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 / 1)

在定都初期,太平军的总兵力约为12.5万人[97],后又不断得到扩充。到了后期,仅忠王李秀成部据说就有百万之众。男女婚配、与异性的交往虽属儿女私情,但对军队来说,却是事关能否稳定军心、整肃军纪的大事。然而,太平天国所制定的相关法令却存在着先天性的缺陷,既不够缜密和完善,多少显得有些空泛,不易操作,同时又严判上下尊卑,且过于偏执。婚姻与两性关系之所以成为长期困扰太平军的一个棘手问题,与此有着直接的联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围绕婚姻等问题所引发的事态和变化,是太平军军纪及其官兵关系演变过程的一个缩影,并对其战斗力的消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相形之下,前期虽已出现人心浮动的迹象,但局面并未失控,总的来说军纪比较严明,而后期则不容乐观。洪仁玕曾就此评述道:“前此拓土开疆,犹有日辟百里之势,何至于今而进寸退尺,战胜攻取之威转大逊于曩时?”“我天朝初以天父真道蓄万心如一心,故众弟只知有天父兄,不怕有妖魔鬼。此中奥妙无人知觉。今因人心冷淡,故锐气减半耳。”[98]另一方面,它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军(官)民关系。太平天国所采取的一些相关举措,诸如拆散家庭、大肆选美、强娶民女等,均大失民心,在实践中必然会对军民关系产生负面影响。至于后期所接踵发生的强暴民女等事件,则影响更为恶劣。由于统治基础比较薄弱,直到天京沦陷,太平天国一直对境内的广大城乡(尤其是乡村)缺乏有效的控制。推究起来,婚姻政策失当正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之一。

考察太平军中的婚姻等情形,对于正确评判太平天国的妇女地位问题也不无启示。时至今日,仍有一些论著赞誉太平天国实行了男女平等,使妇女得到了解放。有学者甚至认为,“太平天国对妇女的解放,不仅是在中国史上是空前的,就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世界史上也是最先进的”。诚然,洪秀全曾经提出过“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的进步口号;《天朝田亩制度》也提出了“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的设想,并且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此外,太平天国还严禁女子缠足,杜绝娼妓,推行过女官制度。姑且撇开其初衷或出发点不谈,这些思想和举措无疑都值得称道,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分妇女的处境。然而,在旧的历史惯性力量的支配下,广大妇女的附属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仅就婚姻而论,女性在太平天国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从来没有主动择偶的权利或自由。更为可悲的是,根据森严的等级制度所衍生出的多妻制,使女子变相成为特权阶层身份和地位的一种陪衬,沦为单纯侍奉、取悦为官者的工具。本文所做的考察正说明了这一点。1852年正式出版的《幼学诗》亦云:“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99]用形象直白的语言渲染三从四德的思想,并且堂而皇之地将之写进幼儿教材,洪秀全等人对待妇女的心态于此可略见一斑。仍以洪秀全为例,他曾经由着性情,用靴头击踢怀有身孕的娘娘,事见《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他还针对自己后妃的举止言谈,订下了极为苛刻和霸道的十条规矩:“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喙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欢喜,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100]事实上,除了杖责以外,《天父诗》中还有将娘娘在后林苑处以点天灯酷刑的描述。由此可见,尽管按照洪秀全本人的说法,他与自己的后妃在宗教、人伦意义上是同胞、夫妻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彼此却是地道的主奴关系。总之,在太平天国时代,洪秀全等人根本就不可能萌发近代意义上的妇女解放或男女平等意识。

该文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第四届青年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奖,原载《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1期。2003年3月2日《文摘报》、4月15日《光明日报》摘要介绍;《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3年第3期“论著精华”栏摘登;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中国近代史》2003年第4期全文转载。

[1] 《天条书》,《太平天国印书》,29页。

[2] 《国宗韦、石革除污俗诲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

[3] 《五大纪律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1页。

[4] 太平天国在所克城池的居民中实行严别男女政策自广西永安始。据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记载:“比据江宁,蒙贼(指蒙得天,详参下文,引者按)谓当安民,毋用男行女行法,但抽丁为兵,先定江南,再图进取,如明初故事。东贼(指东王杨秀清,引者按)大怒,谓汝何以不能认实天父,欲妄改天父排定章程,不从。”(《太平天国》)第4册,719页)照此说法,在是否依旧在南京居民中推行该政策这一问题上,太平天国内部曾有不同的意见。

