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中国游记 《在中国的屏风上》(节选)(1 / 1)

毛姆 著

帷幕掀起

你面前是一排一直延伸到城门口的小屋。小屋使用土坯建造而成,破破烂烂,好像只要一阵风吹来,小屋就会坍塌,倒在它们所在的土地上似的。一支骆驼队驮着很多东西,谨慎地从你身边走过。它们带着轻蔑的神情,仿佛它们是一群投机商,正不情愿地穿越一个地方,而这里的很多本地人都不如它们有钱。一小群人穿着破烂的蓝衫,聚集在城门周围,这时,一个头戴尖帽的年轻人骑着一匹蒙古马疾驰而来,人群连忙散开。一群孩子追着一条瘸腿狗跑,朝狗扔土疙瘩。两位又矮又胖的老爷身着黑色提花丝绸长衫和丝绸短褂,站在那里聊天。他们各拿着一根短棒,每根短棒上都落着一只小鸟,鸟儿的一条腿用绳子系在棒子上。他们这是带自己的宠物出来溜达,还友好地比较着两只宠物的优点。两只鸟儿时不时试图振翅高飞,但有绳子的禁锢,它们很快就得落回到短棒上。两位中国老爷面带微笑,温柔地看着各自的宠物。几个粗鲁的小男孩冲外国人尖声嚷嚷,语气很轻蔑。城墙老旧不堪,有些地方已经碎裂,城墙上设有雉堞,很像老画报里十字军东征时期的巴勒斯坦城镇的城墙。

走进城门,就会来到一条狭窄的街道,两旁都是店铺:许多铺子都有讲究的栅格装饰,有的是红色的,还有的是金色的,雕刻也很精致,此外,一股荒废却富丽堂皇的怪异感觉笼罩着整条街,你会想象在黑暗的壁龛里,摆着各种各样供出售的东方奇珍异宝。在狭窄而崎岖不平的人行道上,或是在最深的巷子里,都是人来人往。苦力背着沉重的物品,急促而尖锐地叫着,让人们把路让开。小贩用夹杂着喉音的嗓音,叫卖货物。

这时候,一匹皮毛光滑的骡子拉着一辆来自北京的板车,缓缓地走了过来。车棚是宝蓝色的,巨大的车轮上嵌着钉子。车把式坐在板车上,双腿悬在车轴上方。此刻正值黄昏,夕阳西下,红色的太阳落到了一座寺庙的屋顶后面,寺庙的黄色屋顶倾斜,看起来非常气派。那辆北京板车正面的帘子是拉下来的,车子无声地驶过,你会很想知道盘腿坐在车内的人是谁。也许是一位夫子,他满腹经纶,这会儿要去见一位朋友,他们将一起谈经论道,讨论唐宋两朝盛世再也不会重现人间;或许车中人是一个歌女,穿着华丽精致的丝绸刺绣上衣,一头青丝上别着玉簪,她应邀到盛宴上唱曲助兴,与年轻的公子巧辩对答。这些公子都是饱学之士,欣赏颖悟之能力绝伦的人。来自北京的驴车仿佛满载着东方的所有神秘,消失在了渐浓的夜色中。

女主人的客厅

“我真觉得可以把这里重装一下。”她说。

她迅速地看了看四周,她的想象力中充满了创造性,让她的一对眸子闪闪发亮。

这里原本是城中一座很小的古庙,后来被她买下,改建成了住宅。三百年前,信徒为一位高僧建造了这座寺庙。这位僧人有着一颗虔诚之心,晚年在这里清修。在他圆寂后的很多年里,怀念他德行的信徒都会来这座庙里上香,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善男信女添的香油钱越来越少,最后留在这里的两三个和尚也不得不离开。寺庙年久失修,屋顶上的绿瓦之间长满了杂草。椽架天花板上描绘着红底金龙,虽然已经褪色,却依然美轮美奂;但她不喜欢深色的天花板,于是她在天花板上贴了一块帆布。房子里需要阳光和通风,她便在一面墙上开了两扇大窗。她很幸运,她的蓝色窗帘刚好尺寸合适。蓝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因为她的眼睛也是蓝色的。巨大而结实的红色立柱让她感觉有些压抑,于是她用非常漂亮的纸贴在柱子上,而那些纸看起来连一点中国特色都没有。至于她用来糊在墙上的纸,她也是非常幸运才得到的。那些纸是她从当地一家商店里买的,却是英国桑德森墙纸公司制造的;墙纸上有漂亮的粉红色条纹,贴上去后,整个地方马上就显得非常欢快。屋子深处有一个壁龛,里面立着一张很大的漆案,漆案后面挂着一张佛像,画像里的佛祖处在永恒的冥想之中。数代信徒都在这里焚香祈祷,有人求的是这一世的荣华富贵,有人求的是摆脱尘世的烦恼;而在她看来,这里很适合摆放一个美国火炉。她不得不在中国买地毯,但她会找一条与阿克斯明斯特地毯差不多的,让人看不出其中的差别。中国的地毯都是手工织成,不像英国货那么平滑,但作为替代品,也还说得过去。一位公使将去罗马任职,她会从公使那里买下一套非常漂亮的家具,还从上海买了一块好看又鲜艳的印花棉布,做成宽大的罩子铺在家具上。还好她有很多画,有些是结婚礼物,有的是她自己买的。她很喜欢艺术,挂上了画,房间就会显得温馨舒适。她需要一扇屏风,在这里买不到英国货,只能买中国屏风,但正如她所说,即便是在英国,也可能会用中国屏风。她有很多照片,都镶在银相框里,有一张是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公主,还有一张是瑞典女王,这两张照片上都有签名,她把这些照片摆在三角钢琴上,这样一来,房子里就会有一丝烟火气息。布置好这些之后,她满意地视察着自己的成果。

