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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情况要好一些。多年来,我一直认为,只有美才能赋予生活以意义。一代又一代的人在地球上繁衍生息,其唯一的目的,就是时而出现一个艺术家。我认为,艺术作品是人类活动的最高产物,是人类所有苦难、无尽劳力和失意奋挣的最终理由。因此,米开朗琪罗(Michelangelo)才可能在西斯廷教堂(Sistine Chapel)的穹顶上画上一些人物,莎士比亚(Shakespeare)才可能写出一些戏剧对白,济慈(Keats)才可能写出他的诗赋。在我看来,那无数的人活着、苦着,然后死去,但这是值得的。虽然后来我改进了这种夸张说法,把美丽的生活加入艺术作品中,而艺术作品本身就赋予了生命意义,但那仍然是我珍视的美。但这些观念我很早就放弃了。

首先,我发现美是一个句号。在我想到美好的事物的时候,我发现除了凝视和欣赏之外,我什么也做不了。它们给予我的情感是微妙细腻的,但我不能保有这种情感,也无法无限地重复它。世界上最美的东西最终还是会让我感到厌倦。我注意到,从那些更具尝试性的作品中,自己获得了更持久的满足。因为它们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所以给了我更多发挥想象力的空间。在最伟大的艺术作品中,一切都实现了,我什么也不能给,而我躁动的心灵厌倦了那种被动的冥想。在我看来,美,就像一座山的顶峰,当你到达那里时,除了再下来以外,你什么也做不了。完美也有点索然无味。我们所有人的目标都是完美,但最好还是不要完全达到完美,这是生活中最具讽刺意味的事情。

我想,我们所谓的美,是指那些精神上的或者物质上的,通常是物质上的,能满足我们审美感的东西。然而,这句话所告诉你的,就像有人告诉你水是湿的一样。我读了很多书,想知道权威人士是怎么说的,让事情变得更明白一点。我与许多搞艺术的人熟络。我恐怕无论是从他们身上还是从书中,都没有学到很多使我受益匪浅的东西。我不得不注意到,有件最奇怪的事情就是,对美的判断没有持久性。博物馆里到处都是被某个时期最具艺术品位的人认为是美的展品,但现在我们看来却毫无价值。在我的一生中,我看到过“美”从不久前还很精美的诗画中蒸发殆尽,就像晨光前的白霜。尽管我们可能有些虚荣,但我们很难认为自己的判断就是最终的。我们认为美好的东西,无疑在另一代人中会遭到蔑视,我们所鄙视的东西也可能会受到尊崇。唯一的结论是,美与特定的一代人的需要有关,而以是否有“绝对的美”来检验我们认为美的事物是徒劳的。如果美是赋予生命意义的价值之一,那么它是一种不断变化的东西,是无法分析的,因为我们几乎无法去感受我们祖先曾感受到的那种美,就像我们无法闻到他们曾闻到的玫瑰芬芳一样。

我曾试着从美学作家那里寻找,人性中什么能使我们获得美的情感,这种情感到底是什么。说到审美本能,这已经是很平常的事了。这个词似乎使“美”在人类的主要原动力(比如饥饿和性)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赋予了它一种特殊的品质,以迎合哲学对统一性的渴望。所以美学是从一种表达的本能,一种旺盛的生命力,一种神秘的绝对感,以及其他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中衍生出来的。就我而言,应该说,这根本就不是一种本能,而是一种身心统一的状态,它部分基于某种强烈的本能,但又与人类的特性(这是人类进化过程的产物),以及人类生活的共同环境相结合。人类的审美本能与性本能有很大关系,这一点似乎从一些公认的事实中得到了印证,即那些拥有不同寻常的微妙审美意识的人,在性方面往往都不是一种正常的状态,而是偏向极端的,通常是病态的程度。在人的身体-心灵的结构中,可能有某种东西使某些音调、节奏和颜色对人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因此,对于我们所认为的美的要素,可能有一种生理上的原因。但我们也会发现事物中的“美”,因为它们会让我们想起我们所爱过的东西、人或地方,或者让我们想起时光流逝所赋予的情感价值。我们发现事物之美是因为我们认识到它们,反之,我们发现事物之美也是因为它们的新奇让我们感到惊讶。这一切都意味着,通过相似或对比,联想在很大程度上进入了审美情感。只有联想才能解释“丑”的美学价值。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研究过时间对美的创造的影响。我们对事物的了解越深,就越能看到事物中的美。更确切地说,后世的人们从中得到的喜悦,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它们的美。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些现在似乎已经显现出美的作品,在最初呈现给世人的时候,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我觉得,济慈(Keats)的诗比他写的那个时候更美。因为所有从这些美好诗歌中找到慰藉和力量的人对其倾注的情感,都丰富了它们的美。因此,我认为审美情感绝不是一件具体而简单的事情,而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是由各种不同的,通常是不和谐的元素组成的。美学家说,你不应该被一幅画或一首交响乐所打动,因为它让你充满性欲的**,或者让你想起一些被遗忘已久的情景,让你热泪盈眶,或者通过这种联想让你有一种神秘的狂喜。这种说法并没有什么益处。因为效果的确如此,而这些方面就像在平衡和构造上的客观满足一样,都是审美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人对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的反应到底是什么?例如,当一个人看到罗浮宫里提香的《埋葬基督》(Entombment),或者听着《名歌手》(Meistersinger)里的五重奏时,他会有什么感觉?我知道自己的感觉是什么。这是一种兴奋,它给我一种欢欣的感觉,一种知性的感觉,但也充满了肉欲;一种幸福的感觉,在其中我似乎能辨别出一种力量感,一种从人类束缚中解脱出来的自由感。与此同时,我自己也感到了一种富于人类同情的柔情。我感到安适、平和,以及精神上的超然。的确,有时,看着某些图画或雕像,听着某些音乐,我的感情会如此强烈,以至于我只能用神秘主义者描述他们“与上帝合一”(union with God)时所用的词语来形容它。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这种与更大现实之间的交流,不仅是宗教的特权,而且可能通过祈祷和禁食以外的其他途径达到。我问自己,这种情感有什么用。当然,它令人感到愉悦,快乐本身也是美好的,但是其中有什么东西使之比任何其他的快乐都优越,说它是一种“快乐”似乎就贬低了其价值呢?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曾说过,一种快乐和另一种快乐一样好,如果快乐的总量相等的话,那么一个图钉和一首诗歌没什么两样。他这话难道不愚蠢吗?神秘主义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明确的。他们说,狂喜是没有价值的,除非它能强化人的性格,使人更有能力做出正确的行动。它的价值在于其功效。

