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与《表记》相为表里。“坊”者,治人之道。“表”者,修己之道。修己治人之实,礼而已矣。性之所由失者,习迁之也。坊习之流则反归于善,而情欲之发皆合乎天理自然之则矣。习俗泛滥以利其欲者,为凡民之所乐趋,故坊之也不容不严。是以篇内多危急之辞而疑于人之难与为善,然苟达其立言之旨以与《表记》参观之,则《易》所谓“遏恶扬善,顺天休命”之理于此著焉;而不与荀卿之说相类,不然且将疑礼之犹不足以坊民,而老、庄、名、法之说且由此而兴,是所贵于读者之善择也。篇内所引夫子之言,皆单词片语,而记者杂引《诗》《书》参以己意以引伸之。石梁王氏乃以是而疑其非圣人之书,则固矣。凡二十二章。
子言之:“君子之道,辟则坊与!坊民之所不足者也。”辟,匹赐反。与,以诸反。
此三句孔子之言,以下则记者所绎,后放此。“言之”者,谓尝有此言,可引以为征也。“道”,正己率物之教,盖即礼也。民性至善,天理人情自有其节,惟不足于善斯恶矣。“坊”者,使足乎善以止恶也。
大为之坊,民犹逾之。故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命以坊欲。
“坊德”者,坊德之过、不及而制之中,所以坊君子之失也。“命”,令也,制也。中人以下者不能自强于礼,徇情而**泆,徇形而从欲,故为之刑法禁制以辅礼而行,盖因人情之下流,不得已而以维礼之穷者也。
右第一章。此章乃一篇之纲领,其下二十一章皆以详著此篇之意。
子云:“小人贫斯约,富斯骄,约斯盗,骄斯乱。”
此一节孔子之言。“约”者,困束不自得之意。“乱”,谓僭越犯上也。
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故圣人之制富贵也,使民富不足以骄,贫不至于约,贵不慊于上,故乱益亡。慊,盖“嫌”字之误,户兼反。
“制富贵”者,分田、制禄、班爵之法也。财各称其所用,则不足以骄而不至于约矣。“嫌”,疑也。贵贱有等,不相疑似也。“益”,渐也。“亡”,消也。
子云:“贫而好乐,富而好礼,众而以宁者,天下其几矣。”好,呼报反。乐,卢各反。几,居稀反。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好乐”,谓尚志求乐。“宁”,辑众不为暴乱。“几”,鲜也。贤者之行,不可轻望之常人。
《诗》云:“民之贪乱,宁为荼毒。”
“贪乱”,以贪而乱也。“荼”,苦。“毒”,害也。志欲不厌,虽自陷于祸而不恤。
故制国不过千乘,都城不过百雉,家富不过百乘。乘,绳证反。
“制”,建也。“千乘”者,六万四千井之赋,为地方二百五十一里有奇,盖周制大国地方五百里,公食其半,余以为卿大夫之采地也。“都城”,大夫之邑城。“雉”者,以雉飞之高下远近为准,高则一丈,长则每雉三丈。“百雉”,以周围言之,凡三百丈为五百步,径一百二十五步,于诸侯之城参之一也。“百乘”,六千四百井之赋,为地方八十里。
以此坊民,诸侯犹有畔者。
“畔”,谓违背王制,兼并犯上。“诸侯”,谓侯国,兼大夫而言。言“犹有”者,谓坊民而民犹然,使不为之坊,其乱愈亟,见先王不得已之深意也。余章放此。
右第二章。
子云:“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夫,防无反。别,皮列反。
此一节孔子之言。“章”,显也。两贵相疑,其辨甚微,为之差等以明之,而夫人皆喻其别也。
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
“位”,班次也。“让”,谓不敢逾分而争。
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土”,中国也。“尊”者,因事之所特敬,如祭之尸、燕之宾之类。“上”,亦尊也。
《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礼,君不称天,大夫不称君,恐民之惑也。
“不称王”,善则子之尔。“君”,诸侯。天子称天以诔,诸侯则否。诸侯嗣子称主君,大夫则否。时或有僭之者,夫子定丧礼而正之,名正言顺,而上下之辨民无不知矣。后世欧阳永叔创为不没其实之论,以文其濮议之邪,而司马君实、苏子由不察,而以说经修史,惑耳目,乱正统,奖僭逆,亦异于圣人之教矣。
《诗》云:“相彼盍旦,尚犹患之。”相,息亮反。盍,苦遏反。
子云:“君不与同姓同车,与异姓同车不同服。”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同车”,参乘也。不同服者,《礼》:车右虎裘,御者狼裘;又:御者恒朝服是也。同姓有相代为君之道,故分别尤严。
示民不嫌也。