[5] 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另参见胡恩燮《患难一家言》卷上:“先是贼破城,分城中男女为二馆,名为男营、女营,编为左一军、右一军诸名目,以粤西、湖南男女贼首总之。”(《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338页)按:依据世人灵魂均来自上帝、彼此同为上帝子女的教义,洪秀全宣称“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故太平军不分长幼,均以兄弟姐妹相称。所谓老姐妹、新姐妹,系按照入营时间的先后来划分,与老兄弟、新兄弟同。又,广西首义女子都是天足,早年曾在征伐途中与男子并肩作战,但在定都之后,随着洪秀全诏令“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8页),她们便逐渐淡出太平天国的政治和军事舞台,其活动空间十分有限。

[6] 《天条书》,《太平天国印书》,32页。按:该书初版于1852年,所列“十款天条”系据《旧约》中的“摩西十诫”修订而来,既是上帝教的宗教戒律,同时又是太平天国的最高法律。

[7] 《太平条规》,《太平天国印书》,66页。

[8] 《严命犯第七天条杀无赦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6页。

[9] 张德坚:《贼情汇纂》卷8,《太平天国》第3册,231页。

[10] 《国宗韦、石革除污俗诲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

[11] 《国宗韦、石革除污俗诲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

[12] 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

[13] 《天情道理书》,《太平天国印书》,529页。按:“姐妹营”又名“姐妹馆”,均系女馆的别称。

[14] 徐珂:《清稗类钞》第11册,517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15] 《太平诏书·原道救世歌》,《太平天国印书》,11页。按:作为上帝的对立面,上帝教中的“妖”具有宗教、政治、伦理三层含义,既指灵界的异教诸神及其偶像(“死妖”),同时又指世间的清朝统治者和拜邪神、行邪事之人(“生妖”)。又,“盍歌麟趾咏振振”中的“麟趾”指《诗经·国风·麟之趾》,该诗描述周文王的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无犯非礼。

[16] 《太平天日》,《太平天国印书》,44页。按:粤人称纵容妻女外出卖**或自开娼寮者,男为“龟公”,女为“龟婆”;家庭之间媳妇称翁姑为“家公”“家婆”,均为广东俗语。又,在粤语中,“窠”“乌”同音,故《太平天日》将“六乌”误作“六窠”。据民国《桂平县志》卷三十记载,六乌庙又名“六乌娘庙”,坐落在六乌山下的六乌坑口。

[17] 简又文:《太平军广西首义史》,108页。

[18] 《太平天日》,《太平天国印书》,44页。

[19] 江恩燮:《患难一家言》卷上,《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332页。

[20] 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

[21] 陈作霖:《可园备忘录》,《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368页。

[22] 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

[23] 《天情道理书》,《太平天国印书》,527~528、531~532、533页。按:定都后,太平天国将永安突围之前入伍者一律加封“功勋”衔,享受“世食天禄”的优待。

[24] 《天父圣旨》卷3,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106~109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按:关于陈、卢两人因夫妻同宿获罪一事,涤浮道人《金陵杂记》、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粤逆名目略》、张德坚《贼情汇纂》卷2均有记述。

[25] 马寿龄:《金陵城外新乐府》“狎娈童”诗,《太平天国》第4册,745页。

[26] 涤浮道人:《金陵杂记》,《太平天国》第4册,623页。

[27] 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带娃崽”诗,《太平天国》第4册,734页。

[28] 张德坚:《贼情汇纂》卷8,《太平天国》第3册,231页。

[29] 涤浮道人:《金陵杂记》,《太平天国》第4册,624页。

[30] 张德坚:《贼情汇纂》卷12,《太平天国》第3册,317~318页。

[31] 《永安封五王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6页。

[32] 陈徽言:《武昌纪事》,《太平天国》第4册,597页。

[33] 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721页。按:洪天贵福直到9岁即1857年时才正式娶妻,各王在幼主生日时选妃系向天王进贡,而非幼主。

[34] 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太平天国》第4册,658页。按:南王冯云山、西王萧朝贵已于1852年间先后在全州、长沙之战中殉国。又,蒙得天即蒙得恩,因避“天”字而改名,系开国元勋,时任春官又正丞相,主管女馆事务,并具体负责选美事宜,颇得天王的宠信,后来一度总理朝政,官封赞王。

[35] 张德坚:《贼情汇纂》卷2,《太平天国》第3册,59页。

[36] 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选女孩”诗,《太平天国》第4册,732页。

[37] 涤浮道人:《金陵杂记》,《太平天国》第4册,624页。按:太平天国选美时要经过层层汰选,所谓入选女子“将有千百”似指最初入选的人数,或包括在各个王府中供职的女子在内,否则该数字便过于夸张,与事实不符。前引天王在武昌选中60名少女一说也应作如是解。

