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崛起的原因(1 / 1)

史林探径 杨共乐 6185 字 5个月前

罗马从意大利中部一个仅有3300个男子的小山村,发展成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这在人类发展史上是很少见的。罗马帝国崛起并在长达1000多年的时间里持续发展,原因很多,今天我们只讲四个方面:第一,有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第二,有可持续的经济保障;第三,有优越的政治管理体制;第四,有开放的文化思维。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要真正崛起并长时间保持繁荣和发展,肯定有它的先进性。如果没有自己得天独厚、不可替代的先进性,它要持续发展是有困难的。这是历史告诉我们的道理。

一、罗马的崛起

罗马位于意大利中部,罗马城的建立和国家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罗马城大约建立于公元前753年,最初人口大约只有3300个男子。除了人口非常少以外,罗马占领的地区也很小,主要是意大利中部的七山地区。从严格意义上讲,罗马只能算一个小山村。就是这个小山村,不久以后变成了地中海世界的主角,改变了地中海沿岸几乎所有地区历史发展的方向,使地中海变成了它的内湖,这么大的变化在人类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罗马的影响力甚至一直延续到现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民族都从它创造的文化中汲取了养分。

罗马是怎样崛起的呢?也就是说罗马是怎样从3300人发展到5400万人并在人类历史上发挥重大作用的呢?

图25 罗马抢婚画

罗马的第一任国王叫罗慕路斯,统治罗马37年。罗慕路斯时期,做了一件很大的事,就是通过骗婚把附近的萨宾部落的妇女骗到罗马去。为此,那些萨宾妇女们的父老兄弟与罗马人打了好长时间的仗。然而,十个月以后,小孩出生了,那些萨宾妇女就要求两方不要再打了,因为双方都是他们的亲人,一方是娘家人,一方是自己的丈夫和自己的小孩。在这种情况下,两方慢慢合并起来,变成了一个共同体,罗马才开始慢慢发展起来。

150年以后,罗马的人口增加了,男子士兵达到了八万人,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跟意大利周边地区的居民进行战争。罗马北部是埃特鲁里亚人,南部有分居意大利中部的萨莫奈人和意大利南部的希腊人。公元前8—前6世纪希腊进入大殖民时代,因为意大利南部农业生产、航海业的发展比较好,所以有很多希腊人迁徙到这儿,史称“大希腊”。

罗马扩张的过程,实际上是以罗马城为中心向外发展的过程。罗马人首先征服了北部的埃特鲁里亚,然后向意大利中部地区扩张,征服了萨莫奈人,然后再向南部地区扩张,征服了意大利南部的希腊人。在征服南部希腊人的过程中,罗马人碰到了一种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的秘密武器——大象。罗马人在征服意大利北部和中部的时候都是步兵作战,但是南部希腊是城邦,也就是一个一个小国家,以他林敦为中心。他林敦人和罗马人打仗的时候,感觉到自己打不过罗马人,就向希腊人——希腊北部伊庇鲁斯的国王皮鲁士请求支援。于是皮鲁士国王带着两万多士兵来到意大利南部,帮助南部的希腊人跟罗马人打仗。皮鲁士是亚历山大的远房亲戚,有一定的野心。亚历山大用三万五千多兵力打败了整个波斯帝国的几百万大军,如果在全世界选拔前十位的军事家的话,亚历山大一定在前十位之内。亚历山大在东部地区建立了庞大的亚历山大帝国,皮鲁士就想自己有没有可能在西部地区建立一个和亚历山大帝国一样大的皮鲁士帝国。刚好意大利南部的他林敦人邀请他帮助他们和罗马人抗争,他认为这是建立西部皮鲁士帝国的大好时机,于是带领两万多人到了意大利半岛,还带了一个最重要的武器——二十多头大象。在罗马人和皮鲁士打仗的过程中,前两次双方打了个平手。这主要是大象发挥了作用。罗马人很勇敢,但牺牲很大。而皮鲁士的两万五千人在这两次战役中伤亡也很大,大约死掉了七千士兵。当别人祝贺皮鲁士取得巨大胜利的时候,他说如果这也算胜利的话,那么他的老本就要赔光了。所以军事史上把这种模式的战争叫作皮鲁士式战争,也就是得不偿失的战争。后来,罗马人找到了对付大象这种秘密武器的方法,把皮鲁士的军队打垮了。意大利南部就成了罗马的一部分。

