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他很早就醒了。昨晚他一直半睡半醒,躺在**翻来覆去,不过这会儿伸了伸腿,看着阳光透过百叶窗投在地上的一道道光影,他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他有些扬扬得意,躺在**开始想威尔金森小姐。她让他叫她艾米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叫不出口。在他眼里她一直都是威尔金森小姐。可是每次这样叫她,都会被她嗔怪一番,于是他干脆连她的名字也不叫了。路易莎伯母有个妹妹就叫艾米丽,是一个海军军官的遗孀,小时候他经常听伯父伯母提到这位“艾米丽姨妈”。他觉得管威尔金森小姐叫这个名字实在是别扭,但他又想不出更合适的称呼。从一开始她就是威尔金森小姐,这个名字跟他对她的印象是分不开的。不知道怎么的,他现在想到的全是她最糟糕的一面。他忘不了她穿着那身胸衣和短衬裙转过身时,他心里有多泄气:她的皮肤有些粗糙,脖子一侧有一道道又深又长的皱纹。想到这些他眉头一皱。胜利的喜悦转瞬即逝。他又估算了一下她的年龄,她居然还不到四十岁?这怎么可能。这让整件事情都显得荒唐可笑。她是个相貌平平的老女人,他的脑海中迅速闪现出她的样子:满脸皱纹,面容憔悴,涂脂抹粉,穿的衣服以她的身份来说太过花哨,以她的年纪来说又太过少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突然觉得再也不想见到她了,更无法想象跟她接吻。他被自己恶心到了。难道这就是爱情?

为了晚一点儿见到她,他穿衣服的时候磨蹭了大半天。等他终于走进餐厅的时候,他心情异常沉重。祷告已经结束了,他们正坐在一起吃早餐。

“懒骨头。”威尔金森小姐快活地喊道。

菲利普看到她的时候略微抽了口气,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威尔金森小姐背对窗户坐着,看上去真的挺好看的。他不知道自己刚才怎么会那样想她。那种扬扬得意的感觉又回来了。

威尔金森小姐的变化让他吃了一惊。刚吃完早饭她就迫不及待地说爱他,声音因为饱含深情而颤抖着。过了一会儿,他们去客厅上声乐课,她坐在琴凳上,音阶弹到一半,她突然仰起脸对他说:

“抱我[144]。”

他刚弯下腰,她就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这个姿势可不怎么舒服,菲利普被她吊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哦,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145]”她用夸张的法国腔不停嚷嚷着。

菲利普真希望她能像个正常人那样说英语。

“我说,你有没有想过花匠随时可能从窗户外面路过。”

“噢,我不在乎你的花匠,我才不在乎呢,我一点儿都不在乎[146]。”

菲利普觉得这真是像极了法国小说里的情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有点儿烦躁。

最后他终于说道:

“呃,我想溜达去海边游个泳。”

“噢,难道你今天早上要丢下我一个人吗?偏偏在今天早上?”

菲利普不太明白为什么今天早上不能丢下她,不过也无所谓,不走就不走吧。

“你想让我留下来吗?”他笑着问道。

“噢,亲爱的,你真好。不过不用了,你去吧,快去。我要想象着你驾驭咸咸的海浪,在广阔的海洋舒展四肢。”

