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北亚能源合作:“拥天时”“占地利”但要“促人和”
东北亚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潜力大且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梯次结构。东北亚是指中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蒙古六个国家。东北亚在能源领域,具有储量丰富但能源消费格局和分布格局不均衡等特点。近些年来,伴随着东北亚地区经济持续稳步发展,促使东北亚地区的能源需求总量在世界能源需求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目前已近1/5,中日韩三国已成为世界石油消费市场的中心之一。但目前东北亚在能源领域至今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合作机制,这不仅令人遗憾,而且也使本地区显得很“孤独”。其实,东北亚能源合作既有“可能性”也有“必要性”,“可能性”加“必要性”之所以未形成“现实性”关键是虽具备“天时”、“地利”的条件但欠“人和”。
“天时”就是时间条件良好,即机遇、机会。东北亚能源合作目前具有“天时”条件。首先,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以往的意识形态经济和意识形态被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所取代。各种形式的区域、次区域合作不断涌现,已逐渐形成了宽领域、多层次、广支点、官民并举的态势。[69]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呈现出的这种迅速发展的态势,客观上要求东北亚各国应抓住此次机会,加强区域合作,否则就会在区域化潮流中被边缘化。东北亚各国对此已基本上形成了一种共识。目前在东北亚的主要国家中日、中俄、中韩、日俄、日韩和俄韩等之间相继建立起的相互友好与合作的关系为东北亚能源合作迎来了难得的天时条件。
其次,追求利益的共同性和需求的互补性是东北亚各国进行区域能源合作的最佳结合点,而这种最佳结合点的时机已趋于成熟。东北亚各国经济结构梯次明显,资源条件也各具特色。日韩两国的GDP就相当于欧洲的70%左右[70],中国经济每年以不低于7%的速度增长,而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对能源的大量需求。中国的石油消费去年第一次超过日本而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进口石油的依赖程度也已达32%;日本居世界石油消费第三位,并几乎是一个石油纯进口国;韩国也是居世界排名前列的石油消费大国,而且是完全依赖进口。中日韩三国在世界石油消费大国的前5名中占据了3席。[71]
与此相对,俄罗斯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有油气前景的陆地和海域面积约1290万平方公里,探明储量为70—100亿吨,占全球8%—13%。其中,石油已探明的储量约占世界第6位,天然气已探明的储量傲居世界第一。从1993年俄罗斯为了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采取了扩大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出口来拉动经济的增长,能源出口从1993年转为正增长,1994年增长8%,1995年增长18%。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出口成为俄罗斯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俄罗斯虽拥有丰富的资源,但经济方面急需发展资金,且劳动力稀缺。在能源开采方面也存在着资金严重短缺、长期投资不足、设备陈旧、采油技术落后等问题,要想把现有的地质储量变为探明储量再变为可采储量,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还需要起码8—10年的时间。[72]更重要的是,俄罗斯可以通过能源地区合作加快其融入亚太地区市场的步伐。
因此,在能源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的今天,中日韩对能源保障安全的渴望与俄罗斯在资金、劳动力方面的不足所形成的这种极强的区域互补性和利益共同性,孕育着东北亚能源合作的可能与必要。