记者释夫子之言也。“嫌”者,仓猝不辨,属目或误也。
以此坊民,民犹得同姓以弑其君。
“得”者,言惑民得众以成乎弑也。同姓弑君,其恶尤酷,故防之必严。
右第三章。
子云:“君子辞贵不辞贱,辞富不辞贫,则乱益亡。”
此一节孔子之言。“贱”者,位之卑。“贫”者,禄之薄。安卑处约,争怨不作,已乱之道也。
故君子与其使食浮于人也,宁使人浮于食。
“食”,禄也。“浮”,过也。“人”,谓己之才能品诣。
子云:“觞酒豆肉,让而受恶,民犹犯齿。衽席之上,让而坐下,民犹犯贵。朝廷之位,让而就贱,民犹犯君。”朝,直遥反。
此一节又孔子言。“恶”,粗恶。“齿”,谓长者。“位”,禄位。“就贱”,辞尊居卑也。此节即他章“以此坊民,民犹逾之”之意,下复引《诗》及夫子之言以申之,属词参差,读者勿泥之。
《诗》云:“民之无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让,至于已斯亡。”
“相怨一方”,背憎也。“已”,穷极也。“亡”,谓覆家倾国。“不让”,则争妒兴而祸乱作,推其所自,皆惟自谓能堪而不知人浮于食之道也。
子云:“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则民作让。”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贵人”,谓尊奖之。“贱己”,自逊不能也。“先”“后”,以受利禄言。
故称人之君曰君,自称其君曰寡君。
于君犹然,况己乎?于名犹然,况实乎?
右第四章。
子云:“利禄先死者而后生者,则民不背;先亡者而后存者,则民可以托。”
此一节孔子之言。“不背”,谓不弃恩忘死。“亡者”,出疆在外。“存者”,在国者也。“托”,如《孟子》云“托其妻子而之楚游”之托。
《诗》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畜《诗》本作“勗”,吁欲反。
“寡人”,孤嫠之称。引《诗》卫庄姜之言,谓戴妫勉己以思先君,不背死也。
以此坊民,民犹背死而号无告。号,胡刀反。告,古沃反。
“号无告”,谓死者之子孙见虐而无所诉也。
右第五章。
子云:“有国家者,贵人而贱禄则民兴让,尚技而贱车则民兴艺。”
此一节孔子之言。“人”,成人有德者。“技”“艺”,皆言才也。“车”,谓家富有车乘。以德才为贵而不以富贵相尚,则人皆退务进修而不争荣宠矣。
故君子约言,小人先言。
“言”,所以自衒而求禄者。君子务进修而不急人知,故其言若不足。小人饰言以干禄,故行能未逮而先言之。有国家者,贵德而不以爵禄为尚,则小人无所售而君子进矣。然以此立教,而先言之小人犹竞进不已,则亦大为之坊,而民犹逾之。苟夸禄位以奔走天下,如汉帝所云“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则廉耻道丧,不可复挽。眉山苏氏权术笼驭之说,其为世道人心之害,岂浅鲜哉。
右第六章。
子云:“上酌民言,则下天上施。”
此一节孔子之言。“酌”,择取也。“天”,戴也。人君发政施仁,议道自己,然必参酌众论之宜而后民知戴焉。盖民虽愚而不自愚,以贵与贤加之,则虽政得其理而民情若抑;惟贵不自贵,贤不自贤,有善必取于民,而后民情皆顺也。
上不酌民言则犯也,下不天上施则乱也,故君子信让以莅百姓,则民之报礼重。《诗》云:“先民有言,询于刍荛。”
“犯”,逆也。“信让”,谓诚能让也。酌民言而扬其善也。“有言”,谓有所谋议也。“刍荛”,樵苏者。
子云:“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民不争。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怨益亡。”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人”,臣民也。“不争”,不与上竞善也。“怨”,怨不见用。
《诗》云:“尔卜尔筮,履无咎言。”
“履”,《诗》本作“体”,谓占兆也。谋已定,而犹取决于占兆,则争怨息而无有咎之者矣。
子云:“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民让善。”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谓民化之,亦归美于君也。
《诗》云:“考卜惟王,度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度,徒落反。
“考”,稽也。“度”,营也。“正”,定也。武王迁镐,既询众庶而犹决之以卜,乃民终归成功于武王,民之不敢不让也。此上六节,皆言人君让善于臣民之道。
