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相类似,同期的西斯拉夫人也进山了。
当时相对比较开化的潘诺尼亚草原、匈牙利草原,一直到瓦拉几亚平原和多瑙河下游平原,已经成了草原游牧民族的狩猎场。日耳曼人西迁,斯拉夫人进山,都是审时度势的明智之举。
传说中西斯拉夫人建立的第一个政权叫作萨摩公国,当然对这段历史我们存疑,在这里并不采信这种说法。能够确切证明存在过的第一个西斯拉夫人建立的政权,应该被叫作“大摩拉维亚国”(Great Moravia),当然也有一些史学家信口开河,给这个国家命名为“大摩拉维亚帝国”(Great Moravian Empire)。这样标新立异的讲法,已经纯粹属于史学界的行为艺术了。
大摩拉维亚因中欧地区的摩拉瓦河(Morava River)而得名,摩拉瓦河是多瑙河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苏台德山区。与我们前文提到的多瑙河重要支流蒂萨河相比,摩拉瓦河更加靠近多瑙河的上游。在摩拉瓦河的冲击之下,出现了一个面积很迷你的摩拉维亚平原,同时在摩拉瓦河注入多瑙河之前,它也成了今天斯洛伐克与捷克,斯洛伐克与奥地利之间的界河。
大摩拉维亚的名字虽然起得响亮,但存在的时间并不长。
大约在公元8世纪中期建国,到了公元906年的时候,就稀里糊涂被南部游牧民族灭国了,立国总共不到一百年。其间那个曾经发明了西里尔字母的西里尔传教士,还曾经到斯拉夫人的部落传递上帝福音。但西里尔前脚刚走,日耳曼人的天主教传教士,就驱逐了来自东部教会的宗教势力。由此开始,西斯拉夫人开始慢慢接受天主教的引导。
据说在大摩拉维亚国崩盘之前,从这个国家的疆域内,分出了一个叫作波希米亚(Bohemia)的小政权。这个波希米亚恰好就符合了我们之前的推论,为了躲避在一马平川的平原上所向披靡的游牧民族,西斯拉夫人也进山了。
波希米亚所处的这座“山”,跟连绵起伏的巴尔干群山有所不同。
这个地方相当于是一个群山环绕的盆地,这个盆地我们称之为“波希米亚高地”(Bohemian Massif)。打开一张地图来看,波希米亚高地周边的四个方向上,恰好分别有一条山脉阻隔盆地同外部的联系,形成了一个完全独立的地理人口单元。这个地理人口单元,在几何学上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完美的平行四边形。平行四边形的四条边包括,西北方向上的厄尔士山脉(Erzgebirge),东北方向上的苏台德山脉(Sudetes),西南方向上的舒马瓦山脉(Sumava,或者叫波希米亚森林),以及东南方向上的波希米亚-摩拉维亚高地(Bohemian-Moravian Highlands)。四条山脉环抱中的波希米亚高地,降水充沛,土地肥沃,矿藏丰富,是一块位于中欧的风水宝地,当然也具备了非常好的安全属性。
其实波希米亚的地形特点,有点类似于我们在前文提到的达契亚核心区所在地——特兰西瓦尼亚高原。只不过一个是平行四边形,一个是等边三角形。波希米亚的这个天然地缘结构,在冷兵器时代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存在。在中国拥有如此完美地缘结构的地区,有关中平原、洛阳盆地、四川盆地等,几乎都早早地诞生了十分辉煌的文明。
波希米亚也不例外。
最早占据这块西方明珠的族群,是早期凯尔特人中的一支——波伊人(Boii)。波希米亚这个古地名,就是因为波伊人而得名。那么最早为波希米亚命名的,则是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后来风水轮转,趁日耳曼人大迁徙之际,西斯拉夫人又进入了波希米亚地区。他们重新为这个波希米亚进行了命名,起了一个非常斯拉夫话的名字——捷克。在此后的很多年中,捷克语中的“捷克”(Czechia)与“波希米亚”(Cechy)几乎是同义词一样的存在。