罗马征服整个意大利,成为意大利半岛的主人,大约花了450年的时间。

罗马成为意大利的主人后,下一个方向是往地中海西部发展。他们最先遇到的敌人是迦太基人。迦太基位于现在非洲的突尼斯一带。迦太基是怎么来的?迦太基人主要是一个商业民族。他们来自地中海东岸的腓尼基。这个民族因为经商最初在这儿登陆。登陆后,他们向土著民族要了一块地,居住下来。当时土著民族答应可以给他们一块地,但是这块地只有一张牛皮那样大。按照一般的想法,一张牛皮大的地很小。但是迦太基人把它做了另外一种解释,把牛皮一条一条剪下来,使其变成一根很长的绳。用这个牛皮绳圈出来的一块土地就很大了。他们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城市。经过多年的发展,迦太基成了地中海西部地区尤其是地中海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因为迦太基人是一个经商民族,海军特别发达。而罗马的长项是陆军,海军较为落后。在跟迦太基人打仗的过程中,罗马人慢慢建立了自己的一支海军。所以,跟迦太基人打仗对于罗马人帮助很大。这个最大的帮助就是迫使他们去思考、去建立一支海军。罗马海军建立的过程非常艰苦,付出的代价也很大。因为罗马人是个陆上民族,不懂海上的习惯。在几次战争中,尤其是碰到大风大浪的时候,罗马人费了很大劲建造起来的一支支船队都被海浪打翻了,士兵皆葬身鱼腹。但是罗马人不久以后掌握了开船航行的一系列规律,建立起了一支强大的海军,用了一百年时间和迦太基人打了三次主要的战争,最后把迦太基打败,成为地中海西部的主人。

罗马成为地中海西部的主人以后,下一个目标是往东发展。他们首先遇到的是希腊人、马其顿人。在希腊马其顿这块土地上,马其顿方阵是其主要力量。亚历山大利用马其顿方阵,用十年时间就把波斯帝国消灭了,这说明马其顿方阵有它明显的先进性。但是马其顿方阵在罗马人面前几乎没有打赢过,罗马军队几乎把马其顿方阵都吞掉了。征服马其顿、希腊以后,罗马接着又花了将近一百年的时间把东部地区的叙利亚王国和埃及王国等消灭了。

这样,横跨欧、亚、非的一个大帝国就出现了。当然罗马后来也有很大的发展,一直到两河流域的波斯湾都是罗马帝国的领土。当打到波斯湾的时候,罗马帝国的元首图拉真发出了一声感慨:“如果我年岁小一点的话,我就要建立比亚历山大帝国更庞大的帝国。”但是他年纪太大了,看到波斯湾的海边就回撤了。在回罗马的途中图拉真就去世了。在图拉真时期,罗马的疆域达到了最大。它东起两河流域,西及不列颠的大部分地区,南括埃及、北非,北抵莱茵河和位于多瑙河以北的达西亚。在罗马帝国强盛的时候,旁边的许多国家都希望把自己的国土交给罗马人管理,但皆被罗马人拒绝了。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给了罗马人以后,罗马人还得养活这些土地上的一批人。

奥古斯都是罗马非常重要的一位元首。他把罗马帝国的北部边界推至莱茵河、多瑙河这一条线,东部则放在两河流域。这里面当然有他的战略布局。奥古斯都去世的时候留下一句话:帝国的领土不要再扩大了。也就是说罗马人有这么庞大的疆域已经足够了,再扩大就会陷入因战线太长而无力保卫的困境。从战略的角度上讲,奥古斯都认为,罗马的敌人主要来自北部地区,所以他的军队都设在莱茵河、多瑙河一带,南部地区几乎没有军队,非洲地区只设了一个军团。奥古斯都希望用几条防线来防止罗马帝国面临的北部侵略。第一条防线是以河流为屏障的自然防线,第二条防线是以军团为屏障的军事防线,第三条防线就是军团与罗马行省建立起来的联合防线。莱茵河、多瑙河一线的许多重要城市都是在罗马军团、军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绵长的补给线是连接军营和内地的重要纽带。这些补给线的中心就是罗马,所以才有“条条道路通罗马”这一谚语。