“这里当然没有伦敦的居家氛围。”她说,“但比起英国的切尔滕纳姆或坦布里奇韦尔斯,还是不错的。”

修女

宁静的白色修道院矗立在一座小山的山顶上,周围树木环绕;我站在大门入口等着里面的人为我开门。我低头看着茶色的河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又望着远处嶙峋的群山。出来接待我的是院长嬷嬷,她面容平静慈祥,嗓音轻柔,听口音,我觉得她来自法国南部。她带我去见了她负责照管的孤儿,孩子们正忙着按照修女们教的编织花边,见到我来,他们都露出了害羞的笑容;她还带我去了医院,住着里面的士兵不是患了痢疾、伤寒,就是得了疟疾。他们每一个人都很脏。院长嬷嬷告诉我她是巴斯克人。她从修道院窗户望到的大山会让她想起庇里牛斯山。她在中国已经待了二十年了。她说,她有时候会因为再也看不到大海而难过;而从他们所住的这条大河边,距离大海有千里万里。由于我很了解她的祖国,她便说起在庇里牛斯山,群山之间的道路很平顺,但中国可就没这么平坦的路了,她还谈到了庇里牛斯山脚下的葡萄园,乡村美丽宜人,河水静静地流淌着。但中国人都是很好的人。孤儿们手脚麻利,还很勤奋;孤女们在修道院里学到了很多有用的本领,所以中国人都愿意娶她们做妻子,甚至是在孤女们嫁为人妇之后,她们用手里的针,也能赚到一些钱。还有那些当兵的,他们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坏,毕竟他们都是穷苦人,并不想去当兵,宁愿早日回家种地。那些在病中得到修女照顾的士兵很感激她们。有时候,他们坐着轿子,碰到两个修女去镇里采买时拿着很多东西,他们就会让修女把东西放在轿子里。他们其实都是好人。

“他们难道没有下轿,让修女们坐吗?”我问。

“在他们眼里,修女也只是女人。”她宽容地笑着说,“你不能向人们索取他们无法给予的东西。”

这一点是多么真实,又多么叫人难以记住!

黎明

天依然是黑的,小旅馆的院子里一片漆黑。灯笼投射出点点亮光,苦力们则忙着收拾货物,准备上路。他们大声说话,放声大笑,怒气冲冲地争论着,争着争着就会大吵一架。我出门沿着街走,一个男孩举着一盏灯笼在我前面为我照亮。时不时能听到紧闭的屋门内传来雄鸡报晓的声音。但许多商店的铺板已经放了下来,不知疲倦的人们开始了他们漫长的一天。这里有个学徒在扫地,那里有个男人在洗手洗脸。一碗油里燃着一根蜡烛芯,为他提供仅有的光亮。我路过一家酒馆,里面有六个人在吃早饭。门房是关着的,但一个守夜人让我从后门出去,我沿着一面墙走着,边上缓慢流淌的小河反射着明亮的星光。过了一会儿,我来到了巨大的城门前,这一次,城门开了一半。我走过城门,黎明犹如鬼魅一般,在等待着我。白日、漫漫长路和开阔的乡村铺展在我的面前。

我熄灭了灯笼。在我身后,黑暗淡去,演变成雾蒙蒙的紫色,我知道天上很快就会泛起玫瑰色。我能清楚地分辨出堤道,稻田里的水已经可以反射出苍白朦胧的日光。黑夜即将过去,但白天尚未到来。这一刻美丽得像是被施了魔法,山川和河谷,绿树与河流,都笼罩在一层不属于尘世的神秘氛围中。毕竟一旦太阳升起来,有那么一会儿,这个世界会显得异常惨淡,光线冰冷而灰蒙,犹如画家画室里的光,天地间没有斑驳的阴影,大地也就没有了色彩斑斓的图案。我沿着一座青山顶部的边缘而行,俯视山下的稻田。但是,称呼那些地方为稻田,实在是有些夸张。它们大都只是月牙形的小块土地,位于一座小山的山坡上,一级级往下,便于灌溉。山谷中生长着冷杉树和竹子,仿佛有一个灵巧的园丁遵循着一种有秩序的美感,将它们栽种在那里,在形式上模仿浑然天成的样子。在这充满魔力的一刻,你不必将这一切视作辛苦劳作的地方,而是将其当成皇帝的御花园。在这里,皇帝不再关心国家大事。他身着黄色丝绸刺绣龙袍,手腕上佩戴着珠光宝气的手镯,与一位妃子来此同游。那位妃子倾国倾城,所以哪怕是几个世纪以后的人仍然认为,即便一个王朝因为她而覆灭,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天一点点亮了起来,一团雾气从稻田升了起来,升到了半山腰。你可能在很多画中都见过眼前的这片风景,因为中国古代的大画家都很喜欢这样的景色。在那些山上,树木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山顶,山顶上的一排冷杉树映衬着天空,形成了一条结结实实的轮廓线,山川连绵起伏,笼罩在缭绕的雾气中,形成了一幅优美的画卷,这里的风景显得非常完美,却又给人留下了想象的空间。竹林一直延伸到堤道边上,薄薄的竹叶在阴影下随着微风颤动,竹子高贵而优雅,看起来就像是一群大明朝的贵妇懒洋洋地在路边休息。她们刚从庙里上香回来,她们的丝绸长裙上绣着五颜六色的花朵,秀发上簪着名贵的玉饰。她们都有着一双三寸金莲,在那里站着休息了一会儿,优雅地闲聊着,她们并不知道教养的最佳用途就是出色地闲谈;过了一会儿,她们回到轿子上,扬长而去。路上出现了弯道,天呐,中国的竹子在充满魔力的雾霭中变了样,看起来就像是肯特郡田野上的啤酒花。你是否还记得气味香甜的啤酒花田和丰饶翠绿的草甸?你是否还记得海边的铁路线和阳光明媚的长海滩,以及荒芜灰蒙的英吉利海峡?海鸥在寒冷的冬日飞翔,它们那忧郁的叫声叫人几乎难以忍受。

