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到,锦衣卫和东、西厂,明人合称为厂卫。锦衣卫是内廷的侦察机关,东、西厂则由宦官提督,最为皇帝所亲信,即锦衣卫也在其侦察之下。
锦衣卫初设于明太祖时,是皇帝的私人卫队。其下有镇抚司,专治刑狱,可以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审判手续。锦衣卫的主要职务是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专替皇帝侦察不忠于帝室者和叛逆者,其权力在外廷法司之上。洪武二十年(1387年)曾一度取消锦衣卫的典诏狱权。到了成祖由庶子篡逆得位,自知人心不附,并且内外大臣都是建文帝的旧臣,深恐建文帝未死,诸臣或有复辟的企图,于是重复锦衣卫的侦察和典诏狱权,使之秘密活动,以为钳制臣民之计。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一个最高侦察机关叫东厂,因为在起兵时很得了建文帝左右宦官的力量,深信宦官的忠心,便以宦官提督东厂,付以“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的职权。以后虽时革时复,名称也有时更换(如西厂、外厂、内行厂之类),但其职权及地位则愈重愈高,甚至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和任意刑讯处死的权力。
靖难兵起时,宦官狗儿、郑和等以军功得幸。成祖即位后遂加委任,有派作使臣的,如永乐元年(1403年)遣内官李兴出使暹罗,马彬出使爪哇诸国;永乐三年(1405年)遣太监郑和出使西洋。有派作大将的,如永乐三年(1405年)遣中官山寿率兵出云州觇敌。又因各地镇守大将多为建文帝旧臣,特派宦官出镇和监军,使之伺察。永乐元年(1403年)命内臣出镇及监京营军,出镇的如马靖镇甘肃,马骐镇交趾,监军的如王安之监都督谭青军。由是司法权和兵权都逐渐落在宦官手中。宣德以后,人主多不亲政事,不和阁臣见面,甚至深居宫内,从不上朝,国家政务多交司礼监太监批答,内阁的权力也渐渐转到司礼监去了。在外则各地镇守太监成为地方的最高监察者,干预政务,骚扰地方,积重难返,形成一种畸形的阉人政治。英宗时的王振、曹吉祥,宪宗时的汪直、梁芳,武宗时的刘瑾,神宗时的陈增、高淮,熹宗时的魏忠贤,思宗时的曹化淳、高起潜,莫不窃弄政柄,祸国殃民,举凡军事、外交、内政、财政、司法,一切国家大政,都由宦官主持,甚至阁臣之用黜,都以宦官的好恶为定。他们只图私人生活的享乐,极力搜括掊敛,榨取民众的血汗,诱导皇帝穷奢极欲,大兴土木祷祠。对外则好大喜功,生衅外族。驯至民穷财尽,叛乱四起。外廷的士大夫与之相抗的都被诛杀放逐,由此朝廷分为两派,一派附和宦官,希图富贵,甘为鹰犬。一派则极力攻击宦官,欲将权力夺回内阁,建设清明的政治。明代除开例外的几个时期以外(如孝宗及世宗时),阉人和士人两派势力互为消长,此仆彼兴,循环报复,一直闹到亡国。
锦衣卫,东、西厂和前面讲过的廷杖制原都是为镇压反动势力,排除异己分子,故意造成恐怖空气,使臣民慑于**威,不敢反侧的临时设施。果然,这一套祖制,使大小臣民都惴惴苟延,不知命在何日。太祖时朝官得生还田里,便为大幸。皇帝威权,由之达于极点。这三位一体的恐怖制度使专制政体的虐焰高到无可再高,列朝的君主也明知这制度的残酷不合理,但是第一为着维持个人的威权,第二因为这是祖制,所以因仍不旨废止。英宗以后的君主多高拱深宫,宦官用事,更利用这制度来树威擅权,排斥反对党,虽然经过无数次士大夫的请求废止和抗议,终归无效。一直到亡国,才自然消灭,竟和明运相终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