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223年,腓力二世驾崩。
腓力二世并没有像他的那些卡佩王朝列祖列宗那样,让儿子提前成为王国的共治者。而是在自己死后,让路易八世顺利履行法定程序接班。在整个卡佩王朝历史上,腓力二世是这样做的第一位国王。这件事情的另外一个隐喻,就是无论内政还是外交,卡佩家族已经再也不用总是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了。因为王权在卡佩家族手中,已经是固若金汤,坚如磐石。
腓力二世死后,卡佩家族第八代国王路易八世执政三年。
路易八世的在位时间长达四十四年,是卡佩王朝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卡佩王朝在法兰西的统治渐入佳境,但另外一个问题却随之而来。
那就是王权与教权的问题。
王权和教权的问题并不是个新问题,也不是一个桌面之下的次要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一直都在,而且广泛地存在于当时的欧洲各国。区别在于,王权强大的时候教权必然要靠边站,而王权弱小的时候,教权则必然能够坐收渔利。欧洲封建采邑制度的存在,是教权强大的天然土壤,利用各个小国对于教权的依赖,很容易干涉各个政权内部的政治经济军事。
对于法国来讲,当卡佩王朝的历代先王们受困于法兰西岛而无法自由呼吸的时候,对教权必然是不敢带头挑战的。一旦有个闪失,很容易被教皇驱逐出教会,到时候即便是皇室贵族也难免成了孤家寡人,甚至要面临上帝子民针对异教徒的圣战。
然而,自腓力二世在布汶战役一挑三成功之后,法国卡佩王室的实力早已今非昔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王权就必然要向教权索取更多的东西。
然而,自进入中世纪之后,教权的力量已经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尤其是11世纪末至12世纪这一段时间,教会不仅要控制各封建采邑的政治经济军事,甚至还把手伸到了王室的婚丧嫁娶中去。利用王室之间的通婚与离婚,操纵列国矛盾并火中取栗。
我们前面的行文中,不断强调卡佩家族的看家本领——生儿子。实际上这并非危言耸听,在当时的欧洲中世纪这确实是非常头痛的一件事情。首先来讲,封建制的不断成熟,让长子继承制越来越大行其道。首先是长子继承,长子继承完王位,其他儿子再去分低一级别的爵位。既然是儿子分家产,你就必须得有儿子才行。这就更不用说,法国人迷信于当年日耳曼时代流传下来的《萨利克法典》(Salic Law),这部法典中非常明确地指出,女性是不拥有继承权的。
有人问了,国王一言九鼎,随便找个女人生个孩子还不简单?
在中世纪的欧洲,并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教会控制了中世纪欧洲人的生活模式,所以一夫一妻制才是当时社会的主旋律。当然,一夫一妻制只是个幌子,只要国王愿意,他可以跟无数的女人在一起,充分享受特殊阶层为自己带来的特殊享受。然而,不管国王外面有多少女人,正牌妻子只能有一个,也只有正牌妻子所生的儿子,才能算是亲儿子。其他女人哪怕生一万个儿子,也只能算是私生子。
这一点,跟中国古代的情况完全不同。
中国古代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正房拥有继承权上的第一顺位,但在正房不能生养儿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让偏房的儿子们继承家业,区别只是嫡出和庶出而已。然而,中世纪欧洲除了正妻之外,其他的情妇统统不能算是“妻子”,由此所产生的私生子,不仅不能够拥有继承权,甚至连亲爹的姓氏都不能继承。
所以在《权力的游戏》中,琼恩·雪诺(Jon Snow)只能是雪诺,而不能是史塔克(House Stark),这就是活生生的欧洲中世纪继承制的具体体现。
当然,教会对于欧洲人生活的全面掌控,也是一点点进行的。
比如同样在我们前文提到的“诺曼征服”中,那个登陆英格兰的威廉一世,就是以私生子身份继承的诺曼底公国。最后不仅仅成了诺曼底的主人,甚至还成了英格兰的当家人。只不过,威廉一世又被人称为“私生子威廉”(William the Bastard)而已。
威廉一世所生活的年代,主要在公元11世纪中期,那么到了12世纪的时候,他的私生子传奇就已经完全不可复制了。
比如说那位被英格兰人民说成是英明神武的理查一世吧。
理查一世死后,即位的是他的弟弟无地王约翰,但这并不能说明理查一世没有自己的亲生儿子。理查一世实际上拥有一个叫作菲利普(Philip of Cognac)的亲生儿子,只不过这个亲生儿子是私生子,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来讲,也绝对不能拥有继承权。
所以,我们就看到了前文发生的那一幕,腓力二世的老爹路易七世跟埃莉诺生不出儿子,他想的不是赶紧找个其他女人尝试生孩子,而是赶紧搜肠刮肚琢磨着跟埃莉诺离婚。
说到离婚,问题又绕回来了。
教会规定,基督徒无缘无故不能离婚,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婚的,则需要提出申请,由教会批准之后才能离婚。即便是国王,也不例外。
原因在哪里呢?
