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第二天就回到了布莱克斯特布尔。自从母亲去世,他还从来没失去过特别亲近的人。伯母的死让他深受打击,也让他充满莫名的恐惧,他第一次切身感觉到自己也终有一天会死去。伯父失去了这个疼爱他、照料他四十年的伴侣,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下去,他简直没办法想象。他肯定已经悲痛欲绝了。这是伯母离世后他跟伯父的第一次见面,他不禁有些害怕,他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都安慰不了他,只好默默准备了几句得体的客套话。 他从侧门进了牧师公馆,然后走进了餐厅。威廉伯父正在看报纸。

“你的火车晚点啦。”他抬起头看着菲利普说。

他本以为伯父会悲不自禁,没想到他跟平常没什么两样,这着实让他吃了一惊。伯父是有些低落,但整体上比较平静,他把报纸递给菲利普。

“《布莱克斯特布尔时报》上刊登了一小段她的讣告,写得很不错。”他说。

菲利普接过报纸,机械地读完了。

“你要上去看看她吗?”

菲利普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往楼上走去。路易莎伯母躺在大床中间,身体周围铺满了鲜花。

“要做个简短的祷告吗?”牧师问。

说完他跪了下去,菲利普知道伯父希望他也这样做,于是也跪了下去。他注视着那瘦小干瘪的脸庞,心里只有一个强烈的感叹:多么庸碌的一生啊!不一会儿,凯利先生咳嗽了一声,然后站了起来。他指着床脚的花圈说:

“那是村里的乡绅送的。”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就像在教堂布道时那样,不过也许是因为身为牧师,送走过太多亡灵,他在这样的场合好像还挺适得其所。

“下午茶应该准备好了。”

两人又下楼回到餐厅。餐厅里的窗帘放了下来,屋子里有种阴郁的气氛。牧师坐在妻子常坐的餐桌一端,颇有仪式感地倒着茶水。菲利普觉得他们这时候理应吃不下什么东西,但他看到伯父的胃口并没有受到影响,也就像往常那样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两人有一会儿没有说话。菲利普专心地吃着一块美味的蛋糕,同时又保持着悲伤的神色,因为他觉得这样比较得体。

“现在的风俗跟我当副牧师的时候大不一样了。”牧师说道,“我年轻的时候,办丧事的都会给吊唁的发一副黑手套,还会发一条黑绸带系在帽子上。可怜的路易莎经常把那些黑绸带收集起来做裙子。她以前经常说,十二场葬礼就等于一条新裙子。”

他又告诉菲利普有哪些人送了花圈,现在已经收到二十四个了;罗林森夫人,就是费恩那个牧师的老婆,她死的时候收到了三十二个,不过明天应该还会有一大堆送过来;送葬的队伍十一点才从公馆出发,他们轻轻松松就能把罗林森夫人比下去。路易莎一直不喜欢她。

“我要亲自主持葬礼。我答应过路易莎,绝不会让别人来主持她的葬礼。”

伯父又拿起一块蛋糕,菲利普有些不满地看着他。眼下这样的场合,伯父未免也太贪吃了。

“玛丽·安做的蛋糕实在太好吃了,恐怕找不到做得这么好吃的人了。”

“她要走吗?”菲利普惊呼。

从他记事以来,玛丽·安就一直在牧师公馆。她从来不会忘记他的生日,每次都一定会送给他一个小玩意儿,虽然有点儿好笑,但是很让人感动。他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她。

“要走的,”凯利先生回答,“家里留着个单身女人像什么话。”

“可是我的老天爷啊,她都已经四十几岁了吧。”

“是的,应该有四十几了。主要是她最近有些烦人,什么事都要管,我正想趁这个机会让她走人。”

“这还真是个难得的机会。”菲利普话里带刺地说。

他拿出一支烟,正要点火的时候,伯父制止了他。

“等葬礼办完了再抽吧,菲利普。”他温和地说。

“好吧。”

“你可怜的路易莎伯母还躺在楼上,在屋里抽烟是对她的不敬。”

葬礼结束后,教会执事兼银行经理乔舒亚·格雷夫斯回到牧师公馆用晚餐。屋里的窗帘拉了起来,菲利普不由自主地感觉到一身轻松,虽然他觉得不该有这种感觉。停在屋里的那具遗体一直让他很不舒服:这个可怜的女人生前那么温和善良,可是当她全身冰凉僵硬地躺在楼上的卧室时,似乎给活着的人投下了一层凶恶的阴影。想到这些他不禁毛骨悚然。