子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作”,兴也。臣能尽礼于君而民化之也。
《君陈》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女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于乎!是惟良显哉!”告,古沃反。女,人渚反。于,袁都反。乎,荒乌反。
君陈者,周公之子,伯禽之弟,为周大宗;此《书》篇名乃王命其尹东郊之辞也。“顺”,逊也。“显”,明也,言是为明良之臣也。此二节言人臣让善于君之道。
子云:“善则称亲,过则称己,则民作孝。”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
《大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大,他盖反。
“克”,胜也。“无罪”,谓不获罪于天地人民。
子云:“君子弛其亲之过而敬其美。”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弛”,忘也。“敬”,尊尚之也。
右第七章。
子云:“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孝矣。”
此一节孔子之言。“忿”,旧说以为“怠”字之误,是也。“微谏”,见微而谏。“不倦”,谓谏而不从,起敬起孝,又复谏也。“劳”,任劳事也。
《诗》云:“孝子不匮。”
“匮”,穷也。心常在亲,无有穷已,则怠倦劳怨之情自不作矣。此二节孝道之本。
子云:“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睦”,和辑也。“党”,亲属也。
故君子因睦以合族。《诗》云:“此令兄弟,绰绰有裕,不令兄弟,交相为瘉。”
“合族”,合之于祭燕也。昭穆咸在,所以合一本之本合者也。“令”,善也。病间曰“瘉”。“交相为瘉”者,如病乍瘳乍剧,此欲解而彼又争也。“兄弟”者,本一人之身也。惟孝子之不忘此,则如耳目口体不相妨而互相爱有余裕矣。不孝者情不相恤而更为嫌隘,如首欲寒而足欲温,肝欲补而肺欲泻,则一人之身而不相为容,终亦必亡而已矣。
子云:“于父之执,可以乘其车,不可以衣其衣,君子以广孝也。”“衣其”之“衣”,于既反。
“执”,执友也。此谓与父执爵位相等者,时往见之,可以乘己所得乘之车而往,而必降服不敢与之相拟,盖车行于道路以章贵贱之别,而止于门外,不逼主人;衣则侍坐之顷两贵相临,非以崇敬矣。凡车之制:卿夏缦,大夫墨车,士栈车。衣之制,如玄裳,杂裳之类。此及下二节皆孔子之言,三称“子云”者,言非一时,杂引之也。此上三节言孝道之推。
子云:“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
小人之养,直情径行之爱,非所以爱其亲也。
子云:“父子不同位,以厚敬也。”
“位”,吊丧、助祭俱为宾,而必异其列也。“厚”者,无在不然之意,子必退而父必不屈也。
《书》云:“厥辟不辟,忝厥祖。”辟,必益反。
“辟”,君也。人君于子有君之尊,有父之亲,若自简媟,失君父之道,则辱其先矣。此二节申上文而言人子于亲不可不敬,而为人父者必示之以敬,乃以敬身而孝于其先,盖孝道之极致也。
子云:“父母在,不称老,言孝不言慈。闺门之内,戏而不叹。”
“言”,论说也。“闺门”,内寝门。“戏”,欢嬉也。此又引夫子之言以申上文之意。父子虽各尽其道,而子不敢以慈望其父,虽主于敬而真爱不忘,非矜庄严厉以为敬也。
君子以此坊民,民犹薄于孝而厚于慈。
右第八章。
子云:“长民者朝廷敬老,则民作孝。”长,丁丈反。
“长民”,谓有天下国家者。人君嗣立,无父可事,以老近于父而敬之,亦追孝之思也。
子云:“祭祀之有尸也,宗庙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
“主”,练主,木用栗。“有事”,言有所尊事,不使托于无也。此二节杂引孔子之言,互明追孝之义。
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
没而忘之。
右第九章。
子云:“敬则用祭器。”
此一节孔子之言。“敬”,谓飨食大宾。“祭器”,笾豆簠簋之属。以祭器为重,不在华美也。
故君子不以菲废礼,不以美没礼。菲,敷尾反。
“菲”,薄也。“没”,掩也。礼所必行,不以物为损益也。
故食礼,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故君子苟无礼,虽美不食焉。食,祥吏反。
“亲馈”者,黍稷牲肺。“不亲馈”者,鱼腊酱湆。“不祭”,则亦不食矣。“无礼”,谓非礼所重。
