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正是把作品送去沙龙参展的时候,巴黎各处的画室都洋溢着兴奋和躁动。克拉顿自不消说,一张画也没准备好,他还非常鄙视劳森送去的两幅头像。那两张画一看就出自学生之手,对模特的表现方式非常直白,但是有种力透纸背的劲道。克拉顿一向追求完美,受不了笔法尚显犹疑的作品,他肩膀一耸对劳森说,把根本不配拿出画室的玩意儿送出去丢人现眼,他也太看得起自己了。结果两张画都入选了,但克拉顿的鄙视还是丝毫没有减少。弗拉纳根也交了幅作品碰运气,结果被拒收了。奥特夫人提交了一幅无可指摘的《吾母像》,实属技艺纯熟的二流之作,被挂在了一个非常显眼的位置。

为了庆祝劳森的作品在沙龙展出,他跟菲利普准备在他们的小画室办一场庆功宴。正巧海沃德要来巴黎待几天,刚好能赶上他们的派对。自从他离开海德堡,菲利普就再也没见过他了。他一直盼着跟海沃德见一面,可是终于见到他的时候却觉得有些失望。海沃德的样子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原来浓密的头发变稀疏了,随着白皙的皮肤迅速衰老,皱纹开始爬上他日渐苍白的脸庞,那双蓝眼睛比以前更加暗淡无光,整个五官都有种混沌模糊的感觉。可是思想上他好像一点儿变化也没有,只不过曾经让十八岁的菲利普佩服不已的那些学识,让二十一岁的菲利普有些鄙夷。他自己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鄙视自己以前对艺术、生活和文学的所有见解,也受不了依然抱持着这些观点的人。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想在海沃德面前卖弄才学,当他带着海沃德到处逛美术馆时,他把自己也才刚刚接受的那些革命性观点一股脑儿灌输给他。他把海沃德带到马奈的《奥林匹亚》前,然后用极其夸张的口吻说:

“除了委拉斯开兹、伦勃朗和维米尔[234],所有古典大师的作品都比不上这一幅画。”

“维米尔是谁?”海沃德问。

“哦,我亲爱的老兄,维米尔是谁你都不知道吗?你还真是没开化呢。你得赶紧见识见识他,不然活着也是浪费生命。他是古典大师里唯一画得像现代画家的。”

他把海沃德从卢森堡宫里拽出来,马上又拖着他赶去卢浮宫。

“可是里面不是还有很多画没看完吗?”海沃德跟所有游客一样,逛景点一定要挨个儿全部逛完。

“剩下的那些看不看无所谓。你可以拿着你的旅行指南回来慢慢看。”

到了卢浮宫,菲利普领着他的朋友穿过大长廊。

“我想看一下《乔康达》(《蒙娜丽莎》的别名)。”海沃德说。

“哦,我亲爱的老兄,那都是些文学的东西。”菲利普回答。

他们终于来到一间小展厅,菲利普在维米尔·范·代尔夫特的《花边女工》前停下脚步。

“喏,这就是整个卢浮宫最好的作品,跟马奈的作品如出一辙。”

菲利普一边大谈这幅杰作的迷人之处,一边激动地比画着大拇指,手上的动作仿佛给他的解读增添了节奏和神韵。他时不时抛出一些画室里常用的专业术语,听得人一愣一愣的。

“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呢。”海沃德说。

“那是肯定的,这种画只有画家才懂得欣赏。”菲利普有些得意地说,“门外汉是看不出什么门道的。”

“什么汉?”海沃德问。

“门外汉。”

跟大多数培养了艺术爱好的人一样,海沃德也一心希望自己的眼光是“政治正确”的。如果对方不敢坚持己见,他就会表现得自以为是;如果对方言之凿凿,自信满满,他就会变得非常谦逊。菲利普笃定自信的态度让他深深折服,他乖乖接受了他的言下之意:画家傲慢地宣称只有他们才能评判作品,这非但不是无礼之举,反而是一条金科玉律。

