晤春木义彰并参观控诉院(1 / 1)

六时起。同小山访小村,谈片刻,同赴挚师处。九时同赴控诉院,先晤院长春木义彰[116],与挚师谈论许久,叙述控诉院设立之由及现行规制,小村为传译。

书记长某君导观法庭两处,与大阪所见略同。又至大审院(与控诉院同在一署内),先晤书记长中村君,又引谒其部长长谷川君,部长以案卷一册视客。

案为岐阜地强盗杀人,主犯名井田六郎。始而山林间有尸(卷中粘图状其地),警察报闻,积日查访得情,缘有一铺家一学僮,携洋九元有余而行,为其同伴杀死,夺银去(有死者之照相粘册内)。由是追究,知为井田所为。官派辩护士(罪重则不能自延辩护士,必由官派),于是文牍重重,有医士检验之据,有裁判所判断之据,自区而府,而控诉院,而大审院,积牍厚数寸,可谓精详矣。初,裁判所坐以无期徒刑,而犯人不服,上控,及经大审院推鞠,则原坐之刑尚失之轻,罪应死也。但定例,原审官所科罪虽失之轻,而上官不能改令加重,故仍坐如初。挚师谓如此则开罪人侥幸之风,余谓不如此则罪人虽有冤将不敢上诉,恐其反改加重也。是此例亦具有深意,未可厚非。

十二时归。

大桥秋水就大审院事而余不知也。当余周览时,大桥遥望见之而不敢确认,既而于中村政房君之室见余名刺,始知不误,而余已归矣。乃以电话来约时相见,复以今日下午四时后,果来相见,欢甚,遂留之宿。

晚吴先生偕李光炯[德膏][117]、杜显阁[之堂][118]同来。高旷生[逸]、章仲和[宗祥][119]来访。

八月初六日(9月7日)

和田君来。午后和田约余游博物馆动物园,大桥偕焉。博物馆内创见之物甚多,矿质及动物尤备(蚏蛇、蜥蜴之巨殊可惊)。所列吾国及朝鲜物产皆粗恶,吾国尤甚,盖烟具[120]居其半也(又,泥肖诸品人甚多)。

动物园中狮为创见。象虽习见然食草之妙亦初见也。

五时后同归。大桥再宿,和田夜去。

黎伯颜[渊]及其弟仲苏[迈][121]、毛子龙[邦伟][122]来,皆余门下士也。同来者有蹇季常[念镒][123],亦遵义人。

唐秀丰来电话,将以晚间来访,已而复告改期。

湖北刘豫生[成禺][124]、广西周弢甫[家彦][125]皆成城学校学生,午后来访未遇。

郭虞飏[锺韶][126],〈就读于〉熊本医学校。今夕来访,述吴先生言,命余明日陪客午饭。郭,深州人,吴先生弟子也。学于熊本,已一年有半。

午后有清水君友阿波松之助[127]君来,笔谈多时。阿波盖基督信徒也。

八月初七日(9月8日)

大桥君晨去。

八时偕小山、泽势同访中西正树[128]君,不遇。后同访唐秀丰,值其小病,略谈数语辞出。遂冒雨至成城学校,答拜刘、周二君。方上堂理课,先晤其教习官陆军步兵少佐曾我千三郎君(曾至辽东),谈片时,周、刘二君出见(有学〈生〉应接所)。周由四川派送——三年前李仁宇太守送之来。刘则自费生也,今春始来。二君皆开爽。

到吴先生寓,先生已出。晤辟疆及杜显阁略谈。