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稗疏卷四 周颂(1 / 1)

单厥心

毛《传》曰:“单,厚也。”今按,单则薄,未见其厚也。《大雅》:“俾尔单厚。”其可云俾尔厚厚乎?《礼大传》曰:“戚单于下。”《郊特牲》曰:“单出里。”《祭义》曰:“岁既单矣。”“单”皆训尽也。犹言专一毕用也。“单厥心”者,言专一其心而尽之也。《集传》曰:“是能继续光明文武之业而尽其心”,于义自通。

时迈、执竞、思文

郑氏《周礼》《注》以此三诗为《肆夏》《昭夏》《纳夏》之乐章。其说与韦昭《国语》《注》及吕叔玉之论合,而《集传》取之。

今按:《九夏》皆金奏之乐,故《周礼》以钟师掌之,而歌工不与其事。《左传》:“叔孙豹如晋,金奏《肆夏》之三。工歌《文王》之三。”金奏工歌,既分别而不相并,郑氏乃云:“以文王、鹿鸣言之,则《九夏》皆《诗》篇名。”殊为不审。杜子春曰:“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四方宾来奏《纳夏》。”叔孙穆叔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今观《时迈》一章,何与于尸?《执竞》《思文》,何与于迎牲与接宾?合此三诗,抑于享元侯之义无取。而以后稷配天之歌延四方之宾,尤为不伦。且尸宾与牲,方出方入,非献酬之际,但可以金奏节其威仪。浸令配以歌诗,亦孰与听之?故燕饮必毕坐行酬,而后弦歌乃奏,以写心而合欢。未有于出入间乱以歌声者。故知吕叔玉之说附会而失实也。

金奏以合舞节而谓之夏。而《燕礼》:宾及庭,奏《肆夏》。《大射礼》:宾降,奏《陔》;公入,《骜》。《陔》《骜》皆《九夏》名。皆无舞者。则以此《九夏》之节自舞而来,不必配舞而亦可独奏。犹《燕礼》“若舞则《勺》”,亦独具《勺》舞,不必继以“于铄”之诗也。

金奏者,犹今之鼓吹也。诗歌者,犹今之歌曲也。古今雅俗不同,而声音之洪纤曲直必不可合,则一也。

《风俗通》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广雅》亦云:“管,长尺,围寸,六孔,无底。”则其制度与篪无别,音响必与篪同。既有管矣,苏成公又何为而作篪邪?按郭璞《穆天子传注》曰:“管如并两笛。”郑氏《礼注》亦云:“如笛而小,并两而吹之。今太常乐官有焉。”盖《庄子》所谓比竹也。当以郑、郭为正。

肃雍和鸣

《尔雅》:“笙,小者谓之和。”郭璞《注》言:“小笙十三簧,大笙十九簧。”《乡射礼》:“三笙一和而成声。”注曰:“三人吹笙。一人吹和。”故《经》言“箫管备举,喤喤厥声”,谓箫管之声盛;“肃雍和鸣”,谓小笙之声圆细而静也。《尔雅》:肃,肃敬也,雍,雍和也。小笙清而以和众乐,故既言肃而又言雍,辞已尽矣。如以和为和平之和,不已赘乎!

鳣、鲔

郑《笺》云:“鳣,大鲤也。”毛公《卫风》《传》亦云:“鳣,鲤也。”《中华古今注》曰:“鲤鱼之大者鳣,鳢鱼之大者鲔。”高诱《淮南子》《注》曰:“鲔鱼似鲤。”《集传》乃谓鳣鱼似龙,黄色锐头,口在颔下,大者千余斤,鲔似鳣而小,色青黑,盖沿陆玑之误,而玑之误则沿郭璞之不善读《尔雅》也。

陆佃曰:“鲔,仲春从河西上,得过龙门,便化为龙,否则点额而还。”说虽谐俗,而言鲔则确。俗传鲤化龙,鲤、鳢音近而讹,盖谓鳢。所谓点额者,头上七星点也。又曰:“青黑,长鼻,体无鳞甲。”则又以鲔为鲟,同郭璞之误。佃所著《埤雅》,不能坚守一说往往如此。博闻非难,能折中众论而求其是者之不多得耳。

和铃央央,鞗革有鸧

毛《传》曰:“和在轼前,铃在旗上。”《集传》因之。今按:轼前非缀铃之处。杜预《左传解》曰:“和在衡,铃在旗。”当以杜说为长。言诸侯之车,自鸾以下皆设,而特无锡。宣王锡韩侯以锡,滥也。若鸾,则达乎大夫。故蘧伯玉之车,音有和、鸾。今此言“和、铃”而不及“鸾”者,盖错举之,犹《夜如何其》之诗言“鸾”而不及“和”“铃”也。

《采芑》《韩弈》之言“鞗革”者,革路而鞗缨也。此言“鞗革有鸧”,抑与彼二诗有别。《觐礼》诸侯偏驾不入王门,乘墨车。墨车者,大夫之车,鞔以革而漆黑之。大夫之墨车通于革路,士之栈车通于木路,特其大小华俭有差焉,故或为革路,或为墨车。偏驾不敢入王门,则虽以金路、象路之贵,亦降从革也。诸侯之在王国,以大国之上大夫为率。大夫三命而条音鞗缨三就。此鞗盖三就之鞗缨也,且与革路之五就别,虽有樊缨不敢御。《士丧礼》:“荐马缨三就。”注云:“三色者,盖绦丝也。”士丧摄大夫之饰,诸侯入天子之国,降视大夫,其隆降均也。

实函斯活

函之与含,义不相通。含,中所含也。函,外所函,于此不审,遂以“实”为种谷,“函”为函气,不知函者,谷外之郛壳也。凡藏种者,必暴令极燥,中仁缩小。不充函壳。迨发生之时播之于地,得土膏水泽之润足,则函内之仁充满其函,而后茁芽愤盈,以出于函外。函不实则不活,故曰“实函斯活”。《传》《注》未达此理耳。

载弁俅俅

若高子以为灵星之尸,尤失之诬。灵星之祀始于汉,《礼》无其文。且灵星,天神也。祀天神而有尸,则郊亦当有尸,孰可为天之尸者,亦不待辨而知其妄矣。

自羊徂牛

《周礼·牛人》:“共享牛求牛。”郑《注》曰:“求,终也。终事之牛,谓所以绎也。”孝子求神非一处,故绎谓之求。有求牛,则亦有求羊可知。盖天子之绎礼别用牲焉,与卿大夫有司彻之礼有异鼎而无异牲者不同。若《集传》谓此“祭而饮酒之诗”,不知祭毕之饮,义取馂余,自无别用太牢之理。况省器省牲本事神之礼,非燕余之节乎?

不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