一两天后,菲利普和劳森举办了庆功宴。克朗肖也专门为他们破例,答应过来吃饭。查理斯小姐主动说要过来帮忙做菜。考虑到她是单身女性,他们建议她叫几个女生一起过来,可是她完全不把自己当女的看,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建议。到场的还有克拉顿、弗拉纳根、波特以及另外两个朋友。画室里的家具少得可怜,模特的站台凑合着当饭桌,客人们愿意的话就坐在旅行箱上,不愿意的话就坐在地板上。大餐包括查理斯小姐做的蔬菜牛肉浓汤,还有街角一家店里现烤的羊腿,保证送来的时候热气腾腾,肉香扑鼻(查理斯小姐已经做好了土豆,还做了她的拿手好菜“煎胡萝卜”,整个画室里都弥漫着煎胡萝卜的香味);接下来是火烧梨子,顾名思义,就是在梨子上淋一些白兰地,然后把白兰地点燃,这是克朗肖自告奋勇要做的一道甜品。整个大餐将以一个巨大的布里奶酪画上句点,奶酪正放在窗边,给画室里各种各样的香气增添了一股浓郁诱人的奶香。克朗肖居上座,他盘腿坐在格拉斯顿旅行箱上,活像一个土耳其帕夏[235],眉开眼笑、和蔼可亲地看着围坐在身边的年轻人。点了炉子的小画室已经很热了,但他还是雷打不动地穿着长大衣,戴着圆顶礼帽,领子照样高高竖起。他心满意足地看着面前的基安蒂红酒,四大瓶红酒一字排开,中间夹着瓶威士忌,他说这就像四个大腹便便的太监护卫着一个身段苗条、肤白貌美的切尔克斯[236]少女。海沃德为了让大家感到自在,特地穿了一身粗花呢套装,还系了一条剑桥大学三一学堂的领带,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怪里怪气的英国人气派。大家都对他格外客气,喝汤的时候还谈论了天气和政局。等着上烤羊腿的空档,查理斯小姐点了一支烟。

“长发公主[237],长发公主,快解开你的发束。”她突然念念有词。

说完,她优雅地解开缎带,一头瀑布般的长发倾泻在她的肩上。她轻轻晃了晃脑袋,头发像波浪一样漾开。

“我一直觉得披着头发更自在些。” 一双褐色的大眼睛、清心寡欲的纤瘦脸庞、苍白的皮肤和宽阔的额头——她就像是从伯恩-琼斯的画里走出来的璧人。她的双手细长柔美,手指被尼古丁染成了深棕色。她身穿一袭紫罗兰色和绿色相间的长裙,身上有一种肯辛顿高街的浪漫气息。她的美是那种**不羁的美,但她其实是个顶好的姑娘,性格温和友善,也不过分做作。这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所有人都兴奋得尖叫起来。查理斯小姐起身开门,她接过盛着羊腿的盘子,把它高举在空中,仿佛盘子上盛着的是施洗者约翰的头颅[238];然后她叼着烟,像僧侣一样迈着庄严神圣的步伐走向大家。

“致敬希罗底之女!”克朗肖喊道。

大家津津有味地吃着羊腿,看着这位面色苍白的女士大快朵颐,也都觉得胃口大开。克拉顿和波特坐在她左右两边,他俩都没发现她最近一反常态地娇羞,大家却都已经看出来了。她跟大多数人相处不过六个星期就觉得腻味,但她知道甜蜜期过后该怎么对待这些拜倒在她脚下的年轻人。虽然她已经不再爱他们了,但她并不会对他们心怀芥蒂,而是亲切却不亲昵地跟他们相处。宴会中,她时不时用忧郁的眼神望着劳森。克朗肖做的火烧梨子大获成功,部分是因为里面加了白兰地,部分是因为查理斯小姐坚持要大家拌着奶酪一起吃。

“我也说不清是好吃得要命还是难吃得要吐了。”她仔细尝了尝那团混合物之后说。

大家都赶紧喝了些咖啡和干邑白兰地“解毒”,以防有什么不测,然后就舒舒服服地坐着抽烟。露丝·查理斯无论做什么都讲究艺术感,她在克朗肖身边摆出了一个优雅的姿势,然后把她精巧美丽的脑袋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她若有所思地望向幽暗的时间的虚空,时不时意味深长地凝视着劳森,然后长叹一口气。

