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权倾轧
特务和特务之间产生矛盾,主要原因是为了争权夺宠,于是便彼此互相排挤,互相告发,甚至互相残杀。这一类事有些已经分见前面各章,这里只选择一些主要的事件说一说。前面已提到的,便不再赘。这里先从朱祁镇时的王振说起。
王振在朱祁镇即位之初,专权擅宠,势力极大,当时其他特务们对他十分嫉妒,曾写匿名书骂过他。
(正统)八年,内使张环、顾忠匿名写诽谤语,锦衣卫鞫之,得实。诏磔于市,仍令内官俱出观之,所诽谤者,王振也。磔之者,亦王振也。(281)
祁镇复辟之后,信任三个特务头子——曹吉祥、逯杲和门达,而这三人之间就矛盾重重。
逯杲之死,便是和曹吉祥有矛盾的结果,事实已详前节,至于他和门达的矛盾,则是因为他俩同在一个特务机关——锦衣卫工作。逯杲原来本是门达的部下,但后来他却更得到祁镇的信任,渐渐地便“势出达上”。“达怒,力逐之,杲旋复官,欲倾达,达惴惴不敢纵。”(282)后来反向逯杲俯首听命,直到逯杲被曹钦杀掉以后,门达才又得势。
门达二次得势后,又和掌锦衣卫事的袁彬发生矛盾。袁彬曾从祁镇陷也先,服侍左右。祁镇复辟后,极得宠爱。所以当门达势倾朝野的时候,他独不为之屈。门达恨之入骨,便“廉知彬妾父千户王钦诓人财,奏请下彬狱”(283)。幸祁镇尚念旧恩,告诉门达道:“任汝往治,但以活袁彬还我。”(284)所以,门达还不敢将他害死。
朱祁镇死后,儿子见深即位,从前在东宫侍奉他的宦官照例当重用,于是对老宦官便设法排挤。如:
(东宫内侍王纶)以例当柄用,骤骄肆,司礼太监牛玉恐其轧己……会大行就殓,纶衰服袭貂于外,上见而恶之。玉因数其过恶,劝上执下狱,又嗾人发其交通事……降内使,发南京闲住。(285)
稍后,太监汪直专权自恣,对其他特务也极尽排挤之能事。他首先排挤当时最有权力的司礼太监黄赐,那时巴结他的官员们还因此称赞他公正:
初内阁之论罢西厂也,(王)越遇大学士刘吉、刘翊于朝,显谓之曰:“汪直行事亦甚公。如黄赐专权纳赂,非直不能去。”(286)
后来成化十三年冬,南京镇守太监覃力朋射杀人,“会汪直刺事廉得之,以闻。明年,逮力朋,下狱论斩,竟以倖免,而上益谓‘直不私可倚任’云”(287)。又一次汪直“遣校尉缉事,言(李)震阴结守备太监覃包,私通货赂。帝怒,遣直赴南京,数包等罪,责降包孝陵司香”(288)。从这些事看来好像汪直也甚为公道,但事实上他的动机只是想博得主子信任及借此排斥异己而已。汪直这样排挤别人,但结果他自己仍是被另一个特务尚铭所排挤。尚铭原是汪直提拔起来的宦官,后来他提督东厂,就有点不大听汪直调动。于是,汪直便想倾陷他:
有盗夜越皇城入西内窃衣米者,时索之急,东厂校尉缉获之,太监尚铭以闻。上喜甚,厚赐赍。直闻而怒曰:“尚铭者,吾所引用之人耳,乃敢背吾,独擅其功。”思有以倾之。(289)
这样,尚铭自然有点恐慌,于是便设法刺探汪直阴事,来先发制人:
直初与王越甚昵,时或泄禁中语于越。后直主陈钺议用兵辽东,言官多以启衅劾钺,越方领都察院事,不能制也。而钺谮于直,谓皆越所嗾者,直怒而窘辱越,越乃挟前所泄语以抵之,直乃沮。寻二人意释,交如初。顾所泄语颇闻于人,铭悉廉得之,乘直监军在外,白于上,上始疑直。(290)
汪直从此便一蹶不振,而尚铭却起而代之,势力日盛,结果仍被朱见深谪斥。而见深晚年信任的太监梁芳在朱祐樘时被罢斥,又是宦官蒋琮拨弄的。(291)
朱厚照时特务极多,于是彼此之间的矛盾也更复杂,其中又以刘瑾为最,底下当专作一节叙述。此外如丘聚之于张永,江彬之于钱宁。张永是因为贪污被丘聚告发的:
(七年)司礼监太监张永既罢,仍旧理御用监事,托言欲有稽查,令库官吴纪等窃出银七千余两,舁入私宅,造作玩好诸物。御用监太监丘聚发其事,执纪等付镇抚司鞫问,具得情实以闻。永多方营救,仅调御用监闲住,纪等降调有差。(292)
江彬和钱宁都是在同一时期被朱厚照宠幸的特务,两人争宠倾轧,斗争得很激烈。最后江彬拨弄朱厚照南巡,有意叫钱宁去董理皇店之役,不让他从行。钱宁那时正勾通宸濠,于是“彬在道,尽白其通逆状。帝曰:‘黠奴,我固疑之。’乃羁之临清,驰收其妻子家属。帝还京,裸缚宁,籍其家……世宗即位,磔宁于市。”(293)
