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文镜秘府论》的王昌龄《诗格》,一个重要内容,是调声说。王昌龄调声说,主要在天卷,“调声”一节前半,此外南卷《论文意》前半也有。
一、轻重辨音之说
王昌龄调声说,是针对五言而言的。他说:“凡四十字诗,十字一管,即生其意。”所谓“四十字诗”,就是五言八句诗,当然,他也说十二句诗,十四句诗,二十句诗,他所说的“六十、七十、百字诗”。他的调声说,就是针对这样的五言诗而言。他说十字一管,又说二十字一管,说的是诗意的变化,或二句一变,或四句一变,而这变化,也是音律节奏的变化。诗意诗情和声律节奏的变化要相谐调。这应该是调声说的题中之义。他的调声说又是他的格调说的一个重要内容。《论文意》他说:“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辨则律清,格律全,然后始有调。”《调声》也说:“意高为之格高,意下为之下格。律调其言,言无相妨。”“律调其言”,正是为了律清格高。
王昌龄的调声说,是从语音辨析开始的。他说:
且庄字全轻,霜字轻中重,疮字重中轻,床字全重,如清字全轻,青字全浊。
这段话是很可注意的。荘、霜、疮、床四字,就声调而言,均属下平声,就韵而言,均属阳韵,就声母而言,均属齿音,何以有全轻、全重,轻中重、重中轻之分?清、青二字,就声调而言,均属平声,就声母而言,均属齿音清母,何以一个全轻,一个全浊呢?
比较合理的解释,庄、霜、疮、床四字,是从声母的发音方法来区别的。他是以声纽清音为轻,浊音为重,不送气音为轻,送气为重,擦音的气流较塞音、塞擦音稍强一些,噪音感重一些,因此也为重。“庄”字照纽,全清塞擦音不送气,故为全轻。“床”字床纽,全浊塞擦音,唐代北方音全浊平声为送气音,故为全重。霜、疮是介于轻、重之间的音。“疮”字穿纽,为送气音,因此为重;为次清音,清音中有轻的因素,故为重中轻。霜字审纽,全清,因此为轻;是擦音,实际要送气,发音较之塞音、塞擦音均重一些,因此为轻中重。至于清、青二字,则是从韵类的等位来区分的。“清字全轻,青字全浊”,其意当为“清字全轻清,青字全重浊”,“清”字为三等韵,故为全轻清,“青”字属四等韵,故为全重浊。
这实际涉及等韵学的问题。作为中国传统音韵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等韵学以等呼分析韵母的结构,以七音分析声纽的发音部位,以字母表示汉语的声纽系统。这是中国古代系统的讲语音的发端。王昌龄分析轻重,不正是用这样的方法吗?后来《广韵》末附“辨四声轻清重浊法”,平声下就以“清”为“轻清”,以“青”为“重浊”。照纽正是清音,床纽正是浊音,穿纽次清,而审纽清音。
这就很值得注意。以轻重辨音,并不始于王昌龄。晋郭璞注《山海经》,齐梁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音辞篇》和隋陆法言《切韵序》就已经以轻重辨音[7]。但从他们那里都还看不出等韵的观念。系统的以等呼分析韵母的结构,以七音分析声纽的发音部位,是后来的等韵学。今传最早的等韵图,有郑樵《通志》中的《七音略》,和南宋绍兴年间张麟之刊行的《韵镜》。《七音略》的底本,郑樵自己说是《七音韵鉴》,《韵镜》的底本,张麟之说是《指微韵镜》。唐末守温的《韵学残卷》里有“四等轻重例”一段,分列四声韵字。即使往前推,今存较早的韵图也大约出于唐末或五代。在这之前,隋陆法言《切韵》的语音知识只是分声调,分韵类,以及以二字拼一字之音。王昌龄对以轻重辨语音,与宋代流传的等韵图如《韵镜》《七音略》完全吻合,可以说已经有了“等”的观念。他以庄、霜、疮、床四个韵母相同的字为例,辨析出它们全轻、全重、轻中重和重中轻的区别。后来等韵图所用的字母是三十六个,守温韵图的字母也是三十个,王昌龄虽只涉及全清不送气的照纽、全浊送气的床纽、次清送气的穿纽、全清送气的审纽这四个字母,但是,他对语音的准确辨析,应该是以对整个字母系统语音的认识为基础。后来等韵图的韵类分四等,涉及《切韵》的一百九十三韵,王昌龄说“清字全轻,青字全浊”,只涉及“清”“青”二个韵部,“清”字为三等韵,故为全轻清,“青”字属四等韵,故为全重浊。但是,他对这二个韵部等位的准确辨析,也应该是以大量韵部等位的认识为基础。王昌龄当然没有编制出后来那样详尽的等韵图表,也没有明确提出“等”这个概念,他只涉及四个声纽,二个韵部,但仅就这四个声纽、二个韵部的辨析,可以看出,他已经有了“等”的观念,已经在用“等”观念区分字音,而且这种辨析和后来的等韵图完全吻合。这在音韵学史上是很值得注意的。
我们无法了解,王昌龄用“等”观念区分字音,是他个人的独创呢?还是转述成说?“等”的观念,用韵图的格式表示字音的拼切,受到佛教悉昙学的影响,轻和重的概念,本来是用来表示梵文元音读法的不同,表示其读音长、短之分,后来译经者用来表示声类的差异,进而把韵书各韵比较异同,依其发音洪细轻重分作四个“等”,更进而依四等与四声相配的关系,合若干韵母为一“转”。要之,等韵学受到佛教悉昙学的影响。王昌龄当然还没有提出那么复杂系统的认识,但他毕竟意识到语音的“等”区别,声纽的轻重的区别。我们也无法了解,他何以会形成这种认识?或许,他贬谪南方,特别是被贬江宁的时候,和僧人也有交往?或许在这种交往中他接受了悉昙学?他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音韵学的史料,也留下了许多难以解答的谜。
王昌龄说:“至如有轻重者,有轻中重,重中轻,当韵之即见。”他是说,语音之轻重,单独一个字一个字不易分辨,而遇到相关的韵就可见到。也就是说,在写作具体诗句的时候,自然会感到语音的轻重。他是从诗歌创作角度提出轻重说的,他以对语音的细致辨析,提出他的调声说。