是的,太阳并非每天都会升起。有时候,冰冷的雨会落在你的身上,东北风吹得你瑟瑟发抖。你的鞋子和外套从前一天到现在仍是湿的,再过三个小时,才能吃早饭。黎明时分,天气寒冷刺骨,光线暗淡,你在艰苦跋涉,还要走上三十英里,而终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家又脏又不舒服的中国馆子。到了里面,你会看到光秃秃的墙壁,黏湿的坚硬土地,只能靠一盆火炭把自己烤干。

然后,你就会想起你在伦敦的房间是那么舒适。雨滴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户上,只会让人更加感激屋内是如此温暖。你坐在炉火边上,一边抽烟斗,一边一页页地翻读《泰晤士报》,不光要看头版文章,还要看读者来信解答专栏和乡村别墅出售广告,尽管你永远也买不起那样的房子。(现有一栋乔治王时代风格别墅,位于奇尔特恩山,房屋完好无损,带一百五十英亩花园,附设宽敞庭院和果园,有原装木制装饰品和壁炉架,共有六间会客室、十四间卧室,现代卫生设施齐备,并设有带楼房的马厩及豪华车库,距离一流高尔夫球场仅三英里。)我当时知道,奈特先生、弗兰克先生和鲁特利先生都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被他们视作普普通通的东西从来都不会变得陈腐,而且都是精美诗歌的素材。他们与最出色的大师一样都独具特色,他们的风格与汉学家所称的孔子的风格差不多,都是语言精美,词句紧凑;不仅简洁,还很发人深省,他们的作品既具有令人称羡的准确,又留下了想象的空间,让想象力自由驰骋。他们精于使用“十字架”“栖木”这样的词,叫人啧啧称奇,我觉得我以前倒是知道它们的意思,但以后的很多年来,它们对我一直是个谜。但他们用起这些词来轻松自如,十分有把握。他们使用技术名词,就像鲁德亚德·吉卜林先生那样具有独创性,他们还会带着叶芝先生那凯尔特人特有的魅力来创造这样的词。他们的个性结合得如此完整,我敢说,就连眼光最敏锐的批评家也无法区分出到底哪部分是由哪位作家所创作。文学史上有很多两个作家合作的案例,比如博蒙特和弗莱切,厄克曼·查特里安、贝森特和莱斯,这些名字都能叫人们兴奋地展开想象;但现在,既然更高等级的批评已经反驳了《圣经》是由三个人联合编写的观点(而我年轻时却被灌输了这样的概念),那么据我猜测,奈特先生、弗兰克先生和鲁特利先生的例子是独一无二的。

我从中国给伊丽莎白带了一件白色松鼠皮毛大衣,她穿上非常时髦。她进来和我说再见,可怜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天气,她都要出去。在准备婴儿车的时候,我陪她玩火车游戏。然后,我自然要做一些工作,只是天气如此糟糕,我觉得懒洋洋的,于是我拿起了贾尔斯教授关于庄子的书。过于严格的儒家信徒并不认同庄子,因为庄子是一个个人主义者,在他们看来,中国之所以可悲地陷入衰败之中,都是因为当时盛行个人主义。但是,庄子的书读来非常有趣,在下雨天看更是格外有意思。看他的书很轻松,还能经常看到可以引发你思考的观点。但是,在那一刻,那些思想就如同涨潮的海浪一样拍打着进入你的意识,引诱你排斥庄子的观点。尽管想偷懒,你还是在餐桌前坐了下来。只有外行才会用书桌。你用笔如飞,写作起来毫不费力。活着是如此美好。然后,两个风趣的人来吃午饭,他们走后,你去了克里斯蒂拍卖行。你看到了一些明朝的雕像,但比不上你亲自从中国带来的那些,你看着那些待拍卖的画,很高兴自己不会买下它们。你看看表,想去加里科俱乐部玩上几把牌,反正天气糟糕,正好可以光明正大地浪费掉下午剩下的时间。你不能在外面逗留太晚,因为你还要去看一场首演。你必须回家换衣服,赴一场时间较早的晚宴。在伊丽莎白入睡前,正好有时间给她讲一个小故事。她穿着睡衣,扎着两条辫子,样子可爱极了。首演是很有意思的,只有批评家才会无动于衷。见朋友对你来说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当舞台上受欢迎的演员走过去坐在她的座位上(她在台上很出色,离开了聚光灯则平平无奇),她被人认出来了,既开心又尴尬,这时候,听到观众的掌声,是非常有意思的。你要去看的戏可能很差劲,但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以前没人看过,而且,总有一幕会触动你的心,或是逗你开怀一笑。

一群苦力向你走过来,他们戴着大草帽,就像是受相思之苦的小丑戴的那种帽子,帽檐很宽,他们闲散地走着,背着大捆棉花,身体被压得微微前倾。雨水打湿了他们的蓝衫,那衣服又薄又破,贴着他们的身体。堤道上的碎石滑溜溜的,你也吃力地在泥泞的路上走着。

