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手给我讲了阿凡斯的故事。他最初在夏威夷当苦力,后来当了厨师,买了地,雇了中国劳工,变得富有起来。他娶了一个葡萄牙的欧亚混血女人,生了好多小孩儿。他的孩子们是按照美国式的教育养大的,他觉得自己在家里格格不入,像个陌生人一样。他对西方文明深恶痛绝。他很想念自己年轻时的中国妻子,那时他们一起住在一个海港城市,他很怀念那时的生活。有一天,他把家人叫到一起,告诉他们自己要离开,从此他便神秘消失了。
其实这条是可以写一个故事的,但我没有写,因为我发现杰克·伦敦早就已经写过了。
帕果。船沿着海滩前行,海滩陡然升起,形成许多山丘,上面植被繁茂。椰子树长得很茂密,在其中,你可以看到萨摩亚人的草屋,偶尔还有一些闪着白光的小教堂。不久,你就到了港口。船缓缓驶入码头。这是一个很大的内陆港,大得足以容纳一支舰队,四周耸立着又高又陡的青山。在入口附近,是坐落在一个花园里的总督府,这里能吹到习习的海风。靠近码头的地方有两三间装饰整齐的平房和一个网球场,然后是码头和仓库。有一群当地居民、美国水手和官员前来迎接这艘船的到来。每三个星期才会有一艘船从美国开来,它们的到来是件大事。当地人会带着菠萝和大串大串的香蕉、塔帕布、项链(有的是用甲壳虫的壳做的,有的则是用棕色的种子做的)、卡瓦碗和作战独木舟模型,和前往悉尼的旅行者做交易。
帕果一丝风都没有。天气热得要命,还经常下雨。前一秒还是蓝天白云,下一秒你便会看到黑压压的乌云浮在上空,然后便下起了倾盆大雨。
当地人。他们的肤色是棕色的,通常被称为古铜色。他们大多有黑色的头发,很多人是卷发,但也有不少人是直发。很多人会用石灰把头发染成白色,然后,再配上他们常规的五官,他们的外表就显得格外不同寻常。他们经常染发,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染着深浅不同的红色,在年轻人身上,则有着一种虽然轻浮却让人挺喜欢的感觉。他们双眼分得很开,眼窝也不太深,看起来像古代的浅浮雕。他们身材高大、体型健硕,经常会让你想起埃伊那岛上的大理石雕像。他们迈着大大的步子,从容而尊贵地慢慢走着。在路上遇到你时,他们会大声跟你打招呼,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他们都很爱笑。大多数儿童和少年都患有雅司病,这种病会使人的脸溃疡变形,就像慢性溃疡一样。你还会看到很多患象皮病的人,有的人胳膊巨大粗壮,有的人腿严重畸形,脚都已经陷进肿大的腿里了。女人们穿着萨摩亚花裙,外面套着一件宽松的长袍,像条无腰身的衬裙一样。
男人们从腰部到膝盖,再到手腕上都有精美的文身图案,女人的手臂和大腿上文着一些错落的小小的十字形。男人们常常在一只耳朵上夹朵木槿花,猩红色的花朵映在他们棕色的脸上,看起来像一团红彤彤的火焰。女人在头发上插着白色的芳香的提亚蕾花,当她们走过时,花的香味会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传教士。他又高又瘦,四肢细长,关节松散,两颊凹陷,颧骨很高;他那双漂亮的黑色大眼睛深陷在眼眶里,嘴唇丰满而性感;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脸上没什么血色,一副忍气吞声的样子。他的手很大,线条很好,手指修长,原本很白的皮肤被太平洋的骄阳晒得黝黑。
