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六年五月十七日(1 / 1)

字谕纪泽儿:

初八日接尔四月十六日禀,十二日潘文质到,接尔三月二十六日禀,俱悉一切。

此间事颇平顺。惟久不下雨,人心皇皇,步祷已逾二旬,仅二十四日得雨较大在吾乡约称三泼水,其余初三、九及今十七日雨均甚小不成泼。稻秧不能栽插,尤恐运河无水,捻匪东窜。惟闻苏、松、徽、宁已得透雨,江西、浙江均有丰稔之象。湖北前虽苦旱,顷初九日亦得大雨。最旱者惟淮、扬、江、镇、安、庐、凤七府,尚不甚宽耳。

叶亭已于十六日北上乡试。纪鸿定于五月底南归。先至家中小住,再赴长沙乡试。尔前寄呈之诗,候批出交鸿儿带去。丽参、鹿胶等物,亦候届时带归。顷沅叔寄到澄叔五月初二日信,知湘乡哥老会聚众滋事,元七腹泻体瘦,殊切廑系。余近心虽焦急,而身体无恙,鸿儿尤壮健可慰。余不一一。

涤生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