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用独以统群,民用众以从主,君制治而民从法,故莫要于立君以主民,而民但受治焉。
君子恒顺,小人恒逆,而卦之阴阳肖之。奇一也,偶二也,阳卦以一阳统二阴,以奇为君,以偶为民,是一君而二民也,故曰顺。阴卦以二阳归一阴,以偶为君,以奇为民,是二君而一民也,故曰逆。
试论之。道之流行于人也,始于合,中于分,终于合,以始终为同时同撰者也。始者生也,终者死也,中者今日是也。
君子以人事天,小人以鬼治人。以人事天者,统乎大始,理一而已。理气一也,性命一也。其继也,合于一善而无与为偶。故君子奉一以为本,原始以建中,万目从纲,有条不紊,分之秩之,两端审而功满天下。一念之诚,一心之健,推而准之于无穷,皆是物也。若其所终,则无事逆挽以求合。言满天下,行满天下,斯以为全归而已矣。故谨于知生而略于知死。
若夫小人之道,则亦有一之说矣,而必先之以二。君二者,因中以归终也。“载营魄”以始,“抱一”以终;“万法”以始;“归一”以终。从多致寡,从寡致无,以鬼统人,而返人于鬼。是故期于知死,而忽于知生。先后、制从之间,逆计而挽其末流,则志慑而气亦萎矣。
故圣人之与异端,均言一矣;彼曰“归一”,此曰“一贯”;彼曰“抱一”,此曰“一致”。抱以归者所终也,处后而从治之绩也;贯以致者所始也,处先而制法之主也。故君子君一而小人民一。民一而未尝不一,小人乃无忌惮而以一傲君子矣。
小人之动也,一荣一辱而志移,一喜一怒而情变;持两端以揣势,分两念以图全;一以为祸福而瞿然恐,一以为善恶而厌然畏。早作夜思,双行于义利而庶几其可合。机深巧售,终以自得,曰吉凶之万变于前而终归于画一之算也。则小人亦利赖其一以安矣。先利而后义,先成败而后是非。要其所君,则中庸模棱为固藏之宗主,拥戴而高居者也。
呜呼!以一为君,德主天而行主义。以二为君,德尚鬼而行尚利。鬼、利者,阴之性也。一乱其统,疾入于小人之道而不复。《巽》之“频”,《兑》之“来”,《离》之“沱若”,且不自保,而况其变焉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