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犯大错了!他竟然偷了妈妈100元钱,和好朋友一起去吃肯德基。
妈妈彻底愤怒了,小小年纪就“偷”,这还得了?必须狠狠地惩治他,让他一辈子忘不了!
于是,在妈妈的“强烈要求”下,明明被迫脱得只剩一条**,站在小区的小广场上示众。不一会儿,围观群众就有十几个了,明明满脸通红,而明明妈则冷着脸一言不发。
大家有点看不下去了,问清缘由后,纷纷劝明明妈停止这种惩罚,因为这种惩罚方式实在太伤孩子自尊心了,很可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发育,但明明妈就是不为所动,而明明的眼泪则瞬间滚落下来。
最后,邻居孙阿姨实在不忍心孩子如此难过,上前帮明明穿好衣服,连劝带拉才让明明妈将孩子带回了家。
虽说孩子犯错不能不给点惩罚,父母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让孩子知错认错,避免以后再犯,但教育还是要讲究方法,方法偏激,对孩子的害胜于益。
实际上不止明明妈,很多家长在孩子犯错以后,都给出了不良反应。
尽管他们的做法说不上令人发指,但却让孩子觉得十分羞耻,由此对自己产生了极不好的认知,认为自己差劲、恶劣,甚至是可耻。
就像被迫光身在公共场合罚站,相信任何一个孩子都会无比抗拒,而且内心会升腾起严重的羞耻感,这感觉可能会缠绕他一生,经久不散。
如果父母总以偏激的方式教育孩子,任何孩子都会产生反抗心理。正如能力法则所认为的那样,若给孩子以反复的刺激,就会使孩子逐渐形成“逆反”的能力。这就像是常用一种药物,人体就会迅速产生抗药性,不久这种药就会对病毒完全不起作用。同样,对孩子越是一味地责备,其反抗心理就越强,最终父母还是以屈服于孩子而告终。
实际上,羞耻感虽然会使孩子长记性,但往往都是负面效果极强的记忆,要想让孩子真正知错改错,愧疚感才是正解。
著名儿童心理学家朱恩·坦尼指出:父母应该将这两种心理区分开来,要让他们有愧疚感,而不要让孩子产生羞耻感,因为这容易让他们推卸责任、逃避现实,甚至于为了防御转化为攻击。
愧疚感虽然也是一种负面道德情感,但显然,它不会像羞耻感那样给孩子留下深深的心理烙印,而且与多数正面情感相比,它更能在孩子心中留下深刻记忆,促使他不断自省,区分好坏是非、对错美丑,并督促自己改正错误。
翰翰18岁了,他刚刚拿到驾照。
一天早上,妈妈要翰翰开车送她去离家较远的市区办事。翰翰非常高兴,因为他不但可以开车,正好还可以去朋友面前显摆一下。
他开车将妈妈送到目的地,约定下午3点再来接她,然后,就约朋友去看电影了。等到电影结束,已经是下午4点了。这时,他才想起与妈妈的约定。
当翰翰把车开到预先约定的地点时,看见妈妈正孤独地站在路口。翰翰心里暗想:如果妈妈知道自己因为看电影而不守信用,一定会非常生气。
翰翰低着头走了过去,先是向妈妈道歉,然后撒谎说,他也想早点儿过来,但是车的引擎出了一点儿毛病,需要修理,4S店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将车修理好。
听完儿子的话,妈妈看了他一眼,伤心地说道:“翰翰,你觉得有必要对我撒谎吗?”
“没有!妈妈,我说的是实话。”翰翰还在狡辩。
妈妈再一次看了看儿子,“当你迟到20分钟时,我就给4S店打了电话,他们告诉我你并没有在那里,所以,车子根本就没有出毛病!”
听了妈妈的话,翰翰羞得满脸通红,他低着头向妈妈坦白了实情。翰翰妈妈认真地听着,脸色变得更加难看。“我现在不是生你的气,而是生我自己的气。我觉得自己很失败,因为我养了一个爱说谎的儿子。我现在要从这里走回去,好好反省一下我这些年来做的错事。”
翰翰的道歉并没有使妈妈改变主意。
炎热的天气下,翰翰的妈妈开始沿着尾气飞扬的人行道行走,翰翰将车子停好,迅速跟上母亲。翰翰一路上都在道歉,告诉妈妈他是多么难过和抱歉,但妈妈只顾着走路,根本就不理他。
10公里的路程,翰翰以每小时3公里的速度一直跟着母亲。
10公里的路程里,看着妈妈遭受肉体和情感上的双重折磨,这是翰翰生命中最难忘的一次经历。然而,它同样是生命中最成功的一次教育。自此以后,翰翰再也没有对妈妈说过谎。
翰翰对妈妈撒了谎,妈妈完全有理由狠狠地责骂他一顿,可妈妈却没有那样做,她反省、惩罚自己的行为,要比一万句责骂更有效。翰翰被感化了,因为这次经历,他一辈子都不会再对妈妈撒谎。
在劝导孩子时,我们常用的方法就是晓之以理,那么何不试试动之以情呢?冗长的说教只会让孩子产生“听觉疲劳”,不如以真情实感打动孩子、感化孩子,这样孩子才能真正地痛改前非。
当孩子做错事时,心里会有歉疚感,如果父母这时不责怪孩子而是反省自己,那么大多数孩子都会真正认识到错误,并改掉自己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