王昌龄提出,诗歌语言,须轻重相间。
《调声》说:“律调其言,言无相妨,以字轻重清浊间之须稳。”所谓“稳”,是平稳,谐调。律调其言,就是用语音的轻重之律调节诗句的声律语言,所谓“间之”,应该就是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所说的“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的意思。这样才“言无相妨”,就是声律谐调流畅,音和音之间不会滞涩相碍。
南卷《论文意》说:“夫用字有数般:有轻,有重;有重中轻,有轻中重;有虽重浊可用者,有轻清不可用者,事须细律之,若用重字,即以轻字拂之,便快也。”为什么说“有虽重浊可用者,有轻清不可用者”?具体含意不太清楚。《颜氏家训·音辞篇》:“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鈋钝得其质直,其辞多古语。”隋陆法言《切韵序》说:“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涉重浊。”(周祖谟《广韵校本》卷首)或者轻清即指南方之音,而重浊即指北方之音,或者王昌龄作为“诗夫子”讲诗之时,正在南言之江宁,面对的是南方学诗之士子,南方士子习用南音,而不习用北音,而王昌龄因此有是说,谓北方音虽重浊而有可用者,南方音虽轻清而有不可用者。王昌龄的基本思想,是轻重相间,“若用重字,即以轻字拂之,便快也”,所谓“拂”,是辅弼,相佐,所谓“快”,是快畅,声律快畅流畅。
南卷《论文意》王昌龄又说:
夫文章,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声即稳也;其中三字纵重浊,亦无妨。如“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若五字并轻,则脱略无所止泊处;若五字并重,则文章暗浊。事须轻重相间,仍须以声律之。如“明月照积雪”,则“月”、“雪”相拨;及“罗衣何飘飖”,则“罗”、“何”相拨;亦不可不觉也。
这段话的基本原则,是既不能五字并轻,也不能五字并重,而要轻重相间。这和前面那段话所说的“若用重字,即以轻字拂之”是同一个意思。这个原则并没有什么新意。他的新意,在于对轻重相间作了具体解释,涉及到具体的轻重相间之法。
涉及的一点,是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而“其中三字纵重浊,亦无妨”。这是说什么?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意思非常明确,但“其中三字纵重浊”指什么?稍有歧解。其实他的意思也很明确,前面既已说了“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因此他说的“其中三字纵重浊”,不是指五言诗中任意三字,而是指五言诗中间三字。这里说的轻清和重浊指什么?他举了二句例诗:“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从例句看,前句高(平清豪韵一等)台(平浊咍韵一等)多(平清歌韵一等)悲(平清脂韵三等)风(平清东韵三等),后句朝(平清宵韵三等)日(入清浊质韵三等)照(去清笑韵四等)北(入清德韵一等)林(平清浊侵韵三等)。他不应该是从声母清浊来区分,因为上句中间三字为“浊清清”,只有“台”一字浊声,下句中三字即使“日”字读为浊声,也是“浊清清”,只有“日”一字浊声。他也不应该是从韵类等位来区分,因为上句前三字为一等韵,而后二字为三等韵,中三字既有一等韵,也有三等韵。后句则中三字既有四等韵(照),也有一等韵(北)和三等韵(日)。都不符合中间三字重浊的条件。这里的轻清重浊,应该是就声调而言,而且是就下一句而言。下一句“朝日照北林”,中三字全部为仄声,而第一字和第五字都为平声,正与他所说的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中间三字重浊的条件相合。因此,他所说的,是第一字和第五字须用平声,而中间三字可用仄声。
为什么第一字和第五字须用平声,为什么这样“声即稳”,而用仄声则不稳?可能因为仄声欹侧涩促,给人不稳定的感觉,而平声轻扬舒缓,给人平稳的感觉。也可能由声而及情,第一字第五字用平声,声韵和诗情都更显得舒展,而用仄声,则声韵诗情都显得欹侧不平。这是涉及的一点。这里体现的刘滔提出的平声有用处最多的思想。
涉及的又一点,是“明月照积雪”和“罗衣何飘颻”二句。这二句的四声和清浊分别是:明(平清浊)月(入清浊)照(去清)积(入清)雪(入清),罗(平清浊)衣(去清)何(平浊)飘(平浊)颻(平清浊)。他说前句是“月”“雪”相拨,后句是“罗”“何”相拨。
什么是“相拨”?月雪,罗何何以相拨?一说,拨为拂之假借。一说上句多仄声,下句全为平声,月雪、罗何相拨挽救了单调。一说相拨是带来声律上的抑扬[8]。
其实,“拨”无须假借为“拂”。因为紧接着前段他说:“若用重字,即以轻字拂之”,就直接用了“拂”字。“拨”就是“拨”,是碰撞、磨擦之意。孟浩然《早发渔浦潭》:“卧闻渔浦口,桡声暗相拨。”岑参《走马川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所用的“拨”都是这个意思。既然是碰撞、磨擦,所谓月雪相拨,罗何相拨,不会是什么挽救了声律的单调,或说带来了声律上的抑扬。相拨,指的声律上相互碰撞相互摩擦相互阻碍,是声律的不谐调。当然,“月”、“雪”,“罗”、“何”何以相拨?可能也因声母之清浊同异。因为“明”字清浊,“罗”字也是清浊。如果把清浊读作清音,则月雪同为清音,如果把清浊读作浊音,则罗何均为浊音,如何有抑扬谐调的声律?