领事

皮特先生怒不可遏。他在领事馆工作二十多年了,应付着各种各样无理取闹的人:官员们毫不讲理,商人把英国政府当成收债机构,传教士把任何公平竞争的行为都视为严重的不公,并因而愤愤不平;然而,他想不起还有哪件事能叫他如此不知所措。他性情温和,但他无缘无故地冲他的书记员大发脾气,差一点儿就解雇了这个欧亚混血办事员,因为他把一封拼错了两个单词的信拿来给他签名。他是个认真尽责的人,不到四点,他无法说服自己离开办公室,然而,只要一到时间,他就马上站起来要他的帽子和手杖。因为仆人没有立刻取来,他就把仆人臭骂了一顿。人们都说领事们有点怪,而那些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五年却不会用汉语问路的商人说,这是因为领事们必须学习汉语;毫无疑问,皮特先生的确很怪。他是个单身汉,因此会被安排到一些偏僻的地方工作,毕竟这些地方都不适合已婚男性去。他一个人生活,变得极为古怪,他的许多习惯会让陌生人大吃一惊。他经常心不在焉。他对自己的房子毫不在意,家里总是乱七八糟的,他也不在乎饮食;仆人们喜欢吃什么,就给他吃什么,还总要敲他的竹杠。他坚持不懈地查禁鸦片,但城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他的仆人把鸦片藏在领事馆,还公然在领事馆后门进行大宗的鸦片交易。他痴迷收藏,在政府提供给他的这栋房子里,满是他一件件收藏起来的物品,比如锡镴制品、铜器、木雕,这些都是他较为正式的藏品,他也收集邮票、鸟蛋、旅店标签、邮戳,他吹嘘他收藏的邮戳在大英帝国无人能敌。在偏僻之地居住的这段长长日子里,他还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尽管称不上是汉学家,但他对中国非常了解,对于中国的历史、文学和人都知之甚详,在这一点上,他的大多数同事都不能望其项背;他虽然看了这么多书,却没有学到宽容,反而变得虚荣。他的外形十分独特。他身体瘦弱,走起路来让人感觉他就好像一片枯叶在风中飘动,他那顶蒂罗尔式小帽也异常古怪,帽子上插着一根鸡毛,又旧又破,随意地歪戴在他那颗大脑袋上。他秃顶得厉害。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眼镜后面的眼神怯怯的,留着脏兮兮、乱糟糟的八字胡,就连他的胡子也掩盖不了那张怒气冲冲的嘴巴。这会儿,他离开领事馆所在的街道,向城墙走去,因为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里,要想舒舒服服地散步,只能去那里。

他工作起来很努力,会为每一件小事过度忧虑,但一般说来,在城墙边散散步,他就会平静下来。这座城市位于一片巨大的平原之上,每逢日落时分,站在城墙上,往往能看到远处冰雪覆盖的高山,那是西藏的雪山;但现在他走得很快,并没有左顾右盼,他那只肥胖的西班牙猎犬在他周围蹦跳着,并没有觉察到主人有些不对劲。他小声而语速飞快地自言自语。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白天有一位女士来见他,这位女士自称为于太太,而他作为一位领事,对准确有着不寻常的要求,坚持要称她为兰伯特小姐。而这一点本身就破坏了他们之间的愉快交往。她是一个英国人,丈夫是中国人。她丈夫一直在伦敦大学读书,两年前,她随丈夫来到了这里。他让她相信自己在中国是个大人物,她以为自己会住进华丽的宫殿,成为显贵。但结果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到了中国之后,她竟然被带到了一栋破烂的房子里,里面住满了人,甚至连一张西式床都没有,更没有刀叉,在她看来,一切都肮脏无比,臭气熏天。她震惊地发现,她必须和公婆住在一起,他还告诉她,婆婆让她做什么,她就得做什么,此外,由于她并不会讲汉语,所以她在那栋房子里住了两三天,才发现她并不是她丈夫唯一的妻子。在他离开家乡去外国学习知识之前,他就已经娶了亲,而当时他还只是个少年。她责骂他欺骗自己,他却只是耸了耸肩。只要中国人乐意,就可以娶两个女人,没什么可以阻止,而且,他不顾事实,说什么中国的女人都不觉得这有问题。发现了这些事,她便去找了领事。他已经听说她来到了中国,毕竟在中国,大家对彼此的事都心知肚明,所以,他接待她的时候,并不觉得惊讶。他对她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同情。一个外国女人嫁给一个中国男人,这件事本身就让他很愤怒,她竟然没有详细打听一下就嫁给了中国人,所以他更生气,就好像是他遭到了冒犯一样。看她的外表,就知道她并没有为自己干了这样一件蠢事而内疚。她身材矮胖结实,非常年轻,样貌平平,还很务实。她身上的衣服是便宜货,戴着一顶苏格兰圆扁帽。她的牙齿参差不齐,皮肤灰黄。她的手又大又红,并没有精心保养。看得出来她干惯粗活。她的英语带着伦敦工薪阶层的腔调。

“你是怎么认识于先生的?”领事冷冷地问。

“啊,事情是这样的。”她答道,“我父亲有一份非常好的工作,他去世的时候,我母亲说:‘这些房间一直空着,实在是罪过,太浪费了,我在窗户上挂一块出租的牌子吧。’”

领事打断了她。

“他在你家里寄宿?”

“其实倒也算不上寄宿。”她说。

“那就算是公寓出租好了。”领事说,露出了他那淡而自负的笑容。

这种婚姻通常都是这样的。然后,由于他认为她是个愚蠢粗俗的女人,他便不客气地说,根据英国的法律,她并没有与于先生结婚,她现在能做的,就是马上返回英国。她哭了起来,他心软了。他保证会把她托付给一些女传教士,让她们在漫长的归国途中照顾她,而且,如果她愿意的话,他会看看是否可以安排她住在某个布道所里。但在他说话的时候,兰伯特小姐擦干了眼泪。

“回英国有什么好处呢?”她终于说道,“我没有地方可去。”

“你可以去找你的母亲。”

“她一直反对我嫁给于先生。如果我现在回去,一定会被她数落得狗血淋头。”

领事开始和她争论起来,但他越是争论,她就变得越是坚决,最后,他生气了。

“如果你愿意和一个不是你丈夫的男人待在这里,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我没什么可以帮你的了。”

