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称我愤世嫉俗,有人指控我把人写得比其原本更坏。我否认自己这样做过。我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使人类被许多作家漠视的某些特征更加明显。人类最让我吃惊的是他们缺乏一致性。我从来没有见过始终如一的人。令我惊讶的是,最不协调的一些特质会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而且所有的人都会产生一种看似合乎情理的和谐。我经常问自己,看似不可调和的个性特征如何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我认识一些能做出自我牺牲的恶棍、性情温良的盗贼,还有认为其身价物有所值是一种荣耀的妓女。我能做出的唯一解释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本能,确信自己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并且享有特权,他们觉得,不管这对其他人来说有多么错误,他对自己所做的,如果不是自然的和正确的,那至少也是情有可原的。我在人们身上发现的反差让我很感兴趣,但我认为我并没有过分强调它。不时有人责备我,也许是因为我没有明确地谴责我笔下的人物性格中的缺点,赞扬其好的方面。我不会因为别人的过错而大为震惊,除非他们影响了我,即使他们确实影响了我,一般来说,我最终也会选择原谅他们。这一点肯定是我的不对。不要对别人期望太多,这一点倒是对的。当他们善待你时,你应该心存感激,但当他们虐待你时,你也要坦然自若。正如雅典路人(Athenian Stranger)所说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自己欲望驱使与灵魂本色的产物。”缺乏想象力使人们只能从自己的角度看待事物,而无法从其他角度看待,但如果因为他们缺乏这种能力而对他们生气,就显得不够通情达理了。
如果我只看到人们的缺点却对他们的美德视而不见,我想我理应受到责备。我没有意识到实际情况就是如此。没有什么比善良更美好了,我时常很高兴地展示人是多么善良,而按照公认标准这些人却要受到无情的谴责。我展示它,因为我已经看到了善良。在我看来,因为有时会被罪恶的黑暗所笼罩,所以他们的善良会更加闪亮。我认为善良是理所当然的,当我发现人们的缺点或恶习时,我感到很开心;当我看到恶人的善良时,我会被感动,我愿意耸耸肩,宽容他们的恶行。我不是我兄弟的监护人。我不能去评判我的同伴,观察他们就让我满足。总而言之,我的观察让我相信,就像道德学家愿意让我们相信的那样,好人和坏人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从整体上说,我并没有以貌取人。我不知道这种审慎的冷静是否是从我祖辈那里继承下来的,他们若不具备防止被外表所欺骗的精明,就很难成为成功的律师;或者我将其归因于人们见面时缺乏一种情感上快乐的冲动,这种冲动,正如谚语所说,把鹅当作天鹅。作为一名医学生的训练的确使我有所提升。我不想当医生。除了作家,我什么也不想做,但我太害羞了,不敢这么说,而且在那个时候,一个十八岁的男孩,生长在一个体面的家庭,竟然把文学当作一种职业,这是闻所未闻的。这个想法太荒谬了,我甚至从未想过要把它告诉任何人。我一直以为我应该从事法律工作,但我那三个比我大很多的哥哥都在干法律这一行,似乎也没有给我留出什么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