夏天到了,这些年轻人变得躁动起来。明媚的蓝天引诱着他们去海边逐浪,林荫大道两旁的梧桐树洒下浓荫,习习凉风叹息着穿过树叶,让人忍不住想去乡下乘凉。每个人都在为离开巴黎做准备,他们讨论带什么尺寸的画布最合适,提前储备了写生用的画板,他们争论布列塔尼[239]各个度假地的优点。弗拉纳根和波特要去孔卡诺,奥特夫人和她母亲天生喜欢俗套的景色,她们要去的是阿凡桥,菲利普和劳森决定去枫丹白露森林[240]。查理斯小姐知道森林附近的莫雷小镇有一家很不错的旅馆,那附近有很多地方都适合写生;而且小镇离巴黎很近,菲利普和劳森就不用心疼火车票钱了。露丝·查理斯也会去那里,劳森打算在户外为她画一张像。当时在沙龙上展出的尽是这样的肖像画:在阳光明媚的花园里,人们或坐或卧,眼睛闪闪发亮,沐浴着阳光的树叶在他们脸庞上投下绿色的光影。他们想叫克拉顿一起去,可是他想一个人过这个夏天。他最近刚发现了塞尚[241]这个奇才,一心想要去画家的家乡普罗旺斯。他想要的是厚重深邃的天空,炽热的蓝色像汗珠一样滴落,他想要的是尘土飞扬的白色大马路,在烈日暴晒下斑驳褪色的屋顶,还有被晒蔫了露出灰白叶背的橄榄树。

出发前一天,上完上午的课程后,菲利普收拾好东西走到范妮·普赖斯旁边。

“我明天就走啦。”他快活地说。

“去哪儿?”她马上问道,“你不在这儿学了吗?”她的脸垮了下来。

“我是准备去避暑。你不走吗?”

“不走,我要待在巴黎。我还以为你也会留下来呢,我还盼着……”

她突然收住话头,耸了耸肩。

“可到时候这里不是会热得跟火炉一样吗?那种天气对你可一点都不好。”

“你还关心这个。你去哪里度假?”

“莫雷。”

“查理斯也要去那儿,你该不会是跟她一起吧?”

“我是跟劳森一起去,结果她也要去那儿。我都不知道原来我们是一起去。”

普赖斯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一张大饼脸涨得紫红紫红的。

“好下流!我还以为你是个正派的家伙,是这里唯一的正经人。她跟克拉顿好过,跟波特好过,跟弗拉纳根好过,甚至跟富瓦内那个老东西都有一腿,不然你以为他为什么对她那么上心?现在又勾搭上你们两个,你和劳森。呃,想想都觉得恶心。”

“你瞎说什么啊!她是个正经姑娘,大家都把她当男人看。”

“啊,别说了,别说了。”

“再说这关你什么事呢?”菲利普问,“我去哪儿避暑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盼这个夏天盼了好久。”她抽了口气,近乎自言自语地说,“我以为你没钱去度假,到时候就只剩我们俩了,我们可以一起画画,一起逛博物馆。”她突然又想到了露丝·查理斯。“臭婊子!”她咒骂道,“跟她说话都嫌脏了我的嘴。”

菲利普看着她,心直往下沉。他不是那种觉得女孩子会爱上自己的人,他对自己的残疾太过敏感,跟异性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尴尬又笨拙,可是除了爱情,她这突然爆发的情感还能解释为什么呢?普莱斯站在他面前,穿着脏兮兮的棕色裙子,头发凌乱地落在脸上,看上去粗枝大叶、邋里邋遢,两行愤怒的泪水从她脸颊上淌下。这个女人实在太恶心了。菲利普瞟了一眼门口,巴不得这时候有人进来,好结束这尴尬的场面。

“非常抱歉。”他说。

“你跟他们都一样!只管把想要的东西拿到手,连句谢谢都不说。你会的那点儿东西全都是我教你的,换作别人谁会搭理你?富瓦内搭理过你吗?我告诉你,你就算在这里画上一千年也不会出息的,因为你根本就没有天分,你根本就没有原创性。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说,大家都这样说。你这辈子都成不了画家!”

“成不成关你什么事呢?”菲利普红着脸说。

“哦,你以为我在说气话。你去问问克拉顿,问问劳森,问问查理斯。你永远!永远!永远都成不了画家!你根本就不是当画家的料!”

