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监察机关弹劾百官(1 / 1)

由于历史包袱的继承,皇权的逐步提高,隋唐以来的官僚机构,以巩固皇权为目的的三省制度——中书省出命令,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主施行——中书官和皇帝最亲近,接触机会最多,权也最重。宋代后期,门下省不能执行审核诏令的任务,尚书省官只能平决庶务,不能与闻国政,三省事实上只是一省当权。到元代索性取消门下省,把尚书省的官属六部也归并到中书,成为一省执政的局面。地方则分设行中书省,总揽军民大政。其下有路、府、州、县,管理军民。

三省制的形成有它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就这制度本身而论,把政权分作三份,一个专管决策,一个负责执行,而又另有一个纠核的机构,驳正违误,防止皇权的滥用和官僚的缺失,对巩固皇权,维持现状的意义上说,是很有用的。可是,在事实上,官僚政治本身破坏了瘫痪了这个官僚机构,皇权和相权的冲突,更有目的地摧毁了这个官僚机构。

官僚政治特征之一是做官不做事,重床叠屋,衙门愈多,事情愈办不好,拿薪水的官僚愈多,负责做事的人愈少。例如从唐以来,往往因事设官:尚书省原有户部,专管户口财政,在国计困难时,政府要张罗财帛,供应军需,大张旗鼓,特设盐铁使、户部使、租庸使、国计使等官,由宰相或大臣兼任,意思是要提高搜括的效率,可是这样一来,户部位低权轻,职守都为诸使所夺,便变成闲曹了。兵部专管军政,从五代设了枢密使以后,兵部又无事可做了。礼部专掌礼仪,宋代却又另有礼院。几套性质相同的衙门,新创的抢了旧衙门的职司,本衙门的官照例做和本衙门不相干的事,或者索性不做事。千头万绪,名实不符,十个官僚有九个不知道自己的职司。冗官日多,要官更多,行政效率也就日益低落。到元代又添上蒙古的部族政治机构,衙门越发多,越发庞大,混乱复杂,臃肿不灵,瘫痪的病象在显露了。

而且就官僚的服务名义说,也有官、职、差遣之分。官是表明等级、分别薪俸的标识,职以待文学侍从之臣,只有差遣是“治内外之事”的。皇家的赏功酬庸,又有阶、勋、爵、食邑、功臣号等名目。以差遣而论,又有行、守、试、判、知、权知、权发遣的不同。其实除差遣以外,其他都是不大相干的。皇权和相权的矛盾:例如宋太宗讨厌中书的政权太重,分中书吏房置审官院,刑房置审刑院。为了分权而添置衙门,其实是夺相权归之于皇帝。皇帝的诏令照规矩是必须经过中书门下,才算合法,所谓“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之敕?”用意是防止皇权的滥用。但是,这规矩只是官僚集团的规矩,官僚的任免生杀之权在皇帝,升沉荣辱甚至诛废的利害超过了制度的坚持,私人的利害超过了集团的利害。唐武后以来的墨敕斜封(手令),也就破坏了这个官僚制度,摧杀了相权,走上了独裁的道路。

朱元璋继承历代皇权走向独裁的趋势,对官僚机构大加改革,使之更得心应手,为皇家服务。

元代的行中书省是从中书省分出去的,职权太重,到后期鞭长莫及,几乎没法子控制了。朱元璋要造成绝对的中央集权,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区的政令。布政使是朝廷派驻地方的代表、使臣,禀承朝廷,宣扬政令。全国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1382年)增置云南布政使司。布政使司的分区,大体上继承元朝的行省,布政使的职权却只掌民政财政,和元朝行中书省的无所不统,轻重大不相同了。而且就地位论,行省是以都省的机构分设于地方,布政使则是朝廷派驻的使臣,前者是中央分权于地方,后者是地方集权于中央,意义也完全不同。此外,地方掌管司法行政的另有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按察使,主管一区刑名按察之事。布按二司和掌军政的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是朝廷派遣到地方的三个特派员衙门。民政、司法、军政三种治权分别独立,直接由朝廷指挥,为的是便于控制,便于统治。布政司之下,真正的地方政府分两级,第一级是府,长官为知府;有直隶州,即直隶于布政使司的州,长官是知州。第二级是县,长官是知县;有州,长官是知州。州县是直接临民的政治单位。

监察机关原来是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改为都察院,长官是左右都御史,下有监察御史一百十人,分掌十二道(按照布政使司政区分道,后增为十三道)。职权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百官猥茸贪污舞弊,学术不正,和变乱祖宗制度的,都可随时举发弹劾。这衙门的官被皇帝看作是耳目,替皇帝听,替皇帝看,有对皇权不利的随时报告。也被皇帝看作是鹰犬,替皇帝追踪、搏击一切不忠于皇帝的官民,是替皇帝监视官僚的衙门,是替皇帝检举反动思想、保持传统纲纪的衙门。监察御史在朝监视各个不同的官僚机构,派到地方的,有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监、茶马、监军等职务,就中巡按御史算是代皇帝巡狩,按临所部,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是最威武的一个差使。

行政军事监察三种治权分别独立,由皇帝亲身总其成。官吏内外互用,其地位以品级规定。从九品到正一品,九品十八级,官和品一致,升迁调用都有一定的法度。百官分治,个别对皇帝负责。系统分明,职权清楚,法令详密,组织严紧。而在整套统治机构中,互相钳制,以监察官来监视一切臣僚,以特务组织来镇压威制一切官民。都督府管军不管民,六部管民不管军。大将在平时不指挥军队,动员复员之权属于兵部,供给粮秣的是户部,供给武器的是工部,决定战略的是皇帝。六部分别负责,决定政策的是皇帝。在过去,政事由三省分别处理,取决于皇帝,皇帝是帝国的首领。在这新统治机构下,六部府院直接隶属于皇帝,皇帝不但是帝国的首领,而且是这统治机构的负责人和执行人;历史上的君权和相权到此合一了,皇帝兼理宰相的职务,皇权由之达于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