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很快就意识到是克朗肖的思想在主导着他的朋友们。劳森那些看似不合常理的观点正是从他那儿得来的,就连一向追求个性的克拉顿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也会不自觉用上从老家伙那里学来的词语。他们在餐桌上争论的是他的观点,评判事物时用的是他的标准。为了掩饰无意识中对他流露出来的敬意,他们时不时就嘲笑一下他那些怪癖,或是为他那些臭毛病扼腕叹息。
“不用说,可怜的老家伙永远都搞不出什么名堂来。”他们说,“他这辈子已经没什么指望了。”
他们以为只有他们才懂得欣赏这位天才,并且因此颇为自得。不过年轻人难免看不起中年人,觉得他们思想愚昧,所以私下里谈到他时,他们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可是在克朗肖鹤立鸡群的那些场合里,他们还是会觉得认识他是件脸上有光的事。克朗肖从不去格拉维耶。过去四年他都跟一个女人住在一起,只有劳森见过那个女人。他们住在大奥古斯汀码头最破旧的一栋房子里,蜗居在六楼一套逼仄肮脏的公寓中。劳森兴致勃勃地描述着那里垃圾满地、令人作呕的景象。
“那叫一个臭啊,能把你脑门儿给掀开!”
“吃着饭呢,劳森。”马上有人抗议道。
劳森当然不肯放过这个乐子,他把那股直抵鼻腔的恶臭细细描述了一番,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再用他那现实主义的手法,乐不可支地勾勒出给他开门的那个女人。她褐色皮肤,又矮又胖,看上去很年轻,一把束起来的黑头发好像随时都要垮下来。她穿着一件邋里邋遢的衬衫,里面没有穿紧身胸衣。她脸颊潮红,肥厚的嘴巴充满肉欲,眼睛亮晶晶的,眼神有些****,让人联想到卢浮宫里弗兰斯·哈尔斯[218]那幅《波西米亚女郎》。她那搔首弄姿、粗俗下流的劲儿叫人又想笑又害怕。屋里有个脏兮兮、瘦巴巴的婴儿正在地板上玩耍。大家都知道,这个**背着克朗肖跟拉丁区最下贱的那些地痞流氓乱搞。克朗肖这样一个才思敏捷、爱美如命的人,怎么会跟这路货色搅和在一起呢?这让这帮在咖啡桌上拾其牙慧的天真青年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他好像很喜欢她那些粗言秽语,还经常跟他们分享一些贫民窟里最不堪入耳的俚语。他还讥讽地管她叫“管家婆[219]”。克朗肖穷得叮当响,靠给一两家英文报纸报道画展勉强糊口,兼职做一些翻译。他以前是巴黎一家英文报社的职员,因为喝酒误事被解雇了,不过他还是在给那家报社打零工,偶尔报道一下德鲁奥[220]举办的拍卖会,或是杂耍剧院新上演的滑稽剧。巴黎的生活已经渗入了他的骨髓,尽管日子穷困艰辛,工作单调乏味,他还是不肯去别的地方。他一年到头都待在巴黎,即使是夏天,认识的人全都度假去了,他也还是不肯挪窝。只有待在圣马歇尔大街方圆一英里内的地方,他才有如鱼得水的感觉。可奇怪的是,在巴黎待了这么多年,他的法语还是说得磕磕巴巴,穿着从“美女园丁”服装店买来的破衣烂衫,他还是一副万年不变的英国佬的样子。
放在一个半世纪前,克朗肖绝对会是个成功人士,因为在那个年代,口才是结交名流的通行证,只要能言善辩,就算是酒鬼也不会吃闭门羹。
“我应该生活在一八零零年代,”他自己说,“我想要的是一个赞助人。我可以用赞助人的钱出版诗集,把它们题献给某个贵族。我想以伯爵夫人的贵宾犬为题材写押韵的对偶句,我深深渴望女仆们的爱慕,渴望和主教们促膝长谈。”
他引用浪漫主义诗歌《罗拉》[221]里的诗句:
“在一个太过古老的世界里,我来得太迟了[222]。”
