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舒鸿仪:《东瀛警察笔记》(1 / 1)

舒鸿仪著。四卷。光绪三十二年(1906)八月上海乐群图书编译局初版发行。卷首题巡警部员外郎舒鸿仪著、委员章兰荪校,其后为王赓序及作者作于东京旅舍的自序。卷后有陈瑜跋,版权页署“编辑者:舒鸿仪,订正者:章兰荪”。

据舒鸿仪自序,光绪三十二年(1906)四月至八月,作者与章兰荪奉命派往日本,考察警政,将“学堂讲录、参观日记、友朋对答之语与所制赠图表,随时连缀,积成此篇。”其中卷一“讲录”为作者参照东京警察学堂听讲时,学堂理事所授《警察讲录》一卷,并参考教习所讲,择要编辑而成,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法、结社集会之限制、携带品之禁止、戒严之宣告、交通规则、卫生法、建筑法、妓寮旅馆饮食店浴屋剧场之取缔、通货及模造证券漉入纸之检查、农矿森林之保护、刑法之分类、刑法之适用、加重减轻、重罪之加减例、违法命令、不当命令、消防班之施行规则、郡部消防事务细则。卷二“问答”为作者在警视厅或警察署与日人黑柳重昌、岛田文之助、新藤银藏、植木武彦、室田景辰、田川诚作等人的问答记录,包括警察官制俸给及巡查人数、采用巡查手续、新闻报纸条例、陆军军人处置法、巡查不得轻易拔剑、对待外国人之法。卷三“图表”包括警察官办制服图、监狱图、警视厅分课表、采用巡查试验表、留置犯人表、调查户口表、盗难告诉表、遗失口头届出表。卷四“日记”起始于作者三十二年五月初七抵达长崎,终于同年八月廿八日,其间记述如作者所言:“除考查警察外,常参观监狱、军队、学堂、工厂,参观后归而志之。(中略)至于个人之交际,其往来酬应之事,概从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