罗马帝国面积巨大,除陆地以外,还有一大片水域,这就是地中海。地中海太重要了,一般人只认为陆地是领土,其实地中海照样是领土,或者说是领土的延伸,地中海就好像是一个舞台,把周边地区统领起来的一个舞台。从这一点上说,罗马帝国应该感谢第一次和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创建起来的海军。如果不创建海军的话,罗马人即使征服了这个地区,也很难治理。这就是政治家英明的地方。

到公元前1世纪30年代的时候,以地中海为桥梁、连接欧亚非三大洲的罗马帝国在地球的西半部出现了。这个庞大的帝国一直到现在还保持着空前绝后的纪录。如果测算一下,罗马应该有一千年时间始终处于持续发展的态势。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因为一般来讲,王朝有更替规则。即使真正有实力的王朝也只有三四百年的时间。罗马持续发展了一千年,肯定有它的秘密。美国建国的时候,对于到底按什么体制来治理美国进行过较为深入的讨论。有的人主张用雅典的民主制,有的人主张用罗马的共和制。经过争论后,美国最后选择的是罗马的共和制。我们总是说,美国的历史很短,但这句话是不够准确的。准确的话应该是:美国的历史很短,但美国的文化传统非常悠久。他们的传统来自何处?主要来自罗马。美国就是活生生的罗马。美国人的思维模式就是罗马人的思维模式,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通过对外扩张来解决内部问题。大家都知道纽约哈得孙河上的自由女神像,手里拿着《独立宣言》和火炬,象征着自由,但这是法国人送的,不能代表美国的核心精神。那么美国的核心精神在哪儿?如果大家有所留意,美国国会山的顶端还有一尊女神像。这个女神像和法国人送的不一样,手里拿的是宝剑、盾牌和胜利的桂冠,这才是美国精神的核心。对美国而言,这尊女神像是美国土生土长的女神像,是美国精神的象征,是美国的灵魂。就连美国首都的中心国会山本身也是万神殿的翻版,跟罗马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尽管罗马帝国不存在了,但是它的文化一直在西方世界中产生影响。

