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东西厂:明代的宦官专权朱元璋严禁宦官干政(1 / 1)

历史的教训使朱元璋深切地明白宦官和外戚对于政治的祸害。他以为汉朝唐朝的祸乱都是宦官作的孽。这种人在宫廷里是少不了的,只能作奴隶使唤,洒扫奔走,人数不可过多,也不可用作耳目心腹;作耳目,耳目坏,作心腹,心腹病。对付的办法,要使之守法,守法自然不会做坏事;不要让他们有功劳,一有功劳就难于管束了。立下规矩,凡是内臣都不许读书识字。又铸铁牌立在宫门,上面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又规定内臣不许兼外朝的文武官衔,不许穿外朝官员的服装;作内廷官不能过四品,每月领一石米,穿衣吃饭官家管。并且,外朝各衙门不许和内官监有公文往来。

这几条规定招招针对着历史上所曾发生的弊端,使内侍名副其实地做宫廷的仆役。对外戚干政的对策,是不许后妃干政,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即命儒臣修女诫,纂集古代贤德妇女和后妃的故事,刊刻成书,来教育宫人,要她们学样。又立下规程,皇后只能管宫中嫔妇的事,宫门之外不得干预。宫人不许和外间通信,犯者处死,以断绝外朝和内廷的来往以至通信,使之和政治隔离。外朝臣僚命妇按例于每月初一十五朝见皇后,其他时间,没有特殊缘由,不许进宫。皇帝不接见外朝命妇,皇族婚姻选配良家子女,有私进女口的不许接受。元璋的母族和妻族都绝后,没有外家,后代帝王也都遵守祖训,后妃必选自民家。外戚只是高爵厚禄,做大地主,住大房子,绝对不许预闻政事。在洪武一朝三十多年中,内臣小心守法,宫廷和外朝隔绝,和前代相比,算是家法最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