菲利普拿上帽子溜达着走了。

“女人真是蠢话连篇。”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不过他既高兴又快活还有些飘飘然。她显然已经疯狂地爱上他了。他一瘸一拐地走在布莱克斯特布尔的主街上,带着一丝傲慢的神情看着路过的人。很多人都只是点头之交,他一边微笑着向他们致意,一边想要是他们知道就好了!他真的太想找个人炫耀一下了。他想到可以写信给海沃德,于是马上就在脑子里打起了草稿。他要描述那座玫瑰盛开的花园,这位法国小教师就像是一朵异国之花,芬芳迷人又乖张任性。他会说她是法国人,呃,因为她在法国生活了那么久,基本上算是个法国人了。再说了,如果把整件事都分毫不差地讲出去,未免也有点儿低俗,你说是吧?他会告诉海沃德他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她穿着一条漂亮的棉纱裙,还送了他一朵玫瑰花。他把整个故事变成了一首优美的田园诗:阳光和大海使它充满**和魔力,夏夜的繁星为它增添了诗情画意,牧师公馆古老的花园是合适而精致的布景。整个故事有种梅瑞狄斯的风格,不太像露西·弗维莱尔的经历,也不太像克拉拉·米德尔顿的故事,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美[147]。菲利普的心飞快地跳动着。他为自己的幻想兴奋不已,当他拖着湿答答的身体瑟瑟发抖地走向更衣车[148]时,他马上又陷入了遐想。他想到了自己爱慕的对象,她有着最可爱的小鼻子和一双棕色的大眼睛——他要这样向海沃德描述她——还有一头浓密柔软的棕发,可以把脸忘情地埋入其中的秀发,她的肌肤像象牙和阳光,脸颊像一朵红红的玫瑰。她芳龄几何?也许十八吧,他叫她缪塞[149]。她的笑声就像潺潺的溪水,她的嗓音如此轻柔而低沉,是他听过的最甜美的音乐。

“你到底在想什么呢?”

菲利普一下子停住脚步。他正慢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刚才隔着老远就一直跟你挥手,你真是太心不在焉了。”

威尔金森小姐站在他面前,见他一脸惊讶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我想着可以过来接一下你。”

“你真是太好了。”他说。

“吓着你啦?”

“有点儿。”他老实说。

尽管如此,他还是给海沃德写了封信,足足写了八页。

剩下的两个星期过得飞快,每天吃过晚饭去花园散步的时候,威尔金森小姐都要感叹又少了一天了,但是菲利普太快活了,情绪丝毫不受影响。有天晚上威尔金森小姐说,如果能把柏林的工作换成伦敦的那该有多好,这样他们就能经常见面了。菲利普嘴上说真能这样就太好了,但其实对这样的未来毫无热情;他期待着在伦敦过上精彩的生活,不想受到任何牵绊。他说着去伦敦后要做的各种事情,也许说得有些太忘情了,威尔金森小姐看出来他的心已经飞走了。

“如果你真的爱我,你是不会用这种语气说话的!”她嚷道。

菲利普一愣,马上住嘴了。

“我真是太傻了。”她咕哝道。

菲利普没想到她竟然哭了起来。他是个心软的人,最看不得别人难过。

“噢,真对不起,瞧我都做了什么。快别哭了。”

“哦,菲利普,不要离开我。你不知道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我的生活太痛苦了,是你让我觉得这么幸福。”

菲利普默默地亲吻着她。她的语气里有种真真切切的痛楚,菲利普心里一惊。他从来没想到她说过的那些情话都是发自内心的。

“真的很对不起。你知道我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我真的希望你可以去伦敦。”

“你知道我去不了。要在伦敦找到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我讨厌英国的生活。”

菲利普被她的悲伤触动了,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搂得越来越紧,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扮演一个情人的角色。她的泪水让他隐约有些得意,他更加忘情地亲吻着她。

可是才过一两天,她就当众大闹了一场。那天牧师公馆办了一场网球派对,派对上来了两个姑娘,她们的父亲是退休的印度驻军陆军上校,一家人最近刚在布莱克斯特布尔定居下来。两个姑娘都长得很漂亮,一个跟菲利普同岁,一个比他小一两岁。由于习惯了与年轻男人为伍(她们有一肚子关于印度山中避暑地的故事,那时候拉迪亚德·吉卜林[150]的小说几乎人手一本),她们嘻嘻哈哈地跟菲利普开起了玩笑;菲利普觉得这种感觉很新奇——因为他是牧师的侄儿,布莱克斯特布尔的年轻姑娘在他面前都有点严肃——心里非常快活。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胆子,他竟然肆无忌惮地跟两个姑娘打情骂俏,由于他是在场唯一的年轻小伙儿,两个姑娘也很愿意跟他眉来眼去。她们俩网球都打得很好,正好他又腻味了跟威尔金森小姐拍拍打打(她是来了布莱克斯特布尔才学打网球的),于是喝完茶分组的时候,他建议威尔金森小姐跟副牧师搭档,跟副牧师的妻子对打,等他们打完之后,他再跟两个新来的姑娘一起打。他在年长的奥康纳小姐身边坐下,小声跟她嘀咕了一句:

“先把这几个臭皮匠弄出去,然后我们就可以痛痛快快地玩儿一盘了。”

威尔金森小姐显然听到了他说的话,她把球拍往地上一扔,说她头痛,然后扭头就走了。所有人都看出来她生气了。菲利普很恼火,没想到她居然当着所有人的面发脾气。他们重新分了组,没把她算进去,可是没过多久凯利夫人就过来叫他:

“菲利普啊,你伤了艾米丽的心了,她在她屋里哭呐。”

“她哭什么呀?”

