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 / 1)

一个人对自己面临种种问题的次序安排,即他怎么陈述这些问题,赋予每个问题的轻重缓急,都取决于他运用什么方法、理论和价值,无论他自己是否清楚,都是这样。

但必须承认,对于如何排列他们的问题这一有标志意义的提问,有些从事社会科学实际研究的人并不能胸有成竹地回答。他们觉得不需要确定自己都在研究哪些问题。事实上,他们也搞不清楚。有些人以普通人在其日常情境中遭遇的切身困扰来设定自己研究的问题;另一些人则接受权威机构和利益集团以官方或非官方的方式界定的议题,将之作为自己的努力方向。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东欧和俄罗斯的同行们会比我们明白得多,因为我们绝大多数人从未生活在那样一种政治组织体制下,能够以官方的方式控制整个思想文化领域。但这绝不是说在西方世界就不存在这种现象,美国就肯定不是这样。对于社会科学家来说,问题的政治取向,不过尤其是商业取向,可能是出于他们自愿的甚至是急切的自我协调。

在老式的自由主义实践取向的社会学家那里,困扰主要是出于自身立场来考虑的。至于他们的问题是基于哪些价值考虑而发现的,他们从未澄清过。在什么样的结构性条件下有可能认识到这些问题,既没有得到探究,也没有得到直接面对。未经消化的事实阻碍了研究工作,学人们并不具备相应的学术技巧来吸收和理顺这些事实。这就导致了不切实际的所谓多因并存的多元论观念。不管怎么说,持有自由主义实践取向的社会科学家曾经秉持的那些价值,无论是否受人拥戴,现在都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融入了福利国家在行政管理上的自由主义。

在科层式的社会科学中,抽象经验主义是最合用的工具,而宏大理论则弥补了其理论的欠缺。在这种社会科学里,整个社会科学事业都缩减成向正当其时的权威机构提供服务。无论是旧式的自由主义实用取向,还是科层式的社会科学,都不能很好地处置公共议题和私人困扰,以使这两者融入社会科学探讨的那些问题。这些学派的学术品格和政治用途并不容易被切割开来(就此而言,不管是社会科学的什么学派都是这样):它们的学术品格(及其学院组织),以及它们的政治用途,共同导致它们在当代社会科学中占据这等位置。

社会科学的经典传统会以适宜的方式梳理问题,使其陈述融合形形色色的人所遭遇的大量具体情境和私人困扰。而这些情境又会从更大的历史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角度被定位。

要充分地梳理任何问题,就必须先说清楚它们蕴含的价值和面临的明显威胁。这些价值及危险就构成了问题本身的切入角度。我认为,自由和理性就是曾经统贯经典社会分析的价值;至于威胁它们的那些力量,今日看来,就算还没有构成当代的标志性特征,有时也像是与当代社会的主导潮流相吻合的。今日社会研究最重要的那些问题在这一点上达成了一致:它们都关注似乎正威胁着这两种价值的那些状况与趋势,都关注这样的危险对于人的本性,对于历史的塑造会产生哪些后果。

但在这里,我与其说关注特定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我自己的选择,不如说更关注社会科学家需要反思,自己的工作和计划中真正默认了哪些实际问题。只有透过这样的反思,他们才能明确而审慎地考虑自己面临着哪些问题,也才能考虑存在哪些其他的可能性。只有循此而为,他们才能客观行事。这是因为,在社会科学的工作中保持客观性,就要求不懈努力,明确意识到这项事业中牵涉到的方方面面因素,要求学者们能够富有批判性地广泛交流各自的努力。社会科学家要想以富有成效地积累的方式发展各自的学科,既不能依赖“科学方法”的教条模式,也无法仰仗煞有介事地宣告所谓“社会科学的问题”。

因此,对于问题的梳理应该包括明确关注一系列公共议题和个人困扰,并且应当开启对于情境与社会结构之间因果关联的探究。我们在梳理问题的时候,必须搞清楚在所涉及的困扰和议题中,真正遭受威胁的都是哪些价值,搞清楚是谁在奉行这些价值,它们又受到哪些人或哪些事的威胁。事实上,最后被发现面临威胁的价值并不总是个人和公众相信正面临威胁的那些价值,或者至少不完全是那些价值,这就常常使得这样的梳理大大复杂化了。有鉴于此,我们还必须问诸如以下这样的问题:行动者相信是哪些价值遭受威胁?他们相信这些价值是受到哪些人或哪些事的威胁?要是他们充分意识到真正蕴含的价值,会为其面临威胁而感到不安吗?我们在梳理问题的时候考虑这些价值、情感、争论和忧惧,都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样的信念与期待无论可能多么有欠缺,多么有误解,都是各种议题和困扰的真正素材。不仅如此,如果问题真有什么解决方案,要得到检验,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看它在说明人们体验到的那些困扰和议题时的有效性。

顺便说一句,所谓“基本问题”及其解答,通常都要求既关注人生的“深层”中孕育的不安,也关注某个历史社会的结构本身中生发的漠然。我们必须借助对于问题的选择和陈述,首先将漠然转译成议题,将不安转译成困扰,然后,我们必须在陈述自己的问题时,同时包容这些困扰和议题。在这两个阶段上,我们都必须努力尽可能简明而准确地陈述所涉及的价值和威胁,并尝试将它们关联起来。

进而,任何对于某个问题的充分“解答”,都将包含寻找战略干预点,即寻找据此维持或改变结构的“杠杆”,并对那些有能力干预却没有这么做的人做出评估。在梳理问题时还涉及了其他问题,这里只是很少一部分,但我在此只想略陈一二。

[1] 参见第三章第一节。

[2] 如下面这例颇为轻忽的尝试:“Two Styles of Research in Current Social Studies”(《当前社会研究中的两种研究风格》),Philosophy of Science ,Vol. 20,No. 4,October,1953,pp.266-275.

[3] Tensions That Cause Wars ,edited by Hadley Cantril,Urbana,Illinois,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50,p.297.

[4] W. A. Johr and H. W. Singer,The Role of the Economist as Official Adviser (《经济学家作为政府顾问的角色》),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1955,pp.3-4.顺便说一句,此书有关社会科学方法的讨论方式得当,堪称范例。值得注意的是,它是基于两位富有经验的治学者的对谈写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