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近代社会以后,中日两国走上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本来是封建时代产物的家训亦随着两国的社会结构与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展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在中国,虽然人们所处的时代已经明显有别于封建社会,但是按照以儒家文化为主轴的社会文化的要求,家训这种深入到家庭的社会意识形态载体,仍然不能超越社会意识形态的主题——用传统的礼法制度、伦理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指导人们处理家庭关系,教育子女成长。从家训的内容和形式而言,并未能逾越传统家训的规范,而是因循旧套,少有新意。尽管近代也有像曾国藩那样的家训大家,但很少有超过前代的家训名篇,也少有广为流传之作。有感而发,针对性强的家书成了家训的重要形式。从家训到家书的蜕变,说明家训这种传统而古老的形式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它注定要被送进历史博物馆。
与中国的情况恰好相反,近代以后,日本的家训进入了大发展时期。明治维新之后,武家家训随着武士阶级的消亡退出历史舞台,然而,商家的家训却随着日本近代资本主义企业的兴起而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是因为近代日本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江户时代商家的延续,即使是明治维新后建立的新企业,也无不是在“家”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日本独特的“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家族企业的发展,所以传统的以家训治家的习惯被运用于企业管理当中。于是,过去用于治家的家训,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家训在近代的延续首先表现在那些有着较长历史的家族企业,在继承了近世商家以家训治家、管家的传统的同时,针对过去商家家训基本上是以习惯与礼教为准则,内容有欠完备,缺乏可操纵性等问题,纷纷修改或制定新的家训,使其系统化、具体化,乃至注入近代的思想内容。在形式上,近代以后的家训多以“家宪”相称,使家训在家族企业的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三井家族就是其典型。1722年,三井家第二代总领(家长)三井高平根据其父的遗言制定了三井家训,因三井高平号“宗竺”,故称该家训为《宗竺遗训》。在此后的岁月里,《宗竺遗训》一直被严格遵守,历经几代人而约束力不减当初。1900年,为了适应时代潮流,三井家聘请了著名的法学家、明治民法的起草人之一穗积陈重等人制定了新的家训即《三井家宪》。《三井家宪》共分10章,109条。举凡同族范围、家族资格、同族义务、同族会组织乃至婚姻、养子、分家、继承、制裁等内容,无所不包,堪称近代日本最系统、最完整的家宪。
在明治维新后发展起来的新企业则是在充分认识到家训的重要性之后才制定家训的,更能反映出近代日本企业的家族特征。如安田财阀的创始人安田善次郎出身于农民家庭(至其父辈时购买了士籍),当过六年丁稚(学徒)。他从赤手空拳开始创业,在幕末维新的混乱之中,因从事金融兑换业务积累了财富,仅仅几十年时间就确立了安田的财阀地位。在他发了家,成为屈指可数的富豪之后,便汇集诸家家规、家宪,参照比较,于1887年制定了《安田家家宪》。三菱财阀的家宪则更有独到之处。1885年,三菱创始人岩崎弥太郎去世,其遗言被作为《岩崎家家宪》,虽只有约法三章似的几条,却对后人有严格的约束力。
家训与家宪是日本人家族制度与家族意识的真实反映。在企业经营的实践中,日本人深深体会到“家宪的有无直接关系到一家的盛衰兴亡”[5]。进入20世纪尤其是进入昭和时代以后,随着大批新兴企业的建立,人们模仿家宪创造了社训(也称社则、社是)的新形式,将企业的经营理念、指导方针、经营规范浓缩成若干格言,用以约束员工。社训与以前的家训、家宪虽代表的主体不同,约束的对象不同,但其实质的功能是完全相同的,家训、家宪是为了一族永续而定,社训是为了企业永续而定。比较起来,社训、社是更具有简明扼要、感召力强、易于记忆的特点,所以极为流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数企业把社是、社训装裱在镜框中,悬挂在墙上,也有的则将其制成标语,有的甚至将其刻在石碑上,还有的企业将社是、社训印在公司手帐(记事簿)上,或制作印有社是、社训的小册子、卡片之类发给全体员工,目的是让大家耳濡目染、铭记在心,并化作自己的行动。从家训到家宪,再到现代企业的社是、社训,从形式上看,家训的使用范围离“家”越来越远,而作用却越来越广泛。这一过程体现了日本人对家训传统的继承与扬弃,也反映出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
注释
[1]越后岩船郡豪农渡边家《家之掟》,入江宏:《近世庶民家訓の研究:の経営と教育》,多賀出版,1996年版,第355頁。
[2]吉田豊編:《商家の家訓》,第94頁。
[3]拙著《日本家训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附有部分日本家训译文,本文所引家训内容均出自此书,恕不一一注释。
[4]罗伯特·N.贝拉:《德川宗教:现代日本的文化渊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5页。
[5]北原種忠:《家憲正鑑》,第2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