W夫人,他的妻子,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她的头发梳得很精致,戴着一副金边的夹鼻眼镜,后面是一双有神的湛蓝色眼睛;她的脸很长,像绵羊的脸,但她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愚蠢,倒显得极其警觉。她的动作像鸟一样敏捷。她最引人注意的是声音,音调很高,尖锐刺耳,没有任何抑扬顿挫,生硬而单调地落在耳边,像风钻发出的嘈杂声一样刺激着我的神经。她穿着黑色衣服,脖子上戴着一条细细的金链子,链子上挂着一个小十字架。她是一个新英格兰人。
W夫人告诉我,她丈夫是一名医疗传教士,因为他的教区(吉尔伯特群岛)有许多相隔很远的岛屿,所以他经常得划着独木舟长途跋涉。海上往往风浪很大,他的行程伴随着危险。他不在时,她就留在他们的总部管理布道所。她谈到当地土著的堕落时,声音便会高亢起来,但她的语气里带着一种强烈的做作,真叫人瘆得慌。她说他们的结婚习俗污秽不堪。她说他们第一次去吉尔伯特群岛的时候,所有村庄里都找不出一个“好”女孩儿。她对当地的舞蹈深恶痛绝。
汤普森小姐。她身材丰满,美得相当俗艳,可能还没超过二十七岁。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戴着一顶大白帽,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长靴,腿上裹着一双白色的长丝袜,小腿在靴筒里头显得鼓鼓囊囊的。她在那次突袭结束之后,离开了伊韦雷,此时正在前往阿皮亚的路上,她希望能在那里某个旅馆的酒吧找到一份工作。她是被舵手带到这里的,舵手是个满脸皱纹的小个子男人,脏得难以形容。
旅社。这是一栋两层的木框架房子,两层都有走廊。它位于布劳德大街,面朝大海,从码头走到这里大约需要五分钟。楼下是一家杂货铺,出售罐头食品、猪肉、豆类、牛肉、汉堡牛排、芦笋罐头、桃子和杏子;还卖棉织品、萨摩亚花裙、帽子、雨衣等诸如此类的东西。老板是个欧亚混血儿,他的妻子是本地人,身边围着一群棕色皮肤的小孩儿。房间里几乎没有家具,只有一张破旧的铁床,挂着一顶破烂不堪的蚊帐,还有一把摇摇晃晃的椅子和一个脸盆架。雨水噼里啪啦地打在波纹状的铁皮屋顶上。旅社不提供餐食。
根据这三条笔记,我写了一个故事——《雨》。(2)
雷德。他曾是一名美国海军水兵,他来到帕果,并因此退了伍。他的职业是屠夫,但在帕果的三年里,他几乎没干过什么活。在我看来,他就像一个海滨流浪汉。他大概二十六岁,中等个头,身材瘦削,五官端正,但脸色阴沉,留着一小撮红棕色的八字胡,下颌的胡子得有三天没刮了,他有一头漂亮的红棕色卷发。他穿着一件无袖背心和一条脏兮兮的斜纹长裤。小餐馆的老板病了,雷德便替他照看餐馆赚生活费。他说要回美国找工作,但你会觉得他永远也下不了离开这个岛的决心。他含糊其词地问起在阿皮亚能不能找到什么工作。这家小餐馆是帕果郊区的一间绿色小平房,几乎就在灌木林的边缘,四周种着面包树、椰子树和杧果树。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房间,里面有一个吧台,但是不卖酒,因为帕果禁酒。还有两张铺着红布的小桌子。吧台后面有几个架子,上面放着几罐积满灰尘的牛肉、番茄汤和杏脯。隔壁是一间邋遢的小卧室,平房后面的空地上,便是雷德用来做饭的炉子和一张用来充当食橱的粗木桌。