有那么一会儿,餐厅里只有他和执事两个人。

“希望你能留下来多陪陪你伯父。”他说,“我觉得现在不应该让他一个人待着。”

“我还没做下一步打算,”菲利普回答,“如果他想要我留下来,我是非常乐意的。”

吃晚饭的时候,为了给刚刚丧偶的牧师调节一下心情,执事讲起了村里最近发生的一场火灾,这场火灾把卫斯理教堂烧毁了一大半。

“我听说他们没有买保险。”说着他微微一笑。

“那也不会怎样。”牧师说道,“他们想筹多少钱重建都不成问题。小教堂那些人舍得捐钱。”

“我看见霍尔登也送了副花圈。”

霍尔登是非国教牧师,看在耶稣基督也同样为他而死的份上,凯利先生每次在街上碰到他都会对他点点头,但不会跟他说话。

“这人真是太不懂分寸了。”他说,“一共收到了四十一个花圈,你送的那个很漂亮,我跟菲利普都很喜欢。”

“小小心意,不足挂齿。”这位银行经理说。

格雷夫斯注意到这个花圈比其他人送的都要大,看上去非常气派,他心里很满意。他们开始讨论出席葬礼的人。葬礼期间,村里的商店也暂停营业了。执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告示,上面印着这样一句话:因举行凯利夫人之葬礼,本店一点之前暂不营业。

“是我的主意。”他说。

“他们可真体贴。”牧师说,“可怜的路易莎肯定很感激。”

菲利普只是埋头吃饭。玛丽·安把这一天当成礼拜天对待,所以晚餐吃的是烤鸡和醋栗馅饼。

“你应该还没考虑墓碑的事吧?”执事说。

“有的,我打算弄一个比较简朴的十字架石碑。路易莎一直都反对铺张浪费。”

“嗯,我觉得没什么比十字架更好的了。至于碑文的话,你觉得这个怎么样:与基督同在,这是再好不过的[258]。”

牧师噘了噘嘴。这种大包大揽、独断专行的作风真是像极了俾斯麦。他不喜欢那段碑文,因为听起来像是在贬低他自己[259]。

“我应该不会放那个。我更喜欢这句:奖赏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260]。”

“哦,是吗?我总觉得这句话有点儿冷淡。”

牧师尖酸地回了他一句,格雷夫斯先生又还了一嘴,那语气在这个鳏夫听起来有些不合时宜地武断。如果他连妻子的碑文都不能自己决定,那可真是有些过分了。两人都沉默了一阵,然后他们的谈话慢慢转向了堂区事务。菲利普走进花园里抽烟斗。他坐在长椅上,突然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

过了几天,伯父表示希望他能在家里待几个星期。

“好的,这样的安排很合我意。”菲利普说。

“你九月再回巴黎也可以的吧。”

菲利普没有回答。他一直在想富瓦内跟他说的那些话,但心里还是很摇摆,所以并不想谈论未来的打算。如果放弃学艺也挺好的,因为他深信自己在这一行不可能拔尖。只可惜,只有他自己会觉得这是件好事,因为在别人看来,这无异于承认了自己的失败,而他不想承认自己失败了。他是个非常固执的家伙,越是怀疑自己在某方面没有天赋,他就越要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地奔那个方向而去。而且他无法忍受朋友们的嘲笑,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他永远都无法迈出决定性一步。可是现在,他所处的环境变了,他看待事情的方式也突然变了。跟很多人一样,他发现一越过英吉利海峡,原本看上去很重要的事情突然就变得无关紧要了。那难以割舍的五光十色的生活,现在看起来有些愚蠢;那些人声鼎沸的咖啡馆、食物难以下咽的小餐馆,还有他们过的那种捉襟见肘的生活,都让他骤然心生反感。他现在不在乎朋友们会怎么看他了,夸夸其谈的克朗肖、规规矩矩的奥特夫人、矫揉造作的露丝·查理斯,还有经常吵架的劳森和克拉顿,他对他们所有人都感到厌恶。他写信让劳森把他的东西全都寄过来。一周后,东西到了。打开那包油画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可以心无波澜地审视着自己的作品。他觉得这很有趣。伯父很想看看他画的东西。虽然他曾经强烈反对他去巴黎学画,但是事到如今,他也已经坦然接受了现状。他对那些学生的生活很感兴趣,总是刨根问底地问他各种问题。事实上,自己的侄儿是个画家,他还是有那么一点儿骄傲的。每次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他都试着引菲利普谈一谈他的画家生活。菲利普给他看了他画的几张模特的习作,他看得非常仔细,好像生怕错过什么似的。菲利普把米盖尔·阿胡里亚的肖像放在他面前。

“你为什么画他呢?”凯利先生问道。

“哦,我当时想找一个模特,正好他的脑袋很吸引我。”

“你整天在家闲着也没什么事干,怎么不给我画张像呢?”

