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以下诸帝把家族的财富比国家的富强看得更重要,努力积聚,为纵情享乐计。但是国家的财政有定额的支配,皇帝只能夺取一部分过来,为着内库的充积计不能不另外想法去收敛财货,除了可以公开的进奉献纳及临时的征发如大工大婚的费用外,皇帝也收受贿赂、捐款,更不时地想法加罪臣下,目的是为籍没他们的财产,例如万历初年张居正、冯保的得罪,张鲸的因献财免罪,天启时代的追赃。
皇帝聚敛财货的爪牙是太监,太监代表着皇帝剥削民众和官吏,在刘瑾用事的时候,“凡入觐出使官皆有厚献”。有许多官吏因为不能照规定的数额进贿,甚至自杀。魏忠贤用事的时候,朝中宰执卿二都甘愿做他的义子干儿,有“五虎”“五彪”“十狗”“四十孙”之目。自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以后,到处派税使矿监,“大珰大监,纵横驿骚,吸髓饮血,以供进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萧然,生灵涂炭矣”。这一些皇帝代表的作恶情形,如《明史·陈增梁永传》所记:“大作奸弊,称奉密旨搜金宝。募人告密,诬大商巨室藏违禁物,所破产什倾家。杀人莫敢问。”陈奉在荆州,恣行威虐,每托巡历,鞭笞官吏,剽劫行旅。其党至人民家,**妇女,或掠入税监署中。马堂在临清,诸亡命从者数百人,白昼手银铛夺人产,抗者辄以违禁罪之。中人之家,破者大半。梁永在陕西尽发历代陵寝,搜摸金玉,旁行劫掠,所至邑令皆逃。税额外增耗数倍。二十年中所遣内官到处苛削百姓,引起民变,毒遍天下。这种情形,皇帝不是不知道,但是他却故意放纵,来收受他的代表所剥削的十分之一的残沥。《明史》说:“神宗宠爱诸税监,自大学士赵志皋、沈一贯而下,廷臣谏者不下百余疏,悉寝不报,而诸税监有所纠劾,朝上夕下,辄加重谴,以故诸税监益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