《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寔受其福。”
“寔”,《易》作“实”,义同。“禴祭”,春祀,物不备者。“受福”,谓神享之。诚敬斯享,不在物也。
《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
“德”,惠意也。
以此示民,民犹争利而忘义。
“示”者,示义之所重轻,使民推之。
右第十章。
子云:“七日戒,三日齐,承一人焉以为尸,过之者趋走,以教敬也。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也。尸饮三,众宾饮一,示民有上下也。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齐,侧皆反。醍,他礼反。
此一节孔子之言。“戒”,散齐。“齐”,致齐。“承”,奉也。“醴酒”,醴齐。“醍酒”,缇齐。“澄酒”,清酒。“在室”,以献尸。“在堂”,以献宾。“下”,堂下,以酬士。三酒厚者在下,薄者在上,不贵厚味,戒**湎也。“尸饮三”“宾饮一”者,主人、主妇、宾长,三醑而后献宾。“上下”,尊卑也。“因”者,即祭之尊酒牢肉也。族人同出于一本,与共食先德也。
故堂上观乎室,堂下观乎上。
室中主人事尸,堂上之宾观之以为礼节,堂下众士观堂上之宾以为礼节,上下齐壹而致敬也。
《诗》云:“礼仪卒度,笑语卒获。”卒,子律反。
“卒”,尽也。“笑语”,谓于旅也。“获”,谓相得也。此下盖有阙文。
右第十一章。
子云:“宾礼每进以让,丧礼每加以远。”
此一节孔子之言。“让”,当作“上”,谓自门升阶而登堂也。“加”,益也。“自始死至葬”,益远之以安之也。
浴于中霤,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示远也。饭,扶晚反。
“中霤”,当室中。“客位”,西阶。
殷人吊于圹,周人吊于家,示民不偝也。子云:“死,民之卒事也,吾从周。”卒,子律反。
“吊”,既葬而吊也。“偝”,逆也。吊以哀慰生者,非送死之事,故于家为顺也。“卒事”,谓死而归土则事已竟,礼不赘设,所以奠幽明之位而安死者也。
以此坊民,诸侯犹有薨而不葬者。
诸侯有之,则其下可知矣。
右第十二章。
子云:“升自客阶,受吊于宾位,教民追孝也。未没丧,不称君,示民不争也。”
此一节孔子之言。“升自客阶”,谓反哭时。“宾位”,西阶上。“不争”,谓无汲汲于得国之心。
故《鲁春秋》记晋丧曰:“杀其君之子奚齐及其君卓。”杀,与“弑”通,武吏反。
《鲁春秋》,谓孔子未修时。鲁秉周礼,所书必谨。奚齐未逾年,故称子,卓逾年,称君。
以此坊民,子犹有弑其父者。
右第十三章。
子云:“孝以事君,弟以事长。”弟,特计反。长,丁丈反。
“长”,谓官之正长。
示民不贰也。故君子有君不谋仕,惟卜之日称二君。
“贰”,如“郑伯贰于楚”之“贰”,有异心也。以事父兄之道事君长,不容有贰矣。“不谋仕”者,不预忧其不合而谋他仕也。“卜之日”者,有故当去,义不可留,卜其所往然后命龟之辞。“称二君”,以决从违也。
丧父三年,丧君三年,示民不疑也。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示民有上下也。故天子四海之内无客礼,莫敢为主焉。故君适其臣,升自阼阶,即位于堂,示民不敢有其室也。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示民不敢专也。
“不疑”者,不疑父之亲而不尊、君之尊而不亲也。“有其身”,谓惜劳役也。“上下”者,父子之间有君臣之义也。此节反复申明尊亲一致,忠孝一理,以明孝以事君之义。
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而贰其君。
孝衰而忠亦薄矣。
右第十四章。
子云:“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先币”之“先”,苏佃反。
此一节孔子之言。“礼”者,相见之礼。既相见,乃奉币帛以修好。尽乎己者之谓“事”。利禄,外也。
先财而后礼则民利,无辞而行情则民争。故君子于有馈者,弗能见则不视其馈。《易》曰:“不耕获,不灾畲,凶。”
“利”,贪也。“无辞”,谓无处之馈。“情”,以私爱相赠遗也。相尚以利,不得则怨,怨则争矣。“弗能见”,谓不能修相见之礼以见己。“不视”,甚绝之之辞。田间二岁耕,一岁曰灾。岁常可耕者曰“畲”。古者授田,田莱相半,以均劳逸,不受灾而尽取畲,好逸而贪也。
以此坊民,民犹贵禄而贱行。行,胡孟反。
“贱”,轻也。
右第十五章。
子云:“君子不尽利以遗民。”
此一节孔子之言。“尽”,尽取之。“遗”,忘也。