为房间遮风挡雨的只有游廊顶棚。倘若有船只进港,送来鸡蛋,小餐馆就会做鸡蛋吃,否则每天就只有汉堡牛排和咖啡。晚饭时,雷德就用他做汉堡牛排时剩下的骨头熬汤。这里的顾客中,只有少数几个是在前往澳大利亚的途中顺道路过帕果的陌生人,还有一些是从美军驻地来的水兵,以及一些当地人。雷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很少开口说话。他会粗暴地拒绝别人递上的香烟或雪茄。当他肯跟人聊天的时候,就会谈起女人,或者谈论起这个地方,哀叹这个地方太毁人了,能把一个人变得一无是处,然后还要向人展示他收集的一沓低俗明信片。
马努阿号。这是一艘七十吨的纵帆船,靠烧煤油驱动,在不逆风前行的情况下,它可以开到每小时四到五海里;它是一艘脏兮兮的旧船,很久以前刷的是白漆,现在又脏又破,斑驳不堪。它本来是为在浅水里航行而造的,现在摇晃得很厉害。“总有一天,”船长对我说,“它会翻个底朝天,我们都得沉到太平洋的海底去。”客舱长约八英尺,宽约五英尺,是旅客吃饭和睡觉的地方,押运员也在这里记账。晚上用煤油灯照明。
全体船员包括一名船长、一名押运员、一名轮机手和他的助手、一名中国厨师和六名卡纳卡人。这艘船靠烧煤油前进,船上有一股令人难受的煤油味。那些卡纳卡人只穿一条蓝色棉布裤子,别的什么都不穿。厨师穿着又脏又破的白衣服。船长穿了一件开领的蓝色法兰绒衬衫,戴着一顶灰色的旧毡帽,还穿着一条很旧的蓝色毛哔叽裤子。轮机手穿得跟全世界的轮机手一样,戴着一顶很旧的花呢帽子,穿着一条很旧的黑裤子,一件很旧的灰色法兰绒衬衫,浑身脏兮兮的,沾满了油污和尘垢。
船上有三间小客舱,每一间都有两个铺位,门关着的时候,里面很黑,几乎没有地方可站。船长的那间客舱要大很多,里面只放了一张床铺,还有一个舷窗。它通风较好,相对宽敞。那些穿着萨摩亚花裙的原住民乘客挤在船头和船尾,他们挎着用椰子叶做成的篮子,里面装着食物,还有用彩色大手帕包成的小包,里面装着私人物品。
我们大约四点半离开了帕果。有好些本地人来送他们的朋友,远行者和送别者都哭了。我们沿着海岸航行,没有开足马力,大船颠簸得很厉害,但不久,由于顺风,船帆扬了起来,就不那么颠簸了。海上没有大浪,只有涌动的碧波。
厨师在五点半上了晚饭:一碗天知道是用什么做的汤,大蒜味很重的肉丸子、土豆,还有杏子罐头、茶和罐装牛奶。我们之中有一个苏格兰医生和他的妻子,他们打算去阿皮亚的一家医院就职;一个传教士;一个要前往伯恩斯-菲尔普在阿皮亚分店的澳大利亚籍店员——杰拉尔德;还有我自己。晚饭后,我们来到了甲板上。夜幕很快就降临了,船越开越平稳。陆地在天空的映衬下显得更暗了。南十字星非常明亮。过了一会儿,有三四名船员爬上了甲板,坐下来抽烟。其中一个人拿了把班卓琴,另一个人拿了一把尤克里里和一把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弹琴唱歌,他们一边唱一边用手打着节拍。有两个人站起身,跳起了舞。这是一种奇怪而粗野的舞蹈,里头有一种野蛮原始的东西。他们的舞步很快,手和脚的动作很是迅速,身体也扭得很奇怪。这种舞蹈很色情,甚至是肉欲的,但毫无**;它是纯动物性的,幼稚的,奇怪却没有神秘感的。简而言之,它是自然的,几乎可以说是孩子气的。
卡纳卡人演奏着、歌唱着、舞动着,在繁星和阴晴不定的天空下穿过这片寂静的海洋,这种感觉无比奇妙。最后他们终于累了,四仰八叉地躺在甲板上睡着了,四周一片沉寂。