“月”、“雪”,“罗”、“何”何以相拨,可能有其他原因。“月”、“雪”同为入声,分为五言诗的第二字和第五字,按照永明声律说,二、五同声,犯蜂腰病。“月”字月韵,“雪”字薛韵,月韵和薛韵可通押,同一句内隔字用同韵字,应该又犯小韵病。可能因此而说月雪相拨。
至于“罗”、“何”相拨,可能也因为同属下平声七歌韵,同一句内隔字用同韵字,和“月”、“雪”一样也犯小韵病。当然还可能也因为它们同为平声。但这一句五字全为平声,为什么只说“罗”、“何”相拨?却有些费解。其中可能有某些我们今天难以弄清的原因,这原因当中包含当时调声的某些认识。如果非要给一个解释,可能还是与诗句的节奏有关。“罗”、“何”分为五言诗的第一字和第三字。五言诗的句式节奏,一般是上二下三。沈约曾说:“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9]可能作于隋至初唐间的天卷《诗章中用声法式》也说五言诗是“上二字为一句,下三字为一句”。按照上二下三的句式节奏,第二字第五字正好分别是上二和下三之尾,刘善经就因此把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声的蜂腰病称之为“一句中之上尾”[10]。照此理解,五言诗第一字和第三字正好分别为上二和下三之头,五言诗二、五同声可称为一句中之上尾,那么,一、三同声是不是可以称之为一句中之平头呢?“罗衣何飘颻”的“罗”、“何”恰好在第一字和第三字的位置,是不是因此而说“罗”、“何”相拨呢?之所以恰好举“明月照积雪”“月”、“雪”相拨和“罗衣何飘颻”“罗”、“何”相拨这二个的例子,是不是因为它们一个属一句中之上尾,而另一个属一句中之平头呢?这样说,当然推测的成份居多,但是,一为一句中上尾相拨,一为一句中平头相拨,正好两两相对,不是很容易引起人们这样的联想吗?不然,还有别的什么更好的解释呢?
如果以上分析大致还可行,如果又再进一步细究,会发现有几点值得注意。
这段话说的轻重相间,都是就五言诗一句的首字尾字而言。“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说的是诗句五字之首字和尾字,“月”、“雪”相拨,“罗”、“何”相拨,分别为五言诗一句中的第二字和第五字,第一字和第三字,关注的也是头尾,不过是五言诗上二下三两分句之尾和头。关注首尾,五言一句的首尾和分为两句的首尾,可不可以说,这是王昌龄轻重相间说的一个特点呢?这是值得注意的一点。
王昌龄时代,近体诗律早已成熟,沈约他们的永明体早已发展为近体。但从这段话来看,“月”、“雪”相拨,“罗”、“何”相拨,都犯小韵,“月”、“雪”相拨,又犯蜂腰,犯一句中之上尾。小韵,蜂腰,一句中之上尾,这都是从永明声律说来的。“罗”、“何”相拨,如果可以说是一句中之平头,也可以说是永明声律说的引申,由一句中之上尾,引申为一句中之平头。提出“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关注首字尾字,基本思想也是从永明声律说来的。如果这样分析尚可成立,那么,可不可以说,当近体诗律已经成熟的时候,王昌龄他们仍然没有忘记永明声律说。这是值得注意的又一点。这说明什么呢?是对历史的一种回味留恋继承?还是在近体诗成熟之后继续探讨新的声律格式,力求在声律上有所创新?恐怕这二点都不能否定。
这里说的轻重清浊,似已不指声母之清浊,至少仅用声母之清浊又难以解释。这里所说的轻重清浊,需要用声调的平仄来解释,当然,“月”、“雪”相拨,“罗”、“何”相拨,如果是说它们犯小韵,那他所说的轻重,还可能指韵。但这里所说的韵,已与韵的等类无关,与等韵学所说的轻重清浊无关。已有用等韵的观念对语音的细致辨析,辨析出全轻、全重、轻中重和重中轻,辨析出韵类的等位,而在实际运用中,却依然落在声调的平仄上,落在一般的韵类上。这是值得注意的又一点。这又说明什么呢?等韵毕竟是新的观念,传统的诗歌韵律依然是用四声,用平仄。等韵学对语音的辨析虽然细致系统,但更带有纯音韵学的意味,从音韵学的认识到普遍地运用于诗歌创作成为诗歌声律,需要一个过程。后来的词学可能就更多地注意这些问题,而唐代诗律则还未能。或者正是这个原因,所以王昌龄一面显露出新的等韵的观念,一面仍然用传统的四声平仄和韵,来理解轻重清浊,来说明诗歌声律。从这段话,是不是可以说明这一点呢?