朱厚熜时,特务头子陆炳曾将司礼太监李彬倾轧至死:
嘉靖三十六年,掌锦衣卫事太保左都督陆炳劾奏提督内皇城八门兼掌刑司礼监太监李彬,侵盗帝真殿工所物料,及内府钱粮以数十万计,私役军丁造坟于黑山……宜寘之法。上命锦衣卫捕送镇抚司考讯……与其党杜泰、李庚、王恺等皆论斩,余发遣如律。(294)
朱翊钧时大特务冯保之败,也是由于他们同类相残。而冯保与朱翊钧之间也早就有矛盾存在,这原因是冯保欺翊钧年幼,过分钤束了他:
上初以慈宁及江陵故,待冯珰厚,而不堪钤束,屡有以折之。一日上御日讲毕,书大字赐辅臣等,冯珰侍侧,立稍倾欹。上遽以巨笔濡墨沉过饱,掷其所衣大红衫上,淋漓几满。冯珰震惧辟易,江陵亦变色失措。上徐书毕,起还内,时戊寅己卯间事。(295)
还有一次,冯保也过分使翊钧难堪:
今上……圣龄已长,偶被酒,令小阉唱以侑之,阉辞不能,上倚醉拔剑断其总角。群竖肤诉于冯保,保奏慈圣。次日召上诟诘甚苦,至有社稷为重之说。上涕泣谢过,为手诏克责以赐江陵。(296)而冯保却又借这事件来倾轧异己:
而珰保因得中其所仇孙海、客用,谓二人引诱。江陵条旨,俱谪净军,发南京种菜,亦可已矣。江陵复再疏推广保说。谓太监孙德秀、温泰、周海俱谄佞当斥,三人亦保之素嗛者,上不得已,允之。(297)
结果,冯保也就失败在这许多矛盾之中。
冯保失败,虽然是由于和朱翊钧有矛盾,但主要的还是由于和他有矛盾的特务拨弄成的。这特务是谁,有三种不同的说法,一说是张诚:
大珰冯保之败也,王弇州所纪谓出于张诚,此向来士大夫皆云然,不独弇州也。此一说也。(298)
《明史·张居正传》卷二一三中就采用了这一说法。另一说是张宏:
至乙酉年,麻城周二鲁宏禴疏论李顺衡植,谓李之参保,繇大珰张宏授意门下山人乐新炉,转授李使击保去。宏因得掌司礼监,李以此与张宏为刎颈交。李自云受皇上异眷,每于内廷呼李植为我儿,亦出张宏之力,此又一说也。(299)
周宏禴疏,《明史·李沂传》卷二三四也引用了。第三说是张鲸:
至戊子冬,东厂张鲸之败,阁部大臣以至南北科道,或公疏,或单疏,无一人不劾鲸者。科臣李沂受杖至惨毒,几死。时皆谓鲸阴佐翼坤宫郑贵妃,有立幼之谋,事关宗社,故一时朝士昌言锄去。真可谓公忠。乃闻一二大君子微不满此举,谓其中别有窍妙。当保盛时,群珰劫于积威,莫敢撄其锋。惟鲸为上所亲信,且有胆决,密与上定谋,决计除之,鲸以此受知,越次掌厂。既久用事,复将攘张诚位而据之。且诚本冯保余党,唯时在事大僚曾受冯保卵翼者,思为保复仇,且结张诚欢。故出全力攻之。言官不过逐影随波而已,此又一说也。(300)《明史·李沂传》中也有此说。但在冯保传中却又调停了一下,说是张鲸、张诚两人。并且说起初翊钧还有点怕冯保,要不是张鲸极力怂恿他,还不敢下手:
是时太后久归政,保失所倚,帝又积怒保。东宫旧阉张鲸、张诚乘间陈其过恶,请令闲住。帝犹畏之,曰:“若大伴上殿来,朕奈何?”鲸曰:“既有旨,安敢复入。”乃从之。(301)
而据沈德符亲自听到的当时宦官所说,则是张鲸:
三种议论俱有根据,然宫府事秘,莫知谁属。近见一大珰所述,则云冯保一案,实出张鲸手,而鲸为张宏名下宫人,宏知其谋,曾密止之,则后一说似确。且鲸掌东厂旨下之日,李顺衡即于是日上参保之疏,不逾时刻,则或有承望,亦未可知。大抵权珰盘踞深固,非同类相戕,必难芟剪。如宪宗朝汪直,则尚铭挤之;武宗朝刘瑾,则张永殪之。外廷儒臣,安能与鱼、程、仇、田争胜负也。(302)
《明史·张鲸传》说法与此完全相同,传云:
张鲸新城人,太监张宏名下也。……冯保用事,鲸害其宠,为帝画策害保。宏谓鲸曰:“冯公前辈,且有骨力,不宜去之。”鲸不听。既谮逐保,宏遂代保掌司礼监,而鲸掌东厂。
照这样看来,恐怕主要的还是张鲸。但不管是谁,如若不是同类相残,冯保大概一下子还不会失败。
朱翊钧末年派出的矿税太监彼此间也常有矛盾冲突。如陈增之与马堂:
命增兼徵山东店税,与临清税监马堂相争。帝为和解。(303)
又如广东税监李凤与珠池监李敬也时常冲突。(304)