然而,说了这么多好处,再说说缺点吧。
波希米亚这块地理人口单元的绝对体量,有点太小了。尤其同它周边几个板块相比的话,比如西边的中德山地,那里生活着说日耳曼语的德意志人;北边一望无际的波德平原,从西到东日耳曼人和西斯拉夫其他兄弟部落一字排开;南边沿摩拉瓦河南下又是一片天广地阔的多瑙河中游平原,那地方在中世纪早期,也只有游牧民族的匈人、阿瓦尔人以及后来的马扎尔人才能够横行无忌。
唯一让波希米亚稍感欣慰的是,它的体量看起来还是稍强于东边那个西斯拉夫好兄弟——自称拿到了崩盘之后的大摩拉维亚正统的尼特拉公国(Principality of Nitra),也就是后来现代的斯洛伐克。
正因为如此,自从波希米亚脱离大摩拉维亚单飞之后,西斯拉夫人在波希米亚高地这个天然屏障的掩映下,小步快跑地进入了他们梦想中的高速发展期。但好景不长,西斯拉夫人崛起的年代,恰好遇到了他们的西邻东法兰克王国大整合大洗牌的整合期。
只能说,生不逢时。
公元950年,德意志民族皇帝奥托一世东征波希米亚,把波希米亚捆绑纳入了神圣罗马帝国的传统势力范围之内。当时的波希米亚,并没有任何正式的封号或者爵位,然而即便如此,奥托一世依然把波希米亚称之为一个“公国”,而把波希米亚的斯拉夫领袖称之为“公爵”。很显然,跟神圣罗马帝国也就是东法兰克王国的一众邦国相比,波希米亚充其量只是个野生的公国。不过自从有了奥托一世的正式定义,波希米亚人反而自顾自地把“波希米亚公国”(Duchy of Bohemia)这个旗号打了出来。在此基础上,就连之前领袖们所在的家族,也鸟枪换炮成了“普舍美斯王朝”(Premyslid Dynasty)。
五年之后。
奥托大帝带着波希米亚公国的仆从军,在“莱西费尔德战役”(Battle of Lechfeld)中大破马扎尔部队,此一战挡住了马扎尔蛮族进入德意志地盘的战略企图,也让奥托一世在德意志世界青史留名。而波希米亚,也从此奠定了自己在神圣罗马帝国诸邦中的江湖地位。
在此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波希米亚夹在了崛起中的波兰人与日耳曼人之间,被反复争夺不休。关于波兰人的那点事,我们之后还会讲到。然而虽然同属西斯拉夫民族,波兰人在欧洲史上对波希米亚的影响力,却未见得比日耳曼人高到哪里去。波希米亚恰好处在日耳曼与斯拉夫两大板块的交界处,这决定了这块地区在千余年民族发展史中的尴尬地位,当然也决定了近现代捷克民族的终极走向。
公元1085年,波希米亚弗拉迪斯拉夫二世(Vratislav II)自称国王。而紧接着在随后的公元108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Heinrich IV)也授予弗拉迪斯拉夫二世以波希米亚国王的称号。从此波希米亚公国正式改名为波希米亚王国,而波希米亚也从此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公元1157年,腓特烈一世正式将“神圣”两个字加入帝国名称,神圣罗马帝国这个称呼以官方形式予以固化。
故事发生到这里,原本还是一个十分不错的正剧剧本。
然而,我们都忽略了,波希米亚人也忽略了,他们本来就是西斯拉夫人的国家,如今却天天和一帮日耳曼人混在一起。这样的结合,果真就幸福美满吗?
我们从根本上来讲。
我们知道,法兰克人的封建化是依靠了教会土地制、罗马隶农制,外加上蛮族原始公有制。三种作用力综合效应,最终产生了早期的西欧封建制。法兰克人东扩之后,他们一方面需要利用军事压力占据大量领土,另一方面为了方便统治,就必须要强推封建化。那么这个封建化,跟当初法兰克人在他们的龙兴之地是完全不同的。
当初罗马帝国的高卢行省,已经是一个基本上文明化的区域了,通俗拉丁语也一直传承到现在,形成了今天的法语。然而,在莱茵河以东的前蛮族区域,法兰克人虽然可以靠军事优势占据这一地区,但原有地盘上的蛮族如何封建化呢?别说封建化了,文明化怎么办?
