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日本对俄战争后的“攻势国防”(1 / 1)

1905年9月2日,伦敦《旁观者》报声称:“〔日本〕这个新兴的国家打败了被称为欧洲最强的国家,粉碎了它的陆海军,证明它具有动用使西洋第一流名将也感到畏惧踌躇的五十万精锐转战亚洲大陆的能力。它使现今任何国家也没有以存亡作赌注的决心,都觉得与日本枪炮相见是不可能的。倘若日本真的称雄北太平洋,扩大它多年来在北京的优越势力,那么,在中国这个还没有开放的最大市场上,它将成为世界贸易和其他事业上最强盛的竞争者。”

同样,伦敦《晨邮报》也以“世界的大日本”为题,论说日本在东洋的勃兴,导致了欧洲各国的政治变化,并称“今非昔比,日本在中国的威望及维护这种威望的任务,明显地加重了。虽然其程度尚难预料,但它毫无疑问地将成为扶植中国的一种有形或无形的巨大势力。”[1]

姑且不论英国的上述舆论出于何种动机,仅从这些议论中也可看出,当时的国际帝国主义国家确实已对日本刮目相视了。特别是在日本国内,更是大有不可一世之概。

1905年6月,当日本政府决定对俄国讲和的消息传出后,日俄战前便积极鼓吹对俄作战的“七博士”,便在报纸上公开地提出了种种“最低限度”的讲和条件,诸如要求俄国赔款33亿元;不准俄国在日本海设置舰队;在贝加尔湖以东限制俄国的守备兵力,以及不经日本同意俄国不得在中国获得有关土地权益等等。[2]

此外,还有人要求俄国割让贝加尔湖以东,主张日本进攻俄都。[3]

凡此种种,反映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愿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俄战争前后,日本社会涌现了一批积极推行帝国主义政策或为之张目的右翼势力,如樱田俱乐部、青年国民党、南佐庄、黑龙会、江湖俱乐部、同志记者俱乐部等等。他们联合起来反对日俄讲和条约,并煽动深受战争灾难与付出重大牺牲的国民,于1905年9月5日在东京日比谷公园,通过所谓《否认讲和条约决议》。内称:“我全权委员议定的讲和条件,丧失了战胜的效果,有误君国大事”。并且要求否认讲和条约。与此同时,则以“国民”的名义,要求在中国东北的日军“蓦然奋进,以粉碎敌军”,并向枢密院递交了要求拒绝批准讲和条约的决议。[4]在这些右翼团体中,便有后来积极在华进行侵略活动,筹划“满蒙独立”的内田良平、头山满以及小川平吉等人。

此外,日本陆军大学及海军大学的国际法讲师、后任军阀袁世凯顾问的有贺长雄,更是写有“两大名著”:一是《保护国论》;二是《满洲委任统治论》。前者针对朝鲜,后者针对中国。在有贺长雄看来,日本政府理应在中国东北代替行使主权,并有必要采取类似英国在塞浦路斯岛、奥匈帝国在波斯尼亚(今南斯拉夫境内)所行使的“委任统治”。[5]

上述情况表明,日本帝国主义称霸东亚的野心更加膨胀。

与此同时,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完成了以重工业为主的“第二次产业革命”。除轻纺工业有所发展外,资本主义生产的统治地位在工矿和重工业部门也大体确立起来。如采矿业自从1902年输入水压机械后,至1911年已经普遍使用锤式凿岩机,并且实行电力生产。1890年使用电力5300马力,至1908年激增为2000万马力。另外,企业公司也从1902年的135家,增加到1910年的252家。在此期间,投资额也从1000万日元扩大到1亿日元以上。从主要矿产的生产量来看,也大体实现了成倍增长的水平。

