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雷廷寿编辑。一册,不分卷。卷首有非卿光绪丁未(1907)冬的题签及作者光绪三十二年(1906)12月的自序。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1906)八月,作者被巡警部派往日本考察日本警察制度,是年十二月归国,此即其归国后的调查报告。全书共分宪法篇、命令篇、官制篇、权限篇、任用篇、俸给篇、纪律篇、赏罚篇等八篇,但并非全文抄录,而是适当摘录有关章节,并附上作者自己的按语,如凡例中所言,“篇中内容,大半撮录汉籍诸书原文,仅据私意分别部局,加以按语。”且“汉译诸书,大抵皆据明治三十九年(1906)以前之本”。如宪法篇中,仅摘录第二章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而官制篇则对日本警察机关之组织抄录甚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