船长。他是个胖胖的小个子男人,没有什么棱角,圆圆的脸像一轮满月,脸红红的,刮得干干净净,小小的胖鼻子像颗纽扣一样,牙齿雪白,一头金发剪得短短的,腿又短又肥,胳膊也肥肥的。他的手也很胖,指关节上还能看到小坑。他的蓝眼睛圆圆的,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他也不算是毫无魅力的。虽然他说话的时候脏话不离嘴,但也没什么恶意。他是个笑容可掬的乐天派。他是美国人,大概三十岁,一生都在太平洋上度过。他曾在沿加利福尼亚海岸来往的客轮上当过大副,后来又当过船长,但是他把船搞沉了,他的船长证也一起沉到了海底,现在只能沦落到掌管这个脏兮兮的不定期小货船了。但这并没有妨碍他的好心情。他活得轻松自在,喜欢威士忌和萨摩亚女孩,经常绘声绘色地跟人们讲自己和她们在一起的那些风流韵事。
押运员。他是洛杉矶R.& Co.租船公司的职员,身材瘦小,很年轻,来自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他的头剃得光光的,长着一双棕色大眼睛和一张有趣的脸。他像踩着弹簧一样,总是机敏和快乐的,而且喜欢豪饮,他每天早晨起来都会因为前一晚的放纵而无精打采。他说:“天哪,我昨天晚上过得可真够糟糕的,以后再也不这样了,我要戒酒了。”但到了中午,他的精神就恢复了,头也不那么疼了,再喝点小酒,便又精神抖擞了。
阿皮亚。它位于岸边的椰树丛中,是一个乱糟糟的小镇,都是些框架房屋,红色屋顶是用波纹铁皮做的。全白的天主教大教堂很是引人注目,让人印象深刻。在它旁边的几座新教小教堂看起来简直就像会议室一样。这里几乎算不上一个让船舶驶入的港口,而是一个由礁石围成的开放锚地。船很少,只有几艘小艇、几艘捕鲸船、一两艘摩托艇,还有几条当地土著的独木舟。
中央旅馆。一幢三层的框架建筑,四周都有走廊。房子旁边有一个小围场,里面养了匹灰色的小马;房子后面是两个院子,其中一个院子里是华裔仆人住的平房,另一个院子里则建了马厩和车棚,用来停放来自岛上其他地区的住客所乘坐的双轮、四轮马车。宾馆最大的房间是一个酒吧,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间又长又矮的餐厅和一间小客厅,小客厅里放着一张圆桌和几把柳条椅。二楼的走廊更大一些,俯瞰着大街,摆了几把大椅子。卧室在中央过道的两边,过道的尽头是两个用作盥洗室的小房间。
旅馆的主人。他以前的职业是牙医,来自纽卡斯尔。他是个小个子男人,不胖,但也不瘦,黑色的头发开始渐渐变白,头顶稀疏,留着蓬乱的小胡子,脸很红,一半是因为日晒,一半是因为喝酒,还有一个小小的红鼻子。他穿着白色的薄帆布工作服,打着黑色的领结。他是个容易激动的小矮个儿,常常喝醉酒,喜欢跟你讲岛上的各种丑闻。他已经五十岁了,却大言不惭地说明年二月要到前线去,不过你可以肯定,明年二月他一定会推到三月份再去。他成天坐在吧台后面和顾客聊天,稍微一劝,便会欣然地喝上一杯。他曾在悉尼开过几家旅店。他总是喜欢做买卖,从旅店到马匹,从汽车到露营床,什么东西都倒腾。他在说话的时候显得特别好斗,总是喜欢跟你说他如何如何揍了谁谁的鼻子。他在那些争斗中从没输过。他是这家旅馆有名无实的掌柜,真正的经营者是他的妻子,一个四十五岁的瘦高女人,仪表堂堂,神情坚决。她的五官长得很大,嘴巴经常抿得紧紧的。他很怕老婆,旅馆里流传着一些传言,说他们两口子吵架的时候,她一般都是拳打脚踢、破口大骂,把他制得服服帖帖。大家都知道,如果他哪个晚上喝醉了酒,她就会把他关在小阳台上一整天,在这种时候,他是不敢随便摆脱禁闭的,只好可怜巴巴地跟楼下街上的人说说话。