[38] 参见涤浮道人:《金陵杂记》,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太平天国》第4册,641、667页。

[39] 参见《太平天国》第4册,629、670页。按:秦日纲不久被迭封为顶天侯、燕王,尽管享有殊遇,但其身份仍与东王等人有着本质的区别,即后者与天王在名义上都是上帝的亲生子,彼此以兄弟相称,而秦日纲仅是“人臣”。参见《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太平天国印书》,479页。

[40] 金田起义之前,杨秀清曾经两度重病缠身,首次“口哑耳聋”,第二次除此症状外,还“耳孔出脓,眼内流水,苦楚殆甚”(《天情道理书》,《太平天国印书》,519~520页)。后来,洪秀全附会耶稣捐躯替世人赎罪的说法,称杨秀清是替兄弟姐妹赎病所致,并顺势将“赎病主”这一宗教头衔赏给了杨秀清。这种解释当然不足为据。笔者推测,杨秀清极有可能是染上了当地所流行的瘟疫。

[41] 张德坚《贼情汇纂》卷1“剧贼姓名上”杨秀清条,记其“现损一目”(《太平天国》第3册,45页);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亦云:“东贼**无度,兼以子死,西贼子又死,悲甚,而目失明,弗能视。”(《太平天国》第4册,654页)按:除纵欲、因爱子夭折而“悲甚”的因素外,东王在主政期间过度操劳也是导致他失明的一个重要原因。

[42] 《北王韦昌辉招延良医诫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113~114页。

[43] 涤浮道人:《金陵杂记》,《太平天国》第4册,628页。按: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说东王“惟性最**”,“每夜八女轮宿”(《北王韦昌辉招延良医诫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667页);汪堃《盾鼻随闻录》卷五称东王“喜渔男色”(涤浮道人:《金陵杂记》,《太平天国》第4册,398页)。似乎过于夸张,不可遽信。

[44] 汪堃:《盾鼻随闻录》卷5,《太平天国》第4册,401页。

[45] 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太平天国》第4册,653页。

[46] 《东王杨秀清劝告天京民人诰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114页。按:曾有女馆首领慰勉民女说:“既吃天父饭,要替天父办事,不要记罣老公。天王打平了江山,一个人有几多的老公。”(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这一番话带有明显的戏谑、调侃色彩。

[47] 《天情道理书》,《太平天国印书》,529页。按:该书系一班侯相奉杨秀清之命撰写,故实际上代表了后者的思想。

[48] 《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31条并反问英人50条诰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01页。按:文中的“天”指上帝。

[49] 涤浮道人:《金陵杂记》,《太平天国》第4册,624、630页。

[50] 《天父圣旨》卷3,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111~112页。

[51] 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太平天国》第4册,666页。

[52] 《天父圣旨》卷3,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113页。

[53] 上元县人王永年撰有《紫苹馆诗钞·陷金陵》,题注“癸丑二月旧作”,内有“男女婚嫁有婚娶官”一语。参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92~393页。

[54] 汪堃:《盾鼻随闻录》卷5,《太平天国》第4册,399页。按:天京解禁后,作为太平军固有编制的男馆(营)依然存在,而女馆的解散绝非一蹴而就之事,负责军需供应的一些手工衙营也不可能随之全部撤销。至于全城军民恢复家庭生活的具体步骤和过程,已不可详考。

[55] 陈庆甲:《金陵纪事诗》,《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03页。

[56] 《幼主封胡鼎聪等职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66页。

[57] 谢绥之:《燐血丛钞》卷1,《太平天国史料专辑》,391~39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按:后期,太平天国在江南新克城市仍设女馆,待秩序恢复后方才解散。太平军攻占绍兴后,忠王曾特意就此叮嘱该城守将:“仰尔查明城中妇女,总要分别男归男行、女归女行,不得混杂。如有不遵,尔可按法处治,方不负尔父之训教,方为国之良臣也。”(《忠王李秀成给侄容椿子容发谆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193页)

[58] 原件墨笔竖写,1954年在浙江绍兴三秀庵墙壁内发现,现为浙江省博物馆收藏。

[59] 至于中高级官员婚娶时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或程序,已不可详考。1862年年初,天王封皖北苗沛霖为奏王,并且“恩赐王娘数名,不日忠王专员护送前来”(《余定安再上筹天义梁禀申》,《太平天国文书汇编》,236页)。据此分析,天王钦赐美女应是其途径之一,但这显然不会是一种通行的方式。