“哎呀,说什么臭皮匠啊什么的。你快去找她,跟她说你不是故意的,好孩子。”

“好吧。”

菲利普敲了敲她的房门,见没有回应,便径直走了进去。一进门就看见她趴在**抽抽搭搭地哭着。他碰了碰她的肩膀。

“我说,到底怎么回事儿呀?”

“你走开!我再也不想跟你说话了。”

“瞧我都做了什么。很抱歉伤了你的心,我不是故意的。你快起来吧。”

“噢,我好难过。你怎么能对我这么残忍呢?你知道我讨厌那个愚蠢的游戏。要不是因为想跟你一起玩儿,我才不去打什么网球。”

她从**爬起来,朝梳妆台走去,飞快地瞄了眼镜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她把手帕揉成一团,轻轻地蘸着眼角。

“我把一个女人能给一个男人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你了——啊,我真是太傻了!——你却一点都不知感激,你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你怎么能这么残忍地折磨我呢,居然跟那两个臭丫头调情。我们只剩一周多一点儿的时间了,就这点儿时间你都不肯给我吗?”

菲利普站在一边,脸色阴沉地看着她。他觉得她的行为很幼稚,居然在陌生人面前发脾气,这一点让他尤其生气。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压根儿就不在乎那两个奥康纳小姐。你怎么会觉得我对她们有意思呢?”

威尔金森小姐把手帕收了起来。她那张抹了粉的脸上有一道道泪痕,头发也有些凌乱。她今天穿的那条白裙子也不太适合她。她用饥渴而又炽热的眼神看着菲利普。

“因为你才二十岁,她也是,”她声音沙哑地说,“而我已经老了。”

菲利普的脸唰的一下红了,他马上把眼睛望向一边。她那痛苦的语气让他莫名地感到不安,他打心底里希望自己跟这个女人没有半点关系。

“我不想让你不开心。”他有些尴尬地说。

“你还是下去招呼你的朋友吧,不然他们该担心你了。”

“好吧。”

他很高兴终于可以不用理她了。

这场争吵过后两人很快就和好了,但是剩下那几天里,菲利普有时候有些厌烦。他一心想谈论未来的生活,可是一谈到未来她就掉眼泪。刚开始她那眼泪汪汪的模样还能让他心软,每次他都会骂自己混账,然后一再向她表示他的爱矢志不渝。可是现在她的眼泪让他不胜其烦,她要是个小姑娘那倒还说得过去,可她一个成年女人,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的也太不像话了吧。她一直不停地提醒他,说他欠她的恩情永远也还不了。既然她一再强调的话,这一点他愿意承认,可是她不也应该感激他吗?凭什么就该他一个人感恩戴德?威尔金森小姐希望他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履行情人的义务,可这对他来说无异于上刑。他习惯独处就像习惯了呼吸一样,有时候必须一个人待着才行,可是如果不时时刻刻听命于她,她就会觉得他没心没肺。奥康纳姐妹请他俩去喝茶,菲利普本来挺想去的,可是威尔金森小姐说她总共只剩五天的时间了,她希望这段时间菲利普只属于她一个人。这话听起来很舒服,可是做起来实在没劲。她还跟他讲了很多故事,说法国男人要是处在他们这种关系,对待淑女们该是何等地体贴入微。她大赞他们殷勤有礼,有强烈的牺牲精神和完美的分寸感。威尔金森小姐想要的还真不少。

菲利普听着她一条条列出完美情人必备的品质,不禁有些庆幸她住在柏林。

“你会给我写信的吧?每天都要给我写信,我想知道你做的每一件事,不许有任何事情瞒着我。”