她的回答叫他怒不可遏。

“那你就不必担心了。”她说,每当他想起她,她当时脸上的神情都会浮现在他的面前。

这是两年前的事了,从那之后,他又见过她一两次。看起来她和婆婆、她丈夫的另一个妻子相处得很不好,她还问领事根据中国的法律她都有哪些权利。他又提出让她回国,但她依然坚定地回绝了,每次他们见面,到最后总是领事勃然大怒。他几乎想要同情那个无赖于先生了,毕竟于先生不得不周旋于几个水火不容的女人之间,以维持和平。按照于先生的英国妻子所说,他对她还算不错。他努力对两个妻子一视同仁。兰伯特小姐一直没有让自己的处境变好。领事很清楚,她平时都穿中国的衣服,但在来见他的时候,她就会穿上欧式裙装。她变得非常邋遢。她吃中国的食物,身体变得一天比一天差,看上去病怏怏的。但他真正感到震惊,还是在那天她来他的办公室的时候。她没戴帽子,头发乱七八糟。她处在一种极度的歇斯底里状态。

“他们给我下毒。”她尖叫道,并把一碗臭烘烘的食物摆在他面前,“这里面有毒。”她说,“我病了十天了,我能逃出来,就是个奇迹。”

她详细地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他相信了:中国的女人常用类似的手段除掉这厌恶的入侵者。

“他们知道你到这里来了吗?”

“他们当然知道,我告诉他们我要去告发他们。”

此刻,终于到了采取果断行动的时候了。领事拿出公事化的态度瞧着她。

“你绝对不能再回去了。我再也不要听你说那些废话了。你必须离开这个根本都不是你丈夫的男人。”

但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应付这个疯狂又固执的女人。他把从前经常对她说的话又说了一遍,可她不肯听,然后,和往常一样,他生气了。就是在这个时候,面对他最后一个绝望的问题,她的答复让他彻底失去了冷静。

“你为什么非要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他大喊道。

她犹豫了片刻,她的眼中流露出了奇怪的眼神。

“我太爱他额头的头发了。”她答。

领事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离谱的话。这真的就是最后一根稻草。此时,他大步往前走,试图甩掉心中的愤怒。他并不是个常常满嘴脏话的人,但他现在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他狠狠地说:

“女人真是他妈的不可理喻。”

民主

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我吃完了晚餐,仆人在给我铺床,我则坐在火炭盆边烤火。大部分苦力都在我旁边的房间里躺下准备睡觉了,而且,透过隔着两个房间的薄墙板,我听到两三个苦力在说话。另外一队旅客在一个小时前到达,这家小旅店已经客满了。突然出现了一阵**,我走到我的房门边,向外张望,只见三顶轿子进入了院子。轿子就停在我的面前,从第一顶轿子里走出一个矮胖男人,此人仪表堂堂,气度不凡。他身着一件内衬松鼠毛的黑色提花丝绸长衫,头戴一顶四四方方的皮帽。他看到我站在主客房的门口,似乎吃了一惊,然后转身面对店主,用威严的语气和他说话。他似乎是个当官的,看到旅店的上房有人住了,他很不高兴。店主告诉他,现在只剩下一个房间了。那个房间很小,墙边有几张简陋的稻草小床,通常都是给苦力住的。他勃然大怒,一时间闹得鸡飞狗跳。这个官员、他的两个随从和几个抬轿子的人都大声嚷嚷,说店主看不起官员,而店主和伙计就为自己辩解,劝说恳求他们不要生气。官员狂怒咆哮,还威胁店主。仅仅过了几分钟,原本安静的院子里就充满了愤怒的叫喊声,然后,吵闹声突然停止了,就和开始时一样突兀,官员走进了那间空房。一个邋里邋遢的伙计为他送去了热水,过了一会儿,店主亲自送去了大碗热气腾腾的米饭。一切都归于了平静。

一个小时后,我走进院子,准备在上床前伸伸腿运动五分钟,但叫我惊讶的是,我遇到了那个矮胖官员,刚才他还那么自大,那么不可一世,现在却坐在小旅店前厅的一张桌旁,那些穿着破烂的苦力和他坐在一起。他们在友好地聊着天,官员则一声不吭地抽着水烟袋。他刚才那么做是为了给自己挣点面子,他达到了目的,便满足了。他很想聊天,于是接受了苦力的陪伴,并没有想到彼此身份悬殊。他十分热情友好,看不到丝毫纡尊降贵的态度。和他聊天的那个苦力和他是平等的。在我看来,这就是真正的民主。东方的平等与欧洲和美国的平等是不一样的。对东方人而言,地位和财富的确会让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优越,但这只是偶然的,并不会对社会交往构成障碍。

我躺在**问我自己,在专制的东方,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要高于自由民主的西方,并且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必须去肮脏之处寻找答案。在西方,我们都是通过嗅觉来划分阶级。工人阶级是我们的主人,倾向于使用铁腕来统治我们,但不可否认的是,工人身上很臭,没人对此感到奇怪,毕竟天刚一亮他们就要去上班,这样才能在工厂响铃之前到达,如此一来也就没有时间洗澡了,而且,沉重的劳动也不是什么好玩儿的事。此外,负责洗衣服的都是说话尖酸刻薄的妻子们,他们不去帮忙洗衣服,就更不可能勤换内衣了。我并没有责怪工人身上散发出臭味,但他们真的很臭。对于那些嗅觉敏感的人而言,这样的情况会影响他们和工人的交往。早上是否洗澡,能比出生、财富或受教育程度更有效地区分阶级。来自劳动阶层的小说家往往将这视为阶级偏见的标志,我们这个时代一位著名作家在他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里,往往会把早上不洗澡的人当成无赖。而中国人一直生活在臭气熏天的环境中,他们自己都注意不到这样的情况。他们的鼻孔对让欧洲人嗤之以鼻的臭气反应迟钝,因此,他们会和农夫、苦力、工匠平等交往。我大胆地想,对于民主而言,肮脏比议会体制更有必要。“卫生设施”的发明摧毁了人类的平等观,相比资本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一点更加激化了阶级仇恨。

