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三年五月十四日(1 / 1)

沅弟左右:

十二日得弟初九日书,十四日又得十一日书,具悉一切。

四万斤火药仅敷个半地洞之用,则十余洞约须三十万斤。此间二十余日之内已解去十二万斤,安庆所存不满万斤矣。江西无丝毫解来,奈何!湖北兵勇缺饷极多,而穆图善又自陕带多部万余人回鄂,看来银、米、火药三者,余与官、沈三处断无能支之理。不过三四个月内,必有兵哗变贼之事。变局虽不可料,要亦不能安然无事,念此忧灼之至。昨专函与弟商请少荃亲带炸炮来金陵会剿。

本日接奉寄谕,亦令少荃亲剿金陵,而弟信又言广贼尚发米一斤四两,可知时候未至云云。余遂决计请少荃来金陵,同心办贼。今日先咨弟处,明日即咨少荃,并专案复奏也。今日陈虎臣自苏归来,具述少荃于吾兄弟休戚相关患难相顾,与昌岐之言相同,且炸炮轰倒之城,实可骑马而登,胜于地洞十倍。少荃亦有信来,愿派季泉带炸炮来助。一吾意季泉来,不如少荃亲来,盖深知老弟之心,不畏少荃占弟之名,而颇畏季泉之勇不受约束也。弟接奉寄谕及兄此信,亦望作一信邀少荃前来会办。此事余踌躇已久,细思吾考妣今若尚在,吾以此疑敬询吾亲,必曰:“速请李中丞来会剿,无令尔沅弟久郁郁也。”因是决矣。顺问近好。

少荃信寄阅,澄弟信查收。

兄国藩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