二、罗马崛起的原因

罗马崛起的原因很多,这里主要讲四个方面。

第一,有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要崛起,没有军队是不行的,罗马崛起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军队的先进性。罗马的士兵是公民,但他们的另外一种身份很重要,罗马的士兵都有土地,也就是说士兵和土地所有者是重合的。他们既是要打仗的士兵,同时也是自身利益的直接保卫者。成为士兵,是罗马公民的一种义务,但更重要的是荣誉。对于罗马国家而言,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军事至上,所以罗马的凯旋门特别多。罗马历史上大约有五百多次凯旋式。凯旋式的主体是军人、军队、将军,如果在一次战争中杀掉5000个敌人,他就可以举行一次大的凯旋式。大的凯旋式既是对胜利的一种纪念,也是对将军和士兵们的赞赏。凯旋式非常隆重,胜利的将军将骑着白马、戴着胜利的桂冠穿过罗马城,道路两边的公民们都为他的胜利欢呼。所以罗马的每一位男性公民都希望打仗,希望在自己的一生中能获得一次或者多次凯旋式,成为凯旋的将军。罗马这个文化传统恐怕是独一无二的。罗马几乎两三年就有一次凯旋式,有的时候一年中有三四次凯旋式。凯旋仪式实际上也是在传播一种思想、一种文化,这就是尚武精神,军队、军力至上。成为一个凯旋的将军,是罗马公民的骄傲,也是罗马人对男性公民的最高奖赏。所以有的时候,仪式好像是一个形式,但实际上它不仅是一种形式,它会在每一个人的心灵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成为每一个人发自内心的一种追求。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罗马制胜的主要法宝是军团。军团是罗马成为地中海帝国的重要保证。军团的优势是能长时间保证群体处于体力的最佳状态。我举一个例子,与马其顿方阵相比,罗马军团的先进性体现在它的设计上。马其顿方阵像铁板一块,利用强大的冲击力、进攻力把对方冲垮。但是罗马人很聪明,他们知道马其顿方阵强大的实力好像一座山,任何一个个人在走过来的一座山面前都不能发挥作用,都会被这座山吞掉。罗马人看到马其顿方阵的强大冲击力以后,就考虑怎样把它的冲击力分解掉,主要就是通过军团这种模式。军团的优势是什么呢?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我们大家都看过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NBA),即使科比身体最好,四节比赛他也顶不下来。即使能顶住,他也不可能一直处于体力的最佳状态,所以到一定时间就必须把他换下来,叫别的人上,通过转换的方式使他的体力基本上保持在一个比较好的状态。罗马军团通过变换队形使每一位士兵都处于一种体力的最佳状态。而马其顿方阵不能周转,前面的人永远是打头阵,除非是牺牲了。一旦前面的人冲上去了就没有调整的可能。但一个人的体力是有限的,当前面的人打到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的时候,他的体力就下降了,顶不住了。而罗马人恰恰是利用他体力顶不住的时候,新的一拨人上来了,交换三五次以后,整个马其顿方阵就垮了。所以罗马帝国的形成,有它的必然性、合理性和先进性。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要崛起,要长时间保持繁荣和发展的话,肯定要有它的先进性。如果没有自己得天独厚、不可替代的先进性,它要持续发展是有困难的。这是历史告诉我们的一个非常清晰的道理。

第二,有可持续的经济保障。罗马是按照财产的多少来划分等级,然后规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按财产的多少划分等级,是什么意思呢?罗马刚刚建立国家的时候,当时有一个国王叫作塞尔维乌斯,他把罗马所有的公民按每个人的财富进行重新分类:个人财富在10万阿斯(罗马货币单位)以上的,是第一等级;财富为10万阿斯到7.5万阿斯的,是第二等级;然后就慢慢地减少下去,到最后一个等级财产就很少了,也就是11000阿斯以下。最后一个等级的任务就是生孩子,为罗马人提供青壮年,他们全体只有一票。(见下表)

表4 塞尔维乌斯以财产划分的等级

第一等级的选举人票就很多了,有80票,再加上骑士等级18票,等于有98票。98票在全部的193票中就属于多数了。塞尔维乌斯以财产多少来划分等级,财产越多,社会地位越高。这里的财产是无限的,你可以把社会资源、自然资源都变成你的财产,甚至可以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变成自己的财产。塞尔维乌斯的规则是把获取财富当作光荣的事儿,鼓励大家往外去拓展自己的财富。自然界有这么多财富,只要你去把它拿来,无论是以战争模式、科学技术模式,还是以其他模式,只要变成你的,你就可以在罗马的价值系统中获取高的社会地位,所以它是具有开放性的。这一点跟我们传统的价值规则不大一样。在中国的封建时代,人们追求的目标是仕,也就是官。有了官以后,就有许多利益,社会地位或者说社会声誉也越高。所以,官是起点,而财富是做官后的结果。但官是有限的,官民肯定要有一定的数量比,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官,那就有个选择。在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隋唐以后,选择官员的主要手段是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应该说有它的合理性,它可以使一般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国家或者地方的管理者。但是大家思考一下,当大量的青壮年都通过一条独木桥去争夺这么一块肥肉的时候,整个社会资本的浪费是很大的。为什么?皓首穷经都去争这么一点资源,但进士也只有三百个人,而且常常是两三年选拔一次。什么叫状元?状元实际上就是一个政论文冠军,因为科举考试的命题都来自四书五经。当全国的知识分子都去争夺这么一个冠军,而且通过这种模式形成管理队伍的时候,社会资源的浪费显然是很大的。因为整个社会需要各种冠军,文学的冠军需要,管理的冠军也需要,哪怕是体育方面的冠军也需要,而这些冠军不纯粹是靠四书五经的政论思考就能够选拔的。所以罗马人的设置点和我们中国传统的设置点是不一样的。罗马人以财产划分等级,鼓励公民创造更多的财富。你想当官可以,你不想当官也无所谓,你也可以去发展其他的行业,去争取更多的资源,成为首富也好,成为第一个等级中富裕的公民也好,国家都是鼓励的。