其实,东北亚能源合作不仅具备天时条件也有“地利”优势。“地利”就是有利的地理条件,即地缘之利。进入21世纪,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区域经济合作极为活跃。据日本贸易振兴会统计,世界上有地区贸易194个,已生效的有107个。[73]中国、日本、韩国、朝鲜、蒙古、俄罗斯是依山傍水的邻居,陆路中朝俄三国相通,水路中朝俄韩日五国相通。中国的地理位置把俄罗斯的远东和中亚地区、东南亚和印度次大陆相连。从韩国的首尔仁川机场出发,在3个小时内可达东北亚的43个人口百万以上的城市。[74]选择能源丰富而距离较紧的地区作为能源供应地,可大大节省能源运输时间,降低能源运输成本,减少能源运输中的不安全性。因此,这种得天独厚优势地缘优势成为东北亚能源合作的刚性条件。
虽然东北亚能源合作中有“天时、地利”等有利条件,而至今仍未实现合作,究其原因尽管很多,但本质原因则是东北亚各国间因“互信”指数低,导致缺乏“人和”。
东北亚的“互信”问题主要是历史问题和领土问题。中日、日韩、日朝、朝韩、朝日之间的关系中存在许多历史遗留下来悬而未决的问题,如:朝韩间的军事对抗状态,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钓鱼岛归属问题以及日本对中国台湾态度问题,日俄南千岛四岛归属问题,韩日的竹岛问题,朝日之间的“绑架人质”问题,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干扰着各国间的“人和”,缺乏“人和”的直接后果必将影响并阻碍东北亚能源合作的进程。
伴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某些国家有意制造“中国威胁论”,不能用平常心对待“中国的和平崛起”,这也给国家间的互信蒙上了一层阴影。此外,美国的在东北亚战略和对朝核问题的态度也直接影响着东北亚地区的能源合作。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看出东北亚能源合作现状是:拥“天时”占“地利”但欠“人和”。今后,东北亚各国在“拥天时”“占地利”的基础上还要努力“促人和”。在东北亚能源合作中,首先需要中日间加强互信与合作,形成推动整个东北亚能源合作的合力。
二、中日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博弈现状:竞争大于合作
作为比邻而居的中日两国既能源消耗大国也是能源进口大国,在能源领域有着共同的弱点。这种“共同的弱点”既是中日合作的基础,也是竞争的原因。最近几年,中日在能源领域展开的博弈备受世人关注。
中国的能源状况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对外依存度逐渐增大。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曾一度是世界上第5大石油生产国,但从1993年中国从纯输出国变为世界上进口量增长速度最快的石油进口国,2002年我国的进口石油已增至7180万吨,占我国进口石油消费总量的30%(2.408亿吨)。[75]中国的石油消费去年第一次超过日本而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进口石油的依赖程度也已达32%。2005年,中国的石油进口量达到1亿吨,占我国总需求量的45%。日本是一个能源极度匮乏、石油消费居世界第三位的国家。在1979年以前,日本工业生产所使用的原油,约有99.9%依靠进口,而从中东地区的进口占88.8%。在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后,日本果断采取了抑制能源消耗、实施节能措施、加强石油储备、开拓能源进口渠道、大力推进能源替代等措施。日本在“石油来源多元化战略”的指引下全面出击,将能源来源的重点由中东向俄罗斯、北非、南美转移。日本民间能源企业人士指出:“毋庸置疑,日本政府在亚洲最重视中国和泰国。如果经济持续发展的中国能源消费量不减少。我们心里希望中国不要从中东进口原油。”中日能源领域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产油区的竞争。石油是国家经济的“血液”。中日由于各自的原因,目前都陷入入“贫血”状态。中国为解决石油问题早在1992年中央就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方针来发展我国石油工业。1999年又提出“走出去”的能源发展战略。在中国实施能源进口多元化的同时,同为东亚能源消费大国的日本也在争取扩大中东以外的油气供应地。