香蕉叶。它们有种饱经风霜的美,像一个衣衫褴褛的美丽女人。
棕榈树轻浮却优雅。
椰子树一路排到了水边,它们不是并行成排的,而是按某种秩序间隔排列。它们有点儿像跳芭蕾舞的老姑娘,年纪大了,举止却很轻浮,站在那里做作地装出一副优雅的样子。
总督。他之所以在阿皮亚,是因为他的妻子正在这里待产。她是个大块头的邋遢女人,穿着宽大的布帘似的衣服,让人联想起诺丁山门或者西肯辛顿(3)。她行动懒散,声音也懒洋洋的。她长得不美,甚至连标致都算不上,但一张脸还算可爱、率真。他的个子高高的,瘦削的小脸被常年的热带阳光晒黑了。他的嘴巴长得不好看,虽然留着小胡子,但还是掩饰不了这一点。他笑起来的样子很蠢,一咧嘴就露出一排黄牙。他曾经是一名医学生,并为自己的医学知识感到自豪。他喜欢讲一些无聊的笑话,主要是喜欢恶搞别人,喜欢打趣别人。他极其鄙视在阿皮亚的白人。可以想象,他把自己的岛管理得很好,但太过于强调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他以公立学校学生的标准来衡量一切。他把当地人当作任性的孩子,认为他们喜欢无理取闹,仅仅是具有“人”的属性而已,对待他们必须要严肃,但也不能有恶意。他夸口说他把自己的岛管理得焕然一新。他给人一种古板的感觉。他盼望着有一天他可以退休,好住到沉闷的伦敦街区去,你可以感到他认为那里才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家。他这个人极其自负。
你从中央旅店出来向左拐,会经过一些店铺,这些店铺大多是欧亚混血儿开的。走过店铺,你便来到这个名为“德国公司”的大楼,这是一家德国大公司的办公室和总部,这家公司几乎垄断了南太平洋的所有贸易。接着你会看到一些舒适的小平房,里面住着许多居民,再远一些的地方,是一个乱糟糟的原住民村庄。如果你从旅馆出来向右拐,你会经过更多店铺、政府大楼、英国人俱乐部,然后你会看到另一个原住民村庄。阿皮亚的郊区是一些店铺和木框架房子,里面住着华人和欧亚混血儿。再往后几步,还有一簇簇的土屋。到处都长着椰子树、杧果树,夹杂着一些开满了簇生花朵的树木。
L。他是伦敦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最初来萨摩亚是为了疗养。他是个瘦小的男人,长着一张长长的脸,瘦削的下巴,高高的鼻子又大又瘦,一双漂亮的深褐色眼睛。他娶了一个欧亚混血儿,生了一个年幼的儿子,但妻子还和她父母住在一起,他则住在旅店里。他的样子相当狡猾诡诈,给不了别人诚实或谨慎的印象。但他渴望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所以总是装出一副乐呵呵的样子。他很聪明。他经常喝酒,一个星期总有三四天,在下午三点左右喝得烂醉如泥。他喝多了就喜欢吵架,还总想和别人打架。一旦喝了酒,他就闷闷不乐,睚眦必报,昏昏沉沉地躺在那里,非得起身的话,他就跪在地上,摇摇晃晃地往前挪。