“我到时候应该会很忙的,”他说,“我会尽量经常写信给你的。”

威尔金森小姐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这种直白的示爱有时候让他很尴尬,她为什么就不能被动一些呢?她在这段关系中总是表现得比他还主动,这让他有点诧异,因为这跟他想象中女性的矜持内敛完全不符。

终于到了她离开的日子。下楼吃早饭时她脸色苍白,神情黯然,穿着一套结实耐穿的黑白格旅行装,一看就是个非常干练的家庭教师。吃早饭的时候,菲利普也一直闭口不言,他拿不准这种场合该说什么,生怕不小心说了什么冒失的话,她会当着伯父的面崩溃大哭、大吵大闹。昨晚他们已经在花园里告过别了,他很庆幸这会儿没有跟她独处的机会。吃完早饭他就一直待在餐厅里,免得她硬要在楼梯上吻他。他可不想让玛丽·安撞见他们卿卿我我的样子。玛丽·安已经人近中年,嘴巴尖酸刻薄。她不喜欢威尔金森小姐,还管她叫泼妇。路易莎伯母不太舒服,不能去车站送她,只有牧师和菲利普给她送行。火车马上就要开了,她探出车厢吻了吻凯利先生。

“我也得吻一下你才行,菲利普。”她说。

“好的。”菲利普红着脸说。

他站上台阶,威尔金森小姐飞快地吻了他一下。火车开动了,她跌坐在车厢角落里哭得伤心欲绝。回去的路上,菲利普感觉一身轻松。

“你们把她平安送上火车了吗?”他们进屋的时候,路易莎伯母问道。

“嗯,她看上去眼泪汪汪的,还非得亲一下我和菲利普。”

“哦,她那个年纪亲一下不会有事儿的。”路易莎伯母指了指餐具柜说,“这儿有一封你的信,菲利普,是第二趟邮车送来的。”

信是海沃德寄来的,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小伙子:

一收到你的信我就马上提笔了。我还冒昧地把它念给了一位挚友听,一位很有魅力的女士,她给了我很多宝贵的帮助和支持,也同样深爱文学和艺术。我们一致认为你的信写得美妙动人,你的文字是发自内心的,你不知道,字里行间都洋溢着天真烂漫之情。热恋中的你行文如诗人一般。噢,亲爱的小伙子,这就是真正的爱情。我能感受到你那稚嫩而炽热的**,你那情真意切的文字就像音乐一样动听。你一定很幸福吧!我真希望隐身在那座迷人的花园里,看着你们手牵手漫步在花丛中,就像达佛涅斯和克洛伊[151]一样。我的达佛涅斯,我能看见你眼中闪烁着初恋的光芒,你柔情似水、热情似火;克洛伊依偎在你的臂弯,如此年轻、柔软又娇嫩欲滴,她曾发誓绝不委身于你,最后却欣然同意。玫瑰、紫罗兰和忍冬花为你们怒放!噢,我的朋友,我好羡慕你,也很为你高兴,因为你的初恋竟是纯粹的诗歌。好好珍惜这些时刻吧,永生的神灵已将世间最好的礼物赐予了你,而在你临终之际,这将是一份甜蜜又哀伤的回忆。这种不顾一切的热恋将永不再来。初恋是最美好的;她正美丽,你正年轻,整个世界都属于你们。当你像个孩子一样傻乎乎地告诉我,你把脸埋在她的长发里时,我感觉我的脉搏都跳得更快了。我想她的头发一定是迷人的栗色,仿佛带着淡淡的金色光泽。我希望你们肩并肩坐在浓密的树荫下,共读一本《罗密欧与朱丽叶》,然后请你双膝跪地,代我亲吻那印着她脚印的土地,告诉她,这是一位诗人在向她致敬,致敬她光彩照人的青春和你对她纯真无邪的爱情。

你永远的朋友

G. 埃瑟里奇·海沃德

“真是鬼话连篇!”菲利普读完信说道。

说也奇怪,威尔金森小姐确实提过要一起读《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过他断然拒绝了。当他把信塞进口袋里的时候,他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莫名的苦涩,因为现实和理想似乎相差了十万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