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七章 画像(1 / 1)

重生之夜莺 绛衣 1657 字 2个月前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那么早起的虫儿呢?是不是注定要被鸟儿吃掉了?

晨曦初现,鸟儿欢愉的鸣叫声传来,担心吊胆过了一夜的三个人马上从浅眠中惊醒,准备动身翻越大山,离开北阳镇,离开陈家的势力范围。

但在临出发前,三人团体就出现了分歧,让在场的每个人都面色凝重,沉着脸不说话。

原因无他,只不过是方绫突然改变了主意,执意要留在这里,不肯跟邹春枝他们走了。

这里生活条件很苦,除了山还是山,对野生动物来说是绝佳的乐园,但对人类来说,几乎是很困难的生存环境。

可这里对方绫来说,意义却大不一样。 这里是她当初重生的地方,也是在这里让她懂得生命的可贵。 为了活下去,她什么办法都想过了,甚至不惜吃生肉喝鲜血。

于她而言,这里就是一个家,是她唯一能够安生立命的地方,不必担心会被人类用怪异的眼神盯着,被人类排斥着。 只有在这里,她才没有感到压抑,可以完全地放松自己,自由自在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如果出到外面,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些人,特别是当她会变身的秘密被外人发现后,她应该怎么办?她不敢想像自己会受到怎样的待遇。 最好的办法,还是留在这里。 不要去冒险,哪怕是被陈一林捉回去,她也无怨无悔。

更何况她还有更深一层地担忧――邹宝树。

当初邹宝树并不愿意救她出来,而是在邹春枝的哀求之下,才勉为其难的顺手将她带出来的。 既然已经走了出来,她就没必要跟下去。 如果继续跟着他们,只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麻烦。 毕竟她的身上没钱没物的。 就连求生地技能也没有,去到其他地方。 他们的吃住问题、吃饭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她现在这样等于是在吃白食,不但没有用处还会拖累他们,这让她如何能够安心地跟出去?

还是留在这里吧,起码这里有一瓦遮头,旁边有山泉水,水里有活鱼。 周围也有不少食物和小动物,她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不必依kao其他人而生存。

不过其余两个人不同意她地提议,特别是邹春枝反对得最激烈,非要她跟着他们走不可。

邹春枝自然也有她的想法,虽然住在这里只有短短的一天,但她已经能看出来,这里的生活条件是多么的艰苦。 多么的危险。 而且方绫身边没有多余的衣物,秋天已经临近,冬天也即将不远了,要她丢下方绫自己去逃命,留下方绫在这里自生自灭,她做不到。 光是用想地都觉得恐怖。

她可不希望将来有一天重新回到这里时,只看见一堆森森白骨来迎接她。

一个不肯走,一个不肯放,邹春枝和方绫两个人就在屋里拉扯,互不相让地僵持着,脸色有些难看。

一直站在旁边沉默不语的邹宝树终于开口了:“跟我们走吧,我可以照顾你们!”这是他对两个女人许下的承诺,也是对他自己许下的承诺。

屋里还在争执的两个女人同时安静了下来,可停了一会儿后,方绫还是不同意离开。 一心一意要留在这里。 别看她表面看起来是个很没有主见的人。 但当她认定一件事后,却是固执得很可怕。 任谁也没办法劝得动她。

邹春枝对这一点可是深有体会的,所以眼珠子一转,拉着邹宝树就出去咬起了耳朵。 嘀咕一会儿后,双双走回来互相使起了眼色。 没等方绫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他们一左一右地挟着离开了。

虽然百般抗议,但方绫还是被他们强行拖到了山下,于是一行三人开始了他们的逃命之旅。 一路上也有过风波,也有过争吵,但他们在相处中学会了体谅以及手足情深。

经过漫长地跋涉后,这天他们到达了太湖。

太湖也算是个重镇了,居民人数众多,往来的旅客也多。 在最繁华的那条街道上,各式各样的店铺毗邻而建,大到大型酒楼,小到一个人的包子店,都能在这里找得到,大大小小的客栈更是多如牛毛。

这镇上最大地一间客栈名为“通达客栈”,里面吃住一应俱全,全太湖最好的菜系,最好的居住环境都被它包揽了。 此时邹宝树就带着她们站在客栈门口,正准备踏进这间客栈里去。

这段日子以来,他们所到之处,住的都是最大的投宿客栈,而且每一次要的都是三间房。 虽然是住在下等房,但那花费还是很大的,不知道邹宝树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些银两。 每次问他这个问题,他都只是笑而不答的。

当邹春枝问他为什么一定要挑最大的客栈时,他只说了几个字:“大隐隐于市!”

