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日苏两国缔约问题达成妥协后,缔结何种条约出现争议。日本提出缔结日苏互不侵犯条约,一是要阻止苏联援助中国抗日和确保它“北守南进”计划的实施。二是希望能进一步实现日德意苏的四国协调,使它在同美英等国的抗争中增加力量。苏联提出缔结日苏中立条约,一是为了避免一旦苏德战争爆发时,日本站在德国一边对苏开战。二是担心日苏两国关系过于密切会导致苏联与其他国家关系的恶化,而带来未来战争中树敌过多的困境,所以反对缔结日苏互不侵犯条约。
1941年4月13日晚《日苏中立条约》的签订,从条约内容来看,它实际上是中立条约与互不侵犯条约的混合体。对于日本来说,关于“遵守中立”的条款,可以阻止苏联援助中国抗战,而关于“尊重对方领土完整”的条款,则有利于维持伪“满洲国”同苏蒙边界地区的平静与安宁,便于它推行“北守南进”的计划,这也是日本在同苏联缔结条约时所追求的主要目的。《日苏中立条约》的签订,是在中日、日美、苏德、中苏的多角关系相互作用下,日苏两国相互妥协的结果,因此也必然要受到上述各种关系的不断变化的影响。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苏德战争、太平洋战争相继爆发,苏联的敌人德国是日本的同盟国,日本的敌人中美两国又是苏联的同盟国,而且日苏两国又分别是两大对立集团的主要成员。面对这种错综复杂、相互交织的局面,伴随着形势的变化,日苏两国之间的中立关系几次濒临破裂的危险,两国在不断摇摆、动**不定的形势下,艰难地把日苏两国之间的中立关系坚持到战争结束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