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7月,黄炎培在延安曾对毛泽东说过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2]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我们又能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呢?这确实是摆在我们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件大事,值得认真对待。而对中国古代王朝的兴衰做一研究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它对于我们解决上述问题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历代王朝在建立之初,大多都非常重视总结历史(尤其是上一代王朝)的经验和教训,汉高祖刘邦在“马上得天下”后,就命陆贾“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3],于是便有了陆贾的《新语》。唐朝初年,唐太宗从维护统一和巩固统治的需要出发,曾召集魏徵、房玄龄、封德彝等大臣一起探讨前代的兴亡盛衰。君臣各抒己见,相互切磋,史称“贞观君臣论政”,其目的就是“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4]。这一次政治讨论,确实起到了明辨是非、统一思想的作用,为唐初政治局面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个王朝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统治者对民的认识。在中国古代常常把“君”和“民”的关系比作“舟”与“水”的关系。“水能载舟,也能覆舟”,高明的统治者一般都能深明其中的内涵。以唐太宗李世民为例,他不但常以此话自勉,而且还经常教育太子,让其了解民众的重要。唐太宗常说,“治天下者以人为本”,“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5]正是有了“以民为本”的认识,所以才有“与民生息”的政策。汉朝初年,萧何“因民之疾秦法,顺流与民更始”。“顺流与民更始”就是根据当时的现实状况,顺应战乱之后百姓的需要,制定与民休息的政策。汉高祖刘邦采纳了萧何的建议,约法省禁;减轻田赋,定田租每年十五税一,招还流民,让其领回原有的田宅;释放战争中自卖的奴隶,恢复他们的身份。汉惠帝时,曹参代替萧何为相国,他一切遵守萧何所定的法令,实行“清静无为”的政策,鼓励人口增殖与土地开垦,免除力田人的终身徭役。汉文帝则提倡农耕,免收天下农田租税十二年。汉景帝即位,收民田租三十税一。这样的治国之道使汉初凋敝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和发展,出现了“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民务稼穑,衣食滋殖”,“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寝息”[6],“海内安宁,家给人足,后世鲜能及之”[7]的繁荣景象,保证了汉朝的勃兴。唐初,魏徵向唐太宗进谏,说:“善为水者,引之使平,善化人者,抚之使静。水平则无损于堤防,人静则不犯于宪章。”魏徵认为,对于国家来说,静则安,动则乱,欲求长治久安就要使民安静。汉之所以振兴,在于与民休息;隋之所以速亡,在于反静为动,徭役不休。其时正值大乱之后,百姓亟须一个安静的环境,以便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他劝唐太宗薄赋敛,轻租税,不夺农事,少兴土木兵戈,不随意动用民力,让其安心生产。唐太宗接受了魏徵的意见,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出现了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