魏忠贤在明代所有特务中是权势最大的一个,但在朱由校初年,他势力还并没有形成。那时司礼太监王安当权,王安是一个比较正派的宦官。当朱常洛死时,西宫李选侍和魏忠贤(那时他还叫李进忠)计划挟皇太子以自重,盘踞乾清宫不出。王安知道这事,便告诉了杨涟。涟同大学士刘一璟入宫哭临,王安便设计抱皇太子出,择日即位。李选侍结果迁出乾清宫,这事已详于第二章。朱由校从此便很宠幸王安,言无不纳。但这样却和魏忠贤结下了仇恨,忠贤便和客氏勾结,设法排挤。朱由校命令王安任司礼监掌印,王安照例辞谢,客氏便怂恿由校允许了他。于是,便更进一步要谋杀他了。
(客氏)与忠贤谋杀之。忠贤犹豫未忍,客氏曰:“尔与我孰若西李,而欲遗患耶?”忠贤意乃决,嗾给事中霍维华论安,降充南海子净军,而以刘朝为南海子提督,使杀安。刘朝者,李选侍私阉,故以移宫盗库下狱宥出者。既至,绝安食,安取篱落中芦菔啖之,三日犹不死,乃扑杀之。(305)
王安死后,又“尽斥安名下诸阉”(306),于是忠贤势力便一天天壮大起来,开始大的屠杀了。
但这个刘朝后来和魏忠贤彼此之间也发生了矛盾,由于这矛盾,倒还停止了一件扰民的事:
刘朝典内操,遂谋行边。廷臣微闻之,莫敢言。……会朝与进忠(魏忠贤)有隙,事亦中寝。(307)
从王安这次事件中,还可以附带地提到另一件事,便是明代特务中也还有极少数的也有点良心的人,但这些人往往被其他特务排挤陷害,如这里所说的王安以及下节要提到的王岳等人,其他的也还有几个,如朱见深时的陈准:
成化末年,宦者尚铭坐东厂,陈准继之,甚简靖,令刺事官校曰:“反逆妖言则缉,余有司存,非汝辈事也。”坐厂数月,都城内外安之。权竖以为失职,百计媒孽,准自知不免,一夕缢死。(308)
又如朱祐樘时的何鼎,《明史·何鼎传》卷三○四称:
何鼎,余杭人,一名文鼎,性忠直,弘治初为长随,上疏请革传奉官,为侪辈所忌。
后来因弹劾外戚张鹤龄,触怒了祐樘妻子张氏,使太监李广将他活活打死。此外,还有朱载垕时的李芳:
(隆庆二年十一月)杖内官监李芳。芳以持正,待上于藩邸,即位,信任之。已,奏革上林苑监,增设皂隶;减光禄岁增米盐,及工部物料,以是为同类所嫉。而是时中官滕祥等,方争饰奇伎**巧以悦上意,又导上为长夜饮,芳切谏,上不悦。祥等因媒孽之,上大怒,勒令闲住。至是复命杖芳八十……系狱,三年始得释。仍罚充南京净军。(309)
又如朱由校时锦衣卫的吴孟明:
(吴)孟明,袭锦衣千户,佐许显纯理北司刑。天启初,谳中书汪文言,颇为之左右。显纯怒,诬孟明藏匿亡命。下本司拷讯,削籍归。(310)
好人不会去做宦官特务,而宦官特务中极少数的比较有良心的又被排挤以去或是陷害致死。结果,剩下来的自然都是些万恶的坏蛋了。
刘瑾之死
刘瑾之死,便是死在他和其他特务们矛盾冲突之中的。
刘瑾在当时和其他特务矛盾冲突最多,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其他特务嫉妒他,另一方面呢,也是因为他太专横,对其他特务控制压抑得太厉害了。如上面所说他拨弄朱厚照创立内行厂,专门刺探特务阴事,这自然会引起其他特务们的极大的愤恨来。
刘瑾刚一抓得政权,第一件事便是倾陷旧日的有点权力的特务。首先一批是王岳、范亨、徐智三人。
王岳是当时的司礼太监,为人比较耿直。素恨刘瑾奸诈,当厚照即位之初,刘健、谢迁弹劾刘瑾的时候,王岳等三人便在厚照面前帮刘健说话。刘瑾知道后,便“大惧,夜率(马)永成等伏帝前环泣。帝心动,瑾因曰:‘害奴等者王岳,岳结阁臣欲制上出入,故先去所忌耳。且鹰犬何损万几,若司礼监得人,左班官安敢如是?’帝大怒,立命瑾掌司礼监,永成掌东厂,(谷)大用掌西厂,而夜收岳及亨、智充南京净军”(311)。刘瑾既入司礼,便又派人“追杀岳亨于途,捶智折臂”。
王岳、范亨既死,不到两年,刘瑾又将旧日特务李荣、黄伟倾轧出去,事情的起因还是特务之间的矛盾。大概刘瑾在当时专横过甚,一班宦官特务敢怒而不敢言,便散发匿名帖子咒骂刘瑾:
正德三年六月中,早朝,拜伏既起,御史阶上有无名揭帖一本,皆言刘瑾事。上命锦衣卫查。既而刘瑾传旨:令百官奉天门下跪候发落,辰刻,命堂上官起出。巳刻,刘瑾立门东,翰林院官就东跪诉:“内监事待翰林官素厚,岂肯如此。”瑾令起出。御史宁杲诉于瑾曰:“御史等官素知法度,岂敢如此,此乃新进士所为。”瑾曰:“新进士与他有何相干?尔每把朝廷事件件坏了,略加处置,就都怨恨。太祖法度,尔每个曾见,岂不闻知?”瑾令百官皆起,照旧站立,看有揭帖处是何官。太监黄公伟曰:“凡朝四品以上,各照班次,以下皆杂立,丢帖之人,岂肯复立于此处,亏了人!”瑾令复跪,又点武士,令各官家搜稿。黄公又曰:“他干此事,虽妻子亦不得知,岂肯留稿。”瑾已之。此事若非黄公,不惟扰害,不知搜出何等无端事件,为祸不浅。时天暑日烈,通无片云微风,僵者数人,命拽出。黄公忿曰:“你帖子说的都为国为民事,挺身出来。死了也是好男子,枉累别人。”瑾怒曰:“在外匿名帖子尚该死罪,御前如此,是何为国为民好男子,如何不明白具奏。”皆入。留太监李公荣监之,李曰:“你们倒一倒。”众内使掷下冰瓜甚多,李曰:“你们取食之。”瑾出,李曰:“你们都跪着,来了!来了!”瑾见甚怒,复入。既而传出李公私宅闲住,黄公南京闲住。(312)
经过这两次倾轧,旧日宦官特务已经被他排挤得差不多了。于是他便转换方向来排挤和他同时进用的“新贵”特务来:
初,与瑾同为八虎者,当瑾专政时,有所请多不应,(马)永成、(谷)大用等皆怨瑾。又欲逐(张)永,永以谲免。(313)
事实的例子是:
逆瑾性极贪残而假窃大义,沮抑同列。马永成欲升百户邵琪,已得旨。瑾力拒以为不可。争于上前。谷大用得镇守临清太监言,传旨于临清开设皇店。瑾急捕其献计者,置于法。东厂太监丘聚忤瑾意,瑾密奏聚交通外臣,调南京。(314)
至于张永则比较聪明一点,而且势力也较大,竟在朱厚照前和刘瑾打了起来:
五年春,瑾忌太监张永不甚下己,伺间僭于上,调永留都。奏既可,即逐永出就道,榜诸禁门,勿令永复入。永知,径趋诣上前,诉己无罪,为瑾所构陷。上召瑾至诘之,语不合,永即于上前拳殴瑾。谷大用等解之,永得不行。(315)
从这以后,刘瑾和张永便结下了深仇。正德五年四月安化王寘鐇造反,厚照命张永和右都御史杨一清前往讨伐。一路上张永屡次向一清大骂刘瑾,要上章奏劾。据一清自己记载说:
总督张公尝语及地方事,辄斥瑾曰:“天下事被伊坏得如此!”时瑾焰方烈,张公与予初倾盖,又左右多瑾腹心爪牙,予默不敢应。时贵近家人随征者数十,张公每名给银百两……瑾侄男刘奎等二人复至,独不赏,曰:“不愁伊无有也。”予曰:“彼亦参随之数,难分彼此,若谓其有,将听其取受耶!”乃笑而与之。又欲将瑾盘粮招商诸事有所论列,予恐嫌隙遂成,密告之曰:“二公皆帷幄腹心重臣,公今在外,宜存形迹,不宜轻起衅端。”张公厉声曰:“先生不知,吾何畏彼哉!”予曰:“固然,彼方在帝左右,有言能保其必达乎?且扶苏父子之亲,蒙恬之有功,卒隳赵高之手,不可不虑也。”张公首肯久之。后乃知瑾亦颇闻张言,将谋不利,幸其归速,不及有所为。(316)
这次张永幸而听了杨一清的话,没有造次,否则不但害不了刘瑾,反而将为刘瑾所害。但杨一清却看准了他俩之间的矛盾。寘鐇平定后,便想借张永以除刘瑾了。他向张永献计,要赶紧回京献俘,当着厚照的面劾奏刘瑾,如若厚照不允许,便以死力争。于是张永大喜,便照计行事:
永捷疏至,将以八月十五日献俘,瑾使缓其期。永虑有变,遂先期入,献俘毕,帝置酒劳永,瑾等皆侍。及夜,瑾退,永出寘鐇檄,(按:寘鐇反时,以讨瑾为名,檄中历数瑾罪,瑾匿不以闻。)因奏瑾不法十七事。帝已被酒,俯首曰:“瑾负我。”永曰:“此不可缓。”永成等亦助之。(317)
于是张永、马永成就趁着厚照酒醉,极力怂恿厚照亲自动手去抓刘瑾,其经过情形颇为紧张:
上意遂决,令长随四人往执之,上随其后。时夜且半,瑾宿于内直房,闻喧声,曰:“谁也?”应曰:“有旨。”瑾遂披青蟒衣以出,长随缚之。乃夜启东华门,系于菜厂。复分遣官校封瑾内外私第……明日晨朝后,外人始微知之,犹莫敢显言者。上出永奏示内阁,遂……降瑾奉御,令凤阳闲住……是时事猝从中发,逻卒飞骑交络于道,黄纸墨索,惊骇见闻,衣冠失度,府寺闾巷,喧嚣如沸,浃日乃定。(318)
这时朱厚照还无意杀他,就是张永也并不一定非要将他弄死不可。后来看见厚照还又赐他故衣百件,这才恐慌起来:
正德庚午朔,瑾既缚,有旨降南京奉御。长沙(李东阳)谓诸大珰曰:“如此,彼若复用,肆毒当益甚,奈何?”太监张永曰:“有我辈在无虑。”已而瑾上白帖,言:“奴缚时,封奴帑,奴赤身无一衣,乞与一二敝衣盖体。”康陵(朱厚照)见瑾帖怜之,令与瑾故衣百件。永等始惧。(319)
于是便定计必将刘瑾处死,就撺弄厚照亲自去调抄刘瑾家赀,因为这样可以让厚照亲眼看到刘瑾谋反的证据:
帝亲籍其家,得伪玺一,穿宫牌五百及衣甲、弓、弩、衮衣、玉带诸违禁物。又所常持扇,内藏利匕首二。始大怒曰:“奴果反。”趣付狱。(320)
说刘瑾打算谋反,倒也不假,除了这些伪玺等证据而外,还有事实:
术士俞日明、俞伦、俞子仁辈尝出入瑾家,以瑾侄孙二汉者当大贵,瑾遂有不轨之谋。凡四方灾异及天象有变,瑾俱禁令勿奏。兵仗局太监孙和尝私以衣甲遗瑾,镇守两广太监蔡昭、潘午为造弓弩,瑾皆私贮之。又造伪玺,藏刀扇中,出入宫殿。(321)刘瑾下狱后,便押到午门外问讯,那时满朝官员差不多全向他低头下跪过,现在却坐在上面来审问他,胆子一时竟壮不起来,闹出了许多笑话:
鞫瑾于午门外,刑部尚书刘璟畏瑾,噤不能出一语。诸公卿旁列,亦稍稍退却。独驸马蔡震折斥之。(瑾)仰曰:“若何人,忘我德。”震厉声曰:“震国戚,何赖于汝?”呼官校前拷掠之。是日微震。几不能成狱。(322)
当时有个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曾亲见会审刘瑾的情形,后来记了下来,说刘瑾当时曾挨了一顿毒打,打的情形记得颇为详细:
是日,拿瑾才定,不知何官传言,上御门拿瑾向前,拿到午门御道东,跪。其东边之门半开半掩,不见闻人声影。……及奉章宣讫,锦衣卫掌卫事指挥刘璋出班跪奏请旨打多少,亦不闻传语。须臾即起,云有旨:打四十。当直官校齐声答应讫。有一官大声云,打四十摆着棍,五棍一换打。每一宣言则各官校齐声答应如前,响振殿廷。刘瑾则跣剥反接,二当驾官揪其脑发,一棍插背挺立。复有一阔皮条套其两膝,扣一棍压定。用棍打其前腿,名曰“拦马”。五棍毕,一官叫换棍,邀喝答应一一如前。打四十后方问。瑾垂头片时,无语。少顷,则张目四顾云:“满朝大小官员都是我起用的。”只蔡驸马开口:“朝廷用人,如何是你起用的,掌嘴。”掌讫十下。多是蔡驸马发问,瑾如何造甲,造穿宫牌,造御宝,俱不招伏。有一官诘问,见今朝廷御门奏请出来。盖瑾拿,朝廷即籍其家,违禁之物已收在官,瑾始无辞,招说俱有俱有。乃疏其缚画字,予与日升揉其手良久,仅能扶笔,略成一十字。一官跪奏,画招了。叩头而退。(323)
狱具以后,自然是要处死,刘瑾这次却是死得很惨,凌迟三天,而且剉尸,画影图形,榜示天下。当时张文麟又是监斩官之一,将凌迟情形也详细记了下来:
数日后,早朝毕,奉旨,刘瑾凌迟三日,剉尸枭首,仍画影图形,榜示天下。刘二汉一体处斩。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尚书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邀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皆从此出。至晚押瑾至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数刻,瑾尚能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则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324)
这就是主子对付特务头子的最后办法,这就是特务头子的下场。做特务的人看了这一段,也该好好地深思猛省一番了。
(1) 《明通鉴》卷二十二。
(2) 《明通鉴》卷二十三。
(3)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4) 《守溪笔记》。
(5) 《明通鉴》卷二十四。