最后可注意的是一点,是“罗衣何飘颻”一句。殷璠《河岳英灵集》也评论了这句诗。“罗衣何飘颻,长裾随风还”,十字俱平,但殷璠认为“雅调仍在”(南卷《集论》)。一说“雅调仍在”,一说“罗何相拨”,就是说,音律相碍相妨,看法截然不同。同为盛唐,而看法不一,这又说明什么呢?是不是说明盛唐时候,人们对诗歌声律的看法远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还有各种看法呢?是不是说明人们对诗歌声律还在做各种探索呢?
二、王昌龄论通韵、落韵及转韵
王昌龄涉及的又一点,是通韵、落韵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转韵问题。
南卷《论文意》说:
今世间之人,或识清而不知浊,或识浊而不知清。若以清为韵,余尽须用清;若以浊为韵,余尽须浊;若清浊相和,名为落韵。
六地藏寺本双行小字注:“故李概《音序》曰:上篇名落韵,下篇通韵。”王昌龄虽然没有提到通韵,但与落韵相对,他说的“若以清为韵,余尽须用清;若以浊为韵,余尽须浊”,应该就是通韵。
通韵、落韵,是中国音韵学史上值得注意的一对概念。
这对概念,应该是从梵文悉昙学来的。日僧安然《悉昙藏》卷二说:“五五配呼各为通韵,三种交呼各为落韵。”又说:“横行二纽中总归第五竖行相呼为通韵,竖行交呼为落韵。”这是就悉昙字母体文五类声来说的。悉昙体文即父音字母分为喉(牙)、腭、舌、齿、唇五类声,每一类又分不送气和送气柔声二种,不送气和送气怒声二种,还有不送气的非柔怒声即鼻音一种,共为五种。五类五种,五五二十五,就是所谓五五配呼。按照《悉昙藏》所说,柔声和柔声,怒声和怒声各自配呼,也就是所谓横行配呼,就是通韵。而柔声和怒声,以及非柔怒声三种交呼,也就是所谓竖行交呼,即各为落韵。竖行交呼有二合三合四合五合字,都各为落韵。横行交呼是单合,竖行交呼是合字,因此《悉昙藏》又说:“单合是通韵也,其于合字是落韵也。”就是说,因悉昙体文五类声配呼或交呼方式的不同,而有通韵和落韵的区别。
中土文人比较早论及通韵、落韵的是齐梁时的沈约。安然《悉昙藏》卷二引沈约《四声谱》:“韵有二种,清浊各别为通韵,清浊相和为落韵。”沈约这里,应该是对梵文悉昙学通韵、落韵的简明概括。悉昙体文五类声之柔声不送气音为清音,送气音为次清音,怒声为浊音,非柔怒声为清浊音。因此,清浊各别为通韵,也就是《悉昙藏》所说,柔声和柔声,怒声和怒声各自配呼而为通韵。柔声和柔声,怒声和怒声各自配呼,也就是清音和清音配呼,浊音和浊音配呼。因此清浊各别,因此为通韵。而所谓清浊相和为落韵,也就是《悉昙藏》所说,柔声和怒声,以及非柔怒声三种交呼为落韵。柔声和怒声,以及非柔怒声三种交呼,也就清音和浊音交呼,也就是沈约所说的清浊相和。因此,沈约这段话,首先是对悉昙学的通韵、落韵作了明确简要也是通俗的概括。悉昙字母的复杂语音关系,不一定一般的中土士子都容易理解的,但中土士子懂清浊。清浊、和是中国传统的概念。他用“清浊各别”和“清浊相和”来概括通韵和落韵各自的内涵,确实简明而又通俗。
但是,沈约所作的毕竟是《四声谱》。他提出通韵、落韵,应该是为了说明汉语“四声”的问题,而不仅仅是说明悉昙学的问题。换句话说,他是借用外来的梵文悉昙学的概念,来说明中土汉语的“四声”问题。这样看,所谓清浊各别,清浊相和,也应该是针对汉语语音而言,而且,应该与沈约所倡导的永明声律说有关,或者就是永明声律说的一个具体内容。它可能指诗歌在声律运用上通韵和落韵的二种情况。“清浊各别为通韵”,在梵语里说的是清声和清声配呼,浊声和浊声配呼,换句话说,也就是同声配呼。而诗歌中,同声配呼,也就是同声相应,则当如《文心雕龙·声律》所说的:“同声相应谓之韵。”是指诗歌同声相应押韵的情况。至于“清浊相和为落韵”,如果也是针对押韵而言,则可能是指清浊异声,不合押韵规律的情况。押韵的清浊相和则有碍韵律的和谐美,因此为“落韵”。落,是偏离,落下的意思。“落韵”,就是不合韵。但如果“清浊相和为落韵”不是针对押韵情况而言,而如《文心雕龙·声律》所说的“异音相从谓之和”。因为清浊相和,正是异音相和。如果是这样,则所谓“清浊相和”,会不会就是指一句之中清浊相异相和呢?沈约自己在《宋书·谢灵运传论》那段著名论述不就说,“欲使宫羽相变,低昂舛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吗?要之,沈约是借悉昙梵文之通韵落韵,来说明永明声律之体。