相反,历史上也有一些王朝在取得一时的成功后,却忽略了民众的力量,很少考虑人民的疾苦,任意加重农民的负担,结果是加速了自己的灭亡。秦和隋的速亡就是最好的例证。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成就统一大业。然后不到20年,秦王朝就灭亡了。原因固然有很多,但很重要的就是秦王朝的苛政和暴政。繁重的赋税以及没完没了的徭役,终于导致了陈胜、吴广的揭竿而起。无独有偶,曾经甲兵云集、风行万里的隋朝也是如此。对于它的灭亡,魏徵曾有过深刻的分析。他认为隋的速亡关键是在隋炀帝时形成的“**荒无度,法令滋章,教绝四维,刑参五虐,锄诛骨肉,屠剿忠良,受赏者莫见其功,为戮者不知其罪。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频出朔方,三驾辽左,旌旗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8]。就经济上而言,则是由于沉重的劳役和兵役,结果整个国家处于“比屋良家之子,多赴于边陲,分离哭泣之声,连响于州县。老弱耕稼,不足以救饥馁,妇工纺绩,不足以赡资装”的悲惨状况,加之地方官吏横征暴敛、层层盘剥,终于激起百姓群起反抗,导致隋王朝的迅速灭亡。
用人历来为人们所重视。《礼记·礼运篇》就提出用人要“选贤与能”。春秋战国时期,墨子强调用人“尚贤”,“尚贤”是“为政之本”,又说“以尚贤使能为政”,也就是主张用人要考虑德才兼备。他认为要用人唯贤,不要用人唯亲,要“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不肖者抑而废之”。只有任用贤能,才能使百姓无饥寒,社会安定,国家富强。如果任用那些不肖者,便会出现百姓饥寒、社会危乱、国家贫弱的局面。[9]对于一个王朝来说,用人的好坏、得失直接关系到它的生存和灭亡。从当权者用人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中,我们能够看到这一王朝自身的命运。在现实政治中,大凡杰出的政治家都能坚持任用贤能的用人原则,使人才得到合理的使用,从而使其统治职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在历史上,唐太宗是一位以明于知人、善于用人著称的君主。他认为“致安之本,惟在得人”,因而对择官用人很慎重。他曾对魏徵说:“古人云,王者须为官择人,不可造次即用。”魏徵回答道:“知人之事,自古为难,故考绩黜涉,察其善恶。今欲求人,必须审访其行。若知其善,然后用之。设令此人不能济事,只是才力不及,不为大害。误用恶人,假令强干,为害极多。但乱世惟求其才,不顾其行。太平之时,必须才行兼备,始可任用。”[10]魏徵的意见很有道理,有启示意义。为官择人须“才行兼备”,才差一点,“不为大害”,如果误用德行坏的人,则“为害极大”。唐太宗就坚持“才行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任用贤能,在《贞观政要·任贤》中,其所用贤能大臣就有房玄龄、杜如晦、魏徵、马周等八人。正是因为有这些贤能大臣的辅佐,唐太宗才得以实现“贞观盛世”。唐太宗的用人特点是“拔人物不私于党”,不问亲疏,不论贵贱,任人唯贤,即使是有怨仇的人,他也不计前嫌,以才行而任用。例如,魏徵等大臣原来是太子李建成的人,为其出谋划策,与李世民争夺权位,他们在唐太宗时都得到了提拔和重用。同时,唐太宗还主张“人不求以备,必舍其所短,取其所长”。在《帝范·审官》中,他对此曾有过精辟的阐述:“明主之任人,如巧匠之制木,直者以为辕,曲者以为轮,长者以为栋梁,短者以为栱角。无曲直长短,各有所施。明主之任人,亦由是也。智者取其谋,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无智、愚、勇、怯,兼而用之。故良匠无弃材,明王无弃士。不以一恶忘其善,勿以小瑕掩其功。割政分机,尽其所有。”
按照这样的原则用人,当然能使百官各得其所,人尽其才,国泰民安。清朝的雍正帝在这方面也有同样的看法。为了在政治上打开新局面,他不惜打破原有定制,用人“只能才技,从不拘限成例”。正是由于他们奋发有为,用人得当,除旧布新,所以才有政治较为清明、国力较为强盛的局面。
官吏是王朝统治的基础。一个王朝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吏治的好坏。据载,周武王就曾经就王朝的“治乱之要”问过姜太公,姜太公直言不讳地说:“其本在吏。”“武王曰:‘吏者治也,所以为治,其乱者何?’太公曰:‘故吏重罪有十(如吏贪污等——作者注)’……‘夫治者有三罪,则国乱而民愁;尽有之,则民流亡而君失其国。’”武王问,怎样才能绝吏之罪。太公说:“为君守成,为吏守职,为民守事。如此,各居其道则国治。”[11]良好的吏治不仅是王朝治理的关键,而且也是王朝兴盛的保证。汉武帝时,为加强对官吏的管理,曾专门设置刺史,监督各诸侯王、郡守和地方豪强,其中重要的一条职责是:禁止郡守横征暴敛,滥用刑罚,勾结豪强。唐太宗甚至把都督刺史的姓名写在屏风上,随时记上他们的善恶政绩,以便奖励和惩罚。[12]
