作条件,越有助于完成高强度的工作。
1950年年底,我回到了丹吉尔。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冬季,我至今记忆犹新。我当时住在一家新开张的廉价旅馆里。这也是一座“新建”(可以叫作“糟糕”)的建筑,雨水竟然顺着我房间的墙壁流到门口,流到走廊,又顺着楼梯流到楼下的接待前厅。下床走动意味着蹚在冰冷的水里,于是我只好整日躺在**,完成了小说的第二卷《鲜肉与玫瑰》。之后我在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和西班牙旅行了八个月,其间零零星星地写作第三卷《怪物时代》。
1951年秋,我回到丹吉尔,来到索恩[2]完成小说的最后一卷。在那些静谧如世外的山间夜晚,我完成了我原先所期待的工作:小说写到此时,我只能做到这一步了。我放开了所有对情节的控制,任由第四卷《别样的寂静》自由发展,不给它任何有意识的引导。它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到时间它就走到了尽头。这就是这部小说的终结。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是一个“受害者”,他完全受周围人的摆布,他受害之深,足以引起读者的同情。这是一个完全虚构的人物,而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则实有其原型,他们都是丹吉尔的真实居民。这些人当中的不少人现在已经不住在丹吉尔了,有些人已经去世。只有理查德·霍兰德的原型仍住在丹吉尔。那个原型就是依然住在这里的我,那个人物是我的一个自我嘲讽。
在现实中确实发生过类似小说里描写的金钱拐骗事件,但那件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因此我在小说中不得不加以改动,以增加可信度。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大约三年,一位英国著名作家的儿子携妻来到丹吉尔,决定在此买地建房。当时英国明令禁止英镑出境,于是,按照其他很多人的做法,他找到直布罗陀的一位印度商人寻求帮助。他向印度商人开出了一张伦敦银行的支票。印度商人指示其在丹吉尔的儿子将这笔款项以等值的西班牙货币比塞塔转交给X先生。X先生是一个为人很好的绅士,他雇用了一个英国人做秘书来处理此事。当这个英国秘书到印度商人儿子的事务所去取这笔款子的时候,发现款子已经到了,但不是比塞塔,而是英镑,但由于金融管制,英镑是无法在国际区使用的。于是印度商人的儿子为他联系了街上换钱摊的摊主,摊主愿意把英镑兑换成比塞塔。摊主拿着一箱子的比塞塔交给印度商人的儿子,说他马上要去吃饭了,不想带着钱箱去,所以暂时存放在这里,等他吃完饭回去时再过来将那箱等值的英镑拿走。
到了下午,那个英国秘书来到印度商人儿子的事务所,说他刚从奇科市场的换钱摊摊主那里过来,受摊主之托要把那箱英镑取回,立刻送到摊主那里。他拿起英镑箱子走了。过了五分钟,他回来了,说一切都办妥了。然后提起装满比塞塔的箱子,向印度商人的儿子道了谢,走出事务所的大门,立刻混入锡亚琴斯大街[3]的人群之中。一小时之后,他登上了飞往马德里的飞机,英镑箱子和比塞塔箱子都在他手中。一年之后,有人看到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赛马场玩赌马,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有关他的消息。
保罗·鲍尔斯
[1] 摩洛哥在1956年获得独立之前,曾由法国与西班牙两国分别管辖。(如无特别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者/编者注。)
[2] 摩洛哥西北小城,著名的旅游胜地,离丹吉尔不远,以蓝色调的建筑著称。
[3] 丹吉尔的一条著名大街,这条街的南门通往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