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世界史不是过去一直存在的;作为世界史的历史是结果。”[1]但世界史并不是无中生有,它是分散的各地历史纵向发展与横向发展的必然结果。世界古代各国都为世界史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在我国,世界古代史一般是指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初两个阶段,即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时间为300万年前至公元476年,属人类文明发展巨流中的源头。
原始社会的历史是从人类的出现开始的。自从有了人就有了人类的历史。最初的人类居无定所、食无定粮,使用简单的打制石器和棍棒,过着采集和渔猎的生活。
血缘家族是人类“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其存在的时间很长,大约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早期和中期。在血缘家族时期,婚姻按照辈数来划分,原先的杂婚逐渐被辈分婚所替代。
氏族公社是血缘家族发展的结果,大约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婚姻形式为族外婚制,两个互通婚姻的氏族构成早期的部落。氏族公社先后分为母系与父系两个时期。在母系氏族社会,人们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氏族世系只按母系计算,妇女“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2]。新石器时代是母系氏族公社的全盛时代,婚姻形式也由群婚转入对偶婚。在新石器时代,产生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人类从此过上了比较永久的定居生活。继母系氏族公社之后发展起来的是父系氏族公社,大约相当于金石并用和金属器时代。在这一时期,原来不稳固的对偶婚逐步过渡到一夫一妻制,妇女不但失去了在经济和生活上与男子平等的地位,而且也随之失去了崇高的社会地位。恩格斯指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3]
到了父系氏族公社的后期,私有制和阶级出现,原始社会逐渐瓦解,国家开始产生。历史也就进入了文明时期。
古代文明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最早的文明产生于西亚的两河流域(约公元前3500年)和埃及的尼罗河流域(约公元前3500年)。此后的千余年间,在南亚的印度河流域(约公元前2500年)、中国的黄河流域(约公元前2100年)和爱琴海的克里特等地区(约公元前2000年),也出现了各自的文明。这些地区共同构成了世界五大文明的发祥地,产生了世界历史上第一批国家。
最初的国家都是从氏族组织发展而来的,但它又是对氏族制度的重大超越与否定。氏族与国家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第一,国家不像氏族那样把血缘关系作为联结居民的纽带,而是“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并允许公民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实现他们的公共权利和义务”;第二,国家内部设立了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已经不再直接就是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了。这个特殊的公共权力之所以需要,是因为自从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已经成为不可能了”。[4]
在人类的历史上,国家的形成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国家的形成表明:人类的财富积累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内部的阶级分化也已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无论是管理协调,还是保存和发展自己,都需要有一个新的机构。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同时也是人类的第一次重大觉醒,是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的起点,是人类迅速脱离动物界的重要标志。国家的出现表明人类已经迈入了能够独立行事解决实际问题的时代。通过国家组织起来的人类不但改变了人类自身的命运,而且大大地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
当然,从整个世界古代史的范围看,国家产生的形式也不是毫无差别、千篇一律的。苏美尔、埃及、中国、印度、克里特岛和美洲最早的国家直至后来的雅典等都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5]。在罗马,因为“氏族社会变成了封闭的贵族制,它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贵族制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血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融化在国家中了”[6]。居鲁士时期的波斯则完全是在反抗外族统治的过程中发展为国家的。而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的斯巴达则是在征服先进的迈锡尼文明的过程中形成国家的。日耳曼诸部落征服罗马虽也属于落后征服先进,但他们却是在综合双方因素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国家的。阿卡德、亚述、赫梯等都是游牧部落转为定居后受邻近国家先进文明的影响而加速立国并后来居上,征服邻国的。
最初的国家由于都来自氏族公社,受地域和血缘影响明显,因此在不同程度上都带有一些氏族民主制的残余因素。这些小国大都是以一个设防点为中心,结合附近的农村建立起来的。这个中心常常筑有城墙,既是整个国家公民防御外敌的最后堡垒,也是主要神庙的所在地和举行公民集体会议的场所。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学界一般都把人类社会最早的国家称作城邦,取“有城之邦”的意思。
城邦是原始国家,是占有数量不等的私有财产的公民的集合体。在这里既没有脱离公民集体的常备军,也没有凌驾于公民集体之上的官僚机构。尽管公民内部有财产多寡之分,门第高低之别,但在对待奴隶和公民集体以外的其他自由民这一点上,它是一个不受奴役和剥削的整体。城邦的使命是保护和促进私有财产制度的发展。[7]
