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两年,菲利普过着单调却还算自在的生活。比起体格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他受到的欺负也不算多。由于身有残疾,没办法参加游戏,他在人群里没什么存在感,不过对此他反倒很感激。他没什么朋友,日子过得很孤单。升入三年级高班后,他在瞌睡虫班上待了两个学期。瞌睡虫有些萎靡不振,眼皮总是耷拉着,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他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但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他这人心地善良,性格温和,就是没脑子。他深信学生们很讲荣誉感,觉得要让他们学会诚实,自己首先就不能有丁点儿怀疑他们撒谎的念头。正所谓“祈求越多,得到越多”[46],他套用《圣经》里的话说。三年级高班的日子很好混:掐指一算就知道哪段课文轮到自己翻译,小抄在教室里传来传去,不出两分钟就能从上面找到你要的答案,回答问题的时候《拉丁文语法》就摊在膝盖上,就算十几份作业都出现了同一个离谱的错误,瞌睡虫也从来没怀疑这里面有什么猫腻。他不太信得过考试,因为他发现他们没有哪次的考试成绩比得上平时。这确实叫人失望,不过也无所谓。时候到了,他们照样升入下一个年级,除了嬉皮笑脸、厚颜无耻地撒谎作弊什么也没有学到。不过在他们以后的人生中,这种本事可能比熟识拉丁文有用多了。

接着他们就到了“柏油桶”手里。柏油桶本名特纳,是所有老古董里面最活泼的一个。他身材矮矮胖胖,顶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黑色的络腮胡已经开始发白,皮肤黑不溜秋的,把牧师服往身上一穿,还真的挺像个柏油桶。平时只要听到哪个学生这样叫他,他照例要罚抄五百遍,但是在教堂的餐会上,他自己倒经常拿这个绰号开玩笑。他是所有老师里面最食人间烟火的,外出用餐的次数比谁都多,交际圈子也不限于神职人员。学生们对他有些嗤之以鼻。一放假他就换下牧师服,还被人看见在瑞士穿着花里胡哨的粗花呢套装。他喜欢美酒佳肴,有人看见他跟一位很可能是他近亲的女士在皇家咖啡馆谈笑风生。打那以后,一届又一届学生都觉得他纵情声色,花天酒地,还添油加醋地幻想出许多细节,足以表明他们对人性的堕落深信不疑。

特纳先生估计,他得花一个学期的时间才能把这些混完三年级高班的孩子**好。他时不时狡猾地暗示学生,他同事带的班是个什么情况,他可是心知肚明。不过对于这些事情,他不着急不上火。在他眼里,学生们都是些小混混,只要知道自己的谎言铁定会被识破,就很容易变老实。他们只在自己的圈子里讲荣誉感,跟老师打交道则另搞一套;等他们明白惹是生非对他们没好处,也就不怎么闹腾了。他对自己带的班很骄傲,哪怕已经五十五岁了,还是像刚来学校时那样,总是希望把其他班比下去。他有着胖子特有的暴脾气,不过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学生们很快就发现他其实是个刀子嘴豆腐心。他对那些傻瓜蠢蛋没有耐心,但是对那些脑子灵光却调皮捣蛋的孩子,他愿意下很大的功夫。他喜欢请这些学生一起喝茶,虽然他们发誓说,跟他这个大胃王一起喝茶,连蛋糕和松饼的渣都捞不到,但都还是真心乐意接受他的邀请。那时候大家都说他胖是因为胃口大,胃口大则是因为他肚子里有绦虫。

菲利普现在自在多了,他终于搬进书房了。由于学校空间极其有限,只有高年级的学生才有书房,之前他一直都在大厅里学习。全部人都在那儿用餐,低年级学生又在那儿预习功课,整个大厅里又吵又乱,让他隐约有些反感。有时跟人待在一起他会坐立不安,迫切地想一个人待着。他常常独自去郊外散步,那儿有条小溪流过绿色的田野,两岸是剪去了枝丫的树木。沿着溪边散步时,他感到莫名地快乐。累了就躺在草地上,看着小鱼和蝌蚪匆匆游过。漫步在教堂附近,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夏天的时候,男孩们会在草地中央练习网球,一年中其余时间这里都很安静,偶尔有三两个男孩手挽着手在附近溜达,或是某个勤奋的学生眼睛出神地踱着步子,一边念念有词地背着功课。高大的榆树里有一群白嘴鸦,阵阵凄厉的哀鸣响彻天空。草地另一边矗立着大教堂,教堂中间是高耸的中央塔。菲利普对美还一无所知,仰望着大教堂时,他莫名地感到心神**漾。有了书房(那是一间面朝贫民窟的方正小屋,四个人共用)以后,他买了一张大教堂的风景照——就是他常常仰望的那个角度——钉在了自己书桌上方。四年级教室窗外的景色也吸引了他的目光,那是一片被悉心照料的古老草坪,间或生长着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看着这样的景色,他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分不清是痛苦还是快乐。这便是他审美情感的萌芽,随之而来的还有其他变化:他开始变声了,他的嗓音不太受控制,喉咙里冒出奇怪的声音。