他喜欢新面孔,对菲利普颇有好感,因为菲利普能在话多和话少之间实现完美的平衡:既不会说得太少,让谈话进行不下去;又不会说得太多,妨碍他滔滔不绝。克朗肖口若悬河,菲利普听得入了迷,并没有意识到他讲的都是些陈词滥调。克朗肖说话时有种特别的魔力。他的嗓音优美浑厚,讲话很有一套,叫年轻人听了难以抗拒。他的每句话似乎都引人深思。回去之后,为了探讨他偶然蹦出的某个词语背后的深意,劳森和菲利普经常在他们住的旅馆之间来来回回地踱步。菲利普这样的年轻人都急着看到结果,当他发现克朗肖的诗与他期望中相去甚远时,他感到非常困惑。克朗肖的诗从来没出版成诗集,大部分都发表在期刊上。在菲利普的软磨硬泡下,有一天他终于拿来一捆从《黄皮书》《星期六评论》和其他杂志上撕下来的书页,每一页上面都有一首他写的诗。菲利普惊讶地发现其中绝大多数不是像亨里[223]就是像斯温伯恩的作品。这些诗得经过他雄浑有力的朗诵才能变成他自己的。他向劳森表达了自己的失望,劳森随口就把他的话传了出去。等他再去丁香园咖啡馆的时候,诗人向他露出圆滑的微笑。
“听说你觉得我的诗写得不怎么样啊。”
菲利普觉得很窘。
“没这回事呀,”他回答,“我很喜欢读你的诗。”
“你不用顾及我的感受。”克朗肖胖手一挥,“我并没有过分看重我的诗作。生活是用来过的,不是为了被书写的。我的目标是从生活中挖掘出各式各样的经验,从每一个时刻中榨取丰富的情感体验。我把我的写作当作一门优雅的技艺,它并不从生活中汲取快乐,而是给生活增添快乐。至于流传后世什么的,就让它见鬼去吧!”
菲利普微微一笑,眼前浮现出了克朗肖那穷困潦倒的生活画面,这位艺术家的现实生活不过是一团墨迹斑斑的乱涂乱抹。克朗肖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然后把杯子满上,叫侍应生给他拿包烟来。
“你笑是因为你知道我穷得叮当响,跟一个粗俗下流的婆娘窝在阁楼里,臭婊子还背着我跟理发匠和咖啡馆伙计乱搞,你知道我为了糊口给英国人翻译烂书,给那些一无是处,连臭骂一顿都嫌浪费笔墨的烂画写评论,却还好意思说生活是用来过的。那请你告诉我,生活的意义是什么?”
“呃,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你自己不能给出答案吗?”
“不,你必须自己找到答案,否则答案是毫无意义。那你觉得你活在世上是为了什么?”
菲利普从来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思忖片刻,然后说:
“哦,我不知道,应该就是承担自己的责任,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才能,然后不要伤害别人吧。”
“简而言之就是待人如己。”
“应该是吧。”
“就是基督教那一套。”
“不是!”菲利普愤愤地说,“跟基督教一点儿关系也没有,这只是一个抽象的道德准则。”
“根本没有所谓抽象的道德准则。”
“这样吧,比方说你喝醉了,走的时候把钱包落这儿了,然后被我给捡到了。你觉得我为什么要把钱包还给你呢?肯定不是因为害怕警察。”
“是因为你怕作恶会下地狱,希望行善能进天国。”
“可是你说的这两样我都不信。”
“也许吧。康德提出绝对命令[224]的时候也不信。你抛弃了宗教信条,却保留了基于这些信条的道德准则,所以你骨子里还是个基督徒。要是天国里真有一个上帝,你还是会得到你应得的奖赏。万能的上帝怎么可能会是教会理解的那种傻瓜?我敢说,只要你遵守他的律法,他才不在乎你是信他还是不信他。”
“可是如果你捡到了我的钱包,你肯定会还给我的。”菲利普说。
“但绝不是因为什么抽象的道德准则,纯粹是因为害怕警察。”
“可是警察十有八九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的祖先们在文明社会里生活得太久了,对警察的恐惧已经深入了我的骨髓。要是我那个管家婆捡到了你的钱包,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放进自己的口袋。你会说这是因为她属于犯罪阶层。当然不是,她只是脑子里没有这些世俗偏见而已。”
“可是这样一来还有什么荣誉、美德、善良、正派可言?”菲利普问道。
“你做过罪恶的事吗?”
“我不知道,应该有吧。”菲利普回答。
“这是非国教牧师灌输给你的观点。我就从来没做过罪恶的事。”
克朗肖穿着又厚又长的破烂大衣,领子高高竖起,帽檐压得很低,潮红肥胖的脸上一双小眼睛闪闪发亮,看上去特别喜感,但是认真的菲利普这时候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那你这辈子就没做过后悔的事吗?”
