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绾以约法(1 / 1)

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究竟形成于何时?以往并无明确答案。1904年刊行的《大陆报》第2卷第9号“谭丛栏”载有“孙文之言”一则,为判断时间、内容等有关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全文如下:

今青年之士,自承为革命党者虽多,实则皆随风潮转移,不过欲得革命名称以为夸耀侪辈,未必真有革命思想。其真有革命思想而又实行革命之规画者,舍孙文以外,殆不多见也。吾尝闻彼党人述孙氏之言曰:□□(按当为“满洲”)之政府易覆,外人之干涉不惧,所可虑者,吾中国人具帝王之资格,即人怀帝王之思想,同党操戈,外族窥衅,亡吾祖国之先兆也。吾细思数年,厥有一法。夫拿破仑非不欲为民主也,其势不能不为皇帝,使华盛顿处之亦皇帝矣。华盛顿非必欲为民主也,其势不能不为民主,使拿破仑当之亦民主矣。中国数十行省之大,欲囊括而恢复之,必有数统帅,各将大军数十百万,各据战地,呜叱往来,即使诸统帅慕共和之治,让权于民,为其旧部者,人人推戴新皇,各建伟业,咸有大者王小者侯之思,陈桥之变所由来也。欲救其弊,莫若于军法、地方自治法间,绾以约法。军法者,军政府之法也。军事初起,所过境界,人民必以军法部署,积弱易振也。地方既下,且远战地,则以军政府约地方自治。地方有人任之,则受军政府节制,无则由军政府简人任之,约以五年,还地方完全自治,废军政府干涉。所约如地方应设学校、警察、道路诸政如何,每县出兵前敌若干,饷项若干。五年程度不及者,军政府再干涉之;如约则解。此军政府约地方自治者也。地方出兵若干,饷若干,每县连环会议,约于军政府,有战事则各出兵饷赴前敌;战毕除留屯外,退兵各地方。军帅有异志,则撤其兵饷。地方有不出兵饷者,军政府可会和各地方以惩之。此地方自治约军政府者也。军政府所过,地方自治即成,而以约法为过渡绾合之用,虽抱帝王政策者,谅亦无所施其计矣。

此则史料对于研究孙中山早期思想,特别是革命程序论的形成有重要的价值,有必要详加考察。

《大陆报》由原主办《国民报》的留日学生戢元丞、秦力山、杨廷栋等人,于《国民报》停刊后,回到上海所创办,1902年12月正式发行。几位编辑人中,戢元丞和秦力山原与兴中会关系较密切。秦力山于1902年冬离日到沪[1],帮助戢元丞办报,但不是《大陆报》的负责人,同时他还创办《少年中国报》。因资本短缺停办后,往来长江两年,似未再到日本。[2]“孙文之言”发表时,秦力山已经离沪南下。[3]从时间上看,此文有可能出自秦力山之手,但秦与孙中山关系密切,章太炎说他是“孙党”[4],在日本期间,秦力山较早与孙中山交往,开始对孙还怀有戒心,1902年以后,他打消了对孙中山从事革命活动之动机的怀疑,介绍章太炎等人与孙结识[5],多次与孙中山一起讨论改革土地、赋税制度及建都等理论和实践问题,并记录了讨论笔记[6],似无必要听人转述孙中山的政见,行文也不应称“彼党人”。

戢元丞是《大陆报》的主要编辑,“谭丛”栏的文字多出自他的手笔。留日期间,“戢元丞志在革命,与力山最合,与任公为冰炭,与中山亦不协”。[7]《大陆报》排斥保皇派而又不支持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令人怀疑其政治态度模糊,原因之一即在于此。[8]他与孙中山的关系不如秦力山、沈翔云等人融洽,直接聆听孙中山言谈的机会不多,但与孙党的一些人关系密切,可以间接了解孙中山的言行主张。所以,此文作者以戢元丞的可能性较大。

这一短文虽然见报于1904年10月,但作者称其“尝闻彼党人述孙氏之言”,则所闻时间还须提前。戢元丞大约于1902年春夏间离开日本到上海[9],此后几年间没有再度去日。居沪期间,戢元丞较少有机会见到兴中会成员。1903年年底香港《中国报》社长陈少白因《国民日日报》内部冲突事,赶至上海进行调解,曾“设宴邀集沪上诸同志联络感情”。[10]《大陆报》的对外交际多由戢元丞出面,而且他本人也卷入《国民日日报》的冲突之中[11],可能出席宴会。不过,陈少白为调和一事而来,事情解决得并不顺利,而且是公开活动,即使见面,也不会为戢元丞详述孙中山的思想。因此,戢元丞得知这一信息的时间,估计在留学日本之时,或是秦力山在沪协助办报之际。

1902年以前,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体系已经相当具体化和系统化。宋教仁在《程家柽革命大事略》中说:1902年“孙文为君(按指程家柽)言民族、民权、民生三主义,及五权分立,暨以铁路建国之说”。[12]上述内容,包括了孙中山的基本思想,但未言及革命三时期说。“孙文之言”则载明孙中山当时已经提出军政府和军法、约法、地方自治法(即后来的宪法)的概念,并规定了它们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也许由于转述的遗漏等原因,关于各时期主要任务的规定尚不够详尽,不过还是可以视为孙中山革命程序论基本形成的标志,从一个侧面印证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较早完整和系统的事实。