再接着,是六地藏寺本双行小字注引李概《音序》所说的:“上篇名落韵,下篇通韵。”这里说的落韵通韵,应该是指分韵的二种情况。我们知道,李概著有《音谱决疑》,此《音序》应该就是李概《音谱决疑》之序。关于《音谱决疑》,从《敦煌本王仁昫切韵》可知其梗概。据周祖谟《颜氏家训·音辞篇注补》:《音谱》是分韵的,佳皆不分,先仙不分,萧宵不分,庚耕青不分,尤侯不分,咸衔不分,均与《切韵》不合。既是分韵,则是和《切韵》一样,带有韵书的性质。既是韵书,又说“上篇名落韵,下篇通韵”,则这落韵、通韵之者,所说乃分别为上篇、下篇之内容特点。它应该是韵书的特点,应该是分韵的不同情况。至于具体指分韵的何种情况,则不得而知。它大概不可能像梵语悉昙学那样,一部为清浊声各自配呼,一部为清浊声交相配呼,汉语是无法用这样的方法上下两部区别分韵的。或者如后来等韵家那样分韵为独韵合韵,或者独韵只有阴声韵和阳声韵,而合韵而兼有阴声韵和阳声韵,或者独韵者只有开口音或合口音,而合韵者则兼有开口音合口音,可能是以阴声韵阳声韵或者合口音开口音的不同来区分韵的清浊,独韵者清浊各别,因此为通韵,而合韵者清浊相和,因此为落韵。李概《音谱决疑》或者是这样来分上下篇?他所谓“上篇名落韵,下篇通韵”,或者可以作这样的解释?虽然李概《音谱决疑》不应该有等韵的观念,但分韵方法或者与之相仿?
后来的诗话,也常用“落韵”论诗,而多以落韵指不合押韵规律,偏离本来之韵部。《渔隐丛话》后集卷十八“五李杂纪”:“苕溪渔隠曰:裴虔余云:‘满额鹅黄金缕衣,翠翘浮动玉钗垂。从教水溅罗襦湿,疑是巫山行雨归。’《广韵》《集韵》《韵略》垂与归皆不同韵,此诗为落韵矣。”垂为四支韵,归为五微韵,是以不协韵偏离正韵为落韵。《历代诗话》卷五六引《缃素杂记》:记李师中送唐介谪官诗:“孤忠自许众不与,独立敢言人所难。去国一身轻似叶,高名千古重于山。并游英俊颜何厚,未死奸谀骨已寒。天为吾君扶社稷,肯教夫子不生还。”说:“难寒二字,在二十五寒韵,山还二字,在二十六删韵”,此诗一作进退格,而《冷斋夜话》“乃以此诗为落韵诗”。也是以不合韵为落韵。又《诗话总龟》卷一引《雅言系述》:“卢承丘,长沙人,披褐居吴芙蓉山,常著文。为芙蓉集作落韵诗,虽一时讽骂,闻者亦可为戒。《题花钿》云:‘傅粉销金剪翠霞,黛烟浓处贴铅华。也知曾伴姮娥笑,将来村里卖谁家。’又《题渡头船》云:‘刳朩功成济往还,古溪残照下前山。看看向晚人来少,犹自须来觅见钱。’”前诗《题花钿》,华、家、霞均为麻韵,不知何故被称为落韵。而后诗《题渡头船》,还、山为删韵,钱为先韵,则明显不协韵。又《五代诗话》引《十国春秋》记李如实作“落韵诗”,其诗曰:“炎蒸不可度,莱尔生凉风。在物成非器,于人还有功。殷勤九夏内,寂寞三秋中。想君应有语,弃我如秋扇。”扇字仄声,显然不合韵。
这就可以来看王昌龄所说的“落韵”。
他说:“若以清为韵,余尽须用清;若以浊为韵,余尽须浊。”这说的应该是押韵。因此,他说“若清浊相和,名为落韵”,所谓“落韵”,应该是指不协韵。这可能不难理解。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说“若以清为韵,余尽须用清;若以浊为韵,余尽须浊”?他的意思是不是说,同一韵部,尚须分清浊,押韵之时,若以清为韵,则尽须用清,而不能用这一韵中的浊声之字?比如,阳部韵,用庄,则不能用床,用霜,则不能用疮?这可能就是他要辨析庄字全轻,霜字轻中重,疮字重中轻,床字全重的原因?