菲利普耸耸肩走了出去,普赖斯还在他背后大喊:

“你永远!永远!永远都成不了!”

坐落在枫丹白露森林边上的莫雷,那时候还是个只有一条街道的传统小镇,金盾旅馆还残存着大革命以前那种衰朽的气息。旅馆面朝弯弯曲曲的卢万河,查理斯小姐的房间有一个小露台,可以眺望波光粼粼的河面,还可以欣赏风景如画的古桥和桥头的碉楼。晚上吃过晚饭,他们坐在露台上喝着咖啡,抽着烟,讨论艺术。不远处有条狭窄的水渠汇入河里,水渠两岸是绿油油的杨树,白天写完生以后,他们经常在水渠边散步。整个白天他们都用来画画。跟同代的大多数人一样,他们对俗套的美景有种病态的恐惧,对肤浅的“漂亮”嗤之以鼻,于是刻意避开镇上那些显而易见的美景,特意去寻找一些不落窠臼的题材。西斯莱和莫奈都画过杨树成荫的水渠,他们也很想尝试一下这种典型的法国风光,可是又很害怕杨树和水渠那种整齐划一的美,所以都想尽办法避免画出这样的效果。查理斯小姐一向机敏,她的一些处理手法连劳森这个看不起女性艺术的人也常常觉得佩服,为了不落俗套,她故意没有把杨树的树梢画进去;劳森也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在前景上画了一块巨大的蓝色广告牌,上面是梅尼耶巧克力的广告,以此表达他对巧克力盒装饰画[242]的深恶痛绝。

菲利普也开始画油画了。当手里涂抹着颜料的画笔第一次接触到画布时,他感受到了一阵强烈的欣喜。早上他带着自己的小画箱跟劳森一起出去,然后坐在他旁边,在画板上涂抹;他实在是太满足了,并没有意识到他所画的不过是对劳森的模仿。他受这位朋友的影响太深,连观察事物都是透过他的眼睛。劳森画中的色调非常暗,于是翠绿的野草在他们眼中都变得像深色的天鹅绒,明媚的天空在他们笔下都变成了压抑的群青。整个七月每天都晴空万里,夏日炎炎,热浪灼烧着菲利普的心,他感觉懒洋洋的,提不起劲来,没办法静下心来画画,脑海中有成千上万种思绪在奔涌。早上,他经常坐在水渠边,在杨树荫下读几行诗,然后恍惚出神大概半个钟头。有时候他会租一辆快要散架的自行车,沿着尘土飞扬的马路一路骑进森林,然后躺在一块林中空地上。他脑子里满是浪漫的幻想,华多[243]画中那些笑靥如花、无忧无虑的贵族小姐,仿佛正和她们的骑士在参天大树间漫步,他们用耳语说着随心而发的甜言蜜语,却又不知为何心头总是压抑着一种无名的恐惧。

旅馆里除了他们三个就只一个法国女人。那是个肥胖的中年妇女,像极了拉伯雷笔下的人物,她就像拉伯雷[244]笔下的人物,言语粗俗幽默,经常发出****的大笑。她每天都坐在河边,耐心地钓那些永远都不上钩的鱼,菲利普有时候会过去跟她聊天。他发现她以前从事的职业在我们这代人当中有一个最臭名昭著的代表,也就是沃伦夫人[245]。她已经挣到了足够的钱,现在过着中产阶级的清闲日子。她跟菲利普讲了很多花街柳巷的故事。

“你一定要去一趟塞维利亚[246],”她用有些蹩脚的英文说,“那儿的姑娘是天底下最漂亮的。”

她一脸坏笑地朝他点了点头,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层层叠叠的下巴和圆滚滚的肚子也跟着抖个不停。