罗马的经济模式是持续性的。大家都知道,罗马很富有,尤其是成为帝国以后。奥古斯都曾经有一句话,称是他把一座砖瓦的罗马城变成了一座大理石的罗马城。奥古斯都在位44年,他去世以前写了一个自传,这个自传现在还存在。我认真看了一下奥古斯都的自传,他44年间为罗马做的事情确实很多,给罗马城带来了一个改天换地的变化,把一个砖瓦的罗马城变成了大理石的罗马城。罗马非常繁荣,公民都可以免费拿到粮食。所谓面包加竞技场就是这种状况。面包加竞技场是政治家设计出来的。政治家搞这种设计的目的就是想用面包加竞技场来换取下层公民的政治权利,你把选票给我,我把基本的生活条件给你,至于政治上的事情你就不要管了,你的任务就是看看戏,吃吃面包,自由消遣就行了,政治权利慢慢就到元首这边了。现在我们许多人把罗马史中的“元首”翻译成“皇帝”,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的译法。因为“皇帝”和“元首”是两个概念,西方传统中没有“皇帝”这个概念。“元首”是公民们通过投票把权力授予给他,让他来进行统治。元首就是第一公民,但第一公民还是公民,跟大家是一样的,无非就是排在第一位而已。而“皇帝”是天子,他的权力来自谁也看不见的天,他是代表天来行使对臣民的治理。从法理的角度上讲,选择元首的权利还是属于公民的,不属于元首个人。所以元首本人的权力系统是有限制的。罗马的公民能够享受一定的国家福利,罗马城也建设得很好,那么钱来自何处?钱来自行省。罗马的行省就是被罗马人征服的地区,也就是说除意大利以外的地区,每年都得缴税。罗马的经济实际上是一种畸形经济。什么叫畸形经济呢?意大利经济很发达,留下的文物遗迹很多。大家看大竞技场,可以容纳七万人。这么大规模的建筑,在古希腊是看不到的,它没有这么大的经济实力。在其他的文明地区也看不到,因为它们也没有这么大的经济力量。如果大家再留意,罗马的万神殿是没有钢筋的,这么多年还保存着。这些建筑要有优秀的设计,也要有大量的经费。罗马政府通过“什一税”把地中海地区所有的钱都集中到意大利了,使意大利地区的经济很好地发展起来。对罗马的行省居民来讲,跟罗马人统治以前的其他统治者相比,“什一税”还是比较轻的。所以,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里,罗马的行省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居民起义和暴动。相反,他们还感觉到在罗马保护之下能够享受繁荣与和平。

罗马为什么把大量的钱花在意大利,尤其把罗马城建设得富丽堂皇?这当然有文化上的需要,更有政治上的考量。奥古斯都等政治家非常明白,建设好罗马城具有强大的政治威慑力。这个政治威慑力主要体现在:所有地中海地区的居民只要一到罗马城就会产生一种害怕的感觉。因为这些建筑的震撼力太强烈了。这么富丽堂皇的房子、这么强大的经济实力,对于地中海地区其他的没有组织能力或者组织能力弱的居民来讲,这就是“天堂”了。应该说,奥古斯都等进行的罗马城建设在政治上所产生的作用远远超过在经济上产生的作用。

