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九年七月初三日(1 / 1)

字谕纪泽儿:

连接尔二十七八九三信,俱悉一切。

余泄泻之症,三日内各仅一次。胃口不开,每顿开水饭一碗,勉强毕之。医家言脾脉甚坏,竟日困卧,以俟渐愈而已。

罗使第二次照会,仍索府县抵命。余照复驳之,渠亦无辞以对。兹将照复稿抄去,恐卢、钱、陈诸公须阅也。廷寄共抄一本寄去。若有妥便,可寄澄、沅二叔一阅。上半年日记付去,可命夏吏将五、六两月抄出,觅便寄湘。英国公使威妥玛于二十九日来津,本总署商请渠来劝解罗使者。渠口气亦硬,闻即日邀同罗使还京,余派员往留未允。如两酋皆回京议事,余亦可奏请还省矣。

左眼昏蒙日甚,纵令脾泻、眩晕等症能愈,目光亦必不治。药物终不济事,不可妄信医言,浪费钱文也。此嘱。

涤生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