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
“食时”,因四时之常膳。“力珍”,谓力求珍异。此句疑脱“故国君”三字。“坐”,谓燕居常食也。宾祭则俎用羊,羹用犬,燕食则不杀,盖奢则必吝,俭者不夺人也。
《诗》云:“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菲,敷尾反。
“葑”“菲”,皆菜名。“下体”,叶也。草木逆生,根为首,叶为尾。葑菲之叶嫩可茹,老则粗恶,而根常可食,喻不当以衰老见弃也。惟相恤之德始终能践其言,则可以托死生矣。此贫妇见弃于人之诗,引之以明不当趋利而弃义也。
以此坊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
“忘义”“争利”,亡身之道也。
右第十六章。
子云:“夫礼,坊民所**,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夫,防无反。
此一节孔子之言。男女之际,不大明其别则无往而非嫌,章其别则无嫌矣。“纪”者,父子君臣之所自正,以维系人道而别于禽兽也。
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
婚礼,纳币,先以使往,亲迎,婿乃见女父母。
以此坊民,民犹自献其身。
右第十七章。
《诗》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七句反。下同。从,即容反。此节陈氏序于上章“之无别也”之下,今从古本。
“横从”,一南一东,喻礼之必有经理也。“告父母”者,父母在,受命而行;父母没,则告庙。若娶同姓,则不可以告宗庙,而命媒氏矣。
子云:“娶妻不娶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此一节孔子之言。“厚”者,远而不忘之意。
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去,邱矩反。卒,子律反。
鲁之旧史称吴孟子,孔子删去“吴”字,内以讳为贬。
右第十八章。
子云:“礼,非祭,男女不交爵。”
此一节孔子之言。“交爵”,谓相献酢。祭则主妇献尸,尸酢之。
以此坊民,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缪,莫六反。
阳,国名。《春秋》“齐人迁阳”,地盖近齐。河东又有古阳侯国。二者未知孰是。缪,谥也,其国未闻。“大飨”,诸侯相朝而飨也。古礼,“夫人亚祼”,因阳侯之乱,遂使宗伯摄之。
右第十九章。
子云:“寡妇之子,不有见焉,则弗友也。”
“见”,其亲戚与俱见者。
君子以辟远也。辟,毗义反。远,于愿反。
以辟嫌故而远之。此记者释夫子所言之意。
故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则不入其门。
“大故”,谓水火死丧。
以此坊民,民犹以色厚于德。
于色厚,则于德薄矣。
右第二十章。
子云:“好德如好色。”好,呼报反。
详见《论语》,盖櫽括孔子之言而引之,以知篇内所述皆节取圣言以为征,非夫子之意本云然也。
诸侯不下渔色,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远,于愿反。
“渔色”,谓内取于国中也。今制禁以部民子女为妻妾,盖本诸此。
故男女授受不亲;御妇人则进左手;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男子不与同席而坐;寡妇不夜哭;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
“男子”,所亲者。“不问其疾”,不问其何疾,嫌相媚也。
以此坊民,民犹**溢而乱于族。
右第二十一章。
子云:“婚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受婿,恐事之违也。”迎,鱼庆反。见,胡甸反。
“舅姑”,女父母,谓吾甥者吾谓之舅,其妻亦谓之姑也。“承”,奉也。“恐事之违”者,欲及时成礼也。
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
谓已纳币而更有所许,逮亲迎而背之,不随夫行也。
右第二十二章。此篇所论皆言君臣父子夫妇之大伦。其第十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明义利之重轻,则兄弟友朋厚薄合离之本,皆人之大伦而先王所以立民极者也。
《礼记章句》卷三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