所以,法兰克贵族的东征,就必然要依靠原有德意志贵族的力量进行有效行政,最起码在最开始是必须要这么干的。其次,单靠军事和政治手段并不完美,依然要结合天主教会的力量进行东扩。所以,不同于高卢地区的封建化,德意志地区的封建化,依靠法兰克贵族政治外加德意志贵族分权,最后再辅以天主教会。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原始公有制,部落民主制,德意志贵族地头蛇做派,都被相对比较完美地继承了下来。尤其是对比原高卢地区的西法兰克王国,更是如此。
法兰克贵族、德意志地头蛇、天主教教会三者力量交互作用,最终决定东法兰克王国以及此后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走向。
所以,千万不要觉得德意志人民的民主土壤有多么深厚,民主传统有多么悠久。从东法兰克王国开始消化德意志地区,一直到神圣罗马帝国最后形成一堆松散的小邦国政治联合体,这是各个政治派别互相角力的最优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妥协到没有退路的妥协。
当东法兰克人,或者说德意志人的东扩到了波希米亚的时候,问题又出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升级版本。
波希米亚人的基本盘是西斯拉夫人,无论从种族还是语言上,都属于跟日耳曼人迥异的一个群体。而且早期波希米亚或者说大摩拉维亚,是东罗马帝国基督教会的传教地盘,还没有轮得上罗马教皇的天主教说了算。
而且关键是,比起早期德意志人的部落形态为主,波希米亚地肥水美,早早就沐浴了文明的曙光。波希米亚的半封闭式的地理形态,相对比较稠密的人口保有量,这些都是西边的日耳曼部落所无法比拟的。
即便是武功赫赫的奥托一世征服波希米亚,他也没有办法直接将这样一块土地,用之前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封建化和日耳曼化。人类历史上,无数次落后文明对先进文明的征服,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落后文明的融入甚至消失为代价。即便是想跳出这个死循环,往往也需要落后文明付出非常大的代价,况且杀人屠城,赤地千里,这事一时之间对谁都没好处。这一点,有时候并不以蛮族本身的个人意志为转移。
所以,奥托一世默认波希米亚是一个公国,并且希望能够让波希米亚保留原来“公爵”的情况下加入德意志民族联合体,其实是一种权宜之计。这种计划是先把波希米亚纳为附庸国,之后再慢慢封建化,慢慢日耳曼化,那么在此之前,可以让波希米亚保持一个相对独立的状态。只要波希米亚承认奥托一世的宗主地位,年年进贡,岁岁来朝,这又有何不可呢?
而从波希米亚人的角度来讲,同奥托一世为代表的德意志诸邦撕破脸,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而如果以加盟合伙的方式加入一个貌似强大的日耳曼人政治联合体,倒也不失为军事上和政治上的一个明哲保身之举。更何况,日耳曼人在德意志地区本来就是极为松散的联盟,相互之间都还保持着相对独立的地位。与其说是一个王国或者帝国,倒不如说是一个德意志诸邦加盟公司。此时波希米亚的普舍美斯王朝这个招牌还在,波希米亚人没有损失什么,反而为自己赢得一个强大的祖国。无论波希米亚贵族或者人民,对这件事情都持乐观其成的态度。
当然,此后波希米亚由公国变王国,并且在德意志这个唬人名头的隐蔽之下,波希米亚也动不动向东向南开疆拓土。足可见波希米亚人加盟德意志诸邦的小日子,是越过越红火了。
真正尴尬的事情,发生在公元1306年。
这一年,普舍美斯王朝的末代国王瓦茨拉夫三世(Wenceslaus III)在准备起兵攻打波兰争夺王位之前(后文还会讲),遇刺身亡。这一年的国王,只有十六岁。如此小的年纪,还没有来得及生出自己的后代,等于普舍美斯王朝绝嗣了。他这一绝嗣不要紧,波希米亚的皇位继承权就成了虚位以待,各方势力都想把手伸进波希米亚。
经过一系列的夺位战争之后,来自卢森堡家族(House of Luxembourg)的“瞎子约翰”(John the Blind)成为新的波希米亚国王。卢森堡家族在公元1308年拿到了德意志国王的王位,开创了德意志王国的卢森堡王朝时代。瞎子约翰所仰仗的是自己的家族势力,以及来自德意志民族在背后的强大支持。而从法理上来说,卢森堡家族则依靠强娶了瓦茨拉夫三世十四岁的妹妹伊丽莎白(Elisabeth),从而获得了千金难买的外戚身份并得已窃取大位。
波希米亚王国依然还在,但卢森堡王朝完成了改朝换代。
分明是个西斯拉夫人为主体国家,偏偏迎来了一个德意志贵族做自己的老大。如此一来,我们倒是想问问,波希米亚人你尴尬不尴尬?