第三,有优越的政治管理体制。除了经济特色以外,罗马的政治模式也有自身的特点。罗马的公民之间在政治上相对平等,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里,你的投票权是属于你的,选举权也属于你自己。罗马的许多官员都是选举产生的,你如果不合格,就被人家在第二次选举时选下来了,所以公民有一种制衡权利。此外,罗马也有一系列法律,或者习惯,来保证公民的权利。在罗马,要判处公民的死刑,必须经过公民大会投票通过才能实施。任何一个政治家、任何一个执政者都不能随意判处某一个公民死刑。公民大会投票通过对某人实施死刑权,在现存的罗马文献中我们只能找到八例。为什么很少?因为公民大会不是想要开就能开的,一年当中可能偶尔开一次,有事了才开一开,即使开了,判处某人死刑也不一定能提上议事日程。所以,罗马被判处死刑的公民很少。

另外,罗马对政治权力也有明显的限制。大家都知道,罗马的最高行政长官是执政官,执政官两边的侍从都拿着法西斯。法西斯是权威的象征。这个权威由捆起来的十二根棍棒组成,中间插着一把斧头,这就是法西斯。执政官走到哪儿,两边的侍从就拿着法西斯跟到哪儿。法西斯中间的斧头如果插上的话,就意味着执政官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但是执政官生杀予夺的大权是有限度的,也就是说是有规则的,不能乱来。当执政官一进入罗马城,法西斯上面的斧头必须拿下来,目的是告诉执政官,在罗马公民面前你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当执政官走出罗马城的时候,才可以插上斧头,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段里因为罗马公民授权于你,让你去对某一个地区行使管理,对某一些臣民进行治理,所以这个时候你可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我们都知道共和国是从罗马来的。什么叫共和国?Res Publica就是公共的事务。这个公共的事务就是共同的利益、共同的参与、共同去分享成果。共同参与是很重要的,因为有一些参与是要付出代价的,有的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为了共同的利益去共同参与是公民的义务,当然成果也得去分享。我举一个例子,有一次元老院讨论是不是要以低于市场的价格给公民分发粮食。当保民官提出这个议案时,有一个执政官反对,他反对的理由是这个议案是保民官拿国家的钱施舍公民,慷国家之慨。但是经过表决,最后元老会通过可以以廉价的价格给公民分发粮食。议案通过以后,执政官本人也排队去领粮食去了。于是旁边的人就问他:你不是反对粮食法嘛,干吗在这儿跟我们一样排队领粮食呢?这个执政官马上就说,既然法案已经通过,我是公民成员之一,当然和大家一样也可以得到一份粮食。这个例子说明,只要形成决议以后,成果是大家共享的。

从政权机构来讲,罗马的政府很简单,主要有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投票的时候,大家集中起来行使权利。元老院在相当长的时间段里由三百个人组成。执政官只有两个,一年一选。这个体制模式跟美国的体制模式有一致性,无非是美国的执政时间长一点儿,成员多少不一致而已。执政官卸任以后进入元老院。元老院是众多优秀的执政官组成的一个机构。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里,元老是终身制。元老院的三百个优秀的头脑集体来讨论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思考罗马到底应该怎么走,保证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政策的可持续性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非常重要。因为行政班子很快就会换届,如果权力都掌握在行政班子手中,就很容易出现政绩工程。罗马主要的权力掌握在元老院手里,而元老院又是相对稳定的,所以罗马的整个决策系统始终保持着政策的相对稳定性,这对一个民族或国家来讲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除了政策上的稳定性以外,元老院还可以对政策的执行者,也就是执政官起一定的监督作用。因为元老院是政策的制定者,而执政官是执行者。元老院一旦形成共识以后,交给执政官们去执行,该打仗的打仗,该建设的建设。所以,罗马的决策权和执行权是分离的。为防止执政官在执行过程中出差错,元老院还有监督权。执政官完成任务以后,必须述职。按照罗马的规定,执政官在掌握权力的时候,人们不能对他提出起诉,但是如果执政官在执政时做错了事,卸任以后人们马上就可以起诉他。这个监督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古代著名学者波里比乌斯(约公元前200—前118年)对罗马的政治制度曾有过精辟的评论,他说,人们不可能发现比这更好的政治制度了。因为这种相互牵制和配合的制度,可以应付一切非常的事变。“当外来的共同危险迫使他们非互相支持、联合一致行动不可时,国家的力量便会变得这样强大,以至没一件必要做的事会被忽略,因为大家都热心地争着想办法来应付当前的需要,没一件已经决定的事不会立即付诸实行,因为大家不论在公私各方面都通力合作,以求完成他们所致力的工作;因此,这种特殊形式的政体,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它所决心追求的任何目的都可实现。当他们再度摆脱了外来的威胁,获得了他们的胜利所带来的幸运和丰硕的成果,并且处于安富尊荣之中,像屡见不鲜的那样,他们就被阿谀和游惰所腐蚀,变得傲慢、专横起来。可是,我们看到国家本身已为它所患的这种毛病,提供了一种补救之方,这就是它的特殊之处。因为当某一部分长得跟其他部分已不相称,企图取得优势,并且有过分揽权的倾向时,由于上面所举出的理由,即三者之中没有一个可以专权,一个部门的意图要受到其他部门的制衡,所以,很明显地,它们之中没有一个可以凌驾于其他部门之上,或者以轻侮的态度对待它们。事实上,各个部门永远都保持着原状,一方面,任何越权的行为必然会被制止,另一方面,每个部门自始就得担心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涉。”[1]

