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篇(1 / 1)

微子之去,若以存祀之故,则微子必殷之亡矣。知殷之亡则可,必殷之亡则不可。如父母之病,虽知其不起,不忍必也。且古之帝王失天下者,其祀必不废,则虽无微子,殷祀岂遂斩乎?

抑云微子为殷王元子,义当存祀,则尤不审。当帝乙立纣为冢嗣之日,微子已不复以元子自居矣。若胸中更挟一“元子”二字,则微子亦建成矣。

且纣固有必亡之道,而亡不亡则尤系乎天。夏之太康,唐之懿、僖二宗,其宜亡也,亦不下于纣。使纣早死,而国立贤君,商祚再延,则微子之去以存祀者,作何收煞?盖微子之去,本以远害而全亲亲之恩。《尚书》“旧云刻子”一段,分明说得有原委。愚于《尚书引义》中辨之详矣。

柳下惠于鲁为“父母之邦”,较孔子所云“父母之国”者又别。柳下惠,展氏之子。展之赐氏,自无骇之卒,而惠之生去无骇不远,应只是无骇之子、夷伯之孙,于鲁公室在五世袒免之中,故义不得去而云然。春秋之法,公子不得去国,自是当时通义。士师官亦不卑,但无骇为上卿,执国政,而其子为士师,则卑矣。胡泳引蚳蛙事为证,“士师在邑宰之下,官小可知”。战国之时,天下分裂,一国乃无数邑,邑宰官固不小。如楚申公、沈尹皆为大臣,而平陆距心,爵亦大夫,与今日县令不同,不得以邑宰之小证士师也。

《集注》于“佞人殆”与此“殆而”之“殆”,皆云“危也”,初无异释。庆源云“既幸其或止,而又虑其殆”,则似谓孔子若从政,则有仕路风波之忧。如此下语,恐非接舆之意。接舆一流人,直是意致高远,亦不甚把祸福做件事在心里,特其愤世嫉邪,不耐与此曹为伍尔。

人若畏祸福,直是隐不得。饥寒风雨皆危机也。又况末世人情之所乐与为难者,偏在无势位之人耶!“今之从政者殆而”,与夫子所言“斗筲之人”同意。殆,危也,危亦险也。亦其奸邪倾险,不足与同有为也。《集注》太略,以言佞人者参观之自得。

若谓丈人见其二子一事,与仲子避兄离母不同,则又不然。仲子之于妻,亦有冀缺、梁鸿之风,不可以其小者信其大者也。云峰以“楚狂”二字冠此三章,言沮、溺、丈人皆楚之狂士,直是不识得狂。三子者谓之为狷或可。狂不可得,乃思狷,是又其次也。

礼,王大食三侑,则虽天子初饭亦不用乐。鲁有亚、三、四饭,明用王礼。齐氏言“不言一饭,孔子正乐而去其一”。孔子正乐,但能论定乐之声容,所云“雅、颂各得其所”者是也,岂能取鲁君之乐官而裁革之?藉令裁乐,则亦当裁四饭,而不裁其初。后儒苟欲推尊圣人之功化,如此类者,直是不通。

乐官之去,双峰谓鲁专尚**哇故去,是也。潜室归咎于三家强僭,则三家之僭已久,此诸子者,当其始便不应受职矣。

读书者最忌先立一意,随处插入作案,举一废百,而圣人高明广大之义蕴隐矣。子曰“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原不屑屑与此曹争是非。及云“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则又未尝不矜其愚以召祸也。楚狂云“今之从政者殆而”,早已不中圣人之意。郑声乱雅,自是世道人心一大关系。区区自起自灭之三家,值得甚紧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