吏治的优劣既表现在保民、安民和富民方面,更表现在官员的廉洁方面。凡若盛世,统治者一般都非常重视对贪官的惩治。朱元璋建明之初,就断然发文“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毒吾民者,罪之不恕”[13]。他明文规定:“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14]仅据《大诰三编》与《大诰武臣》提供的资料统计,明初,大小官吏因贪赃等罪遭枭首、凌迟、族诛的有几千例,弃市以下的达一万多例。其中洪武年间,空印舞弊一案就处死官员数百人,罚杖戍边数千人。对于户部侍郎郭桓等勾结浙西等地方府(州)官吏侵吞税粮、贪污受贿一案,朱元璋亲自过问,下令严办,凡涉牵礼部尚书、刑部尚书、兵部侍郎、工部侍郎等要员,皆“举部伏诛,殊累天下官吏,死徙数万人”[15]。洪武年间采取的这种严惩贪官的措施,虽然手段残酷,株连过广,但矛头直指国家的蛀虫贪官污吏,确实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贪污腐败之风有了明显的收敛,从而为明初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封建制度之下,王朝初兴时,官场贪污腐败相对不明显,不突出,但在王朝走向衰落时,贪污腐败的风气就像溃烂的脓疮恶性发作。明中叶后官场任情贪污,营私舞弊,吏治败坏,最后导致了王朝的覆灭。
清朝康熙、雍正时,也曾注意严惩贪官污吏,吏治较为清明,有过“康乾盛世”。乾隆晚期以后,贪污之风盛行,吏治废弛。乾隆帝骄奢**逸,他仿康熙帝之例六度南巡,而“供亿之俊驿骚之繁,将十倍于康熙之时”。王公贵族、官僚们也竞相挥霍奢靡,如河道总督宴客集天下之珍馔,为烧一碗猪肉,要杀五十余头猪,只取其背肉一块,其余皆弃之;一个陕西粮道,在送往迎来时,“每次皆戏两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窝、烧烤,中席亦鱼翅、海参”[16]。与官僚们骄奢**逸的生活相伴随的,是贪污风气的盛行,贿赂公行,政以贿成。乾隆帝的宠臣和珅就是一个大贪官,在嘉庆时被抄家,他的家产总数据有的研究者估算,最低也有几千万两白银,最高可达到一亿两左右。各级官吏层层贪污中饱,当时有人指出:如县官想要得到千金,下面经手人就能乘机得万金;总督、巡抚想要得到万金,州县官就能乘机得到十万金。所以有人说:“大抵为官长者,廉耻都丧,货利是趋。知县厚馈知府,知府善事权要,上下相蒙,曲加庇护,恣行不法之事。”[17]整个官场弥漫着贪赃枉法、唯利是图、阿谀奉迎的恶劣风气,过着声色犬马、骄奢**逸的腐朽生活,置国计民生于不顾,清王朝不可能不走向衰亡。
历史上的兴亡盛衰虽然早已成为过去,但它确实能给人以启迪,给人以智慧,我们从中能够悟出许多道理。当然,在封建制度之下,统治者的目的是维护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以他们始终都无法克服其自身固有的弊病,因此,它的“繁荣”和“盛世”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和时代的局限性。
[1] 与龚书铎先生合写。
[2] 尚丁:《黄炎培》,106~1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4] 《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四《国史部·恩奖》。
[5] 《贞观政要·君道》。
[6] 《汉书·刑法志》。
[7] 《资治通鉴》卷十五。
[8] 《隋书·炀帝纪》。
[9] 参见《墨子·尚贤》。
[10] 《贞观政要·择官》。
[11] 《后汉书·百官志注》。
[12] 参见《贞观政要·择官》。
[13]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八。
[14] 《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三《严惩贪吏》。
[15] 《国榷》卷八。
[16] (清)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道光二十五年”。
[17] 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