(6)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7)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8) 《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阁臣赐蟒之始]。
(9) 《明通鉴》卷二十二。
(10)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11) 《弇山堂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12) 《通明鉴》卷二十八。
(13) 《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
(14) 《明史·刘瑾传》卷三○四。
(15) 《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三。
(16) 陈沂:《畜德录》。
(17) 《四友斋丛说》卷八,史四。
(18) 《明史记事本末》卷四十三。
(19) 《明史·黄珂传》卷一八五。
(20) 《明史·许天锡传》卷一八八。
(21) 《明史·许天锡传》卷一八八。
(22) 《明史·叶钊传》卷一八九。
(23)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六》卷九十五。
(24)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25)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26)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27) 《继世纪闻》卷二。
(28)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29)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30)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31)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32)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八》卷九十七。
(33)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十》卷九十九。
(34)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35)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六》。
(36) 《明通鉴》卷五十。
(37) 《明通鉴》卷五十一。
(38) 《明史·安磐传》卷一九二。
(39) 《明史·杨慎传》卷一九二。
(40) 《明史·顾济传》卷二○八。
(41) 《明史·彭汝实传》卷二○八。
(42) 《万历野获编》卷一,[武宗托名]。
(43) 《明史·江彬传》卷三○七。
(44) 《明史·蒋瑶传》卷一九四。
(45) 《明史·张曰韬传》卷一九二。
(46) 《明史·张文明传》卷一八八。
(47) 郑晓:《今言》卷二。
(48) 《明史·钱宁传》卷三○七。
(49) 《明通鉴》卷四十六。
(50) 《涌潼小品》卷十二。
(51) 《明通鉴》卷四十七。
(52) 《明史·雒于仁传》卷二三四。
(53) 《明史·邹应龙传》卷二一○。
(54)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十一》卷一○○。
(55)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十一》卷一○○。