能长时间与具有审美情趣的人生活在一起,是我的幸运。我不是在说创作者。在我看来,那些创造艺术的人和那些欣赏艺术的人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创造者产生的原因是他们内心的冲动迫使他们把自己的个性外显形象化。如果他们生产的东西有美感,那也不过是一种意外,因为那很少是他们的特殊目的。他们的目的是使自己的灵魂摆脱压迫他们的负担,他们使用各种手段,他们手中的笔、颜料或者黏土,他们天生就有使用这些手段的能力。我现在所说的,是那些把思考和欣赏艺术作为生活要务的人。在他们身上,我几乎找不到值得钦佩的地方。他们虚荣自满,不善于处理生活中的实际事务,却蔑视那些以谦逊的态度履行其命运强加于他们的平凡职责的人。因为他们读了很多的书或看过很多的画,他们就认为自己比别人优秀。他们用艺术来逃避现实生活,愚蠢地蔑视普通事物,否认人类基本活动的价值。实际上,他们并不比吸毒者好到哪去,反而更糟,因为无论如何,吸毒者并没有把自己放在一个可以傲视其同胞的位置上。艺术的价值,就像神秘之道的价值,在于它的效果。如果艺术只能给人带来快乐,不管这种快乐有多少是精神上的,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或者至少不会比一打牡蛎和一品脱蒙哈榭(Montrachet)葡萄酒更重要。如果这是一种安慰,那就足够了。这个世界充满了我们无法避免的罪恶,人应该有一些可供隐逸的地方,这样他就可以不时地远离尘嚣;但不是要去逃避,要积聚新的力量来面对它们。艺术,如果要被认作是人生的伟大价值之一,就必须教导人们谦逊、宽容、智慧和宽宏大量。艺术的价值不在于美,而在于教化人以正其行。

如果美是人生的伟大价值之一,那似乎很难令人相信,使人们能够欣赏美的审美意识只是某一个阶层的特权。我们不可能坚持认为,某种只是被拣选的少数人才有的情感,对人类生活是必需之物。然而,唯美主义者就是这么认为的。我必须承认,在我愚蠢的年轻时代,我认为艺术(其中也包含了自然之美,因为我认为,实际上我现在仍然认为,大自然的美是由人类所创造的,就像他们创造图画或交响乐一样)是人类努力的最高结果,也是人类存在的正当理由。这使我感到一种特殊的满足,认为只有被拣选的少数人才能够欣赏它。但这种观念如鲠在喉,长期困扰着我。我不能相信,美,像王子的封地一样只属于某一些人,我倾向于认为,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如果只对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才有意义,那么这种艺术就和它所吸引的那些人一样不足取。艺术只有在人人都可以欣赏的情况下,才是伟大而有意义的。朋党派系的艺术不过是一种玩物。我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对古代艺术和现代艺术进行区分。事实上,有的只是艺术而已。艺术就是生活。试图通过对其进行历史、文化或考古学方面的细致联想,来赋予一件艺术作品生命是毫无意义的。一个雕塑作品是由古代希腊人还是由现代法国人雕刻而成的,这并不重要。艺术的唯一重要性在于,它此时此刻应该给予我们一种美学的震撼,这种震撼应该令我们感动,促我们奋进。如果这种震撼不仅仅是一种自我放纵和自我满足,它就必须强化你的性格,使之更适合正确的行动。虽然我不怎么喜欢这种推论,但我不得不接受它,即:艺术作品必须以它的效果来评判,如果效果不好,那它就是毫无价值的。而这种效果,只有在艺术家并非刻意而为的时候才会达到,这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事实,我们必须理所当然地予以接受,对此我也无法解释。一个牧师如果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布道,那他的布道是最有效的。蜜蜂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产生蜂蜡,但是并不知道人类会拿它做不同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