[60] 原件佚,英文件由英国驻天京翻译官富礼赐于1861年5月翻译,列为《英国议会文书》(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1862年4月8日第11号附件7,后被收入梅谷(Franz Michael)编《太平叛乱:历史和文献》(The Taiping Rebellion:History and Documents)第3卷,984~985页,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71。本文据此回译。南京大学学报丛书《太平天国史论丛》第2辑收有韩明的中译文,冠名为《多妻诏》。按:该诏提及的辅王、章王等人均系庚申十年间陆续加封,故其颁布时间应在同年末前后。又,东王、西王虽已辞世,但其爵位各由其子嗣乘袭,故诏中的东王、西王实指幼东王、幼西王。又,“亚坦”今译“亚当”。

[61] 参见《天父诗》第207、306、458、459、462、465首,《太平天国印书》,605、620、642、643页。按:由于洪秀全僻处深宫,足不出户,时人笔记据此推断洪秀全“性**”“**恶”,近有论者也批评洪秀全“多妻纵欲”。这种结论似乎过于武断。笔者认为,多妻制与荒**纵欲并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或者说因人而异,需作具体分析。洪秀全的《天父诗》主要以琐碎的宫闱中事为题,是其私生活的真实写照。该诗集并没有风花雪月之类的内容,而是板着面孔,订立了许多清规戒律,不厌其烦地教训自己的后妃如何恪守妇道和各自的名分,如何遵守礼仪,包括规定“嫂在洗宫(指浴室,引者按)姑莫进,姑理洗水嫂莫进”(第303首),等等。可见洪秀全是真道学,而不是假道学。另据洪天贵福透露,他一共有天光、天明两个弟弟,以及两姊三妹(《洪天贵福在南昌府供词》,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527页,武汉,武汉出版社,1998)。照此说法,再加上已夭折的第二子和承袭东王爵位的第五子洪天佑,洪秀全一共生有10个子女,其中长、次女和洪天贵福还是其元配和续弦赖氏所生。与拥有后宫80多人相比,这一数字几乎不成比例。不过,《天父诗》的格调确实不高。该诗集于1857年出版,共收500首诗,其中洪秀全的诗作占了400多首。这些宫闱诗充其量仅仅表达了作者本人对社会、家庭和伦理的看法,严重脱离太平天国的现实政治,内容苍白乏味。以一天写一首诗计算,这大致需要耗费洪秀全一年半的时间,多少显得有些“不务正业”。据《天父诗》描述,后宫也有严格的等级区分,内以幼主生母赖莲英(“又正月宫”)地位最尊。这么多女人围着一个男人转,免不了会为互相争宠而暗地里较劲;矛盾一旦激化,便演变成公开的争骂,甚至“暗角暗打人”“暗打毒打”(第164首)。据洪天贵福讲,他的生母赖氏与第四母余氏便因为闹不和而被其父一并关了禁闭,他那时年纪还小,常为见不到母亲而啼哭(《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531页)。可见洪秀全单为处理后宫纠纷便牵扯了不少精力,而这仅是多妻制消极作用的一个侧面。

[62] 洪秀全后将《十救诗》以幼主名义刊行,冠名为《幼主诏书》(《太平天国印书》,798~799页)。

[63] 《幼学诗》“男道诗”、《天父诗》第291首,《太平天国印书》,63、618页。

[64] 《佐天侯陈承瑢告官员兵士人等恪遵定制晓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91页。按:该通告虽以佐天侯名义发出,但显然代表了洪秀全的思想。

[65] 《严别男女整肃后宫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8页。

[66] 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卷16,《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3册,256页。

[67] 《太平礼制》,《太平天国印书》,673~674页。又,佚名《平贼纪略》卷下曰“伪王之妻称‘王娘’,伪官之妻称‘贞人’”(《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328页);丁葆和《归里杂诗》云“贼中称妇皆美其名曰‘贞人’,贼自称则谦之曰‘外乡婆’”(《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63页);李光霁《劫余杂识》谓“所掠妇女为贼妻妾者称‘贞人’,妻曰‘大贞人’,妾曰‘小贞人’”(《太平天国》第5册,314页)。

[68] 汪德门:《庚申殉难日记》,蓼村遁客:《虎窟纪略》,《太平天国史料专辑》,10、16页。

[69] 蓼村遁客:《虎窟纪略》,《太平天国史料专辑》,31页。

[70] 汤氏:《鳅闻日记》卷下,《近代史资料》总30号,1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