1901—1905年,日本铣铁年均产量5.5万吨,钢材年均产量为4.1万吨,但是1911—1913年,铣铁年均产量则达到22.7万吨,钢材年均产量激增为22.2万吨。在此期间,财阀资本或民办重工业也有了相当长进。如釜石制铁厂自1903年开始制钢、轧钢作业,至1912年,除拥有生产铣铁4.8万吨的能力而外,还生产了1.1万吨粗钢。1901年住友财阀收买了日本制钢所后开设了住友铸钢厂。1905年铃木商店收买了小林制钢所,设立了神户制钢所。1907年川崎造船所也在兵库开设铸钢厂,分别制造铁路和军用钢制品。1907年日本海军当局与三井资本合作,在室兰设立了日本制钢所,开始生产特殊高级钢材及制造大炮等军火武器,至1912年创立日本钢管公司,开始生产钢管等产品。

此外,日本的造船业在日俄战争后也达到了世界水平。1906—1915年,国产船舶吨数年均49.7万吨,远远超过了进口船舶吨数。[6]

然而,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愈发达,原料愈缺乏,竞争和追逐全世界原料来源的斗争愈尖锐,那么占据殖民地的斗争也就愈激烈”。[7]日俄战后的日本在扩大对外侵略的同时,则开始同它往日的盟友和支持者——英美帝国主义发生了新的矛盾和争夺。

首先从日英关系来看,尽管各自怀着相互利用的心计,并连续缔结同盟条约。但是,帝国主义之间相互争夺的矛盾并没有消失。特别是日本将沙俄赶出“南满”和朝鲜半岛后,虽然口口声声表示要“保全”中国的领土完整,维护各国在中国东北的“机会均等”和门户开放,但实际上和沙俄政府一样,也是力图独霸“满洲”。

1905年8月,山县有朋在题为《战后经营意见书》中,便流露了这种意图。他说:

“满洲之地,虽然在战后理当还给清国,鉴于帝国对各国之信义,不能撕毁有关公约。但是,依靠清国今日之实力维持满洲一带的和平与秩序,并抑制俄国南下,不可不谓困难。也即,恢复和平之后,……不可不采取手段,在某种名义之下,使若干军队驻屯在哈尔滨以南的要地,一以保护由于媾和而归我所有的铁路,一以控制俄国南下。”[8]

同年10月27日,日本政府决定的《有关满洲事项和清国缔结条约的文件》中,更是毫不掩饰地声称:“这次与俄国讲和的结果,满洲的一部分已经成为帝国的势力范围,因此帝国需要维持和确立此种势力。”[9]

也就是说,日俄战后的日本政府已把中国东北的一部分,视为排他性的“势力范围”。所以,日俄讲和条约缔结之后,日本政府旋即派遣外务大臣小村来华,迫使中国清政府缔结有关转让“南满”利权的条约,并对国际列强施以种种制约。这样一来,便首先引起了它的同盟者英国的注意。

1906年5月,英国驻日本大使马库托纳特以个人名义,在给伊藤博文的信件中,对日本政府企图封闭“满洲”的行为,提出了尖锐的异议。他说:“目前英美贸易社会几乎公开表示:日本在满洲的军事官员依据军事行动对外国贸易予以束缚,满洲的门户比以往俄国控制时更加封闭,而实行这种封闭主义又是专门针对欧美人的,对日本人却实行开放。……依我个人的愚见,现在日本政府所采取的政略,完全将在对俄战争时同情并提供军费的国家隔离起来,只能认为这是日本的自杀政略。……不,日本的此种政策是一种发疯的政策。”[10]如此等等,措辞十分尖刻。

这封信虽说出于私人名义,但它表明由于日本政府的企图,而使潜在的日英矛盾公开出来。因此,伊藤博文感到忧虑。

再就日美关系而言,在日俄讲和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确实对日本政府有所偏护,而日本政府所以把议和地点选在美国朴次茅斯,也是基于对其和谈有利。但是,各帝国主义之间的合作关系从来就是相对的,只有各自的利益才是绝对不变的。