其实我们都多虑了,当时的波希米亚人,未必是这么想的。
我们总是觉得,中世纪的欧洲十分民主,不仅国王的人选可以投票,可以罢免。甚至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都也可以从选帝侯这样的皇帝候选人中票选产生。
其实我们都被骗了。
我们前文已经分析过了,中世纪欧洲的所谓民主,实际上是原始部落公有制的一种中古政治体现。即便是上溯到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时期,元老院的设置也只是欧洲上古时代军事民主制的一种传承而已。在这其中,充斥的依然是政治阴谋,军事政变、尔虞我诈、杀人如麻。和中国的历史相比,并没有什么两样,反而是因为王权与教权相剥离,古代欧洲的政治版图与政治角力更加复杂了。
我们由此而延伸到所谓的中世纪封建制。
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才是真正的封建制,是生活在我们历史教科书中的那个万恶的封建制。
中世纪的欧洲封建制,非常严格地规定了每个人的社会等级,阶级之间的分层非常严重。贵族的孩子生来就是贵族,农民的孩子生来就是农民。贵族和农民都是终身制与世袭制相结合,没有大的变故根本没法改变自己的阶级成分。而且在很多时候,欧洲农民所受到的限制与盘剥,要远远高于中国农民,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
中国的农民充其量算是自由民,并不绝对依附于地主。而欧洲中世纪农民,与其说是农民,倒不如说是农奴。每个骑士分到几个农民都是有数的,靠着这几个农民来收税,来养活自己。而且没有重大变故,你不能够再去依附于其他骑士,除非两个骑士进行决斗,把某个农民的归属权重新确认。这样一来,农民的农奴化,造成了农民阶层更加固化。
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农民压根就没有翻身的机会。古代欧洲的骑士阶层需要很多的装备,不管是单兵装备还是马匹仆人,武装一个骑士需要的经济支出,往往需要一堆农民来供养。而普通农民能够同骑士单挑的机会几乎不存在,更不用说骑士以上还是贵族与国王,他们手中的国家机器,就是为了维护这套体制的存在。
造反不成,那学文化行不行?
学文化依然没有出头之日,因为贵族生而为贵族,你学文化没有用。
在古代中国,发达的科举制度、流官制度、官员退休制度,匹配了皇帝、地主、农民三元社会架构,农民可以通过学习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科举之后可以做官,做官可以荫庇后人,改变自己和后代的阶级属性。与此同时,读书科举做官,这样就必须说“官话”,这个国家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那些荒蛮地区也就越来越开化,越来越有向心力。在此基础上,皇帝作为“天子”成为政治和宗教象征,自上而下建立了敬天法祖,儒家思想,多神崇拜体系,更是让整个社会处于一个比较稳定的发展状态。
然而,这一套到了欧洲中世纪封建制下,根本就说不通。练武没用,学文也没用,老百姓只能老老实实做农民,辈辈做农民,甚至是做农奴。有时候,就连婚配,都要受到贵族们的干涉。稍微有点手艺的,可以去大一点的城市,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手工业者,这样就已经算是最大限度地改变自己的阶级属性了。而且话又说回来了,你学文化用什么学?中国古代有“官话”,罗马帝国有古典拉丁语,可是当时中世纪的教育用什么?德意志语言还是斯拉夫语言?说斯拉夫语根本就没人理你。至少会讲一门外语,才可以和德意志贵族打交道。
因此,欧洲的国王、贵族、骑士、平民的封建制阶级构成,实际上是一个割裂的系统,而不是有机的系统。我是平民,你是骑士,你的事干我何事?我是贵族,你是国王,你的事干我何事?要想让我出力,就必须谈条件、签合同,否则免谈。在此基础上,那些所谓的中世纪民主制也是假的,所谓的民主实际上是贵族民主制。只有那些贵族们,才有投票与参政议政的权力,而下层农民,对这些所谓的“民主”,根本就闻所未闻。