很显然,分权制衡是罗马政治的重要特点。罗马的整个政治体系里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而且决策者和执行者没多少人,包括执政官两人,行政长官两人,管建筑的有几个,管财务的有几个,再加上罗马的元老院,总共也就四五百个人。由四五百个人管理这么大的一个帝国,这当然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所以西方学者提出,罗马行政管理的效率、罗马行政管理的方式、罗马行政管理产生的作用都是西方政治中非常重要的财富,这是有道理的。

第四,有开放的文化思维。罗马的思维模式非常明显,就是向外拓展。帝国主义这个概念起源于罗马。罗马是扩张领土、征服别人、掠夺别人的成果来发展自己的典范。西方后来出现的一系列殖民活动,都与罗马的传统有一定的关系。大家如果留意的话,日本明治维新以后选择的道路就是西方的道路。西方崛起最快、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搞帝国主义。掠夺、扩张、贩卖人口,把人家的资源变成自己的,包括西班牙、英国、美国,都干过。日本明治维新以后,脱亚入欧,向欧洲人学习的就是帝国主义。可以说,罗马人是帝国主义道路的老祖宗。搞帝国主义是西方文化传统。

罗马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化特点就是开放。罗马这个民族很开放,因为它的文化很差,拉丁字母是从别的文化中移植过来的,不是罗马人自己创造的。ABCD中,A就是从埃及象形文字来的,就是一个牛头。B就是一个门,是从埃及象形文字慢慢发展过来的。经过对希腊文的改造,罗马慢慢地形成了自己的文字。罗马大胆地吸纳人类的优秀文化。最初的时候,拉丁文根本不能够表述清楚人们思维中产生的概念,只好用希腊文,所以罗马早期的历史作品都是用希腊文书写的。罗马是一个征服者,但是对于被征服者的文化,它又是主动的接纳者。诗人贺拉斯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征服者反被被征服者所征服”,这就是就文化而言的。大家如果留意的话,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一问题也有相同的评述。马克思指出:“野蛮的征服者,按照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本身被他们所征服的臣民的较高文明所征服。”[2]恩格斯也说:“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由于征服而面临的比较高的‘经济状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多半甚至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3]但是罗马开放性地接纳其他民族文化到自己国土的时候,也是有选择的。这我们可以从维吉尔的作品《埃涅阿斯》中看得很清楚。《埃涅阿斯》讲的是特洛伊城被打下以后,有一些特洛伊人从废墟中逃了出来。其中有一个叫埃涅阿斯,他背着老父亲和自己家族的灶神逃出特洛伊以后,漂洋过海,历经艰辛,跑到迦太基。迦太基当时执政的女王看中了埃涅阿斯,认为他很有本事,希望他留下来。埃涅阿斯最初感觉在这个地方生活非常安逸,但是后来他感到自己的使命还没有完成,于是拒绝了迦太基女王让他在这儿成家的要求,跑到意大利中部。后来他跟拉丁努斯的女儿结婚,变成了罗马人的祖先。维吉尔写这部作品的目的主要是要证明奥古斯都家族历史的悠长,希望用历史来证明奥古斯都成为元首的合法性。同时,在《埃涅阿斯》中,维吉尔还要回答这么一个问题,即尽管希腊人把特洛伊城打下了,取得了胜利,但这一胜利只是暂时的,最后的胜利还是属于罗马。因为希腊最后还是被特洛伊的子孙——罗马人征服了。维吉尔的文本带有明显的民族性和罗马民族的自信。我认为,罗马人是通过自己的作品,把开放性、选择性和民族性结合起来来发展自己的文化,从而形成自己的强势力量,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地中海地区产生巨大的作用。