[71] 蓼村遁客:《虎窟纪略》,《太平天国史料专辑》,31页。

[72] 沈梓:《避寇日记》卷4,《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238页。

[73] 佚名《平贼纪略》卷下,《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329页。

[74] 顾深:《虎穴生还记》,《太平天国》第6册,736页。

[75] 张乃修:《如梦录》,《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611~612页。

[76] 佚名:《平贼纪略》卷上,《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273页。按:无锡、金匮两县同城而治,合称锡金,今无锡市。

[77] 丁葆和:《归里杂诗》,《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63页。

[78] 李光霁:《劫余杂识》,《太平天国》第5册,314页。

[79] 顾深:《虎穴生还记》,《太平天国》第6册,734页。按:太平军均蓄发不剃,故被民间称为“长毛”。该称谓虽有戏谑成分,但并非贬称,故就连太平军后来也偶以“长毛”自称。同样根据太平军这一外貌特征,清方通常诬称太平军为“发匪”“发逆”。又,战国时魏有宠臣食邑龙阳,号龙阳君,后世遂称男色为“龙阳”。

[80] 佚名:《平贼纪略》卷下,《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330页。

[81] 李圭:《思痛记》卷下,《太平天国》第4册,487~488页。

[82] 沈梓:《避寇日记》卷2,《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88~89页。按:枪船是由江南豪绅、痞棍所纠集的一种地方武装,其船啸集水面,枪炮俱备,故名。正是由于枪船势力的坐大,新塍镇的妓船才得以无视相关法令,以一种公开化甚至半合法化的方式存在着。换句话说,妓船的存亡主要取决于枪船的兴衰,而太平天国对待枪船的政策经历了一个从剿到抚、从抚到剿的发展演变过程,因此,妓船的状况也随之起伏不定。例如,1861年夏,太平军突袭隶属湖州的归安县新市,枪船闻风逃遁,平静后又卷土重来,“市肆无恙,赌博、妓船复集”(佚名:《寇难琐记》卷1,《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143页)。1年后,太平军大举围剿枪船武装,遭受重创的枪匪势穷力竭,所经营的妓船也随之一蹶不振,但也有例外。元和县周庄镇的枪船头领费秀元在接受招抚后,派手下枪船数十只开至吴江县同里镇,“大开博场,昼夜演剧”,且有“妓船数十号蚁聚”。由于太平军此次围剿不波及周庄费氏,因此,枪船在同里镇的生意更加红火,到1862年秋冬,除“赌博数十处”“鸦片烟灯遍地”外,妓船也扩充到百余只,甚或“赁屋居停”(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卷上、卷下,《太平天国资料》,101、106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又,吸鸦片、赌博、演戏同为太平天国所明令禁止。

[83] 沈梓:《避寇日记》卷3,《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52页。按:熊万荃系清朝降官,任职期间因密谋内应而引起忠王怀疑,后被调守平湖、乍浦一线,不久叛降李鸿章,赏知府职,改名建勋。

[84] 冯氏:《花溪日记》卷下,《太平天国》第6册,712页。按:蔡元隆系忠王李秀成之婿,湖南岳州人,时年约25岁,后于1864年2月在海宁率部降清,改名蔡元吉,官授通判,所部编为元字八营,协同中法混合军“常捷军”攻打湖州。

[85] 洪仁玕:《立法制喧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4~95页。

[86] 参见董蔡时:《太平天国在苏州》,231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

[87] 赵烈文:《能静居士日记》卷20,《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3册,375页。

[88] 《诛妖檄文》,《太平天国印书》,738页。

[89] 顾深:《虎穴生还记》,《太平天国》第6册,736页。

[90] 顾深:《虎穴生还记》,《太平天国》第6册,736页。

[91] 佚名:《寇难琐记》卷1,《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159~160页。

[92] 沈梓:《避寇日记》卷2,《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92页。

[93] 参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46~405页。按:开国将士腐化、颓废的现象在后期虽已比较严重,但他们毕竟构成太平天国的中坚力量,其整体素质要优于后入营者。如英王陈玉成便颇受部下的爱戴,咸称其“生平有三样好处”,即“第一爱读书的人,第二爱百姓,第三不好色”(刀口余生:《被掳纪略》,《太平天国资料》,206页)。

[94] 李圭:《思痛记》卷上,《太平天国》第4册,480~481页。

[95] 潘锺瑞:《苏台麋鹿记》卷下,《太平天国》第5册,302页。

[96] 李圭:《思痛记》卷下,《太平天国》第4册,488页。

[97] 参见张一文:《太平天国军事史》,263页,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

[98] 洪仁玕:《立法制喧谕》,《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4页;《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太平天国印书》,703页。

[99] 《幼学诗》“妻道诗”,《太平天国印书》,62页。

[100] 《天父诗》第17、18首,《太平天国印书》,574~5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