当然,如果我们抛开农民的话题不谈,只谈平民的话,城市平民的地位稍高。那些城市之内的手工业者,尤其是大城市的城市平民,很多情况下,可以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比如在我们前文提到的东罗马帝国首都新罗马城,城市平民就几次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变革。
如此分析,问题就相对清晰了。
波希米亚的国王轮转,到了德意志贵族瞎子约翰手中。
下层老百姓根本就不尴尬,非但不尴尬可能还双手欢迎。因为新王上任,如果大赦天下,岂不是又能得到一些好处?中国人传统的家国天下观念,在用封建契约制建立的中世纪欧洲政治土壤上,压根就是天方夜谭。
所以,当时不仅是在波希米亚,在欧洲的很多国家都是国王是谁无所谓,甚至是外国人都无所谓。比如在同时期,匈牙利王国的阿帕德王朝(Arpad Dynasty)绝嗣,后来就是由外国人出任国王,并且一直延续到了近代。我们的波希米亚末代国王瓦茨拉夫三世,其实在死前就已经兼任过匈牙利国王,甚至是波兰国王。
于是,由卢森堡王朝开始,波希米亚的上层就被置换成了德意志人。而广大的下层尤其是农民阶层,依然是操着一口流利斯拉夫语的波希米亚农民。这种情况发展到后期,就已经出现了语言上的双轨制。德意志贵族占据了整个官场,同时引领了波希米亚贵族德意志化的潮流,并且还不断对波希米亚的几个大城市引入德意志移民。于是就造成了波希米亚的大城市统统流行说德意志语言,而下层贫苦农民则是说斯拉夫语。
波希米亚王国,也就越来越朝着当初奥托一世所构想的方向发展。
当然反过来说,就整个神圣罗马帝国而言,它也乐意接受一个物华天宝,五谷丰登,人畜无害且已经慢慢德意志化的波希米亚。
于是到了14世纪中叶,就出现了我们前文所提到的那一幕。作为瞎子约翰的长子,来自波希米亚王国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Charles IV),被选举为德意志国王,并且还在罗马被教皇加冕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公元1356年,神圣罗马帝国政权更是在查理四世的主持之下,颁布了著名的《金玺诏书》。在这份著名的德意志人的历史档案中,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神圣罗马皇帝当选的制度及流程,并且进一步确立了七大选帝侯。值得一提的是,在七大选帝侯的世俗选帝侯中,优先级排得最高的就是波希米亚王国。并且,波希米亚王国也是整个神圣罗马帝国唯一一个拥有“王国”称号的加盟者。
神圣罗马帝国以官方形式发布《金玺诏书》,其实并不是独独这一次。但每次算下来,波希米亚都是受益者。比如在1212年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Friedrich II)《金玺诏书》中,就重申了波希米亚王国主权的独立性,波希米亚王位继承的独立性,波希米亚有权自铸货币,有权任命主教,并且所有三百多个邦国中,波希米亚是第一特权王国。
波希米亚名震中欧,甚至都影响到了后世法国人对吉卜赛人(Gypsies)的称呼,他们直呼吉卜赛人为“波希米亚人”,波希米亚也就稀里糊涂跟着这个叫法过了几百年。当然也不全是坏事,如今时尚界的“波希米亚风情”,就是基于法国人的这种误读,而衍生出的一种艺术风尚。
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
从此,德意志贵族加波希米亚农民的二元体系,持续了很多年。
卢森堡王朝之后,波希米亚王国又经历了亚盖隆王朝(Jagiellonian Dynasty),哈布斯堡王朝等外来家族的统治。跨越几个世纪,其实所有宗教的、语言的、种族的矛盾,都被表面上的平和所掩盖。一旦这些因素被唤醒,也就必将迎来一个崭新的西斯拉夫民族国家的诞生。
至此,关于斯拉夫人的介绍也告一段落。
除了南斯拉夫人与波希米亚人之外,关于东斯拉夫人与西斯拉夫中的其他人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予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