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九年六月廿九日(1 / 1)

字谕纪泽儿:

连日接尔数禀,俱悉。

余自二十一日重发眩晕,二十四日以后泄泻不止,二十六日呕吐。适值崇公在座,渠遂以督臣病重请另派重臣入告。奉旨外派丁雨生、内派毛煦初来津会办,并派李少荃带兵入直。又因伯王之奏,调蒙古马队三千、东三省马队二千备用。余令道府拿犯已获十一人,或可以平洋人之气。如再要挟不已,余惟守死持之,断不再软一步。以前为崇公所误,失之太柔,以后当自主也。

余之病目为本,眩晕次之,呕泻又次之。日内困惫不堪,又加时事熬煎,郁闷不可耐。然细心默验,惟目病无可挽回,余似尚非不治之症,家中暂可放心,特目光亦终难支久耳。省中有询近状者,可详告之。酷热难于作字,不多及。

涤生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