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雷霆手段(1 / 1)

01 动不动就杀人

朱元璋的残暴是出了名的,对官员和知识分子动不动就大开杀戒,忘了他曾做过和尚,本应慈悲为怀。最著名的一个例子,说的是他当上皇帝后,喜欢到建筑工地微服私访,以防豆腐渣工程,一旦发现有包工头啥的偷工减料或者搞别的鬼,就把其直接浇在“混凝土”里面。还有一个故事说,他想杀徐达,但是徐达功劳非常大,杀之不能服众,但又“非杀不可”,怎么办?俗话说不怕流氓有文化,就怕流氓有知识,听说徐达背上生了一个脓疮,他马上吩咐厨房做好一只蒸鹅,派人给徐达送去:这是皇上赏赐的,吃吧。这徐达也是有知识的人,一见皇上御赐的蒸鹅,便明白自己死期到了,顿时泪如雨下:皇上啊皇上,你真是太那个了,要杀我就直接点,何必如此温情脉脉?难道你还想落个关心下属的美名不成?徐达吃完鹅肉,毒发身亡。

据记载,被朱元璋杀掉的官员,包括为他打江山立下汗马功劳的开国功臣,多达数万,只有汤和、沐英等少数人幸免于难。

有人说,朱元璋之所以爱杀官员尤其是开国功臣,是因为想为太子扫平道路。原因是,无论是先立的太子朱标,还是后来立的皇太孙朱允炆,都“为人仁厚,性格偏软”,这种人容易被人欺负,他在时当然没人有那个胆量,但是他死后就难说了,为了以防万一,干脆把那些可能对太子的前程构成威胁的家伙统统干掉,防止再出个“陈桥兵变”之类的幺蛾子,于是他“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人们也大多接受了这种说法。然而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朱元璋的“嗜杀”,又是建立在对百姓仁慈、宽厚的基础之上的。

02 依法治贪

朱元璋出身贫寒,其家庭和当时其他“下等人”一样,受尽了贪官污吏的盘剥和欺压,爹妈、大哥还有大哥的儿子都相继饿死,他自己也是命运极其凄惨,差点饿死,因此推翻元朝统治者,坐上皇帝宝座后,他最恨的就是贪官污吏。出身于社会最底层的他深知,贪官污吏一多,百姓的日子就不好过,这是他不能容忍的。而整顿吏治,就成了他约束官员权力、杜绝贪腐的重要手段。在他主持制定的法律里规定:当一位官员被朝廷稽查,押送京城时,只要老百姓自发组织拦住执法者为这位官员求情喊冤,无论何种情况,立即释放这位官员;当一位官员执政不合民意,不被民众认可或者民众对其有怨言时,老百姓可以直接把这位官员扭送到京城。

也就是说,在朱元璋看来,一个官员是好还是坏,得由老百姓说了算,可谓简单直接。

为了这个法律能够顺利贯彻执行,朱元璋还制定了补充条款:担心百姓们抓污吏上京,当局会拒绝给他们“路引”(介绍信、通行证之类的公文),他就在《大诰二编》规定,百姓们没带路引出门,将治地方当局以重罪;又补充说:凡是进京上访或者是抓污吏上京的百姓,“虽无文引,同行人众,或三五十名,或百十名,至于三五百名”,只要各处关口要津查问清楚是入京的,即刻放行,不得阻拦,否则一律砍脑壳。

03 铁腕治贪

实际上,在颁布此类新制度以前,朱元璋已经采取了许多霹雳手段来惩治这个帝国泛滥成灾的贪污腐败,为了达到震慑天下的效果,他甚至动用了“剥皮楦草”的酷刑:

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令人编《醒贪简要录》颁布天下,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的斩首示众,并把皮剥下来,用稻草和石灰填塞,挂在官府案桌旁,以警示继任官吏不要重蹈覆辙。

明史中有这样的记载:“二十五年,友德请怀远田千亩。帝不悦曰:‘禄赐不薄矣,复侵民利何居?尔不闻公仪休事耶?’寻副宋国公胜分行山西,屯田于大同、东胜,立十六卫。是冬再练军山西、河南。明年,偕召还。又明年赐死。以公主故,录其孙彦名为金吾卫千户。”

朱元璋为什么不悦?原来傅友德“请怀远田千亩”。武将、功臣请求赏赐田地,这在其他皇帝那里,不但不会“不悦”,反而会很高兴,因为这说明其贪恋财产,没有野心,不会对皇权构成威胁。但在朱元璋这里,这种行为就是找死,他宁可忍受造反,也不会忍受这些权贵鱼肉欺凌百姓的行为。胡惟庸、蓝玉二人之所以被朱元璋办成两件株连甚广的大案,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其骄纵放肆、横行不法、欺凌百姓……

04 杀知识分子也事出有因

至于朱元璋对知识分子态度的变化,也是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

朱元璋最初对知识分子是非常礼遇的,因为打江山时,知识分子为他出过很多好主意,这使他深深地认识到“知识就是力量”的道理,还专门派出手下,携带大量金银财宝,四处打听哪儿有读书人,知识分子瞧不起他这个出身寒微的山大王,他也不以为忤,而是愈加低声下气——谁叫我老朱没文化呢!

建立明朝以后,朱元璋的知识分子政策开始发生变化,由一手变成了两手。天下未定之际,读书人不出山他不硬逼。因为逼急了,这些人有可能跑到他的对手那里去。如今天下已经姓朱,读书人无处可逃,所以对那些太不给面子的知识分子,他就再也不客气了。

比如江西贵溪夏伯启叔侄不愿在新朝当官,还把自己左手的大拇指砍掉,“以示决心”。这可把朱皇帝气坏了:老子好歹是个皇帝,如此给脸不要脸,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他让人把夏伯启叔侄抓到南京,亲自审讯,然后“枭首示众,全家籍没”;苏州人姚润、王谟,同样因为“被征不仕”,“皆诛而籍其家”。

这些例子充分说明,对知识分子,朱元璋并非滥杀无辜,他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正值用人之际,读书人不为国家、百姓做事,动不动就自命清高,整天瞧不起这个看不上那个,往小了说是不识时务,往大了说就是与国家和人民作对,这样的知识分子,不要说在中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封建社会,放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制度下,也都是不能容忍、不得人心的行为。于是朱元璋发布命令:“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这就是所谓的“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罪。

知识分子不愿为国家做贡献,的确不该,适当地敲打敲打,惩治惩治,也是应该的。只是这些知识分子万万想不到,皇帝老儿的惩治之手竟会如此之重,动不动就砍脑壳。这似乎又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这些知识分子的“不识时务”:明知老朱冷酷无情,干吗要“惹”他呢?站出来为皇帝“服务”,出一点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主意,做一点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有何不可?至于“天下是皇帝老儿一家的,出来做事就是为皇帝老儿一家做事”之类的认识,未免有点狭隘,个中道理,思之即明:只要不为虎作伥,只要不助纣为虐,只要与民为善,那么你为任何人做的事,都不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