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1 / 1)

哈登·钱伯斯。今天早上有人告诉我哈登·钱伯斯死了,我说:“可怜的家伙,真是遗憾。”但我立刻意识到,我这么说只是在遵照一种愚蠢的惯例。对于哈登·钱伯斯自己而言,他这一生过得相当成功。他过得很开心。他这辈子已经结束了,除非他那快活的心灵能找到新的哲思,否则,对于他这种脾气的人来说,就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了。他死于一个幸福的时刻。如果人们能记住他,那一定不是因为他演的戏剧,而是因为他的那句话——“the long arm of coincidence(无巧不成书)”。只要英语这种语言还在,他这句话就不会消失。他是个小个子男人,在他整洁的衣服下裹着一尊干瘪的身体,就像一片枯叶。他就像枯叶一样,常常会飘到那些他常去的地方,在那里逗留,却不及安定下来,就又漫无目的地飘走了。他似乎没有什么物质上的依恋。他来了又走,没有任何企图,仿佛他是一个完全无关紧要的人物,听从于命运的安排。乍一看,他像个年轻人,但很快你就能看出他实际上已经老了,相当老了;他的眼睛在休息时是耷拉着的,只有通过意志力才能显得有神一点儿;他的脸异乎寻常地光滑,仿佛是用雪花膏按摩和滋养出来的;他看起来像一个被埋了很久又被挖出来的人。这使你觉得他比实际年龄大得多。他从不告诉我他的年龄。他最要紧的事情就是要保持青春,他对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从来都没有看重过。他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这一点比戏剧带给他的任何东西都重要。他有一件风流韵事是最出名的,他一直到死都为这件事带来的名气而高兴。他喜欢假装自己一直在跟哪个女人相好,会含沙射影地暗示一下,通过说话留一半、扬扬眉毛、眨眨眼、耸耸肩、挥挥手来告诉你,他仍然在追求他的情色事业。他从俱乐部里出来,身穿对他来说有些太年轻了的衣服,打扮得很是光鲜,表面上像是去赴一场约会,但你会隐约感觉他事实上是要去索霍区某个餐馆的后屋里吃饭而已,在那里他不会被任何认识的人看到。自从他写了剧本以后,我想他一定算得上一个文人了,但是很少有哪个文人不关心文学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曾读过书——当然他从来都没有提起过哪本书。他唯一感兴趣的艺术形式似乎是音乐。他并不十分在意他的剧本,但当他最好的剧本《眼泪的暴政》被当作奥斯卡·王尔德的作品时,他十分恼火。就我个人而言,我无法想象竟然有这么多人会把它搞错。如果一个人稍微有些幽默感的话,就不可能会搞错。奥斯卡·王尔德的对话简洁而尖锐,他的幽默很有修养,彬彬有礼,而《眼泪的暴政》中的对话松松垮垮,恰当但不精彩,没有发人深省的警句。这种幽默就像酒吧一样俗套,而不似沙龙般高雅。它的趣味在于它的应时应景,而不在于任何语言的独创性。它具有哈登·钱伯斯特有的特点。他是一个喜欢交际的家伙,当我想要为他总结出一个典型印象时,脑子里出现的画面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小个子男人泡在酒吧里,遇到谁都能和人家攀谈起来,他跟别人聊着女人、马,或者聊着科文加登上演的歌剧,但他又给人一种感觉——他似乎在等待着某个随时会从门口走进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