有一次方绫忍不住在私底下问他为什么要三间房,这样子太浪费了,而他却只是凑近她地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让方绫再也不敢问他问题了:“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你地秘密!”

这句话实实在在的困扰住了方绫,这段时间都在揣测着他地意思。

她很想向邹宝树当面问清楚,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但她提不起这个勇气来问,只得小心翼翼地观察着。 她的心情也是很矛盾的,一方面担心他会知道,另一个方面又希望他能够知道,不管最终的答案是哪个,最起码不必再这样子提心吊胆下去,让她如履薄冰的。

邹宝树正站在门外与客栈的伙计打着商量,希望他们能挪出三间客房来,邹春枝和方绫则站在一边遥望大街,静心等待着结果。

突然一匹快马径直冲到客栈前面停下,马背上的黑衣人身手利落地跃下,轻松地立于客栈的伙计前面,直接问道:“把掌柜的叫起来!”

他的态度算不上是倨傲,说话的声音不大,平静而无波的,打扮也没什么出奇的地方。 但门外的伙计仍是不敢有所怠慢,急忙一溜小跑地进去叫掌柜了。

邹宝树没有出声,只是低垂着头,无声地退到一边。 方绫与邹春枝看见那个黑衣人,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急忙走近他的身边,却被他一把拉到客栈大门的门后,背贴着墙不敢随便乱动。

很快的,这间客栈的掌柜就慌慌张张地迎了出来,远远就拱手做揖:“恕在下迎接来迟,未知信使远道而来,所为何事?”

“不必客气了。 ”黑衣人谦虚地回礼,并从怀中掏出一沓厚厚的画像,取出几张递交给掌柜。 “大少爷有话交待,但凡看见画中女子,务必将其留住,并尽快通知他,不得有误!”

“是!是!在下一定会留意!”掌柜的忙不迭地接过画像,小心翼翼地捏在手中。

“在下还要到别处去派发画像,先告辞了!”黑衣人行了个礼,跨上马背,又急匆匆地赶到下一站去了。

“掌柜的?这是什么人的画像?”其中一个好奇心较重的伙计,等到黑衣人离开后,急不可待地潜到掌柜身边,盯着画像问。

掌柜以手摊开画像,扫了几眼后不屑地说道:“这么丑陋的女子,大少爷却派专人前来下达命令,肯定是犯了大错,大少爷要捉她回去处罚呢。 ”画中人的相貌虽然看不太清楚,但上面具体写了该名女子的特征,掌柜的也就大声念了出来:“此女姓方名绫,口齿不便,左额角有青斑……哎呀,这果然是丑得……”念完还用手轻弹了下画像,以示藐视。

“哎呀,这位方绫姑娘可不是凶多吉少了?上次那个帐房先生也被大少爷下令留人,结果人找到了,也被大少爷下令处死了,看来她的下场也将很惨……”伙计啧啧有声地说道。

“行了,行了,快做事去,啰嗦什么?大少爷的事儿是咱们管得着的吗?”掌柜用手中的画像卷成圆筒状,用来拍那个伙计的头,把他赶进去招呼客人了。

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躲在门外的三人互看一眼,神色暗淡了下来。

他们直到此时才知道这间客栈也是陈一维名下的产业,而且画像上的人正是方绫。

方绫不由得缩得更紧了,不敢抬头,躲在邹宝树的后面动都不敢动,并以手抚盖住左额处的青斑,不敢让人看见。

听那个掌柜和伙计的交谈,她才知道陈一维是铁了心的要捉她回去,看样子是准备处罚她的违约吧,毕竟她没有等到过完年就逃走了。 如果被他捉到,等待着她的会不会就是死亡?越想越怕,方绫激灵灵地打了个冷颤。

“你这样人家会更怀疑的!”邹春枝看出了她的心思,突然将她按在额角的手拉下,在她耳边小声道:“我们要大方些--咦?绫儿,你的青斑怎么没了?”她说到一半突然惊诧出声,瞪圆了眼睛。

还记得以前确实是在方绫的额角上看见过那块青斑,怎么现在却看不到了?难道是她记错了?

“真的吗?”方绫微皱眉头,不太相信地望着他们。 那青斑她自己也看过,不可能会无缘无故消失的,肯定是他们在安慰她。 ,

“真的!”邹春枝点头,言之凿凿。

转过头看邹宝树,就连他是也定定地望着她的脸,不断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