(56) 秦兰徵《天启宫词》谓客氏初与兵仗局掌印王国臣相通,而忠贤与国臣结盟为弟兄,潜通客氏。但《明史》魏传及蒋之翘《天启宫词》均谓与魏朝通,兹据之。
(57) 蒋之翘:《天启宫词》。此事秦兰徵《天启宫词》作王国臣,并云忠贤据客氏后,寻缢杀国臣。
(58) 秦兰徵:《天启宫词》。
(59) 秦兰徵:《天启宫词》。
(60) 《先拨志始》卷下。
(61) 参见《明史·魏忠贤传》卷三○五;《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一。
(62) 《三朝野记》卷三。
(63) 秦兰徵:《天启宫词》。
(64) 吕毖:《明朝小史》。
(65) 《明史·魏忠贤传》卷三○五。
(66) 《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一。
(67) 秦兰徵:《天启宫词》。
(68) 见《东培山民》一;《澄研斋笔记》卷一。
(69) 《明史·胡献传》卷一八○。
(70) 《明通鉴》卷六十六。
(71) 《明通鉴》卷七十五。
(72) 《明史·汤兆京传》卷二三六。
(73) 《明史·徐大相传》卷二三四。
(74) 《明史·黄尊素传》卷二四五。
(75)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三》卷九十二。
(76) 《病逸漫记》。
(77)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三》卷九十二。
(78) 《二申野录》卷七。
(79)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十一》卷一○○。
(80) 《万历野获编》卷一,[召对]。
(81) 《三朝野记》卷三。
(82) 《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主婿遭辱]。
(83) 《万历野获编》卷五,[驸马受制]。
(84) 《明史·杨鹤传》卷二六○作“彭进朝”。
(85) 《明史·杨鹤传》卷二六○作“冉兴让”。
(86) 《明史·钟羽正传》卷二四一。
(87) 《明通鉴》卷三十四。
(88)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十》卷九十九。
(89) 《明史·彭韶传》卷一八三。
(90)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十一》卷一○○。
(91) 《明史·舒化传》卷二二○。
(92) 《明史·孙玮传》卷二四一。
(93) 《明史·李献可传》卷二三三。
(94) 《明史·孙丕扬传》卷二二四。
(95) 《明史·林聪传》卷一七七。
(96)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97)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98) 《明史·欧阳铎传》卷二○三。
(99)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七》卷九十六。
(100) 《明史·林俊传》卷一九四。
(101) 《明史·刘世扬传》卷二○六。
(102)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103) 《明史·庞泮传》卷一八○。
(104)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105) 《明通鉴》卷二十三。
(106) 《明史·彭程传》卷一八○。
(107) 《明史·王世贞传》卷二八七。
(108) 《明史·李沂传》卷二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