但是,王昌龄所说的,可能是另一个意思。这就要说到他的另一段论述。《论文意》说:“诗不得一向把。须纵横而作;不得转韵,转韵即无力。”从这段话来看,王昌龄是不主张转韵的。从王昌龄的诗歌创作来看,也是不转韵的。《全唐诗》王昌龄存诗四卷,仅《行路难》一首转韵,另《唐写本唐人选唐诗》收入《题净眼师房》一首亦转韵。
这样看来,他所说的“落韵”,可能确实是从转韵上来讲的,可能确实是主张一首诗若用某一韵,则须一韵到底,中途不当转韵。或者是若用平声韵,而均须用平声韵,而不能杂以仄声韵。或者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说“若以清为韵,余尽须用清;若以浊为韵,余尽须浊;若清浊相和,名为落韵”。
关于转韵,魏晋南北朝已有论述。刘勰《文心雕龙·章句》篇说:“昔魏武论赋,嫌于积韵,而善于资代,陆云亦称四言转句,以四句为佳。”从刘勰这段话来看,魏武帝曹操对押韵有过论述。曹操是嫌于积韵,即讨厌一韵到底,而希望更迭转韵。这应该是可以见到的批评史上对转韵也是押韵问题的最早论述。陆云也有论述,陆云的论述见于《与兄平原书》。陆云的看法和曹操相似,只是更为具体,他希望四句就应该转句。他所谓“转句”,也是转韵。后来有齐永明二年(484)尚书殿中曹奏定朝乐歌诗和梁刘勰的论述。齐尚书殿中曹奏定朝乐歌诗,事见《南齐书·乐志》,奏说:“又寻汉世歌篇,多少无定,皆称事立文,并多八句,然后转韵。时有两三韵而转,其例甚寡。张华、夏侯湛亦同前式,傅玄改韵颇数,更伤简节之美。近世王诏之、颜延之并四韵乃转,得赊促之中。”刘勰的论述见《文心雕龙·章句》,说:“两韵輙易,则声韵微躁,百句不迁,则唇吻告劳。妙才激扬,虽触思利贞,曷若析之中和,庶保无咎。”看法稍有不同,都不赞同二韵而转。后来初唐的《文笔式》,不赞成一连六句押同一韵而不转韵,齐尚书殿中曹以为四韵八句一转,乃得赊促之中,刘勰没有具体说几句转韵为好,只说两韵辙易和百句不迁都不行。他们可能都考虑到文章语气节奏的缓急,刘勰《文心雕龙·章句》就说:“若乃改韵从调,所以节文辞气。”朝乐歌诗以四韵八句为转,可能还有《诗经》押韵的影响,因为《诗经》不少诗歌,特别是《颂》诗,和后来朝乐歌诗一样,都是祭祀乐诗。《诗经》《颂》诗和其他作品,多章与章转韵,而每章句数,就在八句上下。曹操、陆云和刘勰都是就赋而言,《文笔式》也是就赋颂而言,齐永明二年奏章是就朝乐歌诗而言,但赋与诗在押韵问题上是相通的。在转韵问题上,刘勰持“折之中和”的态度,既不能转韵过多过急,也不能一韵到底,百韵不迁。刘勰事实上主张转韵,曹操、陆云、《文笔式》等明确主张转韵,王昌龄明确反对转韵,看来在转韵问题上,古代人们有不同的看法。这或者也是古代调声术的一个特点。
至于王昌龄为什么不主张转韵?其中原因或可探寻。他说是“转韵即无力”。盛唐人是崇尚风骨的,崇尚一种力的美。王昌龄大量诗作,特别是他那些写边塞的诗,更是昂扬风发而劲健有力。主张一韵到底或者与他的这种审美好尚有关。另外,王昌龄多为短诗,少为长诗。他那些脍炙人口的七言绝句自不必说。即使那些五言古诗,60句的只有一首,30句以上的只有三首。另有一首七言45句。其余的都是30句,20句以下的短篇。多为短诗,可能也是不主张转韵的一个原因。再一点,可能与传统的看法有关,与传统的对诗体审美特点的体味。传统的看法,刘勰是主张转韵,而后来的人们,则多认为七言古诗以转韵为正,而五言古诗以不转韵为正。明胡震亨《唐音癸籖》卷四:“刘勰云:改韵从调,所以节文辞气。两韵輙易,则声韵微燥;百句不迁,则唇吻告劳。七古改韵,宜衷此论,为裁若五言古,毕竟以不转韵为正。”他认为刘勰所说,只是针对七言古诗来说的。他又说:“汉魏古诗多不转韵,十九首中,亦只两首转韵耳。李青莲五古多转韵,每读至接换处,便觉体欠郑重。惟杜少陵,虽长篇亦不转韵。如《北征》六十五韵,只一韵到底,一韵五言正体,转韵五言变体也。”《师友诗传录》:“初唐七古,转韵流丽,动合风雅,固正体也。工部以下,一气奔放,弘肆绝尘,乃变体也。”七言古诗应该写得流丽,因体貌流丽,因此以转韵为正体,以不转韵为变体。而五言古诗须郑重,若转韵则觉体欠郑重,故以不转韵为正体,以转韵为变体。这纯是诗体审美的直觉。这实际涉及不同诗体不同审美特性不同审美情味的问题。一如诗之与词,诗味与词味相通而有别,如同一道界分青山色。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王昌龄所说的清浊相和为落韵,说的转韵即无力,就涉及这样一个问题。
三、王昌龄论近体诗律及齐梁调诗