中世纪的基督徒们结婚并不容易,需要拿到教会许可状(dispensation)才能持证上岗。
除此之外,都是非法。
相对于结婚,离婚这事的影响力,只大不小。
比如说吧,你的正妻很争气,给你连续生了三个儿子,你现在不愁王位传下去的问题。但是三个儿子成年之后不和,三个人兵戎相见争夺长子继承权。这件事情让你很失望,你不想把王位传给这三个儿子了。这个时候你只要向教会申请离婚,一旦申请通过,你的妻子就变成了你的前妻。而这三个孩子,也就顺势而成了私生子,三个人也就全部丧失了继承权。
当然我们说的是极端案例,但想说明的是,离婚的事情绝不能含糊。
强势如腓力二世,当年同自己的第二任妻子英格堡(Ingeborg of Denmark)的离婚申请,就三番五次被罗马教廷驳回,最终也没有离婚成功;换作当时的路易七世,老国王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借口,拿着家谱跟罗马教廷连唬带骗,声明自己跟埃莉诺之间其实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关系,存在四代之内的血亲关系,所以两个人的婚姻不合基督教婚姻法,申请离婚方才成功。
看一看,教会对于王权的限制,是不是已经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
当然,教权对王权的干涉,并不仅仅限于婚丧嫁娶。
婚丧嫁娶只是手段,教权的旁若无人,还包括政治上的加冕权力,军事上的圣战号召权力,宗教上的人事安插权力,经济上的教会免税权力,等等。
尤其这最后一条,简直就是**裸存在于欧洲各国的经济治外法权。
毫无疑问,这是要动王室奶酪的。
当时的无地王约翰,就是因为想安插自己的人做英格兰本地的大主教,并且希望顺势得到向教会征税的权力,从而和当时的英诺森三世交恶。英诺森三世一怒之下,坚定地站在了无地王约翰的对立立场上支持腓力二世,后来才有了腓力二世在布汶战役中的道义优势。
时光流转,世易时移。
时间来到了卡佩王朝的第十一代国王,圣路易的孙子腓力四世(Philip IV)当权期间。
腓力四世是卡佩王朝继腓力二世之后又一位铁腕治国的人物。
腓力四世在位期间,对外同英格兰等势力大打出手,对内铲除了法国国内的著名特权组织——圣殿骑士团。圣殿骑士团的大批私产被充公,其骨干成员统统被国王施以火刑。
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团灭”。
真正让腓力四世扬名立万的一件事,是同罗马教廷的硬杠。
公元1296年,时任罗马教皇一职的卜尼法斯八世(Pope Boniface VIII)向欧洲各国重申了各地教会的经济特权——任何诸侯都不得向本地的教士修士们征税,而教士修士们也不得向本地纳税。各地教会的资产,属于罗马教廷所有。
嚣张的卜尼法斯八世,偏偏就遇到了强硬的腓力四世。
于是,法国带头抵制这个敕令(A holy duarul)。
局势很快升级。
公元1301年,腓力四世动用国家机器,将法国大主教逮捕入狱;
公元1302年,腓力四世公开宣布国王只听命于上帝,教皇不得干政。罗马教廷方面也迅速反应,宣布开除腓力四世的教籍;
公元1303年,腓力四世索性派人进入罗马,逮捕了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并把他带回法国。在法国,卜尼法斯八世被羞辱并殴打,最后虽然逃回了意大利,但不久之后就一命呜呼。
公元1305年,在腓力四世的主导之下,法国人克雷芒五世(Clement V)成为新的罗马教皇。那么毫无疑问,这个教皇直接听命于腓力四世。
公元1309年,腓力四世索性将基督教教廷由罗马迁到了法国小城阿维农(Avignon),从这时一直到卡佩王朝结束之后的公元1376年,罗马教廷就变成了阿维农教廷(Avignon Papacy),而且王权也无以复加地凌驾于教权之上。后世的历史学家将此时的教皇称为“阿维农之囚”(Prisoner of Avignon)。
阿维农教廷时代,是王权和教权矛盾的一次总爆发。从此之后,教权在欧洲尤其在法国的地位,已经不能和之前同日而语。且这一阶段的时间长达半个多世纪,这触发了欧洲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在脱离了教廷的强大宗教束缚之后,意大利先于欧洲各国开始了文艺复兴。
这是宗教的耻辱,但这是时代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