中日在能源的竞争首先体现在争夺俄石油上,也就是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竞争俄罗斯石油的“安大线”与“安纳线”石油管道之争。“安大线”是修建从俄罗斯西伯利亚的安加尔斯克油田直达中国东北大庆,长达2400公里的跨国石油输送管线。中俄两国从1994年到2003年,历时9年,完成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对管道建设和供油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论证。正当破土施工之际,却因日本的介入而变得扑朔迷离,日本提出以西伯利亚地区安加尔斯克为起点,建成一条直通符拉迪沃斯托克地区纳霍德卡的石油管道(安纳线)。这样原本大局已定的“安大线”节外生枝,方案顿时搁浅。2003年3月,俄方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把输油管道在中俄国境附近分叉,分别修建通往中国和通往日本的两条支线,但通往中国的支线先行动工,对此日本表示不能接受。
日本突然同中国争夺俄罗斯石油是由其战略意图的。首先,实现石油来源多渠道战略,分散石油进口过度集中的风险,确保日本的能源安全。日本进口的石油主要来源于多事的中东地区,2001年的日本石油消费的87.9%依然来自中东地区。如果中东地区长时间发生动乱,必将影响日本石油的正常供应,使日本经济受到威胁。其次,弱化俄罗斯远东地区对中国经济不断增强的依赖性,以便确保日本在东北亚的传统经济地位。
中日在俄罗斯以外地区的油气资源也存在竞争。在中东地区,中日对伊朗油田的开发全展开了较量。在北非地区,中日之间也在暗中较量。
其次是围绕能源运输路线引发的中日矛盾。日本是一个极端重视经济利益的国家。对于中国的崛起,无论是在历史因缘上,还是现实政治上,都不是它所希望看见的景象。在21世纪的外交基本战略中,它已经把中日关系定性为“协调与共存”和“竞争与摩擦”混在的关系。[76]面对日益紧张的能源危机,近年来两国在俄罗斯、伊朗和北非进行了明争暗斗的同时,在运输通道方面也有矛盾。中国南海作为日本油气运输的安全通道和对外贸易的重要走廊,有其重要的战略价值。日本80%以上的石油进口要通过中国南海水域,因此日本在马六甲海峡和南海安全运输问题上所下的赌注远高于中国,以航道安全为名染指南海。中国在南海加强自身存在和海军现代化进程将正在成为“制衡”日本的一个潜在杠杆。另外,台湾问题对亚太的能源安全也至关重要,台湾海峡不仅是能源安全运输到中国北方省份的最经济和最直接的运输走廊,而且日本和韩国的石油供应也不得不通过中国台湾海峡和台湾东部。也正因如此,日本某些人的“台湾情结”及宣称“台湾海峡属于公海”的言论,有增无减。
中日两国能源安全领域出现的竞争与问题,除了中日两国本身的国家利益外,也与美国的亚太战略和对华政策密不可分的。1996年,日美签署的《保障联合宣言》称:“当日本周边地区发生的事态对日本的和平与安全产生重要影响时,两国将进行磋商与合作”,并将日本的安全保障区域扩大到南中国海区域。[77]1997年,日美又签署了新的《防卫合作指针》,提出了所谓“周边地区”的模糊概念,更于1999年制定《周边事态法》,将日美同盟的合作范围扩大到了中国的台湾海峡。从以上可看出,日本通过日美同盟有旨在控制其作为石油运输走廊的南海区域和台湾海峡。
中日间在能源方面不仅有竞争也有合作。目前中日间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前景好,合作领域广泛。许多项目的合作停留在政府呼吁及学术研讨层面的多,有实际进展的少。2001年11月“东盟+日中韩”领导人会议在文莱举行,日本政府频频使用“亚洲能源安全”这个词。此次议上,小泉首相提议举行“亚洲能源安全研讨会”。2002年4月,小泉首相在中国海南岛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亚洲的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稳定供应。”2003年10月3日中日韩在巴厘岛签署了《中日韩推进3方联合小组宣言》,《宣言》决定在能源等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
目前中日在能源领域总体上是竞争大于合作,这种局面持续下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加强合作不仅是必要的也是趋势。伊藤忠商事公司顾问藤野曾分析说:“日中两国领导人就亚洲石油储备等能源安全问题坦率交换意见的时机已经成熟。否则,日中两国有朝一日可能会争夺中东原油。”[78]
三、中日在能源博弈中的最优选择:“合作下竞争”