王昌龄提出轻重相间,提出落韵和转韵,这些调声问题与近体诗律有关。但是,他还更为具体更为直接地谈到的近体诗律问题。这主要在《调声》。
他说:“诗上句第二字重中轻,不与下句第二字同声为一管。上去入声一管。上句平声,下句上去入;上句上去入,下句平声。以次平声,以次又上去入;以次上下入,以次又平声。如此轮回用之,宜至于尾,两头管。上去入相近。是诗律也。”这里说“诗上句第二字重中轻”的“重中轻”,可能并不是要把平声和入声再区分为轻重,把四声分为六声,它只是指诗上句第二字的那个音为“重中轻”。若此音为“重中轻”,则下句第二字不得与之同声。而这个所谓“重中轻”,从下文来看,已具体指或平声,或上去入声。因此,小西甚一的理解可能有误[11]。如中泽希男《文镜秘府论校勘记》所说,“上去入一管”意思不清,可能有讹脱,可能意为上句第二字平声,下句第二字上去入声而为一管。他是以两句异声相对为一个意义单位,这就是所谓“一管”。它这里完全是讲诗律的对法和粘法。“上句平声,下句上去入”,是对法,接着的“上句上去入,下句平声”,前句粘上,下句对上。“以次平声,以次又上去入”,又是一粘一对。“以次上下入,以次又平声”再又一粘一对,恰好四对八句,恰好是一首五言八句律诗粘对法的完整表述。这里四声完全二元化了,“上去入”与平声相对,就是仄声,《眼心抄》就用了“侧”换用“上去入”三字。所以这里不是说,同为仄声,上一联第二字用上声,则下一联同位之字需用去声或入声。王利器引任注应该有误[12]。王昌龄说“两头管”,是说两头一管,而所谓“头”,是“换头”之“头”,也就是这里讲的“第二字”。他这里用“第二字”讲“两头”,说明他已经注意到元兢所说的“单换头”的情况,所谓“单换头”,就是元兢所说的“唯换第二字,其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用平不妨”。他说:“上去入相近。”所谓“相近”,是音相近,相对于平声来说,上去入声之音更为接近,因此为“相近”。他认为这就是诗律。而这确实是粘对法诗律的简明而完整的表述。
他论及几种诗体。五言平头正律势尖头、七言尖头律、齐梁调诗。依照《眼心抄》,则还分作五言平头正律势尖头、五言侧头正律势尖头、平头齐梁调声、侧头齐梁调声、七言平头尖头律、七言侧头尖头律。这里,“平头”、“侧头”的“头”和“两头管”之“头”意同。所谓“平头”指五言诗起句第一、二字尤其是第二字为平声,也就是所谓平起,而“侧头”则指起句第一、二字特别是第二字为侧声。所谓“尖头”,是首句不押韵,且首句末字为仄声。所谓“势”,是样式,格式,诗式,也是诗体。
所谓“正律势”,就是“律诗的正体”之意。各种诗体都有例诗[13]。他举出的这各种诗例,近体诗的各种诗体基本都包括进去了。他先说“上句平声,下句上去入”云云,说明平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八句粘对规则,再用诗例,而且是各种诗例,说明各种诗体,其中包括各种句式,五言之A仄仄仄平平,a仄仄平平仄,B平平仄仄平,b平平平仄仄,七言之A平平仄仄仄平平,a平平仄仄平平仄,B仄仄平平仄仄平,b仄仄平平平仄仄,这各种句式是都包括进去了。所谓调声,就是指近体诗的这些调声规则。
为什么以“平头”为“正律”?可能因为如《论文意》王昌龄所说:“第一字与第五字须轻清,声即稳也”,而诗之首句首二字为平声,声韵也有平稳的感觉。也如《文笔式》所说:“但四声中安平声者,益辞体有力。”(西卷《文笔十病得失》),这体现了刘滔所说的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的思想。
“齐梁调诗”有点特殊。唐人集中有不少标有“齐梁体”或“齐梁格”之类的诗作,有些未标名的,或标名为“玉台体”之类的,也可能是被看作“齐梁体”。这些诗都有些特殊。
这些诗都有律句。《全唐诗》检得26首齐梁体,其中岑参一首,刘禹锡一首,白居易二首,李商隐一首,温庭筠七首,曹邺一首,皮日休二首,陆龟蒙二首,贯休九首,另外,《赵秋谷所传声调谱》所列的沈佺期《和杜麟台元志春情》和白居易《宿东亭晓兴》,都有律句。律句平仄的几种形式,五言的如A型仄仄仄平平,a型仄仄平平仄,B型平平仄仄平,b型平平平仄仄,都有。不少有律对句和粘式句,有不少甚至就是完全合律的律体诗,如岑参《夜过盘石隔河望永乐寄闺中效齐梁体》(《全唐诗》卷二〇〇),温庭筠《咏嚬一作齐梁体》(《全唐诗》卷五七七),温庭筠《太子西池二首一作齐梁体》(《全唐诗》卷五七七)