没过多久,他开始去校长的书房上课,课程是为了让他们受坚信礼而准备的,用完下午茶就得立刻赶过去。菲利普对上帝的虔诚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就放弃了每晚读经的习惯。但是现在,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加上身体上令他躁动不安的变化,那种虔诚的信仰又在他心里复活了。他狠狠地骂自己不该半途而废,眼前浮现出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那时候的他和异教徒无异,如果他当时死了,以后就只能在地狱里煎熬了。他相信无尽的痛苦的存在,觉得地狱无尽的痛苦远比天国永恒的幸福更加真切。想到自己曾冒着下地狱的危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当初他遭到最无法忍受的那种辱骂,内心被狠狠刺痛时,是珀金斯先生柔声细语地安慰了他。从那天起,他就对校长产生了像狗对主人一样的敬爱之情。他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讨好他,却总是徒劳无功。校长偶然脱口而出的表扬,哪怕只言片语他都视若珍宝。来到校长书房参加这些安静的小聚会时,他已经做好了彻底臣服于他的准备。上课时,他端端正正地坐在位置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校长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嘴巴半张着,脑袋微微前伸,生怕漏掉他讲的任何字。书房平常无奇的环境把他们关于上帝的谈话衬托得格外动人。校长也常常被自己谈论的话题的奇妙震撼,有时候讲着讲着,他会把面前的书一推,双手交扣,捂住胸口,仿佛要平复自己猛烈的心跳,接着又讲起他们宗教的那些难以言说的奥秘。有时候菲利普听不太懂,不过他也不想懂,他隐约觉得只要用心去感受就可以了。在那时的他看来,这位黑发蓬乱、肤色苍白的校长,就像那些敢于诘问君王的以色列先知;就连想到他们的救主耶稣时,他眼前浮现的也是这样一双黑色的眼睛和苍白的脸颊。

珀金斯先生对待这项工作极其认真,一扫平日里让教员们觉得儿戏的那种戏谑态度。他每天要处理大大小小的事情,还能见缝插针地抽出十五或二十分钟的时间,跟那些准备受坚信礼的学生单独面谈。他想让他们明白,这将是他们第一次有意识迈出的、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他试图摸索着进入他们的灵魂,把自己强烈的信仰根植其中。他觉得菲利普虽然很害羞,却可能拥有不亚于他自己的那种**。这孩子似乎天生就有种虔诚信教的气质。有一天面谈的时候,他突然撇开话题问菲利普:

“你有没有想过长大以后做什么?”

“我伯父想让我当牧师。”菲利普回答。

“那你自己呢?”

菲利普看向一边。他觉得自己不配当牧师,却又羞于启齿。

“我不知道还有谁的生活能像我们这样充满喜乐。我真想让你明白,作为牧师是何等荣幸。当然了,各行各业的人都可以侍奉上帝,但是作为牧师,我们离上帝更近。我不想对你施加影响,但是如果你下定决心成为牧师——啊,马上你就会情不自禁地感受到平安和喜乐,这种感觉永远都不会离你而去。”

菲利普没有回答,校长从他的眼神看得出来他多少领会了他的意思。

“如果你保持现在的学习状态,有一天你就会成为全校第一,毕业的时候拿奖学金肯定不成问题。你自己有什么积蓄吗?”

“伯父说等我满了二十一岁,一年能有一百镑收入。”

“那你很有钱了,我当年可是什么都没有。”

校长有些迟疑,拿着铅笔在面前的吸墨纸上画来画去,接着又说:

“恐怕你的职业选择会非常有限,但凡需要体力的工作你都做不了。”

菲利普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只要一提到他的跛脚他就会这样。珀金斯先生神情严肃地看着他。

“我在想你对自己的不幸是不是太过敏感了。你有没有想过为此感谢上帝呢?”

菲利普飞快地抬起头,嘴唇抿得紧紧的。他想到自己曾相信他们的话,接连好几个月恳求上帝让他的跛脚痊愈,就像他让麻风病人康复,让眼瞎的人看见那样。

“如果你对它心怀抗拒,它只会带给你耻辱。可是,如果你把它当成一个必须背负的十字架,当作上帝对你的恩宠,那它对你来说就不再是痛苦的来源,而是幸福的源泉。你要知道,这个十字架让你来背,是因为你的肩膀背负得起。”

他看出来他不想讨论这个话题,就让他走了。

菲利普却把校长的话认认真真地想了想。很快,他满脑子都是即将来临的坚信礼,一种不可思议的狂喜将他紧紧攫住。他的灵魂仿佛摆脱了肉体的束缚,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重获新生。他渴望以全部的热忱来追求至善至美的境界,他想把全副身心都奉献给侍奉上帝的事业,于是他下定决心要领受圣职,成为牧师。终于到了受坚信礼的大日子,他做的一切准备、阅读的一切书籍,尤其是校长的谆谆教诲,所有这一切都让他的灵魂深受感动,他难以抑制自己内心的敬畏和喜悦。可是有个念头一直折磨着他。他知道受坚信礼的时候,他得独自从高坛上走过,这样一来,他一瘸一拐的样子就暴露无遗了,不仅出席仪式的全校师生会看到,很多陌生人也会看到,包括从城里来的市民和前来观礼的学生家长。可是真的轮到他上台的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可以愉快地接受这一屈辱。他一瘸一拐地走上高坛,在大教堂高耸的穹顶下,他的身影是那么渺小又微不足道。他有意把自己的残疾作为献祭,献给爱他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