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将进入文学形式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互动、互构的关系的讨论。我最初的构想,可以分为三部分来讨论,首先讨论文学语言与社会文化,其次讨论文学话语与社会文化,最后讨论故事形态与社会文化。我觉得文学语言是讲文学语言的共性问题,即作家作为一个群体他们的作品有共同的特征;文学话语是讲文学的个性问题,即不同作家因个性不同有不同的话语。但是拿不定主意,不知这样讲是否合乎语言学的逻辑和规则。有一天,在研究中心,恰好碰上赵勇博士、精通法国文论的钱瀚博士和一直在研究文体论的姚爱斌博士,于是就把准备讲的题目拿出来向他们请教。其中,钱瀚认为,话语是与权力、意识形态相关的概念,比较之带有更多“共性”,而语言可以理解为个人的言语,他建议先讲话语,再讲语言。回家后,对此仍不甚放心,于是又看了一些书。我意识到语言问题是20世纪人文学科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学者各有各的说法,分歧与误解到处可见。“话语”提出的历史很短,似是超越索绪尔的语言与言语的问题。正在我犹豫不决之际,理论语言学的专家伍铁平教授因事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趁机就我思考的问题请教他。他的回答完全是索绪尔式的,他认为索绪尔的语言二分法是根本,即把语言分成语言和言语两个层面,“语言”是“体”,是系统的规则;“言语”是“用”,是按照语言的规则通过人说出的或写出的话,“话语”也是一种言语,文学语言也是一种言语,文学语言中抒情语言、叙事语言也都是言语。我觉得伍铁平教授说得比较合理,所以我最终决定,在文学言语层面讲三讲,第六章就是今天要讨论的“文学言语与社会文化”的关系,第七章讨论抒情语言与社会文化,第八章讨论文学叙事结构与社会文化。但是为了“习惯”,我今天讲题是“文学语言与社会文化”,这里的“文学语言”实际上是指“文学言语”,“社会文化”则指“社会的历史文化”。
第六章 文学语言与社会文化的互动、互构(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