1904年3—5月间,罗斯福便不止一次地表示过:美国“要在两个一蹶不振的敌国中间建立平衡”,而且“从我们的利益来讲,我们希望日俄战争延长下去,希望它们两败俱伤,尽可能耗尽元气。即使缔结和约后,边界纠纷也还不能得到解决,两国在利益范围的界限上也一如战前那样彼此对峙。这样,就可以使它们保持战争状态,并抑制它们在别的方面的野心,日本就无法在胶州湾威胁德国,也无法在菲律宾威胁我国了。而俄国的注意力将从它的西境转移集中到东方”。罗斯福还说:他“不愿意见到俄国在远东遭到过大的削弱,……在缔结和约后,应力求保持两国之间在战前就已存在的边界纠纷。”[11]

由此可见,罗斯福之所以在日俄战争期间准许日本政府在美国募集外债,并在日俄双方筋疲力尽之下积极促成讲和,乃是出于利己的动机。这可使美国政府两边讨好,并收取推行其所谓“门户开放”的实际利益。

与此同时,日俄战争的结果已经使美国政府意识到:日本将是美国在远东扩张势力的对手。为此,1905年7月,日美双方缔结了《桂·塔夫脱协定》,就各自在朝鲜和菲律宾的权益划定了界限。但是,这一协定并没有终结双方矛盾,充其量是使双方在争夺殖民地的矛盾上维持了一段“平静”。时至日俄战后,日本政府力图把“满洲”攫为己有,而美国则企图把它的触角伸向中国东北。这样一来,双方的矛盾便表面化了。其重要表现就是围绕中国东北铁路问题而展开了尖锐的角逐。

当时,美国垄断资本代表、铁路大王哈里曼为了达到奴役整个世界的目的,想成为世界的铁路大王。他力求首先取得中国东北的铁路经营权,进而收买中东铁路,取得通过和控制西伯利亚铁路的权益,然后直达波罗的海,再横渡大西洋连接在其势力之下的美国铁路,构成贯通宇内的铁路网。

1905年3月,哈里曼来到日本,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日美共同管理“南满铁路”问题。当时日本政府由于担心俄国报复,所以同意了哈里曼的意见,以便在“共管”之下形成一道防范俄国的屏障。

同年10月12日,日本政府与哈里曼相互交换了有关共同管理“南满铁路”的预备性协定。其中规定:

为了准备资金以收买日本政府所获得的满洲铁路及其附属财产,修整改筑和延长该铁路,以及完善大连的铁路终点,双方组织一个“辛迪加”,并对其取得的财产拥有共同和均等的所有权。另外,将涉及铁路的煤矿采掘权给予一家公司,双方对该公司拥有共同和均等的利益权和代表权。

有关开发满洲的各项企业,以双方拥有均等利益权为原则,由双方共同代表所决定的实际价格来收买满洲铁道及其附属财产、铁轨、枕木、桥梁和其他一切线路设备、车站建筑、月台、仓库、船坞码头等等。

此外,规定另有加入者时,须在双方协议和同意后才能进行。[12]

上述预备协定,意味着美国垄断资本平分了日本在中国东北所获得的权益。这从对付俄国复仇的角度来看,似乎是可行的。但从日本政府力图独霸“满洲”来说,则是相互矛盾的。因此,当小村寿太郎于10月16日回到横滨,听到政府与哈里曼有上述预备协议之后,立即表示反对,旋即会见总理大臣桂太郎,认为通过日俄战争拼命获得的经营大陆的大动脉,不能就这样被美国夺去。接着,小村又走访曾支持与哈里曼缔结预备协定的元老井上馨,陈述日本向大陆扩张及“南满铁路”的重要性。[13]于是,日本政府在1906年1月,重新审议并废弃了与哈里曼缔结的预备协定。