当有人第一次拉下了抽水马桶的塞子,那实际上就是敲响了民主的丧钟,这么想来,实在是太悲哀了。

女传教员

她五十来岁了,一生都抱着坚定的信念,从来不曾产生过一丝怀疑,因此,她的脸上没有一条皱纹。犹豫不决从未在她那光洁的额头上留下一丝痕迹。她五官平平,轮廓鲜明,甚至有点像个男人,但她那刚毅的下巴印证了她的眼睛留给人的印象。她的眼睛是蓝色的,流露出自信镇定的光芒。那对眸子从一副又大又圆的眼镜后面注视着你。你会感觉她是一个具有领导能力的女人。行善是她最能胜任的一件事,你会很肯定,她做任何事都会抱着一颗善心。可以说,她并没有摆脱人类的虚荣心(但可以将这一点视为她讲求优雅的仪态),她穿了一件紫罗兰色的丝绸长裙,上面有很多绣花,头戴一顶无边女帽,上面插着很多三色堇,如果换成一个不那么体面的人戴这顶帽子,肯定会显得十分轻佻。但我那个在惠特斯特布尔当了七十二年牧师的亨利叔叔虽然认为牧师太太应该穿着得体,但也从来都不反对我的苏菲婶婶穿紫罗兰色,而且,对于这位女传教员的着装,他也挑不出什么不妥之处。她言语流畅,说话就像是自来水从水龙头里流出来。她说起话来,犹如政客在竞选活动的最后那样侃侃而谈。你会觉得她很清楚自己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大多数人都做不到这一点),而且表达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我一直都觉得,”她愉快地说,“比起从问题的一面出发,如果能了解一个问题的两面,就能做出不一样的评判。但事实仍是二加二等于四,你可以争论一个晚上,结果还是不会变成五。我说的对吗?”

我赶紧向她保证她说得对,不过对于这些从新奇的方式解释相对论和平行线永不相交的理论,我在心里还是不太确定。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她继续说,引用了贝内德托·克罗齐关于语法与表达无关的理论,“人必须既能享乐也能吃苦,但就像我经常和孩子们说的那样,不可能所有东西都是你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完美的,我经常想,如果你期待看到人们最好的一面,那他们就会把最好的一面给你。”

我承认我有些动摇,但我决定尽我的本分。这只是出于礼貌而已。

“大部分人都活得够久,能发现每一朵乌云都镶着金边。”我认真地说,“只要坚持不懈,你就可以做到大部分你力所能及的事,毕竟,渴望你所拥有的,强过去拥有你渴望的。”

我信心十足地说了这番话,与此同时,我觉得她的眼中突然闪过了一丝困惑,但我权当自己看花眼了,因为她用力地点了点头。

“当然,我明白你的观点。”她说,“我们无法做超出我们能力范围的事。”

但我说得正起劲儿,没有理会她的打断,继续说了下去。

“一英镑是二十先令,一先令是十二便士,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其中蕴含的深刻真理。我很肯定,哪怕只能看清一寸,也强过模模糊糊地看一尺。如果只有一件事可以确定,那就是整体大过部分。”

她衷心地和我握了握手,坚定而富有个性,然后,她和我告别,她说:

“和你聊天真有意思。在这样一个远离文明的地方,和一个同样有头脑的人交流思想,真是好极了。”

“尤其是别人的思想。”我嘟囔着说。

“我一直都认为人应该从前人提出的伟大思想中获得教训。”她反驳道,“这表示那些伟人没有白活。”

与她对话,确实叫人印象深刻。

小镇风景

我并不是一个勤奋的观光客,无论是专业的导游还是朋友催促我去参观名胜古迹,我都会固执地让他们去干他们自己的事。在我之前,有无数双眼睛带着敬畏见过勃朗峰,在我之前,有无数颗心带着深深的激动,为了看到《西斯廷圣母像》而颤动。这样的风景就如同同情心泛滥的女人,你会觉得有太多人在她们的怜悯中找到了慰藉,因此,当她们老练而圆滑地要你在她们那谨慎的耳边,说出你的全部不幸,你只会觉得尴尬。假设你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夫人,我只向不会如此用好言好语安慰我的人吐露我的悲伤。当我来到国外的一座小镇,我更喜欢随意漫步,即便我体会不到参观某座哥特式教堂的兴奋,我也可能偶遇一座罗马式小礼拜堂,或是一座文艺复兴时期的门廊,我可以独自开心地欣赏,还不必为别人操心。

然而,这里自然是一处奇观,如果错过了,就太荒唐了。我也是无意中碰到的。当时,我正在城墙外一条尘土飞扬的路上闲逛,我看到路边立着几座牌坊。牌坊很小,没有装饰,并未横跨这条路,而是位于路边,彼此相邻,还有的前后并列,仿佛建立牌坊并不是为了向死者表示感激,或是向贞洁者表示尊敬,而是如同正式的赞美,好像国王在自己的寿辰给地方城镇里的杰出公民授予骑士封号。在这一排牌坊后面,地势陡然升高,中国人喜欢把死者埋葬在这里山坡的一侧,所以山坡上到处都是坟墓。一条踩踏出来的小路延伸向一座小塔,我沿着小路而行。那座小塔短而粗,高约十英尺,使用粗凿石块建造而成;小塔是圆锥形的,塔顶形如一顶小丑帽。小塔位于一座小丘之上,映衬着蓝天,周围遍布坟茔,看上去古朴雅致。小塔脚下有许多胡乱丢在地上的粗制篮子。我绕塔一圈,在一边看到了一个长方形的洞口,长八十英寸,宽十八英寸,洞口上方悬着一根粗绳。从洞口飘出一股叫人作呕的怪味。我突然意识到这栋小而奇怪的建筑是干什么用的了。这是一座弃婴塔。那些篮子就是用来装婴孩的,其中两三个还很新,可能被丢在这里不过几个钟头。那条绳子呢?不管带孩子来的是谁,父母,祖父母,接生婆或是乐于助人的朋友,都是有人性的,不忍心把刚出生的婴孩扔到洞底(塔底是一个深坑),便通过那条绳子把婴儿缓缓放下去。那股怪味就是婴孩尸体腐烂发出的气味。就在我站在那里的时候,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向我走过来,他告诉我,那天早晨,人们送来了四个婴孩。