天气酷热难当,晚上热得无法入睡。白天的暑气像一个有形的实体,在树底下迟迟不肯散去。他们舍不得繁星满天的夏夜,经常一连好几个钟头沉默不语的坐在查理斯小姐的露台上。都累得再也说不出话来,只是静静享受着彻底放空的快乐。他们聆听着河流的低语,教堂的钟声响了一下、两下,有时甚至三下,他们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去休息。菲利普突然间意识到查理斯小姐和劳森是一对恋人。他是从姑娘看画家的眼神还有画家那占有者的姿态中猜到的。跟他们坐在一起的时候,他能感觉到他们周围涌动着一种能量,仿佛空气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这个发现犹如晴天霹雳。他一直都把查理斯小姐看作很好的朋友,他喜欢跟她说话,但他从来没觉得能跟她进入更加亲密的关系。有一个星期天,他们提着篮子去森林野餐,来到了一片阴凉的林中空地,查理斯小姐觉得景色太诗情画意,坚持要把鞋袜脱掉。这本来是一个非常浪漫的举动,只可惜她的脚太大了,而且两只脚第三个脚趾都长了一个很大的鸡眼,菲利普觉得这让她的步态显得有点儿可笑。可是现在,他看她的眼光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她那双大眼睛和浅褐色肌肤有一种柔和的女性美。他可真是个大傻瓜,居然没发现她很有魅力。他觉得查理斯小姐有点儿瞧不起他,因为他居然没意识到她这样一个璧人近在身边,劳森因为抱得美人归,在他面前好像自我感觉挺好。他羡慕劳森又嫉妒劳森,他嫉妒的并不是劳森本人,而是嫉妒他拥有爱情。他多么希望处在他的位置,用他的心去感受爱情的滋味。他突然很焦虑,一阵恐惧感向他袭来——也许爱情永远都不会降临在他身上了。他多么渴望被强烈的**俘获,他多么渴望有一个人让他神魂颠倒,让他在巨大的狂喜中感到虚弱无力,不在乎自己身在何方。不知怎么的,查理斯小姐和劳森现在看起来跟以前不太一样了,菲利普每天跟他们朝夕相处,心里越来越躁动。他对自己产生了强烈的不满。生活没有给他想要的东西,他惶惶不安地觉得自己在错失大好的时光。

那个胖女人很快就猜到了劳森和查理斯之间的关系,她直言不讳地跟菲利普聊起了这个话题。

“你呢,”这个靠男人的肉欲养肥自己的女人露出老鸨特有的那种宽容的微笑,“你有没有小情人呀?”

“没有。”菲利普红着脸说。

“为什么呢?你这个年纪怎么会没有呢?”

菲利普耸了耸肩。他手里拿着一本魏尔伦诗集,独自晃**着走开了。他想读几行诗,无奈心里的**太过汹涌。他想到了弗拉纳根跟他讲过的那些堕落的**——他偷偷去过的那些花柳巷深处,那些客厅里装饰着乌得勒支丝绒的欢场,那些笑容身段都明码标价的浓妆艳抹的女人,他不禁打了个寒战。他往后一仰躺在草地上,像刚从睡梦中苏醒的幼兽一样伸展着四肢;耳边流水潺潺,杨树在微风中沙沙作响,头顶的天空一片湛蓝,一切都在搔挠着他的心,他渴望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他已经爱上了爱情。在他的幻想中,他感觉有一双温润的香唇在亲吻他的嘴唇,有一双柔软的玉手在轻抚他的脖颈。他想象着自己躺在露丝·查理斯的怀里,想象着她那双褐色的眼眸和细腻如凝脂的肌肤,他恨自己竟然让一场如此美妙的艳遇从指缝中溜走。既然劳森都这么做了,为什么他不可以?可是这种想法只有在看不见她的时候,在夜不能寐或是在水渠边白日做梦的时候才会冒出来;每次只要一看见她的真人,他的感觉马上就变了——他顿时没了把她拥入怀中的欲望,也没办法想象亲吻她的样子。这种感觉太奇怪了。不在她身边的时候,他觉得她美丽动人,脑海中全是她顾盼生姿的双眸和奶油色苍白的面孔;可是在她身边的时候,他只看得见她的平胸、轻微蛀蚀的牙齿,还有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鸡眼。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他一辈子都只能这样远远地爱着一个人吗?他那畸形的视角把一切丑陋都扭曲放大,难道他要一辈子都无法享受触手可及的浪漫吗?

骤变的天气宣告这个漫长的夏天彻底结束了,初秋的凉意把所有人都赶回了巴黎。离开的时候,菲利普心里并没有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