日本政府撕毁与哈里曼的协议之举,引起美国政府的反感,并导致了日美关系的恶化。美国政府公开指责日本“忘恩负义”,并继续通过驻奉天领事,插手中国东北的铁路问题。与此同时,则在国内掀起了排日运动,如禁止日本移民、对日本学龄儿童歧视等等。

1906年10月,罗斯福对上议院海军委员会主席海尔说:“日本国民是傲慢而好战的,而且又在日俄战争中获得胜利,所以美国必须以日本为目标来扩张海军力量。”[14]显然,日美矛盾业已加深。

在此期间,日本参谋本部秘密地制定了所谓“攻势国防方针”。这种攻势化的方针,最初是由时任陆军省军事课长田中义一(1864—1929)提出的。1906年,他在题为《随感随录》的军事意见书中认为,“战后之经营已不是仅仅决定陆海兵力这种单纯的意义了,必须确立基于我帝国国策的大方针”。他说,由于日本在海外有了保护国和租借地,加上日英攻守同盟的关系,“历来的仅以守势作战已不能成为国防的根本原则,必须以攻势作战作为国防的基础方针,这实为战后经营的第一要点”。在这个前提下,田中不仅论及了日本的政略与战略一致和经济上加以协调的关系,而且具体地提出了“攻势”化方针的设想。诸如在对中国使用兵力时,应首先攻取中国南部,然后以北京为目标,在直隶加以策应;在与俄法同盟作战时,应攻取法属安南;在对美作战时,应攻取菲律宾等等。[15]

此后,“攻势作战”则变成了日本政府“国防方针”的基本内容,而且是为了贯彻“国策”的“大方针”。

田中的上述意见受到日本参谋总长儿玉源太郎的赞赏,认为它是“有关当前时务的紧急而恰当的建议”,并将之推荐给陆军大臣和山县元老。田中本人也因为这份意见书而于同年6月被任命为陆军军制调查委员,为日后的升迁铺垫了基础。

同年10月,日本陆军元帅山县有朋在田中义一上述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天皇呈奏了《帝国国防方针案》,要求确立采取“攻势作战”的国防方针。内称:

“我帝国的国防方针,历来以守势为专长,其作战计划,也是陆海两军分别策定。因此,在协同一致上不免有所遗憾。最近战役之旷古大捷,顿时改变了宇内形势。担保东洋和平,实在陛下掌握之中。因此,从维护帝国自身权势及完成对盟国的责任义务而言,国防方针也不容沿袭保守主义,必须以攻势作战为专长,其作战计划之实施,首先必须陆海两军协作,这种协作必须依据国防方针做指导,而国防方针又必须以国策为基础,与政略一致。……方今适值着手战后经营之秋,首先策定国防方针,以示确乎不拔之准绳,使陆海两军知晓计划之所归,乃是帷幄统率国家军队至关重要之急务。”

山县认为:

“作为明治三十七八年战役〔也即指日俄战争一本书注〕的结果,在海外拥有保护国和租借地之时,考察各国在东洋的形势,我国的国防方针不可不采取进而攻击敌人或覆灭敌人根据地之策。三十七八年战役之前的守势作战方针,不仅不适合维护我国国权、保持我国领土,而且日英同盟缔结以来,我帝国已具有了大陆作战的责任和义务。”

进而,山县言称:

“将来我国扩张国利国权,以向清国谋求为有利。”其“理由”是:

“鉴于清国现状及其与各外国之关系,推测其将来,彼国的前程尚难预料。如遇此等机会,在我帝国和清国的国际关系及地理位置均优于各国的同时,向清国扩展国权、增进利益亦必须卓绝,而且应该作为帝国享有的权利而谋求。在遇有对清国用兵之际,我陆军的主要目的在于攻占清国南方。我国海军在此时应确实占领台湾海峡,歼灭其舰队或封锁之,采取威胁其沿岸都市之举。”其“理由”是:

“无论是清国自身不能维持国内秩序,或与外国因国际关系而发生事端而不得不对彼国用兵之时,务必首先占有将来适于扶植我帝国国利、国权之地。此时,我应采取的有利方针是,首先以台湾海峡为主,确实占领清国南部,然后着手攻取北京为有利。因为扬子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的生产力富饶,足以富国,支配台湾海峡,则足以称雄远东。东以韩国为根据,西自清国南部开始,逐次谋求实利进展,则可实现我国之雄图矣。”[16]

山县有朋的上述意见,实际是日本政府进一步对外侵略扩张的纲领。它意味着日俄战争之后的日本政府,并没有满足从沙俄手里攫取的种种权益。其提出的“攻势”国防方针,不仅在于扩大侵略中国,而且要“称雄远东”,实现日本的“雄图”。

对此,天皇命令加以“研究”。于是,以参谋本部第一部长松川和田中大佐、海军军令部第一班长川岛令次郎和财部彪大佐为主,日本陆海军统帅部开始就国防方针问题进行协议。

1907年1月29日,日本陆海军统帅部共同策定了有关方案。2月1日,参谋本部和军令部长向天皇“奉答”国防方针案。4月4日,得到天皇“嘉纳”。[17]至此,《日本帝国国防方针》得以确立。其中“基本方针”的第一项内容是:

“帝国的政策,是根据明治之初所决定的开国进取的国策而实施的,未曾有过偏离其轨道之事,自不待论。今后要益加按照此一国策,谋求扩张国权、努力增进国利民福。

欲扩张国权、增进国利民福,虽然不可不在世界之多方面经营。但特别要拥护在明治三十七八年〔1904—1905年〕战役中,抛洒几万生灵及巨万财货而在满洲及韩国扶植的利权和在亚细亚南方及太平洋彼岸正在张皇的民力发展。必须以更加扩张之作为帝国施政的大方针。”[18]

也就是说,采取攻势方针,进一步扩大日本在海外的侵略权益,已经成为日本国家的根本战略方针,而且要向“亚细亚南方及太平洋彼岸”谋求发展。这实际是日本尔后建立所谓“大东亚新秩序”的原始表述。

此后,“攻势作战”变成了日本政府“国防方针”的基本内容,而且成为贯彻“国策”的“基本方针”。从这个意义上讲,1931年日本关东军所发动的“九一八事变”,并不是所谓关东军的“独走”,而根源在于日本国家的国策,关东军不过是贯彻国策的强力机构。

与此同时,1907年《日本帝国国防方针》的确立,是在日本天皇直接控制下形成的。当年,日本内阁只有总理大臣一人知晓。这说明了日本军部的特殊地位,以及近代日本天皇制的特征。

注释

[1]见渡边几治郎:《日本近世外交史》,第427页。

[2]见渡边几治郎:《日本近世外交史》,第423—424页。

[3]见日本外务省编:《小村外交史》,第604页。

[4]见黑龙会编:《东亚先觉志士记传》上,第870页以下。

[5]见黑龙会编:《东亚先觉志士记传》中,第350页。

[6]以上参阅山口和雄:《日本经济史讲义》,东京大学出版社1964年版,第187—190页。

[7]《列宁选集》第2卷,第802—803页。

[8]见大山梓编:《山县有朋意见书》,第278页。

[9]见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第251页。

[10]见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第261页。

[11]见罗曼诺夫:《日俄战争外交史纲》中译本下册,第527页。

[12]见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上,第249页。

[13]参阅中田千亩:《日本外交秘话》,第264页。

[14]见沼田市郎:《日俄外交史》,大阪屋号书店1943年版,第182—183页。

[15]见上法快男:《陆军省军务局》,芙蓉书房1979年版,第140—141页。

[16]见大山梓编:《山县有朋意见书》,第296—300页。

[17]参阅黑野耐:《帝国国防方针研究》,总和社2000年版,第86页。

[18]《日本帝国国防方针》,见黑野耐:《帝国国防方针研究》,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