有些哲学家自鸣得意地看待邪恶,按照他们的话说,这世上没有恶,也就不会有善。如果什么都不缺,也就没有做慈善的机会,没有痛苦就没有同情,没有危险就没有勇气,没有不幸就没有顺从。他们会在中国杀死婴孩的做法中为他们的观点找到贴切的例子。若是没有弃婴塔,这个地方就不会有孤儿院,旅客就会错过一个有趣奇特的景观可看,几个穷苦女人将没有机会展现出感人的美德。孤儿院破破烂烂,十分衰败,位于小镇里一个贫穷拥挤的地方,由五个西班牙修女打理,她们在最需要她们的地方留了下来。他们没钱在一个有益健康的区域里建造宽敞便利的孤儿院。修女教孤女们制作花边和精致的刺绣,用赚来的钱维持孤儿院,此外,他们还会依靠信徒的捐赠。

院长嬷嬷和另一个修女带我去修道院里转了转。穿过那些刷白的房间、工作室、游戏室、宿舍和餐厅,感觉是那么奇怪,这些地方低矮、冰冷、光秃秃的,你会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西班牙,从一扇窗边走过,你会以为能看到吉拉达钟楼。修女们温柔地照顾着孩子们,这样的情景叫人动容。这里有两百个孤儿,都被父母抛弃了。只有几个孩子在一个房间里玩,这些孩子大约四岁,年龄和个头儿都差不多,他们长着黑头发、黑眼睛和黄皮肤,看起来模样很相似,都像是生活在鞋铺的一个中国老妇生的孩子。他们挤在修女周围玩耍。院长嬷嬷有着我听过的最温柔的嗓音,当她和那些小孩子玩笑的时候,她的声音更轻柔了。他们依偎在她的身边。这样的情景就如同一幅洋溢着慈善氛围的画作。有些孩子是畸形,有的生了病,有的长得又小又丑,还有的双目失明;我看了之后,不由得浑身颤抖。我惊讶地看到她那双慈祥的眼中写满了爱意,她的甜蜜微笑中充满了感情。

后来,我被带进了会客室,她们招待我吃了香甜的小块西班牙蛋糕,还给了我一杯曼萨尼亚酒喝。我告诉她们我以前住在塞维利亚,她们便叫来了第三个修女,和我这个去过她家乡的人聊上几分钟。她们骄傲地带我去看了小礼拜堂,那里十分衰败,摆放着圣母玛利亚的艳俗雕像、纸花以及俗丽而粗制滥造的装饰品,那些忠诚而善良的心啊,却充满了非常糟糕的品位。我不在乎,对我来说,这极为粗俗的环境竟叫人十分感动。在我要离开的时候,院长嬷嬷问我要不要见一见那天送来的婴孩。为了说服人们把孩子送来,她们为每个婴儿支付了二十美分。二十美分!

“你知道的,他们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这里,除非我们付钱,否则他们是不会找这个麻烦的。”她解释道。

她带我来到出口附近的一个小休息室,四个刚出生的婴儿躺在一张桌上,身上盖着床单。修女们给他们洗了澡,为他们穿上了很长的衣服。修女们把床单掀开。婴孩并排仰面躺着。四个小东西扭动着,小脸红扑扑的,因为刚刚洗过澡,又饿了,所以都很生气。他们的眼睛很大。这些婴孩是那么小,那么无助,看着他们,你会情不自禁地微笑,同时又会感觉喉咙里像是堵了一个硬块。

汉学家

他个子很高,身材肥胖,因为疏于锻炼,身上有不少赘肉,他的脸很大,脸颊粉红,胡须刮得很干净,一头花白的头发。他说起话来速度很快,像是有点紧张,他的声音与他的体型并不成比例。他住在城门外一座寺庙中的客房里,庙里有三个和尚和一个小侍僧打理庙中事物,主持佛教仪式。房间里只摆放着寥寥几件中式家具,却放着很多书籍,住起来并不舒服。天气很冷,我们所坐的书房里生着一个煤油炉,根本算不上暖和。

他比所有在中国的人都更了解汉语。他在中国工作了十年,一直在编纂一部字典,而这部字典将取代一位著名学者编纂的版本,他认识那个学者二十五年了,但对此人并无好感。他编纂字典,既有益于汉学研究,又可以报私仇。他的行动做派与西班牙绅士无异,你会觉得他以后一定会成为牛津大学的汉语教授,功成名就。他比大多数汉学家都更学识渊博,其他汉学家也会汉语,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他们所知的也仅限于汉语。他谈起中国的思想和文学,言之有物,没有几个研究汉语的人能像他这样。他沉浸于自己的特殊追求中,根本不关心赛马和打猎,如此一来,欧洲人都觉得他是个怪人。他们对他怀着怀疑和敬畏,人类只有对和自己品味不一样的人,才会抱这种态度。他们暗示他是个疯子,有些人还指责他吸食鸦片。那些大半生都在研究中华文明的白人,往往都会受到这样的指责。但在那个连最普通的设施都没有的房间里,你只要待上一会儿就能明白,这个人过着彻彻底底的精神生活。但他也过着一种专业的生活。艺术和美似乎并不能打动他,我一边听着他如此感同身受地谈论中国的诗人,一边情不自禁地问我自己,最好的事物是否已经从他的指缝间溜走了。这个男人只是通过书页来接触现实。只有在看到李白在诗中歌颂的美丽莲花,他才会被莲花那充满悲剧的美所打动。端庄娴静的中国女孩发出的笑声让他心动,但这笑声其实来自于一首精美的四行诗。