有些诗,虽然句子虽然不合律,虽然失粘或者失对,但也是“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符合齐梁时沈约提出的声律规则。如刘禹锡《和乐天洛城春齐梁体八韵》[14]。八韵十六句中,五个律句,三个律句之外,“断云发山色”,“白头自为侣”,均仄平仄平仄,不合律但平仄相间。另外如白居易《洛阳春赠刘李二宾客齐梁格》(《全唐诗》卷四五二),“雪消洛阳堰”,仄平仄平仄;“藉草开一尊”,仄仄平仄平,温庭筠《春晓曲一作齐梁体》(《全唐诗》卷五七七)“似惜红颜镜中老”,仄仄平平仄平仄,贯休的二首诗也都有这样的句子[15]。这些诗句,均非律句而平仄相间。
在齐梁体平仄相间的这类句子中,有一种是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子,后来被称为是b型句的拗救(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类句子在“齐梁体”诗中特别多[16]。
就篇幅而言,唐人齐梁体多为六句八句,最多的十六句,和齐梁人诗相似。齐梁人作诗,多为五言诗,而唐人齐梁体诗则时有七言[17]。近体诗一般押平声韵,而唐人齐梁体诗则时押仄声韵[18]。这些诗,多写闺情,写游乐,画如月之眉,梳似云之鬓,春日淑景,日晏歌吹,敛袂献酒,藉草开尊,萦歌画扇,敞景柔条,柳岸杏花,梅梁乳燕,枕上梦,扇边歌,诗风有似齐梁。但如温庭筠《边笳曲》(一作齐梁体,《全唐诗》卷五七七)),也写朔管迎秋动,雕阴雁来早,嘶马悲寒碛,朝阳照霜堡。温庭筠《侠客行》(一作齐梁体,《全唐诗》卷五七七)也写阴云蔽城阙,宝剑黯如水,写得颇有苍劲之气。而贯休《闲居拟齐梁四首》(《全唐诗》卷八二七)也写夜雨山草滋,爽籁生古木,写独赖湖上翁,时为烹露葵,贯休《拟齐梁体寄冯使君三首》(《全唐诗》卷八二七)也写庭鸟多好音,相呼灌木中,写清吟待明月,孤云忽为盖,写得清丽幽雅。
相对于不拘平仄格式的古体诗而言,齐梁诗虽不合律但讲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无疑属于新体诗。唐人齐梁体诗无疑有仿效齐梁诗的痕迹。那些不合律但仍然平仄互间的诗句,那些虽合律但失对或失粘的句子。虽有七言但以五言为主,并且多为六句八句多者不过十四句十六句,即使那诗的内容风格,也多为黛攒艳春,娇鸟暖睡,轻柔软丽。
但是,从齐梁人的诗律到唐人近体诗律,毕竟有了发展。最初只是一般的前有浮声,后须切响,只是一般的回避平头上尾蜂腰鹤膝,而到后来,四声二元化的同时,平仄律也有很大发展,出现合律的句子,出现只注意两句间相对,而不注意两联间相粘的对式,出现注意两联间相粘的粘式,出现粘式和对式叠合的形式,最后在初唐完成对式和粘式回环往复的近体诗的粘对式,完成五言八句的成熟的五言律体诗和其他律体诗。很多平仄格式出现了,那种在唐人齐梁体诗中经常运用的平平仄平仄式的句子,与其称为是b型句的拗救,不如看作是成熟律句出现之前的平仄句式的一种尝试,到后来,唐人也用这种平仄句式来作拗救。当然,五言发展到七言,诗风当然也变了。唐人齐梁体诗无疑反映了这整个发展过程。那些合律相对但失粘,或合律相粘却失对的句子,正是齐梁声律诗向唐人律体诗过渡的现象。在律体诗已经完全成熟,并且广为普及运用的唐代,包括中唐晚唐,仍然标名写作“齐梁体”诗,应该是对过去时代诗体的一种回味。唐代律体诗是从齐梁诗体发展来的,相对于不拘平仄的古体诗来说,唐代律体诗和齐梁声律诗,都可以属于新体诗。可能正因为此,唐人在回味、写作作为新体诗的齐梁体诗的时候,也把实际已经成熟了的律体诗作为新体诗的一种,把它作为齐梁体诗进行写作。这当然已是广义的齐梁体诗。唐人标名为齐梁体的诗,既有不合律不合粘不合对的诗篇或句子,又有完全合于近体律的诗篇,何以会有这种现象?就因为他们把近体律诗和齐梁声律诗一样,看作新体诗,看作广义的齐梁体诗。
《调声》中所论的“齐梁调诗”也应作如是观。所举例诗,张谓《题故人别业》诗第三句首字当平用仄,第四句首字当仄用平,第五句首字当仄用平,此外完全合律[19]。何逊《作徐主簿》“世上逸群士”一首,二、四句完全合律,首句第三字,第三句一、三字均当平用仄。“一旦辞东序”一首第三句首字当平而用仄,第四句首字当仄而用平。均稍有偏离,而在近体诗律允许范围之内。而“提琴就阮籍”一首失粘。基本合律而有失粘,把这样的诗作为齐梁调诗,反映的正是唐人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