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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出口地区,日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双方存在着重要的石油贸易关系。在这种贸易关系中,有两个制约因素在起作用:一是日本对中东石油的需求程度如何;一是中东石油对日本的供应渠道及石油价格如何。

日本从50年代中期经济发展时,确立了重、化工业为龙头、带动整个经济发展的道路。重、化工业都是耗能大产业,而日本自身又严重缺少能源资源,这就决定了日本的经济发展要依赖外部供应能源的局限性。由于石油作为能源要比煤具有更多的优越性,所以日本等先进工业化国家在50—60年代率先采用以石油代替煤的能源结构转化,日本进口石油不断增加。

中东是战后崛起的世界上最大石油产地,因其具有油层浅、自喷率高、运输方便、国内需求小的特点,故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出口地区。日本从中东地区进口石油如表4-4所示。[2]

表4-4 日本从中东进口石油(万千升、%)占全年进口比

从表4-4可以看出,日本从中东进口石油额在不断增加,1972年比1963年增加了305%,该时期日本所需进口石油平均86.8%来自中东地区。但是,日本从中东进口石油的渠道却并不掌握在中东产油国手中。

中东石油长期以来是西方列强争夺、控制的目标,西方石油公司不仅控制中东石油的勘探、开采、提炼权利,而且还控制石油及石油制品的国际市场销售价格。据统计,1967年美国的埃克森石油公司、莫比尔石油公司、德士古石油公司、加利福尼亚石油公司、海湾石油公司这五家公司控制着中东石油总产量的57%;英国的英国石油公司控制着总产量的28%;英国与荷兰合资的英荷壳牌石油公司控制了7%;法国的法国石油公司控制了6%,八家西方石油公司控制了中东石油总产量的98%。[3]即使到了70年代初,中东石油总产量的87.6%,仍然控制在上述八大公司手中,而日本从中东进口石油的90%是来自上述八大公司。另外,国际石油市场也操纵在西方大公司手中,长期以来国际石油价格在每桶1.5—2美元的低价位徘徊,这些状况无疑给日本经济腾飞创造了条件。

为了打破西方列强确立的不合理框架,中东产油国展开了不懈的努力。1960年以中东产油国为主体成立了石油输出国组织,即“欧佩克”;1968年又成立了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1969年卡扎菲夺取利比亚政权后,强迫提高本国原油价格和石油所得税;在利比亚成功的鼓舞下,产油国与西方国家展开了大规模的斗争,双方于1971年2月签订德黑兰协定,3月签订的黎波里协定,1972年1月签订雷内姆协定。产油国不仅实现了提高油价和石油所得税的目标,而且还扩大了石油资本经营权。

随着中东石油控制权逐渐从西方石油公司手中转移到中东产油国手中,1972年6月上台的日本首相田中角荣指出,“资源问题已成了世界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尤其对日本来说,更是必须要尽快解决的问题”[4]。然而此时的日本只能说有一点石油危机感,并没有真正认识到石油危机的迫切性、严重性,也就没有认真研究解决石油危机的对策。1973年7月,大平外相召集日本驻中东各国大使举行会议,讨论“中东产油国的动态和我国资源政策”,会议最后确认,“只要日本在阿以冲突中保持政治上的中立态度,就不可能被列为石油禁运国家的对象”[5]。日本政府的盲目乐观,使其在突如其来的第一次石油危机到来时慌了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