山城

他们说,每次太阳照在这里,狗儿都会狂吠。这是一座灰蒙暗淡的城市,笼罩在雾气当中,竖立在山石之上,两条大河在这里交汇,河水冲刷着山石的四面,一边的水流十分湍急浑浊。山石就如同一艘古代大帆船的船头,仿佛具有怪异而超自然的生命,在费力地震颤着,看着像是要坠入滚滚的河水中。崎岖的大山环绕着城市。

在城墙外,破烂的房屋鳞次栉比,在河水下降的时候,很多人都靠着满足船工的需要为生。山石脚下停着千百条中国式帆船,船只紧紧地挨在一起,人们在那里的生活就像是滚滚的河水一样动**。一道陡峭弯曲的台阶通往一扇巨大的门,门边有一座寺庙,每天都有无数苦力挑着滴水的水桶在台阶上上上下下。水从水桶里溅出来,台阶和通往大门的街道都是湿的,好像刚下过大雨一样。那里很少有平地,台阶却有很多,就和意大利里维埃拉的山城一样。因为空间很小,所以街道也紧挨在一起,狭窄而黑暗,弯弯曲曲,就像走在迷宫里一样。街上人满为患,就好像伦敦剧院散场后人都涌上人行道一样拥挤不堪。你必须从人群之间挤过去,只要有轿子经过或是苦力没完没了地背着货物走过,你就得让到一边,走街串巷的小贩兜售着任何人们想买的东西,在你经过的时候,他们会撞到你。商店面街而建,没有窗户或门,店里也挤满了人。商店里像是在开手工艺品展览会,你或许会以为自己身在中世纪英国的街道上,那时候,每座城镇都会生产满足自身需要的东西。各行各业都挨在一起,你走过一条都是肉铺的街道,两侧挂着血淋淋的肉和内脏,苍蝇围着肉嗡嗡飞着,肮脏的狗在肉下面饥肠辘辘地徘徊;你走过一条街,街上的每一栋房子里都有一台手摇纺织机,人们忙着编织布匹或丝绸。还有很多小馆子,浓郁的气味从馆子里飘出来,每时每刻都有人在里面吃饭。拐角处通常都有茶寮,依然是整天都有各式各样的人围坐在茶桌边喝茶抽烟。剃头匠就在人们的目光下给人剃头,可以看到男人们在剃头时,双臂抱怀,十分有耐心,还有的人在挖耳朵,甚至有人在翻白眼,这实在让人看了作呕。

这座城市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小贩敲着木锣,宣示他们的存在,盲人歌者或女按摩师打着板子,一个男人在小酒馆里用尖厉的假声唱着曲儿,一栋房子传来了响亮的锣声,那里不是在举行婚礼,就是在举办丧礼。苦力和抬轿子的人操着沙哑的声音大喊;乞丐威胁地哭诉着,这就像是一幅关于人性的讽刺漫画,他们四肢消瘦,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衣不蔽体,还患有疾病;喇叭手吹出嘶哑忧郁的调子,不停地练习着他永远也练不好的曲子,此外,如同低音伴奏一样,谈话声、大笑声、争吵声、玩笑声、叫喊声、争论声交织在一起,就像是一首野蛮的旋律。这样的喧闹永无休止。一开始,你会觉得这很不可思议,随即便会感觉困惑和恼怒,最终则会被逼疯。你渴望片刻的宁静。在你看来,平静将为你带来巨大的愉悦。

除了这令人厌烦的人群和叫你的耳朵疲倦的喧闹,还有一股恶臭,时间和经验使你能够辨别出成百上千种不同的臭气。你的鼻子变得越来越敏锐。臭气刺激着你那疲惫不堪的神经,就像是不相配的乐器在演奏一首可怕的交响乐。

你身边有千千万万的人,但你不知道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你能与自己的同胞共情,你对他们也很了解,这能帮助你了解他们的生活;你可以进入他们的生活,甚至想象他们的生活,从某种角度来说,你其实是占有了他们的生活。通过你的想象,你可以让他们的生活成为你的一部分。但这些人对你来说就是陌生人,正如你对他们而言也很陌生。你不了解他们的秘密。他们与你很相似,但这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只会突显他们的不同。有人吸引了你的注意,那是一个肤色苍白的年轻人,戴着大大的角质眼镜,腋下夹着一本书,他这副勤奋好学的样子很招人喜欢;还有一个老人,戴着头巾,留着稀疏的花白胡子,眼神很疲惫,他看起来像是中国山水画中或是康熙瓷器上的圣贤,但你看的也可能是一堵砖墙。你没有评判的标准,你不了解他们,因此,你的想象力遭到了限制。

但是,当你来到山顶,你会再一次遇到环绕城市而建的雉堞城墙,走出巨大的城门,就会来到坟墓。乡村里到处都是坟地,方圆数英里地界内的山上山下,分布着密密麻麻的绿色坟茔,坟墓前立着灰色的墓碑,人们每年来扫墓一次,向死者讲述生者的生活。坟墓一座连着一座,就像是城市里的活人一样拥挤,坟墓似乎是在挤压活人,仿佛要强迫他们进入浑浊汹涌的河里。密集的坟墓犹如一个个队列,充满了威胁。它们看起来冷酷无情,似乎正在伺机包围城市,仿佛到了最后,它们将如同命运一样,驱赶沸腾的人群,不可阻挡地侵占房屋和街道,让绿色的坟茔蔓延到水闸处。最后,一切都将归于沉寂,沉寂将笼罩四野,再也不受打扰。

那些绿色的坟茔是那么离奇可怕。它们像是在等待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