在古代国家的经济结构中,奴隶制显然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起初,其主要形态为家庭奴隶制。后来因为受客观条件和环境的影响,各国发展的速度也不尽一致。在一些国家的一定历史时期,或由于大规模的对外征服,或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奴隶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奴隶被大量地应用于农业、手工业和矿山开采等生产领域。奴隶制不但在相关国家成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而且还决定着其他生产关系的方向。但在另一些国家里,奴隶制在生产领域始终没有发展起来,从事手工业和农业的奴隶也非常有限。因此,对于前一类国家,我们大体上可以称之为奴隶制社会;对于后一类国家,其社会性质则还需认真探研。
在古代奴隶占有制社会中,奴隶主要来自不同于奴隶主的部族,处于奴隶主所属部族之外,没有公民权的自由人也处于有公民权的奴隶主所属部族之外。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分别属于不同的部族,这是古代世界尤其是古代早期奴隶占有制社会的根本特色。[8]
在奴隶制下,奴隶被视为主人的财产,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奴隶主不仅有权随意奴役奴隶,而且可以随意把他们卖掉,甚至杀害他们。奴隶大众用勤奋和智慧创造了古代文明,但在文明的丰碑上却没有他们的名字,在文明的世界里更没有他们的地位,他们被当作会说话的工具,遭受凌辱。然而,历史的辩证法便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愈深,反抗愈烈。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古代国家的政体形式多种多样,有贵族制、民主制、君主制、共和制等,但最后大多还是走上了君主专制的道路,其中著名的有古王国以后的埃及,阿卡德王国时期的两河流域,列国末期的印度,帝国时期的罗马以及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波斯帝国和亚历山大帝国等。当然,君主专制最初在各国形成的历史条件各不相同,所起作用也不完全一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它们都是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是统治者加强其统治的一种强化形式。
古代的中国是古代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给世界古代史增添了丰富的内涵,同时也为人们全面认识世界提供了难得的素材。综观世界古代历史,大家都能发现,青铜时代诞生的文明古国,除中国以外,在进入铁器时代以后都或早或晚地消失了。若没有中国历史的实例,人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古文明的中断是古代的一种普遍现象。进入铁器时代以后,在世界历史上,又出现了许多跨地区的早期帝国,如埃及帝国、赫梯帝国、亚述帝国、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帝国和罗马帝国,等等,但它们最后都分裂为若干地区性的国家,早期的联合并未形成后来统一的基础。古代中国的情况与此不同,原先的地区性的诸侯国经秦汉两朝的统一后,虽然也曾有分分合合的过程,但是每一次的分,在客观上都为下一次的更进一步的合准备了条件。应该说,秦汉的统一为中国的统一趋势开创了历史的传统。若没有中国历史的实例,人们也可以把古代帝国的分裂当作一般的、带有规律性的现象来加以看待,但由于有了中国古代的历史,人们就不可能那样简单地下结论了。[9]古代的中国为世界创造了奇迹。
代表一个时代的奴隶制,在西方,大体上随着“蛮族”的入侵和西罗马帝国的衰亡而告终。在东方,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奴隶的使用和发展状况各异,很难找出一个明显的带有时代意义的标志性界限。但无论是告终还是衰亡,它的残余形态和残余观念还一直留存于世。
古代文化是人类童年时期创造的文化。文字是人类的祖先奉献给世界的重大成就。文字的发明和使用,极大地促进了人类彼此间的交流,使保存记忆和前人创造的经验成为可能,从而使文明的传承有了较好的载体。神话传说和经验总结始终是世界古代文化的两大主题。前者为人类提供了精神食粮,后者则为解决人类的现实问题提供了前车之鉴。大约在公元前8—前3世纪,世界古代文化进入了一个发展的高峰时期,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古典时代的希腊和列国时代的印度是这一时期的代表。在这一时期的这三个古老文明区,出现了许多哲学家。人类开始有了自身的反省,其精神的潜力得以充分地发挥。无论是在哲学、文学、史学,还是在科学、艺术等领域,人类都取得了众多具有突破性的成就。这一时期出现的基本思想即使到现在仍对我们产生作用,发挥影响。这是一个人类精神大觉醒的时代,也是人类思想之花怒放盛开的时代。公元前3世纪以后,古代世界又出现了新的格局,秦汉时期的中国和罗马帝国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它们都以各自的方式发展文化,向外推广自己的价值观,其影响已深深地扎根于世界的文明之中。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决定的。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推动着生产方式或社会形态从低级不断地向高级发展。但人类社会的发展又是通过纷纭复杂、变化万千的具体现象表现出来的。世界古代历史上的各个地区、各个国家和民族,并非同步同态向前发展的,它们互有差别,形态各异。可以说,发展的多样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世界古代历史的一个重要特点。
当然,互有差别的世界古代各国或各地区之间也绝非没有共性或相似性可言,否则,历史发展的总规律也就无从把握。事实上,近代以前的各种文明,在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诸方面都存在着很多不容否认的共性或相似性。对于这种共性或相似性,历史上虽然已有很多的研究和提炼,但还很不完善,尚待年轻的学者去努力、去探索。
世界古代史正由于发展的多样性而色彩斑斓;世界古代史也正由于发展的相似性而引人入胜,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70~1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69~1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参见廖学盛:《廖学盛文集》,46~47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
[8] 参见廖学盛:《古代世界奴隶占有制社会普遍存在的历史必然性》,载《求是学刊》,2007(3)。
[9] 参见刘家和:《展望我国的世界古代史研究》,载《史学理论研究》,1992(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