“如果我的行为是无法避免的,又有什么后悔不后悔的呢?”
“可这是宿命论。”
“人类总以为自己拥有自由意志,这个幻觉实在太根深蒂固,连我都准备接受了。我自由自在地行动,好像一切行为都出自我的意志。但当我采取某个行动时,永恒时空中整个宇宙的所有力量都串通起来导致了这一行为,无论我做什么都阻止不了它。它是不可避免的。若为善举,我无功可邀;若为恶行,我也无可指摘。”
“我脑袋有点转不过来了。”菲利普说。
“喝点威士忌吧。”克朗肖把酒瓶递给他,“没什么比这更能理清思路了。你要是非喝啤酒,脑子就更转不过来了。”
菲利普摇了摇头,克朗肖继续说道:
“你这人倒是不坏,可惜就是不肯喝酒。脑子太清醒反倒不利于谈话。不过我刚才说到的好和坏……”菲利普明白他已经讲到了问题的核心,“指的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和坏。对我来说并不存在什么好和坏。我不会把人类行为分成三六九等,然后给一些赋予价值,给另一些冠以污名。善与恶这两个词对我来说也不重要。一切行为我既不称赞也不非难,我只是接受它们的存在。我是万事万物的准绳,我是宇宙世界的中心。”
“可是这个世界上除了你还有其他人。”菲利普反驳道。
“我只代表我自己说话。我只知道他人制约了我的行动。这个世界照样围着他们转,每个人都是自己宇宙的中心。我有多大的能力,对他人就有多大的支配力。我能力的边界就是我行为的边界,除此之外,我的行为不受任何限制。人类是群居动物,需要生活在社会里,而社会是靠强制力聚合在一起的,一个是武力(也就是警察),一个是舆论(也就是格伦迪太太[225])。社会和个人站在天平的两端,两个机体都力求保全自己,两股力量互相对抗。我孤身一人,势单力薄,注定只能依靠社会,但我也不是不情不愿,因为我给社会交了税,作为回报,社会保护我这个弱者免遭强者的欺凌;但我屈从于社会的法律仅仅是因为别无选择,我并不认可这些法律的公正性,因为本来就不存在公正,只存在权力大小。我交税,警察就保护我;我服兵役,军队就保护我的房屋和土地不受侵犯——如果我生活在一个征兵制国家的话。从此以后,我跟社会就互不相欠了。接下来就到了我跟它斗智斗勇的时候。社会为了保全自己制定了法律,如果我违反了它的法律,它就会把我关起来,或者把我弄死。它有能力这样做,也就有权利这样做。如果我违法了,那我接受政府的报复,但我不会把这当作对我的惩罚,也不会觉得自己真的有罪。社会用荣誉、财富和他人的认可来引诱我效忠于它,但我并不在乎他人的看法,荣誉对我来说就是狗屁,没钱我也照样活得很好。”
“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想,这个世界马上就崩溃了。”
“别人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关心我自己。大多数人的行为都是为了获得某种回报,他们的行为会直接或间接地带给我好处,我就是占了这点儿便宜。”
“我觉得这种看待事情的方式实在太自私了。”
“你觉得人类的行为不完全是为了一己私利?”
“对。”
“这是不可能的。随着年纪渐长,你会发现,要能勉强栖身于世,第一要务就是认清人性必然是自私的。你要求别人无私奉献,要求他们牺牲自己的愿望来满足你的愿望,这是荒谬透顶的想法。别人为什么要来满足你?世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等你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一点的时候,你对别人的索求就会变少,你也不会对他们感到失望,你就会用更加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人终其一生都是为了一个目标,那就是享受快乐。”
“不不不!”菲利普喊道。
克朗肖咯咯笑了。
“你就跟受惊的小马似的,就因为我用了一个你们基督教觉得负面的词语。你把事物的价值分为三六九等,快乐的价值是最低等的,但是说起义务、仁慈和正直,你心里会有那么一点儿沾沾自喜。你以为快乐只是感官层面的快乐。人类这些可怜的感官的奴隶,总是受制于自己虚构出来的道德观念,对感官的满足嗤之以鼻,没办法真正享受其中的乐趣。如果我刚才说的是‘幸福’,而不是‘快乐’,你肯定不会被吓成这样。‘幸福’这个词听起来没那么骇人,你也就不会把伊壁鸠鲁的住处想象成猪窝,而是想象成一座花园[226]。但我还是要说快乐,因为我只见世人追逐快乐,却不见他们追求幸福。无论践行哪一种美德,背后的动机都是享受快乐。人类的行为都是出于利己的目的,如果这些行为正好也利他,我们就认为这些行为是高尚;如果施舍财物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乐善好施;如果帮助别人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心地善良;如果奉献社会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心系社会。但是你施舍乞丐两便士,跟我添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一样,都是在追求自己的快乐。我没你这么伪君子,我不会为追求自己的快乐而扬扬自得,也不会要求你对我大加赞赏。”
“可是也有人放着自己想做的事不做,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难道你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吗?”