孙中山提出革命程序论的动机,在于反对专制帝制,促成民主共和。如果说三民主义的核心是民权主义,那么共和思想则是民权主义的中心。在中国这样一个实行帝制统治长达两千年的国度里,要摧毁帝制建立共和,实在是石破天惊的大事。如何才能在旧的统治秩序的废墟上建立和巩固共和制度,是任何一位有志于开辟共和制的先行者不能不优先考虑的头等大事。孙中山自称“细思数年”,才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基本思路,证诸史实,确实如此。

1897年孙中山在与宫崎寅藏的谈话中已涉及这一问题,他认为“共和政治不仅为政体之极则,而适合于支那国民之故,而又有革命上之便利者也”。所谓“革命上之便利”,就是以共和抑制往往伴随改朝换代而来“绵延数纪”的“野蛮割据之纷扰”。“观支那古来之历史,凡国经一次之扰乱,地方豪杰互争雄长,亘数十年不能统一,无辜之民为之受祸者不知几许。其所以然者,皆由于举事者无共和之思想,而为之盟主者亦绝无共和宪法之发布也。故各穷逞一己之兵力,非至并吞独一之势不止。因有此倾向,即盗贼胡虏,极其兵力之所至,居然可以为全国之共主。”要避免这样的历史悲剧重演,必须实行迅雷不及掩耳之革命,“而与革命同行者,又必在使英雄各充其野心。充其野心之方法,唯作联邦共和之名之下,其夙著声望者使为一部之长,以尽其材,然后建中央政府以贺[驾]驭之,而作联邦之枢纽”。[13]这种在联邦共和的形式下,以中央政府驾驭部勒各路英雄的设想,与后来革命程序论以地方自治约束制约诸统帅的思路还有明显的差别。

1900年,孙中山计划给广西起义的会党输送武器弹药,建立一个革命政府,并在他的领导下向广州推进,使湖南、福建等省的督抚参加或承认这个新的“南中国联邦共和国”。[14]这可以看作是他实现先前设想的一次尝试。他试图争取李鸿章实行两广独立,在《平治章程》中设置高度自治的各省政府,甚至拟让李鸿章、刘学询等出任新的暂时政府的主政,名号“或称总统,或称帝王”,还可以由刘学询等自定[15],都旨在让那些有帝王之志的实力派“各充其野心”,以达到革命的直接目的。

此后,至少从现有资料看,孙中山的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他总结中外历史经验,看到实行共和抑或帝制,不在于个人的好恶,而在于天下的大势。拿破仑恢复帝制与华盛顿实行共和,并非由于其人的强弱优劣,而是形势使然。二人易位,则拿破仑必为民主,而华盛顿必为皇帝。他认识到“中国人具帝王之资格,即人怀帝王之思想,同党操戈,外族窥衅,亡吾祖国之先兆也”,因此重要的是必须造成一种非共和制莫属的客观形势。如此说来,孙中山实际上放弃了原来以满足各路诸侯的野心为诱饵和代价,换取他们对共和制的承认,再以中央政府控制约束的办法,把防止专制、奠定共和基础的目光转向民众和地方自治,以免“英雄”的野心过度膨胀。

在军法、地方自治法之间绾以约法,其目的在于防止野心家拥兵自重,或是其部将中有人怀“大者王小者侯之思”,演出宋太祖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闹剧。孙中山预见到“中国数十行省之大,欲囊括而恢复之,必有数统帅,各将大军数十百万,各据战地”,因此,在战争期间以及战后的一段时期内实行“军法”乃是势所必然。这样一来,很容易给谋帝制者造成可乘之机。“欲救其弊,莫若于军法地方自治法间,绾以约法。”所谓约法,是以地方自治与军帅互相牵制,其侧重点在于分军队之权,防止“军帅有异志”。在地方自治的制约下,“虽有抱帝王之策者,谅亦无所施其计矣”。通过“约法”的形式,使“军法”与“地方自治”相衔接,而不至于走向帝制的歧途。

可见,孙中山提出革命程序论,特别是“约法”,本旨不在剥夺本来属于人民的权利,而是在人民尚未享有民权的情况下,为避免重兵在握的“军帅”割据称雄,将国家民族引向危难,欲通过“约法”实现民权,这与康有为等人否认中国民众具有民主共和之资格的议论截然不同,构成孙中山共和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革命程序论的提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意义重大。保皇党人反对革命,反对共和,原因之一,便是认为革命必生内乱,人民不具备民主共和的资格。只有切实具体地解决革命后政治制度的建设问题,才能在政治宣传方面战胜保皇党人。同盟会成立前,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已经引起许多有志于反清革命者的重视与深思,如1904年胡汉民到日本时,以在留日学界中颇有影响的章太炎、邹容等人的著作,“只言破坏,不言建设,只为单纯的排满主张,而政治思想殊形薄弱,犹未能征服留学界‘半知识阶级’之思想也”,因而与朱执信等人极力探求,“犹未得革命实行之要领”。[16]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既包括对旧制度的破坏,更注重革命后的建设,对于批判保皇党人,争取留日学生起到积极作用。戢元丞等人正是因为知道这一思想,才认为“今青年之士,自承为革命党者虽多,……其真有革命思想而又实行革命之规画者,舍孙文之外,殆不多见也”。这也就是秦力山在章士钊译《孙逸仙》出版时所写序言批评一般热心家出门任事,往往朝秦暮楚,徜徉反复,而“孙君之所以异乎寻常之志士,读者之所当注意,吾辈之极宜自励者”。[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