罗马除了广泛吸纳西方文明以外,还对远方的中国产生了兴趣。我举一个例子,中国史书上记录,公元前101年到公元前100年的时候,就有一支罗马人到过中国。中国文献有记录,写的是“蒙奇兜勒”,罗马托勒密的《地理学》中也有记载。那么,“蒙奇兜勒”是指什么呢?实际上就是指马其顿。在公元1世纪中叶,地理学家托勒密甚至还把新疆这一带的地图画了出来,而且画得非常清楚。几乎与此同时,汉西域都护班超也派遣手下甘英于97年前往罗马。当然,他最终没有到达罗马,原因是他到海边的时候就听安息人讲,如果走海路,顺风的话要几个月,碰到逆风就得两三年,这样船上就要放很多粮食和淡水。虽然甘英没有到达罗马,但足以证明罗马有强大的影响力,而这个影响力对于汉代的中国也有一定的吸引力。罗马人到达中国了,而中国人没有到达罗马。两者间的直接交往尽管很少,但是物品的交往却很多,其中非常著名的就是丝织品的交往。我曾经研究过一个项目,叫“早期丝绸之路研究”,但是搞了十年以后突然发现,“丝绸之路”这个概念根本没有人验证过。自从1877年德国的李希霍芬提出了“丝绸之路”的概念后,大家就跟着走。到底有没有“丝绸之路”?经过十年的研究,我几乎把西方古典文献中所有有关丝织品的材料都搞了出来,发现在罗马帝国中确实存在着一个销售丝织品的市场。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市场,“丝绸之路”这个概念就很难成立。在把资料全部查出来以后,我发现当时确实存在着一个丝绸世界。这个丝绸世界从产丝的中国开始,经过运丝的中亚、印度洋和波斯,一直到销售丝绸的罗马。这么一个跨越文明区、跨越当时多个国家的丝绸世界是存在的。这个丝绸世界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一个问题,即罗马除了经济发达以外,在文化层面上也希望能够把世界上对它有用的东西都吸纳进来。丝绸在罗马的诗歌、散文,甚至宗教行为中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为有这么一个巨大的市场,所以罗马人到达中国是可以理解的。从历史上看,罗马人是一个具有巨大创造力的民族。罗马人在1世纪的时候,就已经能够跨越印度洋了。跨越印度洋需要有胆量,需要掌控许多先进的技术。大家如果留意的话,可以发现郑和下西洋的时候都是沿着海岸走的。而跨越印度洋的这个技术早在1世纪的时候就已经被罗马人掌握了。当然这一技术也是罗马人在学习其他民族航海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

总之,罗马的思维方式是不断往外拓展,是一种开放的思维方式。鼓励大家去思考、去开拓、去创造是这种思维方式的灵魂。罗马之所以能够形成这么大的一个帝国,而且长时间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态势,显然与这种开放的思维方式有密切的关系。

罗马的崛起一直是世界学术界关注的重点问题,也是永远不可能找到标准答案的问题。我今天讲的只是我的一些体会和思考。在座的各位如果有兴趣,可以去找它的标准答案,但很可能永远找不到,这就是历史学的魅力。谢谢大家。

[1] Polybius,Historiae,6,18.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526~5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