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后日本进出口贸易状况,政府终战联络中央事务局总务科第一科[2]的《终战事务情报 第四号》[3]中,有如下记载:
(前略——笔者)四 关于必需品进口事宜
政府曾数次向盟军司令部申请进口必需品,同司令部答复如下:
一、十月九日(1949(昭和20)年——笔者)附 最高司令部艾伦大佐发 《关于必需品进口事宜》[4],
二、十月十日附 同右 《申请进口之际的情报提交事宜》,
三、十月十一日附 同右 《生丝生产事宜》,
一《关于必需品进口事宜》(十月九日)
一、日本政府已多次申请进口维持国民生活必需品事宜。
二、在不具备下记条件的情况下,本司令部不予受理。
1.仅限于维持最低国民生活必需品的进口;
2.为保证支付进口物资货款,设置以提供(本司令部允许的)出口物资为保障的支付体系。
(中略—笔者)
(3)为将进口物资限制于必要的最小额度,必需实施以最大限度利用国内该物资之措施。该措施虽包括下记物资,但不局限于此:
原油、粮食、燃料、肥料、盐的最大生产措施……
上述史料表明,首先,当时GHQ掌握了日本的国际贸易权,进出口贸易均需在GHQ的批准下进行;其次,日本国内原油、粮食、肥料、盐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处于困难状态,为此日本政府急于得到上述物资的进口批准;最后,GHQ的批准条件是,仅允许进口“维持国民生活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同时日本政府必须设置确保进口物资支付能力的相应措施以及进口物资的国内生产措施。
根据《关于必需品进口事宜》的规定,GHQ于1945(昭和20)年12月24日,首次批准日本政府关于粮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进口申请。1946至1951年,粮食、肥料、油料、盐等生活必需品被允许进口日本,对此日本政府在《昭和24年度通商白书》[5](1949年度)中做了如下说明:
……防止饥饿与疾病,以维持生活最低限度为目的的必需物资,诸如粮食、肥料、所有医药品、绝大多数油料、石油的三成(渔船用重油及农水产用)、盐的七成(食用),即所谓“以生存为目的的进口”在进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是,二十一年末77.7%、二十二年80.6%、二十三年68.9%,战后进口累计总额的75%属于该类物资……而且重要的是,几乎所有该类进口物资均由美国占领地救济资金(GARIOA)[6]支付。也就是说,以国民生存为目的的必需物资的进口,是由美国纳税者的善意援助负担的,而绝不是我们自身的力量,即以出口为代价的进口,这一点必须明确。
以上通商白书再次证明,战后初期日本国内“生存必需品”,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不得不依靠进口来保证需求;另外,农产品的进口基本依靠美国政府的对日援助。事实上自1946年至1951年间,美国的对日援助——GARIOA援助与EROA援助[7]——高达18亿美元[8],其主要用于农产品进口援助之上。由此可见,一方面,战后日本农产品“市场开放”起步于美国政府的对日粮食援助。
另一方面,战后美国以出口农产品方式展开的对日援助,除初期的GARIOA与EROA之外,还包括MSA[9]及PL480[10]两项援助。日美MSA四协定[11]之一的《日美农产品购买协定》中明确指出:自1954年3月8日该协定缔结日起,“至1954年6月30日美合众国现会计年度迄,努力实现五千万美元的交易”。并且随着1954年7月PL480法的成立,MSA援助主要以PL480援助的形式实施。至此可以看出,战后美国的对日援助、从GARIOA到EROA,乃至MSA及PL480,主要通过农产品出口贸易体现。其原因可归纳如下:第一,战后日本国内经济颓废、农产品生产骤减,整个社会及国民处于极度饥饿状态;第二,在美国农产品生产过剩、库存增加的同时,国际市场的支付手段单一致使美元流通量陷入极为紧缺的状态。必须注意的是:(1)由于农产品生产过剩,美国政府早在终战初期就开始为农产品出口贸易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2)毋庸置疑,日本农产品市场开放的前史中,包含了美国政府出口本国农产品之意向——尽管该意向以援助的形式体现。
如上文所述,战后日本国家及国民均处于极度饥饿的状态中。其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原殖民地地区的粮食进口中断;第二,农业生产基础及生产力极度下降。因此重整农业,无疑成为战后日本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日本农林水产省《昭和36年度农业白书》[12],就战后农业重建问题明确指出,1955年的日本,不仅迎来日本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农业也面临全新的局面,农业生产水平已经超出战前水平的30%,生产性也在不断提高”。这表明至1955年迄,日本经济及农业已经完全摆脱战后的窘迫局面,开始步入高度发展阶段。并且该白书还指出,促使农业尽快达到复苏的农业政策,是在“农村的民主化及确保粮食生产的基本原则下展开”的。在此不得不指出的是,战后初期的日本农政无论可能与否,并未能在确保粮食生产与供应的同时,对今后农产品贸易市场竞争做出正确的判断;当然亦未能实施任何确保今后农产品市场份额及竞争能力的有效措施。与此同时,《昭和30年度通商白书》[13]“第五章 通商政策”部分,对美国处理剩余农产品问题做了如下记载:
我国根据以相互安全保障法为基础的诸协定(即MSA协定,54年5月1日生效)中的农产品购买协定,54年从美国剩余农产品中购买小麦5000千吨、大麦100千吨,总计5千万美元。为此,解除了我国因53年国内减产出现追加粮食需要而可能带来的一定程度的外币负担;与此同时,该金额的20%积累金,即36亿日元,作为对我国的赠予用于防卫产业的发展……关于55年美国会计年度(54年7月—55年6月)的对美剩余农产品交易,54年秋开始交涉至今,就交易品种及交易金额已在两国间基本达成共识(交易品种包括棉花、米、小麦、烟、大麦共8500万美元,现物赠予包括小麦、脱脂奶粉、棉花共1500万美元,两者共计1亿美元),虽然目前关于返现积累金中的70%,即214亿日元的对日借款条件的交涉进展困难,但已呈现将在不远的将来达成共识的可能性。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日本政府在关于剩余农产品对日援助问题的对美交涉中,其注意力完全集中于返现积累金的对日借款条件之上;其中看不到日本政府对美国农产品援助将可能带给日本农业,特别是日本农产品贸易市场的影响的任何警戒及对应。除此之外,日美间的《第2次农产品购买协定》亦于1956年2月正式成立。[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