“当模特很无聊的,坐着半天都不能动。”

“我觉得我应该会喜欢的。”

“行吧,到时候再说吧。”

菲利普看穿了伯父的虚荣心,暗自觉得好笑。他显然做梦都想给自己画一张像。反正又不用花钱,不要白不要嘛。接连两三天他都在暗示菲利普给他画像。他责怪他太懒,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动笔,最后他开始见人就说菲利普要给他画像。有一天终于碰上个下雨天,吃完早饭,他对菲利普说:

“今天早上开始画吧,怎么样?”

菲利普放下手里的书,往后一倒,靠在椅子上。

“我已经放弃画画了。”他说。

“为什么?”伯父一脸震惊地问他。

“我觉得当个二流画家没什么意思,而我知道我这辈子都只能当个二流画家。”

“你太让我惊讶了。之前你要去巴黎的时候,不是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是个天才吗?”

“我搞错了。”菲利普说。

“你既然选定了一个职业,就应该有骨气坚持下去。我看你做事缺的就是恒心!”

菲利普有点气恼,伯父居然没看出来这是多么需要勇气的一个决定。

“滚石生不了苔。”牧师继续说道。菲利普最讨厌这句俗语,他觉得这是句彻头彻尾的废话。他决定不干会计师之前跟伯父吵了几架,当时他就经常把这句话搬出来,显然他的监护人又想起了那件事。

“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知道吗?你必须考虑找个稳定的工作了。刚开始你非要当会计师,干腻了又说要当画家,现在一心血**,又改变主意。这说明你这个人啊……”

他犹豫了一下,寻思着这些毛病具体说明了哪些性格缺陷,结果菲利普帮他接了下去:

“优柔寡断,能力低下,缺乏远见,没有决心。”

牧师抬起头飞快地看了一眼侄子,想看看他是不是在嘲讽自己。菲利普的表情很严肃,可他眼睛里那丝狡黠的闪光让他很恼火。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吊儿郎当的,非得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你的钱现在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了,你可以给自己当家做主了。但是你不要忘了,你那点儿钱撑不了一辈子,你又不幸身有残疾,要想养活自己可没那么容易。”

菲利普到现在已经明白了一件事情:任何人只要对他有气,第一反应就是拿他的跛脚说事儿。几乎没有人经得住这样的**,这也决定了他对人性的认识。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受伤的样子,因为他已经训练出这样的本事了,就连小时候折磨他的脸红的毛病,他也已经可以控制了。

“您说得很对,”菲利普回应道,“我的钱跟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了,我可以自己当家做主了。”

“无论如何你都得承认,当初你铁了心要去学画,我的反对是正确的。”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与其听别人指点一帆风顺地活着,还不如自己去试错,这样学到的东西反倒更多。反正我快活也快活过了,我不介意找份稳定的工作。”

“什么工作?”

这个问题问得他措手不及,他已经考虑过十来种感兴趣的职业了,但还是没想好到底要干什么。

“最适合你的一条路,就是像你父亲那样当个医生。”

“巧了,我也是这样想的。”

他确实认真考虑过当医生,主要是因为这个职业似乎能给人很大的自由,自从经历了坐班的日子,他就铁了心不坐办公室了。他的回答几乎是无意中脱口而出的,因为这样听上去很机智。居然用这么意外的方式做出了决定,他觉得很有意思,当场就决定这个秋天去父亲以前上班的医院学习。

“所以说你在巴黎这两年是白白浪费了?”

“我可不这样觉得。这两年我过得很开心,也学到了一两样有用的东西。”

“什么东西?”

菲利普思忖片刻,给出了一个答案。这个答案有点儿想要气气他伯父的意思。

“我学会了怎么看人的手,以前我从来没真正地看过。我还学会了看天空下的树木和房屋,而不仅是看树木和房屋。我还明白了原来影子不是黑色的,而是彩色的。”

“你觉得自己很聪明是吧。我觉得你这玩世不恭的样子蠢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