加德纳(Gardner)是一个德裔美国人,他的德语原名是卡特纳(K?rtner),后来自己改了名字。他是个胖胖的、秃顶的大个子男人,总是穿着干净的白色帆布衣服。他长着一张圆圆的脸,刮得干干净净的,眼睛透过一副金边眼镜和善地望着你。他是个faux bon homme(法语:假好人)。他来这里是要为旧金山的一家批发公司开一间商铺,经营一些货物。印花棉布、机器,一切可以买卖的东西他都经营,用这些东西换取干椰子肉。他酒量很大,虽然已经是五十岁的人了,却总是喜欢和小伙子们通宵达旦地喝酒,不过他从没喝醉过。他开心快活,与人为善,但非常精明;没有什么能妨碍他的生意,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他做生意的一部分资本。他和年轻人一起打牌,慢慢地把他们所有的钱都赢走了。
操着阿伯丁口音的T.A.斯科特医生。他曾在新西兰行医,战争爆发的时候,作为随军外科医生去了法国。他后来因为负伤而退役,然后被派到这里“做一些轻活”。他身材瘦削,脸尖尖的,红色短发日渐稀疏。他说话时带有苏格兰口音,声音低沉平静。他是个相当一丝不苟,还有些书呆子气的小个子。
夏普。一名轮机手,曾在美国海军服役。他娶了阿皮亚的一个欧亚混血儿,生了两个孩子。他瘦瘦高高,脖子细细的,长着一张小小的脸和一个鹰钩鼻子,有一种鸟儿一样的气质、猛禽一样的神情。他穿着蓝色的工装裤和一件无袖的蓝色运动衫,手臂上纹满了旗帜、**女人和姓名首字母。他光着脚,穿着一双原本是白色,现在已经完全变成黑色的沙地鞋,不管在室内还是室外,头上都戴着一顶变了形的黑帽子。
英国人俱乐部。这是一间简朴的木框架房子,面朝大海,一边是台球室,后面有一个小酒吧,另一边是摆着柳条椅的休息室,楼上是一间放着旧报纸和杂志的房间。人们来这里也仅仅是喝喝酒、玩玩牌和打打台球。
C。他为当地的马赛训练马匹。他是澳大利亚人,个子很高,体格健壮,肤色黝黑,你可能会把他误认为欧亚混血儿。他的五官对他的脸来说太大了,但是当他穿着白色的马裤,套上马靴和马刺时,便看起来相当利落、英俊而挺拔。他非常喜欢他的欧亚混血妻子。她相貌平平,面色蜡黄,还镶着几颗金牙。他还为自己的宝宝感到骄傲。那孩子还只会爬,白白的皮肤,乌黑的眼睛。他的房子在他的种植园中间,四周都有游廊,在这里可以看到这片富饶村庄以及远处的阿皮亚和大海,风景非常壮丽。屋里凌乱不堪,家具简陋,地板铺着垫子,有几张摇椅和廉价的木桌。屋里杂乱地放着一堆报纸、画报、枪支、马靴还有尿布。
斯旺。一个瘦小的老人,满脸皱纹,衣衫褴褛,弯腰驼背,看起来像一只白猴子。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眼睑上有一圈红边,总是目光敏锐地观察着别人。他像棵老树一样粗糙,疙疙瘩瘩的。他是瑞典人,四十年前来到岛上,当时他是一艘帆船的大副。从那之后,他做过运奴船的船长、奴隶贩子、铁匠、商人和种植园主。曾有人想杀了他,在一次与所罗门群岛人的战斗中,他负了伤,落下了胸疝。他一度相当富有,但一场飓风摧毁了他所有的店铺,现在他除了赖以为生的十八英亩可可种植园之外一无所有。他有过四个原住民妻子,孩子多得数不过来。他每天都会出现在中央旅店,穿着破旧的蓝色亚麻衣服,喝着兑了水的朗姆酒。
一个商人。他看上去像是在热带生活了一辈子,晒得黑黝黝的,瘦得皮包骨,似乎浑身的肉都随着汗水流掉了。他秃顶,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对任何人都不多看一眼,只是静静地干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