“没有。你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你的意思是,为什么有些人选择了当下的痛苦,而不是当下的快乐。你这个反对的理由跟你提出问题的方式一样傻。当然有人选择当下的痛苦而不是当下的快乐,但这只是为了将来更大的快乐。通常这个将来的快乐只是海市蜃楼而已,但这只能说明他们的判断出了错,并不能说明这条规律是错的。你之所以这么困惑,就是因为你总觉得快乐是感官层面的。可是小家伙,一个人为国捐躯跟一个人爱吃泡菜一样,都是因为他喜欢。这就是造物的法则。如果人类喜欢痛苦胜过快乐,那人类早就已经灭绝了。”
“可是如果你说的这些全都是对的,”菲利普嚷道,“那世间万物还有什么用呢?如果你拿走了责任、善良和美好,那我们被带到这个世界上又是为了什么呢?”
“喏,灿烂的东方来给我们答案了。”克朗肖微笑着说。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有两个人正从咖啡馆外面推门而入,一股冷风随之呼啸进来。他们是黎凡特人,是兜售廉价毯子的江湖小贩,两人的胳膊下面都夹着一捆包裹。这是星期天的晚上,咖啡馆里到处坐满了人。两人穿行在桌子间,周围笼罩在浓重的青白色烟雾中,人群散发出恶臭,他们的到来似乎给这里带来了一股神秘的气息。他们穿着破烂的欧式服装,单薄的大衣磨得只剩下布瓤,头上却戴着一顶土耳其毡帽[227]。两个人的脸都已经冻得发青了。其中一个是中年人,蓄着黑色的络腮胡;另一个是十八岁的少年,脸上是出天花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疤痕,而且还是个独眼龙。两人从克朗肖和菲利普身边经过时,克朗肖道貌岸然地说:
“阿拉是伟大的真主,穆罕默德是他的先知。”
中年人讨好地笑着走上前来,活像一条挨惯了打的杂种狗。他斜眼瞟了一下门口,然后飞快而鬼祟地掏出来一幅春宫图。
“噢,我的伯父,你是来自亚历山大[228]的商人马斯里得·迪恩吗?你的货物是从遥远的巴格达带来的吗?远处那位独眼少年,像不像谢赫拉莎德[229]讲述的三王故事中的其中一王?”
小贩一句话也没听懂,脸上的笑容却愈加殷勤,他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檀香盒子。
“不,给我们看看东方织机织就的无价之宝吧,”克朗肖说,“我想借此阐明一个寓意,给我的故事画上点睛之笔。”
黎凡特人打开一张红黄相间的桌布——俗气艳丽,风格怪异,奇丑无比。
“三十五法郎。”他说。
“噢,我的伯父,这块桌布并非出自撒马尔罕[230]的织工之手,这些颜色也绝非在广袤无垠的布哈拉染就。”
“二十五法郎。”小贩依然笑得谄媚。
“这块布的产地在极北之地,或者伯明翰也不无可能,那里正好是我出生的地方。”
“十五法郎。”大胡子面露尴尬之色。
“后会无期了,老兄!”克朗肖说,“愿野驴子在你外婆的坟头拉屎拉尿。”
黎凡特人收起笑容,不动声色地带着货物往另一桌走去。克朗肖转身对菲利普说:
“去过克鲁尼博物馆[231]吗?那儿的波斯地毯有着最典雅的色彩和最精美的花纹,真叫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你可以从中领略到东方的神秘和声色之美,还可以欣赏到哈菲兹[232]的玫瑰和莪默的酒杯。不过很快你就会领略到更多的。你刚才不是在问生命的意义吗?去看看那些波斯地毯吧,有一天答案就会在你眼前浮现。”
“你这是故弄玄虚。”菲利普说。
“我这是醉了。”克朗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