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与共和国同命运,经历过艰难与曲折。我们今天提出的“文化诗学”的构想,并不是我们心血**,突发奇想,而是半个多世纪文学理论与批评合乎逻辑的发展,它有自身的学术背景。我们必须把这个学术背景弄清楚,文化诗学的新构想才是可以理解的、可以被接受的。这样,我们就不能不用今天的视野,来考察中国文学理论走过的曲折的路程。
为了寻找到一个叙述的视角,我们借鉴韦勒克、沃伦在《文学理论》一书中提出来的一对概念,这就是文学理论研究的所谓“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我们还借用新中国17年(1949—1966)学术研究提出的“自律”与“他律”这一对概念。什么是“外部研究”?韦勒克和沃伦说:“流传极广的、盛行各处的种种文学研究的方法都关系到文学的背景、文学的环境、文学的外因。”[1]他们因为是“新批评派”,对于“外部研究”持批评的态度。他们说“这种研究就成为‘因果式’的研究,只是从作品产生的原因去评价与诠释作品,终至于把它完全归结于它的起因。(此即‘起因谬说’)”[2]他们把文学研究中的传记研究、心理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文学思想研究、文学的艺术学研究,笼统都看成“外部研究”。他们主张“内部研究”,什么是“内部研究”,他们说,“文学研究的合情合理的出发点是解释和分析作品本身”。[3]例如,“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谐音,节奏和格律”;“文体和文体学”;“意象,隐喻,象征,神话”及小说的叙述模式、文学的类型等的研究,才是“内部研究”。不过中国100多年的文学理论的发展,很难寻找到这种严格的“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中国的研究者可能更多地讲“自律”与“他律”。凡研究文学自身规律的叫作“自律”研究;凡研究文学与政治、社会、历史、文化、民俗、心理、环境等关系的,叫作“他律”研究。“自律”的概念比“外部研究”的概念要宽一些,如作家传记、创作心理、审美接受在韦勒克、沃伦眼里都还是“外部研究”,但在17年的学术视野里,已经不是“他律”而被称为“自律”研究了。我们在下面的叙述中,会考虑到这种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