中日间在能源领域的博弈的表现形式就是竞争与合作。中日间能源自给能力和对外依存度的相向性、地缘政治经济的相关性、主要进口油气资源的同源性,不可避免的导致两国在国际能源领域展开竞争。[79]如何协调和正确引导对抗式、排他式的恶性竞争,避免“零和”式传统博弈结果,应是中日共同追求的目标。中日两国在能源领域要达到“双赢”或“多赢”的良策是在“合作下竞争”,“国家间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实现”。
必须承认竞争是永恒的,只有出现竞争才会谈到合作。“合作下竞争”是指竞争各方当清晰认识到在某领域或某事物中彼此存在竞争时的态度及行为选择,即:中日间面对在能源领域竞争中应“选择合作,在合作的框架下进行竞争”,而不应“继续竞争,当竞争到快要各败俱伤时在合作”。这里所说的“合作下竞争”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合作方之间的竞争;二是合作方与外部的竞争。
中日两国在能源博弈中的最优选择之所是“在合作下竞争”是有其道理的。一是历史的教训与启示。1997年发生在的东南亚金融-经济危机对同处于亚洲地区各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警示与启示:加强合作。此次危机使亚洲区域内几乎所有国家的增长率都出现大幅度下降,工业指数和外汇储备都出现严峻形势。特别是对原本低迷的日本经济更是雪上加霜,导致持续低迷,这从侧面也反映出东南亚各国在金融领域缺乏有效合作。中日两国要防微杜渐、亡羊补牢,尽快加强合作的步伐,尽快建立东北亚能源合作体系。今日的欧盟最初也是由欧洲煤钢联盟发展而来的,欧洲煤钢联盟中的各个国家并不是不存在竞争,但这种竞争因是在合作下的竞争,故是有序的竞争、是多赢的竞争。中日应从中得到启示、加以借鉴,以便走向“协同竞争”。
二是现实的机遇与挑战。合作源于竞争,合作的本质是增强竞争实力,弱化竞争的负面影响。中日在能源问题上共同面临着中东局势的变化、石油价格的不稳定、石油运输管道的铺设(安大线与安纳线之争)、能源运输通道的安全保障和其他一些难题。解决这些难题的办法就需要真诚加强合作,努力寻找双方的利益交汇点。中日从中东地区进口的石油都要经过绕不过去得“马六甲海峡”,而此航道常年充满着多国纷争、海盗猖獗的危险性。另外,中日共同还面临着油价偏高的问题,目前中日两国从中东购进的石油比欧美国家每桶要高出一到两个美元。据中国能源网CEO韩小平向本报记者计算说,每年中国因为这个差价,就要损失7.5亿美元。由于缺乏协调,中日之间在这一价格问题上都没有回旋的余地。[80]可见,合作对中日双方是非常有必要的。中日两国通过合作来加强自身的实力,就可以较为从容面对各种难题的挑战。
四、中日能源合作的意义:“化疗”历史积怨
美国著名能源问题专家卡尔德认为,由于地缘政治结构和自然资源的差别,能源对这一敏感地带而言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源可能造成大国对抗从而加剧地区紧张;另一方面,通过重要的新形式的合作,各国之间的矛盾可得到化解。”[81]中日两国都需要认识到,中日两国如果离开地区合作而“单打独斗”都将不能达到真正提高本国地位的目的。[82]
中日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不但能大大推动东北亚能源合作、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而且还可以“化疗”中日两国间存在的历史积怨,改善中日关系。中日两国间“历史问题”已成为当前中日关系的毒瘤,此毒瘤若放任不治,一旦恶化后果不堪设想。中日两国的历史积怨主要体现在:日本不能正确反省战争责任问题、首相屡次参拜靖国问题、篡改历史教科书问题、慰安妇的赔偿问题等等。旧的积怨还未解决,现在又添新许多的不和谐音符,如:齐齐哈尔毒气事件、珠海买春事件、西北大学日本留学生辱华事件、与中国争夺能源等等。从中日在“安大线”和“安纳线”之争中,可看出日本对中国的不信任,担心中国利用“安大线”损害日本的利益。不信任的直接体现就是不真诚合作,不合作的结果从目前看是不言而喻的,不但都并没有达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还影响了彼此的关系。
中日两国虽然存在着许多积怨,但对两国来说,通过广泛的合作是逐渐可得到解决的。东北亚能源合作对中日两国而言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平台。中日间如果能在能源合作领域真正合作,减少排他性的竞争,相信是会对“历史积怨”这一“毒瘤”产生“化疗”作用的。当然,仅仅短时间的、一次性化疗是不会根除这一毒瘤的,只能相对地缓解。要想彻底根除这一“毒瘤”,还要取决于中日间合作的利益度和真诚度的大小。“历史积怨”会让位给国家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